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乐业?作者:大刀滟?夏滟
分卷26
救电话……
一路防备到年底,莫名风平浪静、风和日丽,乔可南被害妄想了一阵,当真见无风无浪,又听某花再三强调要修真,便歇了心,孰料……
修真?修你妈的真,修童贞才对!!!!!
「亲爱的,怎麽了?」见乔可南从厨房倒水回来,坐回电脑前,原先表情轻轻松松的,转而惊惧如遇鬼,陆洐之把手里的六法全书搁一边,不解。
「……」乔可南张著嘴,哑声乱指,指著自己,又指电脑,再指陆洐之,临末憋出一句:「娘子,快跟牛魔王出来……看上帝!」
陆洐之为他前头的称唤挑了挑眉,但没异议,下床上前,电脑上一个skype视窗,里头洋洋洒洒,文情并茂,陆洐之按著恋人搁在滑鼠上的手,把视窗条往上拉,逐步下看,这一看,连他这曾经玩咖,都有点儿惊。
「未满十六……」
乔可南犹在那儿心惊。「这怎办啊!」
陆洐之耸肩。「现在满了?那好,不犯法,前会那事,对方没说不要吧?说了就成立强制性交了,总之没留下把柄便成。另,多注意一下少年家里情形,满二十前,尽量别让对方父母发现,否则有诱拐嫌疑,很麻烦。」
他口气浅淡,一副在给人谘询,乔可南嘴巴张大又合起。「可是……未成年……」
陆洐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情我愿,谁管得著?」他骨子里倒是颇支持那朵啥花去跟谁扯扯,总归别来扯他家这位就行。「我第一次干人,也差不多这年纪。」
「……」得了,搞半天陆洐之才是安掬乐真正心灵伴侣,乔可南一时半会看不开的事,他老人家倒是一副有何所谓。
陆洐之拍了拍恋人肩膀。「我看那啥花,挺认真的,反观少年那年纪,谁知过久会如何,这事谁亏谁赚,倒难讲,令他欢喜做、甘愿受便行,真出了事,我捞他,别担心了。」讲完,他退开,回到床铺上,悠哉翻书。
陆大律师一段话,轻轻巧巧,倒也保证安掬乐在法律面上,安然无恙,出不了大岔。问题是,撇除法律呢?
乔可南还在呆,安掬乐则在那儿玩真心话大冒险:「我猜他估计还在楼下等,都几点了,到底是多缺爱,非搭著我这块破木,偏偏被他搭著搭著,我也觉得自己成希罕物了,朽木成桧木,我不过求个快乐人生,多的就不必了……」
真不必吗?
乔可南反覆观看好友传来字句,上头写他如何不知情勾搭上十五岁少年,又在知情之後,如何演变至此。身为一个还算有常识的成年人,乔可南屁股没毛都知该劝好友当断则断,可告诫言语几回溢出指尖,敲打成句,乔可南却次次删除,茫茫无语。
或许,面对感情,谁都无话好讲。
如人饮水。他想,个中滋味,安掬乐比他懂,因为懂了,才和他skype告解,等他一顿痛骂,等别人指责他:不能、不能、不能。
但究竟有何不能?
至多一个年龄差距,可少年终会成年,现在这年纪,也不算毫无判断能力。
何况要乔可南来讲,能藉先前的事要胁大人的,绝对不是啥好荏。
他心一下子偏到菊花那儿去,琢磨了会恋人方才讲的话,瞥向床边,陆洐之正巧抬眸,回望他。这一眼交递诸多讯息,乔可南忽然懂了好友此刻怎般心情,当初安掬乐也劝他及早离开陆洐之,他没听,最终跌得半死,乔可南却从无悔。
不悔自己走过那遭,并非只因成果甜美丰硕,而是过程令他真切感受:自己活著。
能爱,谁不想爱?
