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为洪晃自传凑数(二)
从香港来的“那小子”大名叫梁国辉,我听起来和一个香港电影明星差不多,他说那个明星叫梁家辉,他是“国”别人是“家”,是他的大,而且他的屁股比梁家辉的好看。我说没看过怎么知道,他说你总看过梁家辉的(/book/514/index.htm">《情人》</a>那个电影),我说没有比较还是不知道……我们完全忘了有语言障碍,洪晃翻译了语义,更传递了语感,等到了锡林格勒草原,我和“香蕉人”在互相的眼中都生动起来,老熟人一般。晚上我们在一个大蒙古包里吃烤全羊喝酒,说起我们做展览找钱很难,说得很严肃,有点不好玩了,洪晃和梁国辉就联手攻击我,说搞钱的事不可太清高,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卖点什么。我一边说自古“笑贫不笑娼”,一边拳头已经打到了梁国辉的背上,他俩得意地大笑不止,我最终说不过这两个混蛋,只好认输。洪晃说这是你第一次认输吧,他俩更得意了。尽管认输并不等于我认同他们的价值观,我必须承认,他们有他们的道理,所以他们有他们的游戏规则,有他们的成功和失败。
第二天骑马,真正的跑马,洪晃和小平是老手,我是第一次,而梁国辉有朋友骑马摔死的惨痛经历坚决不骑,还摇头晃脑地说我疯了。洪晃怕我摔着,给我挑了一匹老实的母马,又把她的头盔给我戴上,她给我系头盔带子的瞬间,我忽然体味到“姐”的感觉,一丝暖意从心底缓缓升起。洪晃和小平的马都骑得很好,只是小平的酷有点外在,跑起来神采飞扬还频频挥手,像当时满街的“万宝路”广告中的西部牛仔。洪晃几乎和马融成了一体,只见身影不见表情,像个特技替身,帅得很含蓄。我的马很慢,一路小跑,完全像散步。梁国辉始终步行,最后走得大汗淋漓,脱了光膀子,显得很健壮,后来我们一直叫他“香港马”……那种玩的感觉想起来真是神清气爽。
后来,洪晃接管了《世界都市》杂志,开始忙了起来,吃喝玩乐的时间越来越少,洪晃偶尔给我打电话也总是说杂志的事。洪晃的脑子很灵活,常常有很多新奇的点子,雄心勃勃地想把这本时尚杂志做得不流俗些,所以也约我这种不时尚的人写稿,并一再叮嘱要通俗。我应了几回景,很吃力,才知道通而不俗原本是件很难的事。再后来,洪晃的公司越做越大。洪晃的能量很大,而且是网状思维,一心可以多用,几十个头绪一起上也忙而不乱,统领一个公司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洪晃忙得见不到人影,偶尔给她打电话,总是秘书小姐客气地说洪晃在开会,洪晃出差了种种,越来越不好玩。最近,洪晃自己开始抱怨如此忙碌实在没意思,住在上苑,每天往返几十公里太累,于是又在城边租了一处大厂房,做成了新家。小平是装修设计的高手,这个家的味道很特别,像是一个专门为朋友聚会创造的前卫、好玩、宽敞、舒服的环境。于是洪晃开始在家里大搞聚会,我自然又坐到洪晃家的餐桌上蹭吃蹭喝,渴望昔日相聚的美好感觉重新流回到心中。
这么多流水账,大约也看明白了,我和洪晃最愉快的相处方式都是这些吃喝玩乐的琐事,很像人们通常说的“酒肉朋友”,不同的是,我们交换的是许多不实用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诸如忘记身份,不装孙子种种。我们大多数的相聚发生在洪晃的餐桌上,看熟了她的聪明、幽默,甚至温柔散发出的独特魅力,偶尔在公司看到洪晃眯缝着小眼,也没有胡子还对别人吹胡子瞪眼,深感陌生。尽管我知道事后道歉是洪晃惯用的手段,或许统领一个公司需要一些非民主的方式,又或许我这个为了不被人管甘冒没饭吃的风险自我放逐十年的自由职业人,已经不能了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苦衷,但打一巴掌揉三揉不厌其烦地使用很容易失效,颐指气使被情绪支配也毕竟不是上乘的驭人之术。不愿在公司看到洪晃,在我的潜意识里,大约是回避有可能不喜欢的洪晃的一些方面,我知道面对朋友我并不是一个宽容的人,尤其是看重的朋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和洪晃的朋友关系是不完整的。我们也曾试图扩展其他的关系,比如一度合作过,很失败,最终又都退回到原处。洪晃大概嫌我太死板,没有配合的机动和默契,而我不能容忍她为什么放着朋友的优惠不用,却用些旁门左道的歪招。或许,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乃至气质性格的不同,并非交友的大碍,但要超越不同的价值观亲密交往,恐怕只能退守到没有实用性质的酒肉朋友的底线。然而,洪晃这个酒肉朋友给我带来的放松、愉悦、舒服、亲密,还有相互欣赏的快感,是其他人无法替代的,对此我心中充满温情和珍视。
顺便说一句,我见过的洪晃的朋友中,最喜欢刘索拉,聪明、幽默、率直、不装孙子,当可视为同类。六千多字,超额完成任务,可以交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