第三十章 约翰·杜威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罗素 本章:第三十章 约翰·杜威

    约翰·杜威(John Dewey)生于1859年,一般公认他是美国现存的首屈一指的哲学家。这个评价我完全同意。他不仅在哲学家中间,而且对研究教育学的人、研究美学的人以及研究政治理论的人,都有了深远的影响。杜威是个品性高洁无比的人,他在见解上是自由主义的,在待人接物方面宽宏而亲切,在工作当中孜孜不倦。他有许多意见我几乎完全赞同。由于我对他的尊敬和景仰,以及对他的恳挚亲切的个人感受,我倒真愿和他意见完全一致,但是很遗憾,我不得不对他的最独特的哲学学说表示异议,这学说就是以“探究”代替“真理”,当作逻辑和认识论的基本概念。

    杜威和威廉·詹姆士一样,是新英格兰人,继续百年前的伟大新英格兰人的一些后代子孙已经放弃的新英格兰自由主义传统。杜威从来不是那种可称为“纯粹”哲学家的人。特别是教育学,一向是他的一个中心兴趣,而他对美国教育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我个人虽然相形见绌,也曾努力要对教育起一种和他的影响很类似的影响。或许他和我一样,对那些自称遵循他的教导的人的实际作法不是总满意的,但是在实践上任何新学说都势必容易有某种逾越分寸和过火的地方。

    不过这件事并不像有人可能认为的那么关系重大,因为新事物的缺陷和传统事物的缺陷比起来,太容易看到了。

    杜威在1894年作了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当时教育学为他讲授的科目之一。他创立了一个革新的学派,关于教育学方面写了很多东西。这时期他所写的东西,在他的《学校与社会》(ty)(1899)一书中作了总结,大家认为这本书是他的所有作品中影响最大的。他一生始终不断在教育学方面有所著述,著述量几乎不下于哲学方面的。

    其它社会性的、政治性的问题,在他的思想中一向也占很大的地盘。和我一样,他访问俄国和中国受了很大影响,前者是消极的影响,后者是积极的影响。他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个不由衷的支持者。他在关于托洛茨基被断认的罪名的调查上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他确信对托洛茨基的控告是没有根据的,但他并不认为假使列宁的后继者不是斯大林而是托洛茨基,苏维埃制度就会是美满的制度。他相信了通过暴力革命造成独裁政治不是达到良好社会的方法。虽然他在一切经济问题上都非常主张改进,但他从来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有一次我听他说,他既然好不容易从传统的正统神学中把自己解放出来,就不去用另一套神学作茧自缚。在所有这些地方,他的观点和我个人的几乎完全相同。

    从严格的哲学的观点来看,杜威的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在于他对传统的“真理”概念的批评,这个批评表现在他称之为“工具主义”的理论中。大多数专业哲学家所理解的真理是静止而定局的、完全而永恒的;用宗教术语来说,可以把它与神的思维同一化,与我们作为理性生物和神共有的那种思维同一化。真理的完美典型就是九九乘法表,九九表精确可靠,没有任何暂时的渣滓。自从毕达哥拉斯以来,尤其自从柏拉图以来,数学一向跟神学关连在一起,对大多数专业哲学家的认识论有了深刻影响。杜威的兴趣不是数学的而是生物学的兴趣,他把思维理解为一种进化过程。当然,传统的看法会承认人所知的逐渐多起来,但是每件知识既得到之后,就把它看成最后确定的东西了。的确,黑格尔并不这样来看人类的知识。他把人类的知识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所有部分都逐渐成长,在整体达到完全之前任何部分也不会完全。但是,虽然黑格尔哲学在杜威青年时代对他起过影响,这种哲学仍然有它的“绝对”,有它的比时间过程实在的永恒世界。这些东西在杜威的思想中不会有地位,按杜威的思想,一切实在都是有时间性的,而所谓过程虽然是进化的过程,却不是像黑格尔讲的那种永恒理念的开展。

