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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脂肪颗粒 本章:_分节阅读_62

    也许是因为心有所感,也许是因为写文章已经有经验了,雪兰写得很快,二十万字的,加上精细修改,她只花了两个月,每次送给杂志连载的篇幅就有三万字。

    如同《射雕英雄》,雪兰也给这篇配上了一首歌,歌名叫《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这首歌原本是讲述恋爱心情的,但雪兰给这首歌改动了几个地方后,就把它改成了一首怜惜‘玫瑰’的歌曲。

    而且雪兰也找到了歌曲的演唱者,那位盲人歌女,正是她要找的人。

    第61章

    雪兰已经把那位盲女请来家里好几回了,渐渐跟她熟悉了起来。

    盲女夫家姓周,大家都管她叫周大姐。周大姐的眼睛不是天生瞎的,是后天哭瞎的。她曾经是唱采茶戏的,后来跟同是戏班的丈夫私奔结婚了,还生了两个儿子。过去都是他丈夫弹琴,她唱歌的,后来丈夫死了,女人就一个人唱。可是每当唱歌的时候,她就想起自己的丈夫,一想就哭,哭的时间长了,她就瞎了。

    她从来不说两个儿子的事情,只道他们是混账,但是雪兰经常看到两个不同的年轻男子来街头接她回家。而且两个儿子都挺体面的,穿着绸缎褂子呢,不知道为什么让娘在街上卖唱。

    《冰冻千年》已经连载了四期,光《长虹》上就写了三次推荐。雪兰想在故事完结的时候把这首歌同时推出,但是她跟《周刊》的人不熟,所以干脆用雪后山岚的名头把歌曲制作出来了。

    明面上就说,雪后山岚特意为《冰冻千年》谱写的歌曲,也顺便推荐一把。

    而周大姐第一次在许编辑家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的时候,就震惊了所有人。

    那种感性被她灵动低沉的声音演绎的如此完美,仿佛只听她的声音就要爱上她了呢,甚至爱上了‘玫瑰’。

    有时候雪兰甚至一边听,一边拿袖子抹脸,实在是太感动,都听哭了。

    从一开始,雪兰就打算让周大姐唱这首歌,所以她把自己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其实周大姐根本没听过雪后山岚,她虽然知道《精忠报国》和《笑红尘》,但也仅仅会唱这两首曲子罢了。如今知道写这些歌的都是同一个人,而且就在自己面前,她激动地手足无措。

    “您写了这么好的歌,怎么能让我唱,我一个街头卖唱的,我不配……”周大姐灰蒙蒙的眼睛呆滞的看着前方,似乎很紧张。

    “山岚先生亲自选定了你,自然是配的,而且只有你最配。”丁氏安抚她说。

    可许编辑把这件事告诉报社后,却遇到了麻烦。

    原因是报社里一个上层领导跟人家做了什么约定,早就把山岚先生写的歌预定出去了。

    “你上一首《笑红尘》,可是把那个女明星唱红了呢,没多久她就当了大官的太太。现在我刚一说您有了新曲子,就有一堆人涌上来。后来我说您自己选定了歌手,报社里的上级就找我谈话了,好说歹说,非要您用他指定的明星。”许编辑道。

    “他算个屁。”三姐插嘴道,“用五姐的作品给他作脸,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赵主编知道这件事吗?”雪兰问。

    “现在咱们在南方,很多事情……”许编辑犹豫道。

    “告诉他不行!”三姐生气地说,“一看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公司里对女同事们也不规矩。甭管他!要出唱片难道还非得经过报社同意吗?直接找唱片公司,反正沪市这里多得是。”

    于是一个月后,《冰冻千年》刚完结,《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也随之上市了。

    《冰冻千年》最初并没有多红,虽然被许多报纸杂志做了推荐,可是并没有引起很热的话题。然而这首歌横空出世后,《冰冻千年》一下子出现在了各大报纸上。

    不只是因为这首歌动人如同天籁,更是因为写这首歌的人是雪后山岚,一个如今几乎家喻户晓的作家。

    在《津南日报》上,刊登了这样一篇评论。

    年幼时的我时常被文学作品感动,可是随着我渐渐长大,见识的多了,心也就渐渐硬了,以为永远都不会再被作家骗去泪水。可是这一次,我的铁石心肠却被《冰冻千年》化作了绕指柔,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让我哭得不能自已。

