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二食堂的小商店买了两盒糯米糍和老冰棍,一长串阿尔卑斯,一捆卫龙,都塞在宽松的校服里,躲过巡视的年级组长和主任,回教室把零食藏在他们桌兜里,拿起书包走了。
我在街上流浪了半个小时,想不出能去哪才去网吧开了个机,面对满屏玩腻的游戏发呆,我常来网吧,但没有网瘾,打游戏和睡觉一样可以暂时回避一些我不想面对的事情。室内的烟味和泡面味混合成一股在臭豆腐锅里炸过期酸奶的臭味,让我反胃。
我坐在椅子里转圈观察人类,正对我有个抽烟的大哥,从油腻的wasd键上挪开手,把沾满口水的烟嘴一次次递进嘴里,下巴胡茬长短不一。离我远一点坐着一排我见过的混混在开黑,胳膊脚踝挂满廉价走形的纹身,专心致志打绝地求生。
每个人都沉迷在自我世界里,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中间有一个爱上自己亲哥的异类,偶尔我会把自己想得过于重要,以为全世界都在盯着我的丑态,其实大部分人不知情所以不在乎。
看着那些黝黑肮脏皮肤上的纹身,我突然想和我哥一起在无名指上纹对戒指,因为针刺的痛苦比单纯的佩戴更容易被铭记,如果我哥背叛了我去娶别的女孩,我就要剪掉他那根手指藏进兜里,让他没地方戴结婚钻戒,然后从婚礼现场抢走我哥,买一条狗链把他绑在我的卧室里,肏烂他。
后来我实在太无聊,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被我压皱的数学卷子,趴在桌上做了起来,为了不浪费上机钱,还在b站听了三个小时的数学课,操,我是真傻逼。
等到下机天都快黑了,我找了个路边摊吃麻辣串,顺便买了一把铁板鱿鱼带回去跟我哥一块吃,刚巧被十字路口红灯拦下来,看见马路对面的凤凰园走出来一醉鬼。
男人走路摇摇晃晃,手里拿着宝马钥匙,站在一辆五菱宏光旁边摁了半天试图开门。
我第一眼想,嘿嘿,傻逼。
第二眼想,操,这傻逼是我哥。
我拔腿闯红灯跑过去,鸣笛声刹车声和司机的咒骂在我耳边快速闪过,我听见几个司机骂我“兔崽子他妈的也不怕被碾死!”其实我当时脑子一热顾不上太多,只顾着担心我哥会摔一跤,蹭脏了脸摔疼膝盖。
等我跑到他身边,我哥正坐在地上,领带拉扯得松松垮垮,领口第一颗纽扣被一条断线悬挂着,深陷的锁骨窝泛着病态的粉红,手里还攥着车钥匙。
我左右看看周围没人,不然我只能装不认识。这一身浓郁的白酒味,我的傻逼哥哥到底喝了多少。
“死酒鬼,起来,别在外边丢人。”
我哥半睁开眼,懒懒对我笑,虎牙尖在唇边若隐若现。他翘起睫毛望着我舔了舔嘴唇,我立刻硬了。这样卷翘的睫毛应该挂满精液和眼泪才对。
段锐告诉我他在等代驾。我问他喝了多少,他说五十三度的飞天茅台一斤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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