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一章,我有必要向读者说明这个故事是怎样一周一周地逐步写出来的。
当我开始写的时候,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我没有日记或文件可供写作这个体验的故事的基础。我在写作的时候,是随着心神的运行而写的。我不敢说定我一切的有意识的思想和行动都是按照神灵的指示而行的。然而检查一下我这一生所采取的最重大的步骤,以及那些可以被视为最小的事情,要说都是遵照精灵的意志而行动,也不为过。
我没有见过神,也不认识神。我之信奉上帝是出于本意,而且由于我的信仰是不可消除的,我把这种信仰视为一种经验。然而,把信仰描写成为经验,可以说是等于窜改了真理。
也许这样说更加正确些:我实在找不出恰当的话来表明我对上帝的信仰的特性。
我为什么相信我写这个故事是出于神的主意,现在也许比较容易理解了。当我开始写前一章的时候,我用的是这一章的题目,但是我在写作当中意识到在我叙述同欧洲人交往的经验之前,我应该写一点象绪言之类的东西。我这样做了,题目也就改了。
现在,当我着手写这一章的时候,我又遇到了一个新问题。关于我打算写的那些英国朋友,哪些事情应该提,哪些可以略去,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把有关的事情漏掉了,真理就受到隐蔽。而什么是有关的事情,却很难直截了当地作出决定,因为关于如何写法才算适当,连我自己都还不很明白。
今天我更加清楚地懂得,很久以前我所读过的说一切自传都不宜当作历史的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我知道在这个故事里,我就没有把所有记得的东西都写下来。为了真理,谁能说我究竟应该写进多少、省漏多少呢?我在法庭上所提供的我生平某些事件的片面证据,又有什么价值呢?如果有好管闲事的人检查一下我已写成的几章,他也许会给这几章增些光辉;如果遇上一个挑剔的评论家,他甚至会把“我的许多矫揉做作的虚伪之处”全都掀出来,以炫耀他自己。
因此这几章是否还要写下去,我倒有点犹豫了。但是只要没有人禁止这种发自内心的声音,我必须继续写下去。我必须遵循圣哲的名言:除非从道德上证明是错误,凡事既然开始了,就不应当半途而废。
我写自传不是为了讨取批评家的欢心,写自传本身就是对于真理的一种体验。目的之一当然是给我的同事们提供一点安慰和回忆的材料。真的,我就是根据他们的愿望着手写作的。要不是捷朗达斯和史华密·阿难德坚持他们的意见,这本书也许就写不成了。所以假如我写这本自传是错误的,那他们也应当分担责难。
现在还是谈谈题目以内的事情吧。正如有很多印度人同我住在一起,象我的家人一样,我在杜尔班的时候,也有英国朋友同我住在一起。并不是所有同我住过的人都喜欢这样,但是我坚持要留他们住。我并不是在每件事情上都是聪明的,我也有一些痛苦的经验,包括印度人和欧洲人。我并不为这些经验感到遗憾。尽管我有过那些经验,尽管我时常引起朋友们的不便和不安,我却一直没有改变我的行为,而朋友们也很客气地同我相处。当我同陌生人来往而朋友们感到不快时,我就毫不犹豫地责备朋友们。我认为信奉上帝的人要想在别人身上也看见体现在他们身上的同一个上帝,必须有足够的超然之情去和别人共同生活。同别人一起生活的能力是可以培养的,不是回避这种交往的难得的机会,而是用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来欢迎这种交往,这样才能使自己不受到有无机会的影响。
所以波耳战争爆发的时候,我的屋子虽然已经住满了人,我还是接待了两个来自约翰内斯堡的英国人。他们都是通神学者,其中有一位就是吉特庆先生,关于他以后我们还有机会多谈一些。这些朋友们常常弄得我的妻子眼泪纵横。不幸的是,因为我的缘故,她经受过很多这样的考验。英国朋友象家人一样亲密地同我住在一起,这还是第一次。我留学英国的时候虽然是住在英国人的家里,但是那时我是按照他们的生活方式生活的,多少有点象住在公寓里。现在情形颇为相反,这两位英国朋友成为我们家里的人,他们在许多方面都采用了印度人的生活方式,屋里的设备虽然都是西式的,内部的生活可以说主要是印度化的。我记得把他们当作家人看待确有过一些困难,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在我家里做到完全象住在自己家里一样,是不太为难的,这样的交往在约翰内斯堡就比在杜尔班多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