    到此为止,我跟杜威意见一致。而且我和他意见一致的地方还不止于此。在开始讨论我和他意见相左之点以前,关于我个人对“真理”的看法我要略说几句。

    头一个问题是:哪种东西是“真的”或“假的”呢?最简单不过的答案就是:句子。“哥伦布在1492年横渡了大洋”是真的;“哥伦布在1776年横渡了大洋”是假的。这个答案是正确的,但是不完全。句子因为“有意义”,依情况不同或真或假,而句子的意义是与所用的语言有关的。假如你把关于哥伦布的一个记述译成阿拉伯文,你就得将“1492年”改换成回历纪元中相当的年份。不同语言的句子可以具有相同的意义,决定句子是“真”是“假”的不是字面,而是意义。你断言一个句子,你就表达了一个“信念”,这信念用别种语言也可以同样表达得好。“信念”无论是什么,总是“真的”或“假的”或“有几分真的”东西。这样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去考察“信念”。

    可是一个信念只要相当简单,不用话表达出来也可以存在。不使用言语我们便很难相信圆周和直径的比大约是3.14159,或相信凯撒决心渡过卢必康河时决定了罗马共和政体的命运。但在简单的情况,不表诸言语的信念是常见的。例如,假设当你下楼梯时关于什么时候下到了底这件事你出了错:你按照适合于平地的步态走了一步,扑通一交跌下去。结果大大吓了一跳。你自然会想,“我还以为到了底呢”,其实你方才并没有想着楼梯,不然你就不会出这个错了。你实际还没有下到底,而你的肌肉却照适合于到底的方式作了调节。

    闹出这个错误的与其说是你的心,不如说是你的肉体——至少说这总是表达已发生的事情的一个自然讲法。但事实上心和肉体的区别是个不清不楚的区别。最好不如谈“有机体”,而让有机体的种种活动划归心或肉体这件事悬置不决。那么就可以说:你的有机体是按照假使原来到了底层就会适宜、但实际上并不适宜的方式调节了。这种失于调节构成了错误,不妨说你方才抱有一个假信念。

    上述实例中错误的·检·验为·惊·讶。我以为能检验的信念普遍可以这样讲。所谓·假信念就是在适当情况下会使抱有那信念的人感到惊讶的信念,而·真信念便没有这种效果。但是,惊讶在适用的场合下虽然是个好的判断标准,却表示不出“真”、“假”二词的·意·义,而且它也并不总适用。假设你在雷雨中走路,心里念叨“我料想我根本不会遭雷殛”。紧接着你被雷殛了,可是你不感到惊讶,因为你一命呜呼了。假使有朝一日果然如詹姆士·靳斯爵士似乎预料的那样,太阳炸裂了,我们全都要立即死亡,所以不会惊讶,但是如果我们没料到这场巨祸,我们全都出了错误。这种实例说明真和假的客观性:真的(或假的)事物是有机体的一种状态,但是一般说根据有机体外部发生的事件而是真的(或假的)。有时候要确定真和假能够进行实验检验,但有时候不能进行;如果不能进行,仍有旁的手段,而且这种手段还很重要。

    我不再多阐述我对真和假的看法,现在要开始研讨杜威的学说。

    杜威并不讲求那些将会是绝对“真的”判断,也不把这种判断的矛盾对立面斥之为绝对“假的”。依他的意见,有一个叫“探究”的过程,这是有机体同它的环境之间的相互调节的一种。从我的观点来看,我假令愿竭尽可能跟杜威意见一致,我应当从分析“意义”或“含义”入手。例如,假设你正在动物园里,听见扩音器中传出一声:“有一只狮子刚跑出来了”。在这个场合,你会像果真瞧见了狮子似地那样行动——也就是说,你会尽量快快逃开。“有一只狮子跑出来了”这个句子·意·味·着某个事件,意思是说它促成的行为同假使你看见该事件,该事件会促成的行为一样。概括地讲:一个句子S若促成事件E本来会促成的行为,它就“意味着”E。假如实际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件,那个句子就是假的。对未用言语表达的信念,讲法完全相同。可以这样说:信念为有机体的一种状态,促成某个事件呈现于感官时会促成的行为;将会促成该行为的那个事件是此信念的“含义”。这个说法过于简单化,但是可以用来表示我现下主张的理论。到此为止,我认为杜威和我不会有很大分歧。但是关于他的进一步发展,我感觉自己跟他有极明确的不同意见。

