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脉那么大的巨人毁灭了安条克”的消息最终还是被幸存者传到了诸撒冷,却没引发预期中的大规模逃亡和骚乱。
看似信心十足的举动跟城市本身防御措施无关,都是现实所迫。
从地理位置来看,诸撒冷在西,安条克在东,东边是大海,西边则是什么都没有的沙漠。即使九死一生穿越了这片无人区,也要面对充满敌意的苏丹们。
诸撒冷的居民无处可逃,于是他们涌向了教堂,祈求神明保佑。应信徒要求而响的钟声此起彼伏,把诸撒冷变成了一座不夜城。
对神明的信仰是当初建立这座城市,并为之发起战争的原因,但事到临头全靠求神,把希望都寄托在信仰上显然不可能。
因为不管是白骑士克里斯蒂娜,还是城中的众多牧师都遇上了相同的困扰祈祷无回应,不管你有多大声,多虔诚。
起先,白骑士恐慌的认为是泰拉又在惩罚她,但她很快发现饱受神眷的同行都陷入了类似的困境。女神倒也不是完全不搭理信徒,神术依然能够施展,但沟通就别想了。
牧师们将此解释为“神的考验”,来测试她的信徒是否能守住诸撒冷。有了牧师背书,城里居民也渐渐冷静下来。到后来,连鲍德温,这位诸撒冷的国王也信了,开始专心组织防御。
不信的人也有,像是克里斯蒂娜,奥拉,还有银龙葛尼丝。三个非人类的“女人”亲眼目睹过安条克的毁灭,而诸撒冷并未显示出超越了安条克的防御能力。
刀枪剑戟,壕沟深坑,那都是对付凡人的。
这世上没有任何城墙,不管多厚多高,能挡得住那个巨人。他踩烂了整座安条克城,又掀起风暴弄沉了外逃海船,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就像踩烂了一个蚂蚁窝。他肯定能毁灭诸撒冷,这毫无疑问。唯有目击者才能体会巨人的恐怖,照这个思路,精灵邀请国王和她同乘银龙去安条克“看一看”。
鲍德温很痛快的答应了,侦查回来的陛下把自己关进屋里,祈祷了一天一夜。等他出来后,带精灵去看了诸撒冷的镇城之宝,一把造型古朴的长矛。
“这是刺死先知的长矛,据说握在真正圣徒手中的威力能劈开海水,毁灭城市。”
如此神器岂会白给,在经过极其虔诚,且五体投地的跪拜后,脸因为砸地破了皮而血流满面的鲍德温取下了长矛,双手捧着递给精灵。
“我相信你,白骑士克里斯蒂娜能发挥它的威力。”
克里斯蒂娜接过了长矛,拿在手里仔细查看,这是给步兵格斗用的,不算长,竖起来比她略高。以一柄历时将近千年的武器来说,保养情况相当不错,木柄竟然没丝毫腐朽。精灵试着舞了两把,矛尖与透过教堂彩色玻璃的太阳相撞,寒光闪烁,照亮了白骑士的脸。
这柄长矛她略有耳闻,论知名度是不能跟泰拉之矛相提并论,如果有泰拉之矛就更好了。抱着有总比没有强的心理,精灵谢过国王,拿走了杀死先知的凶器。接下来要做的事九死一生,国王,甚至奥拉都劝过她。
国王说由自己或者其他骑士乘银龙去安条克,奥拉表示同意,精灵笑着摇头,说非她莫属。
鲍德温觉得把这种自杀性任务托付给一个女人太不像话,奥拉只是单纯的不想再失去一张熟悉的面孔。矮人不矮人,奥拉终究是女性,说着说着便红了眼圈,在矮人文化里,即使女人落泪也会被视为软骨头。
努力忍住泪水的女矮人没能接着劝下去,她其实也明白,你没办法说服圣骑士从一场舍生取义的战斗中退却。
保护圣城和里面无辜的居民,这难道不是圣骑士存在的意义吗如果精灵会退缩,她也配不上鲍德温国王给她赶制的白甲。
精灵同样拒绝了国王提出的,用一场佯攻吸引巨人注意,然后克里斯蒂娜骑乘银龙趁虚而入。
那只是凡夫俗子的想当然,假如你是一头比山都高的巨人,一只蚂蚁来咬你和一群蚂蚁来咬你,这有区别吗
在地上面对巨人除了被踩扁,没有别的结局。那不是慷慨就义,被像虫子般对待只会死的毫无价值。
拒绝了别人替自己去,又拒绝了被掩护,那精灵总不能再拒绝褚撒冷送别她的英雄吧。一场以克里斯蒂娜名义召开的酒会匆匆举行,来的人不少,但总有人忍不住朝东边看,或是做出侧耳聆听状,仿佛比山还高的巨人随时都会过来。
他们早吓跑了胆,却无处可逃宴会的主角克里斯蒂娜接受一轮又一轮的敬酒之余,到也没忘了胡思乱想。反正祝酒词不是马匹拍过头,把她和先知相提并论,就是话没说完,举酒杯的人已经先哽住了。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褚撒冷的国王,鲍德温陛下。
“我从没想到有生之年,会让一位姑娘为我”因为太不吉利的缘故,也因为没喝的太醉,那句“为我去死”国王总算没说出口,勉强维持了体面。
所有人都专注于去关心“一位美丽的精灵女子要为我们赴死”这件事,却忽略了银龙。他们苦劝精灵,好说歹说,长吁短叹,却全程忽略了咫尺之外的葛尼丝。
银龙静静的听着,有礼貌的微笑,扮演了完美的听众,好像这件事与她无关。稍有常识的人都该明白,一场战斗中骑士很可能换几次马,但不管换了几回,都没人能记住马的名字,甚至于这匹马到底死了还是没死也没人清楚。
可能是大家畏惧银龙的身份吧,也可能是这里大部分骑士都是从帝国来的,经历过恶龙战争的人很难对长鳞片的巨型蜥蜴产生好感。
精灵朝坐在隔壁桌的银龙举起酒杯,葛尼丝笑着举杯回应,还有奥拉。
他们甚至没把葛尼丝跟我安排到一起就坐,精灵喝下了号称褚撒冷最贵的葡萄酒,却一点甜味也没尝到。
她只觉得苦,苦的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