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五年六月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传媒机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形成了一个不小的高潮。从《中国改革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到《中国经济时报》、《经济日报》直到《人民日报》;从《内部参考》、《学习研究参考》到《国内动态清样》,直到《领导决策参考》,盛赞这场改革的文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河南视察。当他了解到一些地方在打着教育的旗号向农民乱收费,最终又不是把钱全用在教育上,这引起他的不安。视察期间,他还了解到,现在农村中的村提留、乡统筹的收费办法,随意性太大,本来就是一种“多收有利”的机制,而收多收少又是直接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这就导致了农村的“三乱”屡禁不止,成了老大难。于是他想这恐怕要从这种收费办法究竟行不行上来考虑一下了。
出乎他的意外,在河南视察期间,李岚清又听说有的农村已经实行税费合一的规范管理办法,这办法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各方面的经费也有了保证,十分感兴趣,要亲自去看一看。听说这事就发生在邻近的安徽省阜阳地区,他便临时决定,改变行程,弯到阜阳。在阜阳,他听取了当时的地委书记王怀中和专员乔传秀的专题汇报。听了以后,觉得这办法的确不错。从汇报中他还进一步了解到,全国政协的几位老同志也到阜阳的农村进行过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回京后,他就派人要来了他们的调查材料。看过之后,感到颇有价值,于是他就又把要来的材料,附上自己的意见,送给了李鹏总理,同时也送给了朱镕基、邹家华、吴邦国、姜春云几位副总理共同参阅。
其实,促成几位全国政协的老同志深入农村搞调查的,正是原安徽省省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王郁昭。我们前文已经提到,在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那惊心动魄的岁月里,王郁昭曾是万里麾下的一员大将,后来出任过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可以说,他是经历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那场中国农村改革的全过程的。而且直到今天,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依然是他乐此不疲的一件事情。
打从一九九五年四月开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的几位曾长期在国家领导机关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部长们,就组成了一个专题组,围绕着当前农民“减负”的热点问题,在王郁昭的带领下,不辞辛劳地深入到安徽、河北等地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回京后,又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为在更大范围,了解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盛夏七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在四川省乐山市召开了有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吉林、广西八个省区相关部门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讨会”。着重研究了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改革试点情况,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出路和办法。
专题组的一行八人,一路之上的心情都是十分沉重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由于各地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党政机构的干部编制严重失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少数干部横征暴敛,鱼肉乡里,农民苦不堪言,引发出一批恶性案件。特别是发现农民承受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作为国家主要粮源的中国中部农业大省,由于粮棉定购任务较重,农民获得的实际收入被大大打了折扣;而国家原本是想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的规定,不但掩盖了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劫贫济富”的负面效应,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农户的负担,成为雪上加霜!
每当接触到这些沉重的话题,专题组的同志就感到分外压抑。只是当亲眼看到安徽省太和县、河北省正定县正在搞改革试点,亲耳听到这些改革深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才由衷地感到一些欣慰。
后来,通过与国家有关部、局的座谈交流,经过乐山会议的深入探究,王郁昭亲自主持写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为此在京专门召开了一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建议》进行了一次认真审议。
王郁昭在这份《建议》中认为:解决农民负担最根本的出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而要真正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并完善农业税赋的征管制度,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各种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与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的要求过高过急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上面。
《建议》几乎是在大声疾呼:要坚决清理那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都要坚决取缔。
《建议》有着十分具体的建言:如提出要加快制定《农村税费征管法》,加强农村税费征管队伍的建设,绝不允许运用公安警力或民兵小分队征缴税费;如提出要坚决精简机构,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如提出要在现有各种经济技术协会的基础上考虑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以便于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法令,又有利于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一直很关心,看了由经济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十分高兴。这一天,他约来王郁昭,明确表态:“你们提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如果需要开协商会,请李鹏同志参加,会我主持。”
李瑞环还指示,将《建议》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按组织程序送出去之后,王郁昭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他考虑到在中央领导中,温家宝是各地农村跑得最多,因而也是最熟悉中国的农村工作的,就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温家宝呈送了一份。
当然,王郁昭并不知道,他的这份报告,早在十天以前,李岚清副总理就已经把它直接送给了李鹏总理和其他几位副总理参阅,李鹏、朱镕基也都批转给了财政部;更不知道,姜春云副总理在读到李岚清送来的报告后也已经转给了温家宝,并表明了他的意见:“请家宝同志阅批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这时温家宝领导的一个起草小组,正在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一个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文件。
两份《建议》温家宝都收到了,他和姜春云的看法是一致的,认为它对正在起草中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即将颁布的一个决定极有参考价值。按说,这事温家宝已经批办了,对王郁昭个人呈送上来的《建议》,就无须再作处置了,不过,他是个做事认真得一丝不苟之人,虽已有过交待,却仍然又一次拿起毛笔,将《建议》批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和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并且多写了几句话。他的批示,每一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甚至连标点符号也绝不马虎,像他以往处理任何一件工作一样的严谨和认真:
“济民、宝瑞同志: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份建议,对研究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在中央起草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中已经吸收;一些带方向性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进行试点。请将这些情况告政协并郁昭同志。”
这份由王郁昭执笔的《建议》被送达中办国办后不久,一个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农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电视台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很快奔赴离京最近的河北省进行农业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的省委副书记李炳良,接待了调查组的全体同志,并汇报了河北省三年多来公粮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这期间,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也悄悄在安徽广大农村流传:江泽民总书记派出秘书,一竿子插到最早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太和县。这位秘书在太和县的各处进村入户,所到之处,一概是认认真真地听,仔仔细细地看,边听,边看,边认真地往本子上做记录。临了,太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希望他能够谈一谈调研后的看法和意见,这位秘书却只是谦和地笑笑,说:“我的任务就是看,就是听,然后回去,如实汇报。”
公元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具体地提出了“三减”: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之外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而且提出“两个加强”: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进行的负担分流和一些粮食主产区进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进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的意见!
“十三号文件”下达的第十四天,即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温家宝便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近年来,一些粮食主产区,主要是安徽、河北等七个省的五十个县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这项改革触及到了一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一些重大改革方向,继续改革必须与现行的粮食购销体制和以农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这件事涉及面广,而且较为复杂,需要全面设计方案。试行工作要有领导地进行,已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试好,并注意总结经验。”
温家宝不但肯定了各地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精辟地指出这项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了重大的改革方向,因而需要全面设计方案。
温家宝的这个讲话,高屋建瓴,振奋人心;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诠释,更是高瞻远瞩,入木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