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九弟·不必再行辞谢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曾国藩 本章:致九弟·不必再行辞谢

    【原文】

    沅弟左右:

    辞谢一事,本可浑浑言之①,但未收回成命,已请筱泉子密代弟与余各拟一折矣,昨接弟咨,已换署新街,则不必再行辞谢。吾辈所最宜畏人敬慎者,第一则以方寸为严师,其次则左右近习之人,如巡捕戈什幕府文案,及部下营哨官属,又其次乃畏清议。今业已换称新衔,一切公文体制,为之一变,而又具疏辞官,已知其砂出于至诚矣。

    弟应奏之事,暂不必忙。左季帅奏专衔事之旨,厥后三个月始行拜疏;香琴巡抚及侍郎后,除疏辞复秦二次后,至今未另赛事。弟非有要紧事件,不必专衔另奏,寻常报仗,仍由余办可也。(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注释】

    ①浑浑言之:含含糊糊说说的意思。

    【译文】

    沅弟左右:

    辞谢这件事,本来可以含糊说说,只求收回成命,已请筱泉、子密代替你和我各拟了一个折子。昨天接到弟弟的公文,已换了新衔头,那就不必再辞谢了。我们这些人最适宜畏惧敬慎的,第一是以方寸为严师。其次是左右近习的人,如巡捕、戈什、幕府、文案,以及部下营哨这些人。又其次是畏惧清议。现在已经换了新衔,一切公文体制,便都为之一变,而又官奏疏辞官,便知道这不是出于至诚了。

    弟弟应奏的事,暂时不必慌忙。左季帅奉专衔奏事的旨意,以后三个月才开始拜疏。雪琴当巡抚及待郎以后,除了疏辞、复奏两次,至今没有另外奏事。弟弟除自非有紧要事件,不必专衔另行奏告,平常报仗,仍由我办。(同治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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