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弗兰西斯·培根 本章:第05节

    一四

    从上面几个表,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我们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方面是怎样贫乏;在那些表当中,我不但有时要插入一些仅属传说和报告的事例(虽然从未不注意到其可疑的信用和权威性)来代替证实过的历史和确实可靠的事例,并且还常常被迫要使用“须要试验一下”或“尚待进一步探究”等等字样。

    一五

    上面那三个表的工作和任务,我说是对理解力列示事例。

    这项列示事例的工作一经做过,就必须使归纳法自身动作起来了。因为既经把那些事例全部和逐一看过一遍之后,问题就在于要找到那样一个永随所与性质之有无而有无、永随所与性质之增减而增减、并且又如前文所说成为一个更普遍的性质之下的一个特定情节的性质。①可是,假如人心一开头就照着它在自流状态下所倾向的那种样子去单就正面事例来做这工作,②那么所得结果就会是一些虚想和猜测,就会是一些界定不当的概念,就会是一些每天都需要修改的原理;而我们也就非象经院学者们那样具有一个专为虚妄事物而奋斗的心不可了。③当然,所得结果无疑也视从事工作的理解力的机能和力量如何而有优劣之分。上帝这位法式的赋予者和设计者当然是从一开头思辨就直接具有对于法式的正面认识的;天使们和其他智慧者或许也是这样。④但这无疑是人所不能办到的;对于人,只能认可他开头从反面的东西出发,在排除工作做尽以后,最终才达到正面的东西。①参看二卷四条和二○条。——译者

    ②参看一卷四六、一○五两条。——译者

    ③弗勒指出,这是指经院中的辩论而言,在那里,一个问题的两方面都要得到辩护,不论其中一方面看来是怎样虚妄或邪异。克钦并注明,牛津大学在作神学的练习时,至今尚保留这种辩论原则的遗骸。

    ④凡天使性所能及的知识都是一下子就获得的,这是当时公认的一条教义。克钦指出,这点看来很象柏拉图。所谓“智慧者”,是经院派中的名词,指高人一级的存在,本性能直有所知而不必经何过程。人则需要作反面的查究,这正表明人类智力的薄弱。

    ——译者

    一六

    因此我们必须对性质作一个完全的分解和分剖,可不是用火来做,而是用心来做,心正可说是一种神圣的火。这样看来,真正归纳法的第一步工作(就着发现法式来说)乃是要把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出现而它不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不出现而它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减少而它增加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增加而它减少的性质,一概加以排拒或排除。①真的,当这项排拒或排除工作恰当地做过之后,在一切轻浮意见都化烟散净之余,到底就将剩下一个坚实的、真确的、界定得当的正面法式。这个说来很轻快,但行到那里的道路却是纡曲而错综的。不过我定要尽力不放过足以帮助我们走向那里的任何一点。①其实例见二卷一八条。——译者

    一七

    我既赋予法式以这等非凡的职务,我就要不惮烦地警告并劝戒人们,不要把我所说的话应用到他们的思辨迄今所想惯的那种法式上去。①①参看一卷五一、五六条。——译者

    首先,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复合法式,不是如狮子、老鹰、玫瑰、金子等等的法式。

    如我已经说过,那是一些单纯性质依照宇宙的一般进程而形成的结合。①那是要等到我们进至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并要就其在所谓质体或具体性质中的表现来发现它们的时候才来加以论究的。②①参看二卷五条。——译者

    ②弗勒指出,培根曾打算在的后续部分来作这些探究。参看二卷二一条及五二条最后一节。——译者

    其次,即使在单纯性质方面,我也希望人们不要认为我是在说那种在物质上不是全无界定就是界定不当的抽象法式和理念。①当我说到法式时,我所指的不外是绝对现实的法则和规定性,即那种管制着并构成任何物质中的任何单纯性质(如热、光、重量)以及能对这些性质有所感受的东西的法则和规定性。这样说来,所谓热的法式或光的法式和热的法则或光的法则就是一回事了。再说,我也从不让我自己脱离事物本身和动作部分。因此当我在查究热的法式中说“要排拒稀薄性”或者说“稀薄性不属于热的法式”

    时,这就等于说“要在浓厚物体中添入热的性质是可能的”,或者等于说“要从稀薄物体中去掉或摒出热的性质是可能的”。①克钦指出,这是柏拉图式的法式。培根在“De Augmentis Scientiarum”一书中曾使用过与此相类的语句,见第三卷第四章。——译者

    或许有人认为我所说的法式也多少带有抽象的性质,因为它把许多异质的事物混合和连结在一起了(例如天体的热和火的热似乎是性质大异的;玫瑰或类似东西的固定的红色与彩虹或蛋白石或金刚石中所显现的红色亦似乎是这样;还有不同种类的死亡,如溺死、缢死、刺死、中风而死、衰弱而死等等也似乎是这样的;可是它们分别一致具有热、红、死亡的性质)。假如有人抱持这种见解,那么可以确定地告诉他,是他的心被习俗,被事物的粗疏的外貌,和被人们的意见所俘虏了。须要知道,那些事物不论怎样各自独异和彼此不同,在那管制着热、红和死亡的法则或法式上却是一致的;还要知道,除非把这样一种法式揭露出来,发现出来,人类的权力便没有可能摆脱自然的一般进程而获得解放,便没有可能扩展和提高到新的效率和新的动作方式:这些都是毫无疑义的。

    可是尽管我一方面说到了性质的这种统一性,①而这又是最关紧要的一点,但另一方面我仍要进至性质的区划和脉络,不论是通常的还是比较深入和比较精密的,在应该说到它们的地方就要说到。①参看二卷三条。——译者

