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浓气味。
但是素雪还是忍不住悄悄张开了爪子,透过爪子缝看到主人微微撅起屁股,帕子伸到股缝擦着粉嫩的菊穴,菊穴上一道道的褶皱舒展,帕子一擦到,褶皱就缩紧。
素雪口水分泌,很想舔舔这朵小菊花。
岳修瑾擦干净下体,穿好裤子,系上腰带,一转身的功夫,素雪连忙重新把下巴枕在前爪上,闭上眼睛似乎假寐,尾巴也垂在被褥上一动一动。岳修瑾看了素雪几眼,继续穿衣服。
他今日起的比平时稍早了一些,伺候的丫鬟过了许久才端着盆敲门进入卧室,岳修瑾用牙粉清洁牙齿漱了口,再洗脸。
而后,他转身:“素雪起来。”
素雪抖抖耳朵当做没听到,还打起了小呼噜。
素雪一到早上清洁牙齿就故意假装睡觉或者失踪,但每次还是被强制性清洁牙齿。
岳修瑾走到床边,揪住素雪的一只耳朵,威胁道:“你再不起来,我就拿绳子把你拴树上。”
拴树上就没有自由了,还不能偷偷跟踪主人,素雪立即睁开眼睛,冲着主人讨好的摇着尾巴,小心的扯回自己的耳朵,主动站到另一个脸盆前蹲下,张开大嘴。
岳修瑾这才拿起另外一盒牙粉,用一把特质的刷子沾取牙粉清洁素雪的牙齿。用药材制作而成的牙粉苦涩无比,即使岳修瑾请人特意减淡了味道为素雪定制牙粉,素雪还是觉得自己的嘴巴又苦又涩,几欲升仙。
一清洁完牙齿,素雪仰着脑袋张大让主人灌水,再低头吐痰盂里。岳修瑾连灌了它好几次水,才消褪它嘴里的苦涩味。
人,真是太厉害了,这么苦这么涩的东西居然每天都要使用,作为一只狗,它每天和人一样清洁牙齿,也十分的厉害。
素雪在心里感叹自己的伟大,跟着主人去主人的母亲的院子里。
岳修瑾的母亲凤氏,她不得丈夫宠爱,独自一人住在一个院子里,一住将近十年之久。凤氏是极为有主见的女子,她再如何不受宠,也是明媒正娶的正妻,有着这样的身份,她丝毫不放下掌管后院的权利,哪怕丈夫明示暗示让她放权给下面的两个小妾,凤氏也不放开。
只有手中的权利才能保证她和她的孩子平平安安。
“娘。”岳修瑾见到母亲,露出亲热的笑容。
凤氏平时严肃的表情在见到儿子时一松:“快过来坐,和娘一起吃些早点填填肚子。”
岳修瑾坐在母亲对面,下人立即将几样早点摆放在方桌上。
凤氏饮食清淡,早点也不过是精致的糕点,每一块大小都适合两口吃完,再喝点儿粥。岳修瑾早上喜欢吃清淡点儿,便和母亲一起拿着糕点吃。
站在岳修瑾身旁的素雪摇着尾巴,等待凤氏的贴身丫鬟端它的早饭。它的早饭是大骨头汤炖的米粥,还有肉馅包子。它最喜欢啃骨头了,即使是最坚硬的大骨头,它也能咬开吸食里面的骨髓。
素雪抱着骨头啃的咔咔直响,咬裂的筒骨流出喷香的骨髓,它一脸满足的舔着骨髓。岳修瑾看它如此满足,不禁摇摇头,让丫鬟又给素雪添了一根没剔肉的大骨头。
素雪吸完骨髓,马上抛弃那根骨头,从饭盆里叼出这根带肉的大骨头幸福的啃肉啃骨头。
这伙食直让伺候的仆人们眼红,一天三顿都有肉,而且每顿吃不少肉和骨头,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养得起这么金贵的狗,这皮毛吃的油光水滑,蓬蓬松松,就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金贵狗,能让大少爷这么上心。
“瑾儿,你不能这么宠素雪。”凤氏也看不过去,旁人不知道素雪的来历,她可是一清二楚的素雪不是名贵品种,而是五年前她的儿子从路边捡来的土狗,当时的素雪可怜巴巴的巴掌大,不知道遭遇了什么事情,浑身的皮毛烧得焦黑焦黑的,东一块烧秃了,西一块烧秃了,有的地方都烧的见肉,那尾巴更是焦糊的能见到骨头。
烧伤成那样的小狗必定是养不活的,凤氏也认定养不活的,不过儿子难得对一样事物感兴趣,也就没劝儿子丢了小狗。当年半死不活的小狗硬生生挺了过来,皮毛渐长,再也看不见一开始的奄奄一息的模样,居然长了一个白毛团子,摇着尾巴在她儿子的腿间钻来钻去的玩,那一身长长的白毛硬是把一条秃毛小土狗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很名贵的长毛犬。
凤氏不得不承认“毛”对于狗来说真的很重要。
“没事,素雪吃不了多少,我养的起。”岳修瑾浑不在意,显然打算一直这么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