    杜威把·探·究当作逻辑的要素,不拿真理或知识当作逻辑的要素。他给探究所下的定义如下:“探究即有控制地或有指导地把不确定的事态变换成一个在区别成分及关系成分上十分确定的事态,以致把原事态的各要素转化为一个统一整体”。他补充说:“探究涉及将客观素材加以客观的变换”。这个定义分明是不妥当的。例如,试看练兵中士跟一群新兵的交道,或泥瓦匠跟一堆砖的交道;这两种交道恰恰满足杜威给“探究”下的定义。由于他显然不想把这两种交道包括在“探究”之内,所以在他的“探究”概念中必定有某个要素他在自己的定义里忘记了提。至于这种要素究竟是什么,我在下文中即将去确定。不过我们先来看一看照这定义的原样,要出现什么结果。

    显然杜威所理解的“探究”为企图使世界更有机化的一般过程的一部分。“统一的整体”应该是探究的结果。杜威所以爱好有机的东西,一部分是由于生物学,一部分是由于黑格尔的影响流连不散。如果不以一种无意识的黑格尔派形而上学为基础,我不明白为什么探究预料要产生“统一的整体”。假若有人给我一付顺序混乱的扑克牌,请我探究探究牌的先后顺序,假若我遵照杜威的指示,我先把牌整理好顺序,然后说这就是探究结果所产生的顺序。我在整理牌的时候倒是要“将客观素材加以客观的变换”,但是定义中考虑到这点。

    假如最后人家告诉我说:“我们本来想要知道把牌交给您的时候牌的先后顺序,不是您重新整理过后的先后顺序”。我如果是杜威的门生,我就要回答:“您的想法根本太静态了。我是个动态的人,我探究任何素材,先把它变动成容易探究的样子”。认为此种手续是可以容许的这个想法,只能从黑格尔对现象与实在的区分找到根据:现象可能是杂乱而支离破碎的,但实在则永远是秩序井然而有机性的。所以我整理牌的时候,我不过是显示牌的真实永恒本性罢了。然而杜威的学说中这一部分从来没有明讲。有机体的形而上学是杜威的理论的基础,可是我不知道他有几分注意到了这件事实。

    要想区分探究与其它种类的有机化活动,例如练兵中士和泥瓦匠的活动,杜威的定义需要加以补充,现在试看一看要补充什么。在从前总会这样讲:探究的特征在于探究的目的,即弄清某个真理。但是在杜威说来,“真理”须借“探究”下定义,不是拿“真理”来定义“探究”;他引用了皮尔斯下的定义,并表示赞同,该定义说:“真理”即“命中注定为一切进行研究的人终究要同意的意见”。这定义让我们对研究者在作什么事一无所知,因为假若说他是在努力要弄清真理,就不能不犯循环论的毛病。

    我以为杜威博士的理论不妨叙述如下。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有时候是令有机体满意的,有时候是令它不满意的。在关系不满意的情况下,局面可以通过相互调节得到改善。使得局面有了改善的种种变化若主要在有机体一方(这种变化决不·完·全在任何一方),该过程就叫“探究”。例如,在作战当中你主要力求改变环境,即敌军;但是在作战之前的侦察时期,你主要力求使自己一方的兵力适应敌军的部署。这个前一时期是“探究”时期。

