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他的耳坠 本章:第57节

    emoji贩卖机:

    她背过的包里有chloé和e啊,这还不算好包吗?

    [引用:emoji贩卖机……]琪琪哈尔[楼主]:

    ……我说的是爱马仕那级别的,她那几个包都很小,加起来也不够买个birkin。不是说她男朋友巨巨巨巨有钱吗,几十万的娃娃送得起,送她个好包也很应该吧。

    卤蛋君:

    虽然我组以嘲帖而威名远播,但没必要尬嘲,你多看两遍她的视频吧,就最近那几个,她吃的用的哪样便宜了;还有她这半年穿的衣服,买得起大牌包不叫有钱,能消费得起成衣的才叫富,她全身上下最不值钱的估计就是她的包了。

    [引用:卤蛋君……]琪琪哈尔[楼主]:

    我知道成衣比包贵,也知道她吃穿用度都很白富美,但这仍然不能解释她为什么背不起好包,住不起大房子啊。

    要真那么有钱,怎么会在包包这么重要的东西上委屈自己?

    以及,真的有大少爷会陪女朋友住小公寓吗?

    momo:

    赞同楼主,总觉得她拍照和视频特别假,像有团队和工作室,不明白怎么组里一水儿夸的。男朋友只是剧本和找了个托吧?看看扒她帖子火了以后,她涨了多少粉吧,谁信谁傻呗。

    春眠鸟叫:

    不懂,吃瓜,dd

    菩萨保佑:

    你们是不是网文看多了。真以为有钱人是只住大house出门就开迈巴赫吗?不背个喜马拉雅就不能叫有钱?

    张曼玉(影后版):

    演不演的不知道,就觉得她衣品好不行吗?她既不卖货也不接广告,碍着你们哪儿了?

    [引用:张曼玉(影后版)……]琪琪哈尔[楼主]:

    这不是讨论吗?没说她衣品不好,不爱看你可以出楼,谢谢。

    伊玄子清凉:

    嗨呀,本月亮姐十级学者来了。

    [图片]这是她今天上午更新的照片,重点看我圈出来的这枚戒指

    [图片]google搜到的同一枚戒指2001年在佳士得拍卖行的成交记录,数一数有几个零哈

    [图片]这是相关介绍,纯英文,我翻译下关键信息:白鸽的眼珠用的是一颗半克拉红钻,而不是红宝石,这枚戒指由知名的珠宝商人兰德克亲手设计,用于镶嵌鸽子身躯的白钻质量在20分到2克拉,共计48颗。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全球红钻的总产量不足100克拉,每克拉的价格在八位数rmb以上,够买几个爱马仕自己算吧。

    姐的这枚戒指虽然不是品牌定制,但也是古董,one off无同款,光这颗红钻就值一套大house,谁家公司会拿货真价实的珠宝给模特当道具?恕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

    姐夫没露过脸,身份不好说,如果不是真爱也能出手这么大方,那我祝组里的姐妹都能找到这种傻多速男人[爱心]

    [引用:伊玄子清凉……]妹妹狗:

    这打脸来得太快了吧哈哈哈。脏月亮不愧是组宠,还有十级学者帮她澄清。手动狗头。

    张曼玉(影后版):

    楼主人呢?不会真去算八位数能买多少birkin了吧笑死。

    再喝一口吧大郎:

    开几百万的车不叫有钱,玩六十万的娃娃不叫有钱,买上千万的钻戒和名画真迹不叫有钱,非得有几个破包才能证明身价,奢侈品牌的洗脑营销深入人心。

    ……

    丁厌点开那个号称他小号十级学者的用户发的第二张大图,指甲戳着屏幕细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

