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金呆了 本章:第23节

    他脚一蹬,手掌桌欲要起身,“你没来?”

    “嗯!”我对着声筒干笑两声,“就问你现在生气不生气!”

    他愣了一秒,低笑起来,不信似的:“真的?”

    我来了火,每次就知道耍我,“什么真的假的,就许你骗我,不兴我骗你?我就是没来!”老娘放你鸽子了!

    我还没得意两秒,他沉声唤了我一声:“妹妹。”

    我一个人在角落翻白眼,“干嘛。”

    “我愿意被你骗。”

    神经病。

    我挂了电话便往外走,行至柜台想起要不把单买了吧,还欠他手机呢,刚要唤服务员转念一想,我买了单不就证明我来过了嘛?我摇摇头赶紧溜,做戏要做全套,虽然知道这种“骗”无比低廉,但好歹骗到了,管我过程是不是比他还心酸。

    电梯里没有信号,出电梯时信号格慢慢回升,弹出一个未接来电和一条微信。

    【妹妹,你要不要考虑骗我一辈子?】

    哇,这个畜生,这种时候还不服输,非要扮演白马王子扳回一城。

    【不好意思办不到!按照男女平均寿命,男人比女人短命八年,你比我大七岁半,我骗不了你一辈子,你在我半辈子的时候就挂了。】

    我气得手指使劲戳屏幕,上了出租又傻乎乎笑了,两个人穷折腾什么呢。

    事实上,我们在那晚之后便僵在了那儿,聊着聊着便能杠上,你一句我一句,非要较个高下。

    我有天疑惑,我和他以前也是这样对话的吗?这才发现不是,他以前说什么,我都是傻乎乎奉若圣旨、信条,难怪尽让他占上风了。

    他那天的原话是“让我也爱上你”。什么意思?就是说我爱他。

    这个人自恋到放了个显微镜在我心里,还顺带摆了个放大镜。但我没反驳,怕越说越乱。

    我啐他:“你想得美,休想再耍我。”

    此人花样百出,半真半假,骗我跟他转悠,还要骗我去偷心。偷心又不是摘桃,哪儿那么容易,何况有些人的心就是红色石头,我绝不中他的玛丽苏圈套。

    他就是喜欢跟我闹,想找个伴儿,ed的招儿使过了便换一个招溜我。

    是,我承认我也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被骗也乐乐呵呵的,但一直处于下风的我就像一个美丽废柴,我不愿意时时被耍弄,事事后知后觉。

    但我也不会蠢到与他一刀两断分道扬镳,这是气头上的决定,气平了立马收敛那意气冲动。我一个人在m市孤苦伶仃,无亲无友的,万一擦磕碰撞,感冒发烧,我还可以道德绑架他,如此势利眼,不愧是我。

    和韩彻浪荡的日子不是白瞎的。

    不用歌来唱“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我亲身经历过一段难以轮类的风月后,醍醐灌顶,清楚自己不是最美的公主,不是合适水晶鞋的灰姑娘,不是等得到王子来吻的睡美人。

    我不再做傻白甜的梦,至于那个浪子谁爱终结谁终结吧。

    第二天一早,我一样样打包装箱,细心分类,还在箱子上贴上卡通贴识别箱内容物。

    我拧了瓶水,喝了一口,见王端之搬完这些,腊月天的满头大汗,赶紧找纸替他擦,左右在空房间扫视,再没矿泉水了,不好意思地说,“你要不嫌弃......”