    依我想,这个理论的困难之点在于把一个信念跟普通可说是“证实”这信念的那件事实或那些事实之间的关系割断了。我们继续来看某将军计划作战这个实例。他的侦察机报告给他敌军的某些准备,结果他就作了一些对抗准备。假如事实上敌军采取了他据以行动的报告中所说的措置,依常识就说该报告是“真的”,那么,即便将军后来打了败仗,这报告仍不失为真。这种见解被杜威博士否定了。他不把信念分成“真的”和“假的”,但是他仍然有两类信念:若将军打了胜仗,我们就说信念是“满意的”,打了败仗,叫“不满意的”。直到战斗发生过后,他才能知道对他的侦察兵打来的报告该有什么意见。

    概括地讲,可以说杜威博士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把信念分成为两类,一类是好的,另一类是坏的。不过他认为,一个信念可能在此一时是好的,在彼一时是坏的;不完美的理论比以前的理论好,却比后来的理论坏,就是这种情况。一个信念是好是坏,要看此信念使抱有它的那个有机体所产生的活动具有令该有机体满意或不满意的后果而定。因而一个有关已往某事件的信念该划为“好的”或划为“坏的”,并不根据这事件是否真发生了,却根据这信念未来的效果。这一来结果便妙了。假设有人对我说:“您今天早晨吃早点的时候喝咖啡了吗?”我如果是个平常人,就要回想一下。但是我如果是杜威博士的徒弟,我要说:“等一会;我得先作两个实验,才能告诉你”。于是我先让自己相信我喝了咖啡,观察可能有的后果;然后我让自己相信我没有喝咖啡,再观察可能有的后果。我于是比较这两组后果,看哪一组后果我觉得更满意。

    假如一方的满意程度较高,我就决定作那种回答。如果两方不相上下,我只得自认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麻烦还不止于此。我怎么能知道相信自己在吃早点时喝了咖啡的后果呢?假若我说“后果是如此这般”,这又得由它的后果来检验,然后我才能知道我说的这句话是“好”话或是“坏”话。即使把这点困难克服了,我怎么能判断哪一组后果是更满意的呢?关于是否喝了咖啡,一个决断可能给我满足,另一个决断可能让我决意提高战争努力。哪个也可以看成是好的,但是我要等到决定了哪个更好,才能够讲我是否喝了咖啡当早点。当然这不像话。

    杜威与迄今所认为的常识背驰,是由于他不肯在他的形而上学中在“事实”定而不移、无法操纵的意义上容纳“事实”。在这点上,也许常识是在变化看,也许他的见解和常识将要变成的情况看来是不矛盾的。

    杜威博士和我之间的主要分歧是,他从信念的效果来判断信念,而我则在信念涉及过去的事件时从信念的原因来判断。一个信念如果同它的原因有某种关系(关系往往很复杂),我就认为这样一个信念是“真的”,或者尽可能近于是“真的”。杜威博士认为,一个信念若具有某种效果,它就有“有保证的可断言性”——他拿这个词代替“真实性”。这种意见分歧和世界观的不同有连带关系。我们所做的事对过去不能起影响,所以,若真实性是由已发生的事情决定的,真实性和现在或未来的意志都不相干;在逻辑形式上,这代表人力的限度。但假若真实性,或者不如说“有保证的可断言性”,依未来而定,那么,就改变未来是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以内来说,改变应断言的事便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以内。这增大了人的能力和自由之感。凯撒是不是渡过了卢必康河?我以为根据过去某个事件非作肯定回答不可。杜威博士要靠核定未来事件才决定作肯定的或否定的回答;没有理由认为这些未来事件不能凭人的能力安排一下,让否定的回答令人更满意。假如我觉得凯撒渡过了卢必康河这个信念很讨厌,我不必在沉闷绝望中坐下来;我如果有充分的手腕和能力,能够安排一个社会环境,让凯撒未渡过卢必康河的说法在那个社会环境中会有“有保证的可断言性”。