    一八

    现在我要就着由上面三个列示表看出是不属于热的法式的一些性质来给排除法或排拒法举一个例子。同时应该指出,不仅每个整表都足够用来排拒任何一个性质,就是每个表中所包含的任何一项特定事例也是足够的。因为从以上所论看来,很明显,任何一个矛盾的事例都足以推翻一个有关法式的揣测。①但是为了清楚起见,也为了把几个表的用处显示得更加明白起见,我有时还用双重或几倍的事例来进行排除。①这是指属地性质(terrestrial nature)与属天性质(celestial nature)之间的相反性。经院学派认为,凡属地性质莫不可分解还原为四大元素之一种或几种,故又称元素性的性质(elementalnature或elementarynature);而一切天体则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质体(称为第五种元素)所构成。所以培根在这里说,由于作为天体之一的太阳的光线是热的,所以热这一性质的法式中便不容有元素性的性质。

    弗勒另在二卷二○条末节有关的地方注明,近来分光景的分析已经表明,所谓属天的物体和属地的或元素性的物体实在都属大致相同的化学合成。克钦亦在同处指出,近代天文学和化学已使我们能够判断,天体与地之间在物质上实无不同;而且,由于人们已经知道它们二者之间借助于引力的联系,人们也不会期待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译者

    排除或排拒某些性质于热的法式之外的举例(一)由于太阳光线,所以排拒四大元素的性质。

    (二)由于一般的火,主要是由于地下的火(那是与天体的光线最疏远的和完全无关的),所以排拒天体的性质。

    (三)由于一切种类的物体(矿物、植物、动物的皮、水、油、空气以及其余)只要一靠近火或其他热的物体就都获得暖热,所以排拒物体的特异的或更加精微的组织。

    (四)由于燃着的铁或其他金属传热于其他物体而不损失自身的重量或质体,所以排拒其他热物体的质体之传送或混合。

    (五)由于沸水和空气以及金属和其他固体皆可受热而不至燃着或烧红,所以排拒光或亮。

    (六)亦由于月亮和其他天体的光线(太阳的光线则除外),所以排拒光和亮。

    (七)还由于燃着的铁与酒精火焰二者之间的比较(前者热较多而亮较小,后者亮较大而热较少),所以排拒光和亮。

    (八)由于燃着的金子和其他金属整个说来是具有最大的密度,所以排拒稀薄性。

    (九)还由于空气大部分是冷的但却保持稀薄,所以排拒稀薄性。

    (一○)由于燃着的铁并不胀大①而仍保持在其原来看得出的体积之内,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①克钦指出,这是错了。铁受热是要扩张的。——译者

    (一一)还由于空气在寒暑表或类似仪器中的膨胀,显见其有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但热并无显着的增加,①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①弗勒指出,空气膨胀,唯一原因在其温度增高;不过温度计中所含空气数量太小,其增加的温度触来不觉罢了。培根在二卷一三条第二八项事例中曾说到空气最容易接受热,而这里却有此误,更觉可怪。——译者

    (一二)由于一切物体都很容易弄热而并无任何毁坏或可以察到的变化,所以排拒毁坏的性质或任何新性质的暴烈的传送。

    (一三)由于热和冷所造成的某些相似结果有其一致和相合之处,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运动,不论是扩张的运动还是收缩的运动。

    (一四)由于热系为物体的磨擦所引起,所以排拒一个自为主体的性质。①所谓自为主体的性质,我的意思是指那种主动自行存在于事物的性质之中而不作为任何前在性质的产果的东西。①培根在这里不仅先见到近代热学理论(就是热之动力说——译者

    )中的主要特点,而且也先见到这种理论所据以成立的证据。温素(calorie,很久以来人们假想中的一种质体,认为是热的起因——译者

    )之被证明为并不存在,也就是说热之被证明为并非出于散布在自然中的某一质体,主要正是依据有关磨擦作用的一些实验的。这个证明之发现,据Joule和tributions to Physical andMedical Knowledge”一书第一四页),主要归诸Sir humphrey Davy;但是,虽说Davy的实验曾防避了产生错误的来源,为培根所未注意,但观察到磨擦生热这一点,仍应公正地归功于培根。

    此外应予排拒的还有其他性质;这个表中所列是不完全的,不过作为举例而已。

    以上所举的全部和每一性质都不在热的法式之内。人们在对于热有所动作时,可以把它们完全置之不顾。

    一九

    我们在进行排除的过程中已经为真正的归纳法打下基础,但真正的归纳法不到取得一个正面的东西时是还不算完成的。排除部分本身也绝对不是完全的,它在开头时也根本不可能是这样。因为排除显然是对于若干单纯性质的排拒;而我们既是对于一些单纯性质还没有什么健固的、真确的概念,那又怎能把排除过程进行得准确呢?就拿上表当中的某些概念(如四大元素的性质、天体的性质、稀薄性等概念)来说,它们就是模糊不清、界说不明的。因此,我既充分知道也没有忘记我所从事的工作是何等重大(就是要使得人类理解力能够成为事物和自然的对手,所以我决不满足而停止于我所已经订定的条规,而要更进一步为理解力的使用设计并供给一些更有力的帮助,那就是我现在所要缀述的。我要指出,在解释自然当中,人们的心应当尽力做到有这样的准备和倾向,要在准确性质的适当阶段和程度上已经站定脚步而停歇下来的时候(特别是在开始的阶段),还能同时记住它当前所有的东西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尚留在后头的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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