    他本能地摆手手自己不渴,见我递到半空不上不下,憨厚一笑,“那我不对嘴。”

    我托着下巴,这才是我们第三次见面呢,我就敢支人给我搬家了。在酒吧开拓的第二性格未免也太彻底了,我几乎成了一个自来熟。

    拜托人帮忙的同时也找到由头请他吃饭,增进了解,他开着他的本田带我到了一家本帮菜馆。听他说,这里的菜便宜好味。

    富有生活气息的男人便是如此,接地气,我看着档次骤降的车内饰,竟没什么落差感,还想,这就是我该过的生活。

    我倒不是多喜欢王端之,只是在酒吧多看了几眼,生了点兴趣,人是越交流越擅交流的,韩彻的泡妞嘴炮技术绝非一蹴而就,我怕这阵不出去玩便会失了功力,随时练习。

    他不幽默,话不多,有的只是阅历与沉着。整个场子全靠我热,我倒也不累,叽叽呱呱说个不停,说起我在m市不认路走丢、租房和中介小哥看楼时刻防狼的各种糗事,他被我的描述逗得直乐。

    不知道是不是我自作多情,我有一瞬间觉得他看向我的眼神像是要娶我。

    回家路上我直摇头,天哪,是不是每个玩弄感情的人都会很自恋?

    后来上豆瓣无意中看到一句粗鄙的总结,男人最容易高估的两件事,一是自己的性能力,二是前女友对自己的感情,女人最容易高估的两件事,一是自己的外貌,二则是异性对自己的感觉。

    好吧,我承认,这句话不一定准,听起来像老年朋友圈咋呼人的那种标题党,但不巧,完美印证在了在下身上。

    虽然这头与王端之交流状态良好上升,但年关的临近也意味着一段异地,肢体进度条中止加载。

    韩彻说好要送我去机场,我答应了却忘了告诉他我搬家了。

    下午三点的飞机,他十点便出发来接我,说要补我一顿简餐,我这会才想到:【我搬家了!你开到景城花园南门口。】

    他过了一会才回复:【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上周。】

    韩彻来得很快,主要是我这次的小区离新城区比较近。

    简单梳妆后,我站在南门口等他。这次因为搬家,行李都打包寄回老家了,只有一个简装背包,无比轻快。

    我一开车门,m5的《sugar》流溢出来,我笑说:“你还挺嗨嘛。”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开车听歌。

    他没看我,只是调低了音量,淡淡问:“他人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

    第28章

    “三十三, 不多帅,不多幽默,贵在老实。”我瞎说的, 我和王端之发乎情止乎礼, 压根没提及进展关系这一层。

    韩彻蹙起眉心,“三十三?”

    “哦,结过次婚。”

    韩彻点点头,没继续这个话题。被调大音量的音乐打断了对话气氛,我们难得在车上安安静静,一言未发。驶至市街闹市街区,韩彻兜了一圈在自行车、电动车的空隙中艰难停了车。下车他看了一眼,一把拉住我扭头就走:“快跑!”

    我疑惑:“怎么了?这里不让停吗?”

    他脖子像打了石膏,没法回头似的:“停的太他妈丑了。”

    我好笑地转头, 他赶紧把我的头掰过来, “别看别看, 不能毁了我英明的形象。”

    韩彻带我来的是m市老菜场中的一家早茶馆。笼屉的蒸汽浮在面上, 大铁锅中的鲜香味唤醒食欲。他带我来如此烟火气的餐馆,倒是出乎我意料。

    我们到达时恰是午餐排队的中高峰,店里坐满了堂吃的叔叔阿姨。

    他熟门熟路, 礼貌弯腰打了声招呼。拼到座位后,韩彻指着墙上被油垢浸匀的菜单问:“喜欢吃什么?”

    我撑起脸, “红汤馄饨?”我重口。

    “这家店的泡泡馄饨很有名,”他指了指外面排队打包的食客,“他们基本都是来买这个的。”

    “好啊,我不熟,你点,我不挑食。”

    韩彻点了三碗泡泡馄饨, 一屉小笼,一碗甜豆浆,一碗莼菜汤。

    点的太多,我们是拼桌,小半张桌子堆不下。

    他将两碗馄饨并成一碗节约空间,我们手搭在桌边艰难又舒适地吃着,这是我熟悉的平实环境。

    “你怎么想到带我来这儿吃啊?”我舀了个泡泡馄饨,吹了吹,张嘴一尝眉峰不觉挑起。这个馄饨味道不见多独特,但由于皮薄,每个小馄饨都鼓起一股气,挺着小肚皮儿浮着,一口咬下去,汤汁儿饱满,葱香四溢。

    “我从小在这条街长大的。”

    “真的?”我向塑料帘子外张望,这条窄街年代久远,是十几二十年前本地人的居住区,“我看你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没想到也是巷弄里出来的。”

    “我养尊处优?”他指着斜前蔬菜摊位的老阿姨,“你知道我小学每天放学要去那里干嘛吗?”