    在这本书中,我始终在可能条件下尽力把各派哲学与有关的各哲学家的社会环境关连起来讲。我一向以为,信服人类的能力和不愿承认“定而不移的事实”,同机器生产以及我们对自然环境的科学操纵所造成的满怀希望是分不开的。这种见解也是杜威博士的许多支持者所共有的。例如乔治·瑞蒙·盖格尔在一篇颂扬文章中说杜威博士的方法“可说意味着一个思想上的革命,和一个世纪以前的工业上的革命同样属于中产阶级性的、同样不动人耳目,但是同样令人惊叹”。

    我觉得我写的以下一段话,说的也是这回事:“杜威博士的见解在表现特色的地方,同工业主义与集体企业的时代是谐调的。很自然,他对美国人有最强的动人力量,而且很自然他几乎同样得到中国和墨西哥之类的国家中进步分子们的赏识”。

    让我遗憾而惊讶的是,我本来以为完全不伤害人的这段话,却惹恼了杜威博士,他作了个回答:“罗素先生把实用主义的认识论同美国的工业主义可憎恶的各方面总连在一起,他这种牢固难拔的习癖……几乎像是我要把他的哲学跟英国的地主贵族的利益联系起来”。

    至于我,我个人的意见被人(特别是被共产党人)解释成由于我和英国贵族的关系,这事情我已习以为常;而我也十分愿意认为我的见解和旁人的见解一样,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但是谈到杜威博士,如果关于他所受的社会影响我的看法错了,我为此感到遗憾。不过我发觉犯这个错误的还不单是我一个人。例如,桑塔雅那说:“在杜威的著作中,也正像在时下的科学和伦理学中一样,渗透着一种准黑格尔主义倾向,不但把一切实在而现实的事物消融到某种相对而暂时的事物里面,而且把个人消融到他的社会功能里面”。

    我以为杜威博士的世界是一个人类占据想像力的世界;

    天文学上的宇宙他当然承认它存在,但是在大多时候被忽视了。他的哲学是一种权能哲学,固然并不是像尼采哲学那样的个人权能的哲学;他感觉宝贵的是社会的权能。我们对自然力量的新支配能力,比这种能力至今仍受的限制给某些人造成更深的印象;我以为正是工具主义哲学中的这种社会权能要素使得工具主义对那些人有了诱力。

    人类对待非人的环境所抱的态度,在不同时代曾有很大的差别。希腊人怕傲慢,信仰一位甚至高于宙斯的必然之神或命运之神,所以希腊人小心避免那种他们觉得会是对宇宙不逊的事情。中世纪时把恭顺做得更远甚于以前:对神谦卑是基督徒的首要义务。独创性被这种态度束缚住,伟大的创见几乎是不可能有的。文艺复兴恢复了人类的自尊,但又让自尊达到了造成无政府状态与灾殃的程度。文艺复兴的成绩大部分被宗教改革运动和反宗教改革运动打消。但是,近代技术虽不全然适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倨傲的个人,却使人类社会的集体能力之感复活了。已往过于谦卑的人类,开始把自己当作几乎是个神。意大利的实用主义者帕比尼就极力主张用“模仿神”代替“模仿基督”。

    在所有这些事情上,我感到一种严重的危险,一种不妨叫作“宇宙式的不虔诚”的危险。把“真理”看成取决于事实的东西,事实大多在人力控制以外,这个真理概念向来是哲学迄今教导谦卑的必要要素的一个方法。这个对自傲的抑制一撤除,在奔向某种病狂的道路上便更进一步——那种病狂就是随着费希特而侵入哲学领域的权能陶醉,这是近代人不管是否哲学家都容易陷入的一种陶醉。我相信这种陶醉是当代最大的危险,任何一种哲学,不论多么无意地助长这种陶醉,就等于增大社会巨祸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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