    嗯七位数,还好嘛。

    等会儿……这个单位是英镑。

    老天啊,连楚瀛自己都承认很贵的东西,是真的很贵……

    别看了别看了,越看越心慌。

    丁厌熄掉手机屏幕,继续吃饭,借食欲平定心绪。

    啊,这个鱼排太好吃了!他消灭一盘,还想再来一块,于是端起碟子起身;但到处人来人往,他一不留神,就与人迎面相撞,并不幸地碰翻了人家手里的酒杯。

    他是眼疾手快地退开了,酒水却淋在那人的衣服上。

    为什么这么戏剧化、这么烂俗的桥段,会发生在实际生活里啊!丁厌内心深处叫嚣着,从包里掏出纸巾递上去。

    “对、对不起……”他瞧那人面色不快,并不接他的纸,只好自作主张抽出一张,帮人擦拭着湿透的衣衫。

    妈呀,这种8000块一件只有logo的纯色t还真有人买啊……

    丁厌用纸沾掉酒渍,小心地观察眼前人的神情。

    怎么……长得有点眼熟?他思忖着在哪里见过这张脸,然后得出答案——哦!

    他下意识说出口道:“你是……是那个马……!”马什么来着!我这金鱼脑!

    明星现实里比电视上好看十倍果真不是吹嘘,这小马的脸剧里像磨皮过度的发面馒头,亲眼见到唯有“帅气逼人”四字能形容,头小肩宽腿长,五官立体。

    对方此时也看到他的正脸,疏离冰冷的神色有所缓和,说:“别擦了,擦不干净的。”

    “噢,实在不好意思……”丁厌怯怯地缩回手,心如刀绞,忍痛说,“这件衣服我会赔给你的……”

    8000块啊……呜呜……

    他是挣了点小钱,可经不起老天爷这么收割啊。花了几万为不需要的配件买单就算了,来蹭一顿饭还倒贴8000块……呜哇不想活了。

    观他眼眶发红,马凌峰发笑道:“你这演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不过没人告诉你吗?这种搭讪方式真的很老套。”

    丁厌怔然地瞅着说话的人,指了指自己,“我?搭讪你?”

    “你长得很漂亮,”马凌峰慷慨地赞扬道,“但以后别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了。”然后从裤兜摸出手机,“来,这是我微信,扫吧。”

    神经病……丁厌只敢在心里想,不敢说出口。

    “微信我就不扫了,看得出你不差钱,那这件衣服我就不赔你了,你慢慢玩……不打扰了。”

    丁厌妄图黯然退场,不料被人拽住手腕——

    “那你把我衣服弄脏了,不能就这么走了啊。”

    “额……要不你脱下来我给你洗洗?”

    马凌峰哈哈大笑,两手插兜道:“咱俩加个微信吧,你好有意思。”

    丁厌:“真不行,我是男的。”

    “啊?”马凌峰绕着他转了一圈,上下扫量,“看不出来啊,你是为了来玩儿,特地穿成这样的吗?很适合你啊!”

    “算是吧……”丁厌没有被看得不自在,反而垂头拍了拍裙摆。

    “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喝酒,你跟我过去,咱们一块玩儿呗。”

    “你的朋友都是演员吗?”

    “就一般朋友,走吧!你一个人在这儿多无聊啊。”

    丁厌想着时间还早,嗯,玩玩也行!

    他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四点,从johnny的派对换场到一家夜店,嘈杂的音乐声震碎脑髓。

    要让丁厌来讲这类娱乐场所有什么好玩的,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是喜欢闹哄哄的气氛,人多有安全感,而且他嘴笨,就乐意看脑子快、巧舌如簧的人玩游戏。

    或许他是标准的社会性群居动物,身处群体之中自然而然会到欢乐,是基因所致。

    十点半楚瀛给他打过电话,太吵了他没接到,不过十一点前他发了短信说自己会很晚到家,让楚瀛先睡不用等他。

    今晚他运气好,输得少,没被灌很多酒,圆满遵守了法则第一条;算着时间,他也该走了,丁厌和马凌峰及其朋友告别,单独打车回家。

    过去一个人住习惯了,凌晨归家从不在乎动静大小;如今和人同居,他进门尽量轻悄,不吵醒楚瀛的美梦。

    只开玄关的那顶小灯,钥匙放到收纳盘,脱掉高跟鞋……头发和胸针缠上了,解了半天。

    待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开灯,沙发上竟坐着一个大活人!