    我看了眼农贸菜场那入口的摊位,摇摇头。

    “我每天都要去捡菜叶。”他见我不信,笑着耸肩,“我小时候有几年新鲜蔬菜都吃不起,爸妈又忙,我捡完烂菜叶回去,自己拣完、洗好,等我妈下班回来煮。”

    我惊讶得嘴都合不拢,下意识看向他的手,白白净净的,不像干活的,“真的啊?”

    他两眼一眯:“假的。”

    我脑门轰地雄起一股子无名火:“......”

    “好啦好啦,真的。”他看我表情不对,马上顺着我前额虎脑袋,“哈哈哈哈,总想逗你。”他舀起莼菜汤,喝了几口,还让我也喝。

    我夹起一小嘬叶子吃了,口感甚是奇怪,滑溜溜的,他说,“我小学得了荨麻疹,总起风团,又老挠,去了好几家医院都看不好,有天莫名其妙就好了,后来发现,就是家里特别困难,捡菜叶那段时间好的。”

    “为什么啊?”

    “当时没想原因,后来没几年又发了,那会条件好了,去更大的医院看还是不见好,就想着算了,反正死不了。有次我妈做这个汤,我吃了之后风团褪得很快,早上起来就消了大半,现在我每个季节都要喝莼菜汤。”

    “哇,这么神奇?”

    “并不适用每个得荨麻疹的,我查了,估计我的诱发因素是果果中医里讲的‘上火’,这菜恰好有降火的功效。”

    我哈哈大笑,“你信中医?”中医是那年知乎上热议的“玄学”。

    他抿起嘴角,一副知乎大神的高深表情:“我持保留意见,但不一概否决。”

    吃完我问他,后来哪来的钱去投资路桥公司啊?怎么听都觉得是富二代干的事儿。

    他说啃老啊,后来家里条件好了。那年他妈下岗,卖了嫁妆和乡下几亩地果断下海,没想风生水起,三年就搬离巷弄,住进了楼房。后来他爸从国企出来凭人脉与他妈搞起小商品批发,又做产品经销,一路干了不少行当,走上致富之路。

    三言两语,说的轻巧,但我听着莫名沉重,感觉他现在日子虽好,但童年还挺跌宕的。

    韩彻在一户住户前停下,窄门半开,红漆半脱,“我小学三年级之前都住这儿。”

    我猫身探了一眼,从缝里看,是未经修缮的青瓦白墙老风貌,典型两户小院。

    我问他:“怀念吗?”

    “有点,偶尔来这儿吃东西会看一眼。不过,不会怀念以前的苦日子,只是那么苦还能那么开心的感觉还挺怀念的。”他扯了扯嘴角,略显苦涩,在我捕捉到的下一秒,他冲我一咧嘴,“走啦,妹妹,送你去回家。”

    到达机场时,他抱了我一下,很快礼貌松开。

    我朝他挥挥手转身便走。刚走出两步,身后便传来不甘心的声儿:“妹妹我都带你去我长大的地方转悠了,你不礼尚往来一下吗?”

    我立在那处没动,背着他翻了个大白眼,我说怎么变性了,如此真诚与我交流少时往事,原来雷埋在这处了。

    “怎么礼尚往来?”我明知故问。

    他上前一步,“这我得教教你,就是成人之间的客套。你就随便说句邀请,然后我礼貌地说下次。这样我们都不会太尴尬。”

    我“哦”了一声:“谢谢你带我去你长大的巷弄,有空请你去我家那块儿吃烧烤。”

    “好啊,我有空。”他抄兜,笑得无比真诚,真诚到刺眼。

    我猜到了,所以我说:“我没空,改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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