    在刘五姐笔下的那条胡同里,有无数美丽的女人,她们是正在盛开同时也正在凋零的玫瑰,是正在鸣唱同时也正在哀泣的黄莺。

    我是在听了山岚先生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后,才知道《冰冻千年》的,一开始是歌声太美,所以感动了我。然而读过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是故事先感动了山岚先生,山岚先生才写出了这样动人的歌曲,然后再把他的哀伤传达给我们。此时此刻再回味这首曲子,我感慨万千,似乎明白了山岚先生在写这首歌时的心情,他一定正在为玫瑰和黄莺流泪。

    那位秦风同志在《冰冻千年》连载了一半的时候,就冒出来写了评论,现在完结了,他更是连续发了两篇评论来推荐这本。

    看似边缘群体的边缘故事,却凝聚了一颗颗满怀酸楚的心。

    小玫瑰在呐喊‘因为我想爱不行吗?没有人会爱我,会爱一个婊子,那我爱别人不行吗?我想爱,我想爱。我这一辈子不愿意空空洞洞的死去,就算没有人爱我,我也因为心里有爱,能作为一个人好好的死去。’的时候,我流泪了。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在绝望中渴望爱女人,她身处这个世界最肮脏最黑暗的漩涡里,却怀有一颗美玉般晶莹剔透的心。她明白这个世界的肮脏,在她第一次被男人背叛的时候就知道了,可她仍然无怨无悔的走进去。原来她不是沉迷于爱情,她只是沉迷于‘爱’,她太孤独,太寂寞了,想要被爱而不得,那就去爱吧,无论爱的是渣滓还是什么,就算被伤害也无所谓。因为她不是在爱男人,她是在爱‘爱’,爱那个所谓革命者口中美好的世界。

    所以她是个有心的女人,她还活着,她没有发疯,发疯的是那些早就失去了爱人和被爱能力的人。

    她最后一根裤腰带挂在了房梁上,舌头伸出老长,双眼瞪大到龇出,浑身都是伤痕。这是小玫瑰吗?那个在雨后半靠在窗台写诗的美丽女孩?

    是的,因为她还是那个美丽的女孩,所以她不能继续在这个污秽的世界上再生存下去了。也许最初她就不该活下来,如果没有活下来就好了。

    读到这里,我本以为小玫瑰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可怜的女人,可没想到还有一个比她更可怜的女人。

    小黄莺最初并不吸引我,可渐渐的她却展现出了令人眼前一亮的坚韧和刚强。她小心经营,步步谨慎,在妓院这个充满谎言和欺骗的黑暗巢穴里,她学的冷酷无情、精于算计,她敲干迷恋她的嫖客的最后一笔回乡钱,看他病死在街头也不眨一下眼睛,她的所作所为令人生厌。

    所以当她拼命积攒的钱财一次次被偷被抢,我们甚至觉得她该有这种下场。我本以为她会在这样残酷的现实中绝望,可是她用那杂草一样的生命力一次次告诉我,我错了。她始终坚强的活着,就算沦落在了最下等的地方,她也没有像小玫瑰那样,一根裤腰带吊死自己。她的心中始终装着最初的那个梦想,她要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

    此时,她不再是我厌恶的那个小黄莺了,她坚强、勇敢、执着,她是一个斗士,无论什么样的挫折,都无法击垮她,她像一座山,让人敬佩。

    最后,小黄莺终于实现了她的愿望,她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哪怕此时她拖着残破的身躯,哪怕此时她已经没有多少时日了。

    当作者写道,小黄莺凝视着西方落日,露出微笑的时候,我落泪了,为理智、勇敢、坚强、竭力反抗命运的主人公最终也是这种下场而落泪。

    当她看到‘革命者’搂着妓女招摇过市时为什么大笑,复而大哭?也许她也想相信小玫瑰的选择吧,她也怀着美好的愿望,期待小玫瑰的付出是有结果的,期待会有人来拯救她们,可是结果太让人失望了。她笑是因为,看吧,果然如此,我早就知道了。她哭也是因为,看吧,果然如此,我早就知道了!

