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0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绣锦 本章:分卷阅读100

    放着昨天晚上没吃完的面包和瓜子,更重要的是,洗手间里还堆着昨天刚换下来的衣服……

    所以我一开门就先冲了进屋,反手就把他们关在了外头。刘浩维还使劲地又是敲门又是大吼,倒是那个金明远没声音。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地将所有东西全塞进了柜子,屋里一下子看起来清爽了很多,只是地板绝非这一两分钟能搞定的。不过好在地板颜色偏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多脏。

    再环顾四周,确定万无一失了,我这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赔笑着道:“家里有点乱,收拾了一下。”

    刘浩维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金明远则看着我笑,目光中全是了然,就好像,他早就猜到了似的。

    这个金明远让我捉摸不透,他的眼睛里总写着了然,明明我们是时隔近二十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可他总是一副好像对我很熟悉很了解的样子。我低头,我微笑,我难为情,我故意板着脸面无表情……却好像永远瞒不过他。

    我们进屋把东西放好,刘浩维完全没注意到我屋里的变化,金明远的目光在客厅的柜子上流连了两秒,朝我微微地笑。我的脸一下就红了。

    我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我只能做工薪阶层了,我们这一大家子人当中,就没有一个像他这么精的。

    把东西放好后,刘浩维说要请吃饭,于是就在小区门口的餐厅找了个包间坐下。

    因为远来是客,刘浩维很客气地请金明远点菜。他也不见外,连菜单都不看,直接就问服务员,“来一份油炸小泥鳅,一个红烧小河鱼……”他一口气点了四个菜,听得我和刘浩维都睁大了眼。

    刘浩维瞧瞧我,又瞧瞧他,开玩笑道:“你们俩不会是早就串通好的吧,怎么点的全是慧慧最喜欢的。”

    金明远不说话,笑着看我,眼睛微微弯起来,嘴角有好看的弧度。

    真要命,这个男人!

    我心里暗暗地告诫自己,这个男人是毒药,千万不要陷进去。像他这种美貌与金钱并重的男人,周围环伺的眼睛不知有多少双,随便哪一个都能直接把我给炮灰了。他连曾秘书那样风情万种的妩媚女人都瞧不上,眼界可想而知有多高了。我要真对他有点什么意思,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大学时暗恋的那个男生来。

    那个男生是我们班班长,相貌英俊,谈吐优雅,偏生又对女生格外的温柔,引得一众年轻的女孩子们统统拜倒在他的休闲裤下。我那会儿年少不懂事,也中过招。大三那年的圣诞节,我还傻兮兮地折了一千个千纸鹤准备向他表白,结果当天晚上的圣诞晚会,他就手挽着我们院花出现了。

    后来我就想明白了,有些人就是只供我们普通人瞻仰的,不能肖想,就比如班长,比如我面前的这个男人。

    服务员才刚上菜,刘浩维就出去接了个电话,一会儿郁闷地回来了,道:“单位有点急事,我得过去一趟。金大哥抱歉,慧慧你帮我好好招呼。”说罢,又朝我使了个眼色。我赶紧起身跟着他出来。

    刘浩维从钱包里拿了五百块钱塞给我,道:“你替我好好招待,不用省钱。”

    虽说刘浩维从来就不是个小气人,但我还没见过他这么大度呢,一顿饭就五百块,这可不是我们平常的消费水平。再说了,就咱们这地儿,给我五百块也花不掉啊,总不至于让我开瓶酒吧。刘浩维都不在了,难道让我陪酒?

    刘浩维急着回单位,说了几句话后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只得硬着头皮回包间,金明远端端正正地坐着喝茶,见我回来,马上又露出一贯温和的笑容。这一回,却让我觉得十分地刺眼。

    这个男人,明明知道自己是朵招蜂引蝶的玫瑰花儿,偏偏还作这又温柔又小意的姿态,这岂不是要了我们女人的命。

    我竭力地镇定心神,强压住噗通噗通乱跳的心,努力地作出端庄又自然的样子来,礼貌又客气地朝他招呼道:“金总,请用。”

    他眼睛里有失落一闪而过,但脸上还是带着温柔的笑意,很熟络地跟我说着话,不一会儿还问我,“慧慧在哪里工作?”

    慧慧?我险些咬到了舌头。什么时候我跟他熟到可以这么称呼的程度了?

    我睁大眼睛瞪着他,有些不客气。他却仍是在笑,眼神温柔,眸光中有安静而关切的味道。他看起来又认真又诚恳,跟我曾经见过的那些喜欢勾搭漂亮女孩子的男人们完全不一样。这多少让我打消了一些顾虑,也许,他只是把我当做很久不见的小妹妹,并没有随便放电的意思?

    “我在法院上班。”我夹了一筷子小泥鳅,低头回道。

    他闻言似乎有些意外,手里的筷子立刻停了,眉头微微蹙起,似乎有些事情想不通,又好像带着几分不确定,过了几秒钟,才犹豫着小声问:“我以为——你是医生?”

    我顿时有种无地自容的羞愧感,连最喜欢的小泥鳅都快吃不下去了,放下筷子特别拘束地道:“我…我本来是打算当医生的,可是,读完大学没找到工作,所以——”这种事情说起来真是太掉面子了,我以为像他这样绅士,会比较照顾女孩子的情绪,看来我想错了。

    他却好像松了一口气,刚刚变得有些僵硬的面部线条也柔和起来,声音里都多了些如释重负的味道,“抱歉,我只是,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十九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送我回家。那会儿我还住在新民路我爷爷开的中医诊所。从爷爷辈儿开始,我们一家人老老少少全都是医生,到了现在,就剩我和刘浩维俩异类。我想这也是我们俩关系这么要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你在北方念的书吧?”他继续问,好像只是随口一提,“你说话时带北方口音,跟我认识的本地人不大一样。”

    “我在北京念的大学,”我点头回道。其实心里有些疑惑,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在北京待得久了,说话的确带点儿京腔,可现在我都回来多少年了,整天操着一口塑料普通话,自己都觉得挺囧的,他怎么就能从我这口典型的C城腔普通话里听出北方口音来呢?

    “去过D城吗?”他又问,眼睛一直盯着我看,炯炯有神。

    我低头瞧瞧检查自己的穿着,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又仔细想了想,才回道:“没有。”说话时脑子里却忽然有些画面闪过,幽深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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