    “——哇啊!”丁厌吓得魂飞魄散,惊魂未定道,“你、你不睡觉……在这儿坐着干什么……”

    楚瀛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凝眸朝墙上的挂钟看去,慢悠悠地说;“我只是做个实验,看不催你的话,你最迟几点到家。”

    “今天是有点晚……”丁厌心里发虚,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还加了冰块。他喝完大半杯,纾解了酒意,说道:“你不要生气啊,一年才这一次,我比起以前已经很收敛了……”

    “嗯,早点睡。”楚瀛从他身边路过,去了卧室。

    丁厌卸妆、洗脸、洗澡、吹头发……等等琐碎小事做完,窗外天已快亮了。

    卧室亮着一盏壁灯,楚瀛靠在床头看书,不知是真看还是假看。丁厌摸上床,盖被子,再缓缓靠近。

    先碰手,没反应……再碰腰,还是没反应。

    丁厌放心大胆地展开两条胳膊,圈住楚瀛的腰,把自己当作抱枕,送到人怀里。

    “你是个小气鬼我知道,但你不要跟我冷战……我受不了别人跟我冷战,因为我可喜欢讲废话了,你要是不理我,我就一直讲。”

    书籍翻页的响声在宁静的房间内格外清晰。楚瀛目不斜视地盯着书页上排版密集的小字,灯光将颜色偏浅的眼眸映得像清透的琥珀,微敛的眼睫毛不时扑闪,宛如一尊动静相宜的雕塑。

    丁厌口无遮拦地絮叨起来,“我下午泡澡看了一部超级难看的偶像剧,只看了一集,但难看到想把编剧的脑子挖出来,考察他写这些情节的时候在想什么。结果啊,我晚上就见到了男主角的演员,他演的是面瘫霸道总裁,但本人脑子缺根筋,我不小心撞洒了他的酒,他就认为我是故意设计接近他。你说,他这得看了多少狗血烂片,才能脑补出我是故意的?

    “不过这个演员本身还好,他的朋友才叫奇葩。今晚不是化妆舞会吗?其实就是个变装party啦,现场有个男的,他可能有2米左右,好高啊……他穿了身《异形大战铁血战士》里异形的衣服,你看过吗?就是头颅长长的……像根米肠,后背还插了管子的那种怪物。这个温度他敢全副武装穿那么厚的衣服,我好佩服……”

    “但这不是最好笑的,最好笑的是……”丁厌联想到那画面,自己先笑得停不下来,费了好大劲压抑笑声,说,“就……他喝酒只能用吸管塞进头套里。后来玩游戏,输了的人要用嘴开瓶盖,他就把他的头套一掀……”

    “啊哈哈……他居然没有头发!”丁厌满床打滚,快喘不上气,“一个两米多高的瘦子,手长脚长的,没有头发……就像……啊啊啊一条竹节虫成精,头上顶了个鸡蛋……”

    “救命笑死我了……”丁厌伏在楚瀛的腰上,笑得直发抖。

    楚瀛的双眼往下一瞥,很快又抬起回到书上,嘴角翘起浅浅的弧度,在翻页时不留痕迹地隐没入肃静与专注中。

    丁厌笑够了,犹如溺水浮上岸,深吸一大口气,躺倒。

    天花板的镜子照出他微醺晕红的脸颊,和旁边人看书的姿态。

    丁厌胸口空落落的,他不甘心地再次滚到楚瀛怀中,抢走书籍丢到被子上。“你不要装了,我刚才看到你笑了。”

    “捡回来还给我。”楚瀛说。

    “书有什么好看的?”丁厌掀被子坐起,挤到对方的身前,“不如看我新买的纹身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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