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在湖北省是个有名的“改革书记”。为提高咸安区干部队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改革意识,他曾将三分之一的区乡干部派到南方去打工锻炼,每人每月只发给五百元工资,其余的,就全靠自己在社会上打拚,因此,大家又把他喊成“打工书记”。
2002年八月,宋亚平慕名来到合肥,想亲自听一听倡导农村税费改革的何开荫谈一谈正在安徽试点中的这场“费改税”。然而何开荫开门见山的一句话,却大大出乎他的意外。
何开荫说:“‘费改税’不过给农民减轻了三四十元的负担,我们现在就是税费全免,不向农民征收一分钱,它也不可能引起中国农村经济发生质的变化。”
宋亚平多少有点儿诧异地望着何开荫。
何开荫说:“我的理解,改革就应该是创新,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制度的创新;重大改革,那就应该是一场革命。”
接着,他引用邓小平早在一九八八年六月七日就说过的一句话:“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不进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的前进。”
引用了邓小平“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改革”的话,何开荫才又说道:“‘费改税’只能减轻一点农民过重的负担,并不能解决主要矛盾。自从大包干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村又积累了不少新的矛盾,正是因为当时的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而且,又是处在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位置上,我们才选择它作为突破口,先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把其他深层次的矛盾,全都逼到层面上来,然后按其轻重缓急分别采取对策逐个加以解决。”
“遗憾的是,”何开荫无可奈何地对宋亚平说,“设在财政部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缺乏了解,竟把这场改革简单化为‘费改税’,尽管这种‘费改税’在减负和改善干群关系,在安定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却也造成了一些新的困难,使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难以顺利地深入下去,甚至在一些先行改革试点的地方,农民的负担又出现了反弹。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财政部只是一个具体的职能部门,它不可能代替其他的部门制订政策。因此把‘费改税’视作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的改革,那是误会,重大改革的标志是把农村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此我们曾大声疾呼,不断提出改善眼下‘费改税’方案的建议,但是我们的声音毕竟太微弱了,感到了力不从心。”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何开荫面对来自湖北省的“改革书记”,谈起农村改革的事,他差不多就把几个月才能说的这么多话,一下全说了。他说:“税费改革其实是有着丰富内涵的。它上连着农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体制和粮食购销政策的改革,尤其是最根本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下连着农村基层财税体制、财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科技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最重要的乡镇村级机构的改革。总之,农村税费改革是一场十分复杂而又深刻的社会变革。如此重大的一场改革,必须由总理和分管副总理亲自领导,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把改革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的一个综合部门,从各相关的部委抽调出熟悉业务并懂得政策的精兵强将从事这项工作。首先,由财政部修改和完善税改方案,使之能带动其它改革,然后,由粮食部门制订新的粮食购销政策并进行体制改革;由教育部修订义务教育法并由各省制定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人事部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农业部制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由民政部制定村级机构和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由卫生部计生部门制定农村公共卫生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方案;环保与国土资源部结合农业部制定出土地制度的改革方案,并创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带领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所有这些方案汇总到综合改革办公室,进行协调和修订,最后形成相互配套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实现整体推进。这样才能夺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彻底胜利,促进农业的大发展!”
这么一说,倒引起了宋亚平的共鸣。因为宋亚平过去就在基层工作多年,对“三农”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在这些方面,他也是早有研究的。
于是二人就如何有效地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农村进步以及农民富裕的许多问题,交换了意见。
两人都认为,对中国今天的农业首先应该实施“休养生息”的政策,免除一切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县乡两级由此导致的减收,可以通过减事减人减支的办法解决。这样,中央和省里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就能够完全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和农村的卫生事业。
两人都还认为,在对中国农业实施“休养生息”政策的同时,可以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
将目前的五级政府逐步恢复为三级政府,并乡建镇,将现在的乡镇政府改为镇公所,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果当前条件不具备,可以先行大规模精简乡镇机构,采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办法,将“四大家”合为一家,坚决压缩乡镇领导干部的职数和人员的编制,分流冗员。至于乡镇的“七站八所”,除公安派出所和垂直管理的之外,一律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或专业经济组织,改制后的“七站八所”只能紧密围绕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的发展要求,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单位。村委会原则上不再赋予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扩大村委会的民主权利和进一步规范村委会的自治行为。与此同时,支持和帮助广大农民成立有着丰富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内涵的各级农会组织,农会组织在性质上应当同城市中的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一样,在党的领导下,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并发挥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坚决放开粮食的收购价格、放开粮食的购销市场;把土地还给农民,允许农民对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序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民向城市迁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就业和发展机会面前地位的平等。这些,都十分重要。
同样还要积极探索由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制度;结合农村扶贫政策和其他民政补贴政策,试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也都必须着手去做。
还要逐步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还要改革农村的金融管理体制,放开搞活农村金融……
何开荫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曾有过多次农村税赋改革,唐有‘两税法’,明有‘一条鞭法’,清有‘摊丁入亩’的变法措施,那些重大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农民不堪重负而进行的;改革的内容也基本上都是改费为税,化繁为简,官收官解。那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大都是可以做到‘向来丛弊为之一清’,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是,最后又都无一例外地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了反面,并为以后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农民的负担反而更重。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曾精辟地将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后人称其为著名的‘黄宗羲定律’。”
何开荫说:“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与过去毕竟不同了,我们多么希望,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共产党人,能够跳出这个历史的定律。”
宋亚平回到湖北省咸宁市后,不久,就将他和何开荫商讨的意见梳理出十二条建议,上书省委书记;何开荫随后也写出十分详细的改革方案,再次直言进谏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