於是千言万语,最终归为一句:「欢喜做,甘愿受。」
他真是把自己三十年来的价值、伦理观,全为好友抛下了,不料那混蛋还传来一句:「我一直都欢喜的做,甘愿当受啊~」
乔可南哭笑不得。「你知道,我不是那意思。」
菊花黑:「死了呢?」
乔可南见了这句,一时怔忡,骤然察觉,好友表面看似无谓,但实际上,感情早下去了,下得多且重,而水已滚,捞不出来,只能慢慢煮烂。
跟一个十六岁少年,谁敢谈一生一世?少年允,家长不允;即便家长允了,十三岁的差距,中途能遇的坎,太多太多,即使通通熬过,岁月残酷,终归不允。
怎样都不得同归。
不死也注定半残。
乔可南叹口气,笃定回了句:「我给你收尸、送终。」没讲的是:你残了,我照顾你一辈子。
……
安掬乐那端显示离线,乔可南关上电脑,爬上床铺。
恋人的温度随即攀上,抚了抚他肩膀,乔可南这才知觉自己刚刚吓得泛冷,他抬首,与眼前的人接了一个万分怜蜜的吻。
亲著亲著,乔可南忽然问他:「倘若我们差十三岁,你还会对我下手?」
「咳。」陆洐之呛著,他长了乔可南八岁,不多不少,能足够庇荫对方。他忖了忖,实际道:「如果差到十三岁,你进事务所时,我应该就不在了。」他最初的人生规划里,三十五岁左右要彻底投入政治,乔可南却偏偏在那个时间点上,出现了。
继而,撼动了他。
乔可南屈指一算,对喔!那样的年龄差,他们应该连遇见都不曾。
他挠挠头,遇见即缘分,好缘孽缘,得当事人讲了算,他们两个局外人,确实是不必太烦扰了。
帮著、护著就是。
他又亲了下陆洐之,想那漂泊一生的上海女子张爱玲曾讲:於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於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
是啊,没有别的话可说。
在对的时间,能够相互成为对方对的人……乔可南衷心感谢。作家的话:关於年龄差,忘记有没有提,最先设定杜小弟是十二月生,菊花是一月,差十二,结果年表列出来,再ㄍㄧㄥ都得差十三,所以先前讲的十二有误,特此更正。囧
39.?无瑕的美丽
切洋葱。
剁剁剁、剁剁剁的声音在菜板上起起落落,安掬乐带著纪梵希的雷朋墨镜,把洋葱一半切到细碎,一半切成丁,放进调理器,再把先前用奶油炒过,冷藏保存的熟洋葱,一块搁进。
他又把超市买来的牛绞肉跟猪脚肉放进去,凭藉记忆撒盐、太白粉,大把黑胡椒、乾罗勒,一颗蛋黄,面包粉跟牛奶相拌成糊状,通通扔入,交给贵夫人,嗡啊~地转。
安掬乐摘下墨镜,瞥向客厅,只见杜言陌高大身躯,弯在茶几前──做回家功课。
他每回看见这幕,都觉很猎奇,不知该按惊悚或温馨。他「交往」的人是国中生,暑假过了,升国三了,正面临大考压力,他在做数学,因式分解,先前他看过少年笔记,十分精细,每一道步骤都不马虎。他说:「漏一个我就不会了。」
少年不是读书料,可胜在认真、心细,从不含糊。
安掬乐不否认自己爱极他这点,连一个十六岁孩子都这样,自己身为大人,似乎更该好好加油……他呵呵笑,摘下墨镜,停止调理机,里头材料拌得差不多,他戴上塑胶手套,将肉末捏形,平底锅里融化受热的奶油溢出浓浓香气,放下去,滋滋一响,十分诱人。
他给平底锅盖上盖子,趁煎熟空档,切蔬菜。
於是一大一小,各自忙活,不亦乐乎,安掬乐把事做完,净手擦乾,走到客厅,见杜言陌乖乖把题本做完,鼓励一笑:「今天做汉堡肉跟焗蔬菜喔~」
「……嗯。」
杜言陌没特意表现,可安掬乐知道他喜欢──少年口味很可爱,偏甜,前会炖了猪脚,忘记放糖,他虽说好吃,但反应平淡,安掬乐死命追问,他才吐露:「我喜欢……再甜一点。」
「行。」安掬乐不嗜甜,从此却习惯将菜做甜,少年喜欢的,他也能喜欢。
他走回厨房,把汉堡肉翻面,继续煎。
煎得差不多,他拿碗,把蕃茄酱、糖、酱油通通混在一起,他做菜很随感觉,从不用量杓,酸甜苦辣,全是经验累积,直到起锅,他关火,趁锅子馀温犹炽,倒进酱料,提锅炒了炒,最後放进蕃茄丁,淋在汉堡排上。
一下子,酸酸甜甜,香气四溢。
「叮」。烤炉一响,蔬菜同时焗好,杜言陌把茶几收拾完,进来帮忙,安掬乐示意他把菜拿过去。
他家里没餐桌,以往一个人,不是在茶几上解决,就是在电脑桌前,如今偶尔多一人,茶几倒嫌小了,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点的,或者……乾脆添了餐桌吧,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每次都令他弯著身体做功课,也不好。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这儿那儿调整一下,毕竟房子本身不大,若不,换间套房……