    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为什么无论如何挣扎都走不出一条活路呢?

    我想,作者刘五姐也在质问我们这个问题。

    作者独辟蹊径,用一只狗的视角来书写这个故事,称得上别具一格。他在最后说,自己来自百年后,说那时候的华夏没有妓女,没有妓院,也没有这些活得连狗都不如的玫瑰和黄莺。这其中表达了作者美好的期待,而这种期待却在所谓革命者怀抱妓女的背影下显得如此苍白……”

    秦风先生的这篇评论写的很好,满是褒奖之词,雪兰读后差点就要原谅他了,谁知道他又在最后多上了一段话。

    “山岚先生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写得很美,可是没有写出作者刘五姐所表达的故事中心,因为太哀婉,太作态,把一个深刻的故事主题表达成了扭扭捏捏的爱情小调,虽然美,却立意不深,实为遗憾。”

    你妹的,立意不深,你来写啊!

    雪兰这部中,微微丑化了一下‘所谓的革命者’,这是一个比较大胆的举动。她设计这个剧情的时候,本可以按照华夏人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个性,把革命者设计为真正的革命者,让他救出苦海中的小玫瑰的,可是雪兰没有这样做。

    因为当前的社会是很混乱的,许多所谓的革命者在民国政府当上官后,感觉跟清朝时的衙门没两样。‘权利的滋味’嘛,谁尝谁知道。

    而且她也不怕别人来斥责她,过去在北平,她属于军阀的统治下,说话不能带着革命的火药味。如今她在南方政府的统治下,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如果说的在理,稍微骂骂也是可以谅解的,毕竟连政府的要员都自己出来骂某些所谓的革命者是渣滓余孽。

    第62章

    这首新歌给雪兰带来了很高的收入,最重要的是它一下子红遍了大街小巷,小到酒家的卖唱女,大到夜总会里的女歌手,大家都在演唱这首歌。

    似乎突然之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刘五姐的名字,知道了《冰冻千年》,一些比较有名的人也出来为这首歌和这个故事写了评论,最夸张的是一些鸳鸯蝴蝶派的文人,简直有痴了的架势,似乎要把《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推崇到天上去。好多人甚至在报纸上直抒对雪后山兰的赞美之情,还写了不少新诗,都用了这首歌的韵脚。

    其实雪兰在这个派别是极有人缘的,虽然她写的是武侠,但她的武侠不同于当下的血腥暴力,而是如梦如幻,如同仙侠一般的武侠,人物也多是飘飘欲仙,情深似海。这跟热衷于写言情你侬我侬的鸳鸯蝴蝶蝴蝶派是比较相似的,因此得了他们的青眼。不对,是大大的青眼。

    在很早以前,雪兰就收到过这个派别中有名的文人的来信,无不感动于她书写的风花雪月,都曰以她为知己,相逢恨晚。只是这信写得情意绵绵,而且过于夸张,明明一口一个仁兄,一口一句先生,但这笔调都肉麻的快赶上情书了。

    我们现代人也许会觉得,一些男人用这种写作风格会很娘,不过在这个时代似乎还挺流行的。有更夸张变态的,两个男人互相写情书,没事写一写‘哦,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虽然能引来雪兰的一身鸡皮疙瘩,但是在年轻女性中间还是很受欢迎的。也许这个年代的女性都是盲婚哑嫁,大部分都未曾体会过爱情是何物,所以随便哪个男人出来歌颂一下爱情,都能得到年轻女士的青睐。

    被炒得过热之后,就发生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首先就是有一位名妓在报纸上刊登消息,说自从听了山岚先生写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她就痴了傻了,非要见山岚先生一面不可。于是她在家里设下了酒宴,等待山岚先生登门,她当日日守候,扫榻以待。

    不是开玩笑,这首歌如今已经是烟花之地的名曲,很多名伶都以此自嗟,出来赞山岚先生是知己的名妓已经有好几个了。

    这本来也无伤大雅,但令雪兰内伤的是,有好多奇怪的人出来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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