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刘易斯·托马斯的第二本文集。他的第一本书,the Lives of a Cell,我译作。在那本书的译后记里,有两段话,关于作者和写作过程的,抄在这里,也还合用:
医生、病理学家、教授、行政官员、诗人和散文作家刘易斯·托马斯,1913年生于美国纽约城边,一个小镇外科医生的家庭里。受教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医学院,毕业后作过实习医生,可能还作过为期不长的住院医生。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的繁荣时期、他辗转领导了好几个教学、科研和医疗机构,其中包括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和纽约大学贝尔维尤医疗中心。在耶鲁大学任医学院院长数年之后,又接任纽约市癌症纪念中心斯隆-凯特林癌症研究所所长。他是美国科学院院士。
这里,我想我可以附加几句话。人之常情,应该是读其书,想见其为人。可是,托马斯医生我们再也无法见到了。他已于1994年早些时候逝世。我见过他的两幅照片,都是晚年的,正是写作本书前后不久的时候所摄。一幅是在书房里,背靠书橱站着,两手扶书橱,头微低着,若有所思的样子。另一幅是在实验室,穿白大褂,也是沉思的神情。看起来身材壮伟,穿着讲究,绅士气派很足。他的自传中曾提到,六十六岁那年海边冲浪时膝部受过伤。由此可见他是个体魄强健的人。
接下去抄第二段,关于刘易斯·托马斯写书过程的:
1970年,托马斯任耶鲁大学医学院院长时,应邀在一个关于炎症的学术讨论会上作“定调演说”。他轻松幽默的泛泛而谈被录了音。不知怎的,演说的整理稿传到了《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主编的手上。那位主编是托马斯实习医生时期的年兄契友,他喜欢这篇东西,便命托马斯为他的杂志写一系列短文,让他照此泛泛而谈,条件是题目不限,一文不给,一字不改。托马斯本具文才,可惜大半生献身研究,只好搁起他的锦心绣口,去作那些刻板的学术论文。得此机会,他自然乐于应命。一连写了六篇,甫议搁笔,但已经欲罢不能了。热情的读者和批评家们要他把专栏写下去。于是,他一发而不可收,连写了四年。这时,出版商已争相罗致出版。the Viking Press条件最惠,许他不加修补,原样付梓。于是,我们就有幸看到了这本辉煌的小册子。
这是说他的第一本书,。该书收文二十九篇,以排在最前头的一篇的篇目为书名。
此后他还是写,过了四年,又可以结集了。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加上几篇发在别处。如《美国艺术科学会刊》(Journal of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和《纽约时报》的,还有几篇未发表的,又得二十九篇,还是以排头第一篇的篇目为书名,叫the Snail,勉强译为。
译得笨拙,只好附加些解释,聊以塞责。Medusa(美丢莎)是希腊传说中三大妖怪之一。她的头发是一条条的蛇。有一个属的水母长有触手,像那妖怪的蛇发,因而得名。书中写到的是此属水母中的一个种。这里的Snail,并不是那些背着自己的小房子、在潮湿的草地上悠闲地爬来爬去的蜗牛。书中写的是一种海生的蛞蝓,裸鳃类,没有壳。作为篇名和书名,只能简单出之,结果是让人不得要领。那篇文章,讲的是那不勒斯海水域中那一单个特殊种的水母和那一单个特殊种的蛞蝓结成共生关系的故事。用这一篇开始并命名这本书,也许是偶然的,但也很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刘易斯·托马斯一直关注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共生、依存和合作的现象。共生与合作是他第一本书的主题之一,也是这第二本书的主题之一。
当然,这本随笔集的主题远不止此。在这二十九篇文章里,托马斯谈生谈死,谈人间,谈地狱,谈民主和自由的社会设计,谈水獭、金鱼和疣子,谈疾病,谈思维,谈诗,谈语言学和标点符号。用他特有的托马斯方式。
这种自由的神侃允许托马斯作一件别的思想家作不到的事:允许他留有漏洞、矛盾和不一致。像蒙田一样,托马斯把人的性情、思想和行为中的不一致视为当然。他就那样意到笔随地写下去,并不在乎什么思想体系,也不担心什么地方出点差错。他甚至大谈犯错误的重要性:词语的误解和误用使语言进化得丰富而有活力;实验室里的错误是科学发现的通常方式;不犯错误就不成其为人;人本身也是DNA不断犯错误的结果。他的思想中存在着显然的矛盾:他不主张强调自我,却痛恶泯灭个性;他嘲讽催眠术之近巫,却以尽管是调侃的口吻,揭示出一大片科学研究的野地;他反对限制科学研究,却又讨厌无性造人,讨厌对潜意识(姑用此名)和自主自治的器官瞎鼓捣。
因此,托马斯曾把他的思想比作由好几个自我组成的委员会。这些自我开会时,常常是吵吵嚷嚷,议而无决。托马斯宣称,这个委员会没有主席。我想,这话不能完全当真。托马斯本质上是一个科学家。在他的八小时以内,在他作研究者的时候,在进行科研和教学管理的时候,在作政府卫生官员的时候,是这位科学家在作着思想委员会的主席。尤其是在那个国家关于生物-医学科研的政策出现危险的偏斜,或舆论中谬见风行的重大关头,这位科学家便毫不迟疑地从工作岗位上凛然地站起来。当然,托马斯不止是一个科学家。他讴歌生命,保卫生命,捍卫生命固有的谐调,捍卫不容干犯的人性,干预社会机体和公众心理上的疾患——这时,他是超越了科学家的。但是,正因为他不止是一个科学家,他才是这样好的一个科学家。他关于科学发现的过程、关于科研的规划与管理、关于国家的科研政策、关于美国保健制度的困窘、关于生物-医学科研中的社会和伦理含义等一系列问题的论述,值得每一个关注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的人认真研究。两书俱在,就不用我在这里详述了。在结束这篇小序之前,我想引用刘易斯·托马斯作为科学家凛然站起的一个场合讲过的一番话,我认为,这番话是值得我们这些很愿意讲讲科学、却不很愿意知道科学为何物的人们铭诸座右,引以自警的。
70年代末,美国人举国上下反对生物学家滥用重组DNA技术,怕他们使DNA与大肠杆菌之类相结合而造出什么危险的杂种。人们用最坏的字眼儿,骂那些科学家“强暴”、“渎神”和“狂妄自大”。甚至有人已建议诉诸行政和司法的干预。于是,托马斯当仁不让,发出了毫不含糊的声音:
“……是否有某些信息,导致人们不管怎么知道了一些人类还是不知为妙的东西?科学的探索有没有一个禁区,设置这个禁区的根据,不是可不可知,而是该不该知?对有些事情,我们该不该半途而废,停止探讨,宁可不去获取某种知识,免得我们或任何人会利用那种知识来作些什么?我个人的回答是直截了当的‘不’。”
“要预言科学将会生出什么结果,那是很难的。假如是一门真有前途的学科,那就不可能对之作出预言。这是科学这一行当的本性所决定的。如果要发现的东西真是新的,按定义讲那就是事先不知道的,因此就无法预言真正新的研究线索会引向何处。在这件事上你没有选择,没法选择你认为你将喜欢的,而关闭那些可能会引起不快的线索。你要么有科学,要么没有科学。可一旦你有科学,你就必须在接受那些规矩的、马上就有用的信息的同时,接受那一片片令人惊讶、令人不安的信息,甚至是那些让人不知所措和把事情搞得天翻地覆的信息。事情就是这样。”
李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