「……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眨了眨眼,见杜言陌一脸迷惑看著他,才知自己思考过度,东西吃到一半,搁筷子上,便停了。「喏。」
他把那花椰菜搁到杜言陌嘴前,对方一愣,张嘴吃了。
杜言陌无奈。「不喜欢就不要放啊……」
安掬乐讨厌花椰菜,或说他讨厌大部分绿色蔬菜,但做菜却坚持要用。「少了绿,菜色会不平衡,不好看。」
杜言陌拿他的漂亮论没辄,总归都会帮忙消灭掉。
回到刚才所想,安掬乐其实有点儿恍惚,从没想过会在这间屋里,与人一块用膳,更遑论为了另一个人,考虑改变屋子陈设,还有……搬家。
此地点,他当初找很久,独自一人,寻寻觅觅,原先不过一间水泥石房,乏善可陈,他添砖添瓦,把自身所有精力全给了它,若细细去瞧,那磁砖缝里,兴许还能见他那时拼凑,掰断指甲遗落的血迹。
这儿是他最终堡垒,遮他风雨,不令他伤,他从不带人回来,在此之前,也仅一个乔可南破过例。
杜言陌却踏进来了,用他这年纪独有的纯真,击溃他能做的所有防备,每当少年走在这间屋里,安掬乐总觉他每一脚,踩著的都是他的肋骨、他的心肺。
一个用力,便全坏了。
他却甘愿。
甘愿被他踏著躯干,把五脏六腑全移位,改造成合适他的样子。
吃饱了,杜言陌去洗碗,安掬乐洗澡出来,走进厨房,见他把最後一块盘子,放进洗碗槽上头的烘碗机里。
杜言陌很高,不必抬头,左手的肌肉因抬起微微拱出,十分流畅的线条,水珠自指尖一路滑落至手肘,杜言陌将之抹去,洗手擦乾,做好一切,他走向安掬乐,拿起他披在肩上的毛巾,给他擦发。
「呼……」安掬乐偎他怀里,溢出舒服叹息。
杜言陌知他爱美,连吹发方式,都特意估狗学习,技术不错,安掬乐发色浅,头发比常人脆弱,连光顾多年的造型师,也会不小心扯断好多根,杜言陌却不会。
他不舍得。
擦著擦著,杜言陌忽然问:「菊花先生,大学好玩吗?」
安掬乐无语了会,才答:「……还好。」自己给少年的设定是二十一岁的大学生,念设计,偶尔接一些设计的case打零工。除了最後一项,其他全不符合──事实上,安掬乐压根儿没念过大学。
他专科毕业,没再往上念,但自行做了许多进修。他这人,爱好极端,不感兴趣的,打死不多看一眼,索性挑著自己喜欢的学,能进现在这间公司,当真阴错阳差。
商人总伤人,外商公司尤其伤,没文凭,压根儿不把你当人。原先安掬乐仅是外包合作,却被《fwless》主编钦点看上,招入部门,最初薪水,问你干不干,只能含泪骂干。
他喜欢时尚,於是去了,熬了这些年,终於干得心甘情愿,就安掬乐来讲,念大学,不过一个选项和流程,令你领会究竟该按喜好走下去?抑或妥协、放弃,淹没在重重人群,最终被潮流推著肩背,踉跄前行。
杜言陌给他擦一段落,拿来吹风机,道:「我……」
「什麽?」後面的语句被吹风机的声响盖过,安掬乐没听清。
杜言陌俯下身,一边给安掬乐吹发,一边贴著他耳朵。「我不想念大学。」
安掬乐一激零,也不知是吹风机抑或少年的吐息热点。可他刚才那句,把他骇著,杜言陌眼神很认真。「我不想念。」
安掬乐头疼,就他来讲,不念就不念吧,说了他这人不能养小孩,小孩不想做的事,干麽强逼人家做?
儿孙自有儿孙福。
偏偏要换以前,不负责任的话,怎样都能讲出口,现今却觉肩膀沉,他晓得杜言陌很听他的,正因如此,心肺才疼,搞到这样,已经够对不起小孩家长了,若自己一句话,决定他未来,怎麽算?
果真是情感越重,责任越大。
他只得很老梗问一句:「不念大学,想做什麽?」
杜言陌答得倒是快:「跑步。」
跑一辈子?想也知道不可能啊,现实里哪堪这般?
杜言陌:「有个叫超马的运动,我估狗过……」
又估狗?估狗来的东西,怎能全算数?
安掬乐想讲又不能讲、不忍讲,最终使出敷衍大法,抚了抚少年的头:「算了算了,先念高中,其他慢慢来。」
「……喔。」
他继续吹发,吹完了,去搁吹风机。
安掬乐吁口气,蜷在沙发上,扳了扳手指。算一算:离高中毕业,还有三年,自己届时会在少年人生里吗?他持疑,懒得想。
杜言陌回来,覆在他身上,亲吻他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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