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负伤,虽然都不重,但是瞧着怪吓人的。
这情况好像不大妙,早晓得就该给刘浩维打个电话,他跟警局这边的人熟,要有什么事儿也好招呼一声。
许是我这一身干干净净的显得有些突兀,很快就有警察过来问我了,“你干啥的?”
我赶紧回道:“我刚接到电话,说我朋友在警局。她叫林霞。”
“哎哟,就是她呀。”那小伙子立刻乐了,使劲儿朝我招手,“你过来过来,我领你过去。”
看他这神情,倒不像出了什么严重的事儿。我狐疑地跟着他,快步朝楼上走。
小伙子一边引路一边跟我聊天,脸上怎么也控制不住笑意,“我说你那朋友挺猛的哈,一把拽住我们队长不撒手。这会儿还没松呢。嘿嘿,那可是我们特警队的副队长,那身手……”说着他就开始坏笑,眼神儿都暧昧起来了。
我也算是松了一口气。看来真没大事儿,兴师动众地找我过来敢情是解救他们队长来了。
“就这儿了,”小伙子站在一件虚掩着门的办公室门口不动了,笑嘻嘻地道:“要不你自己进屋吧,我…就不进去了,嘿嘿。”
我估计那个什么副队长这会儿的形象不怎么高大,要不这小伙子也不至于这么忌讳。
敲了敲门,屋里有人不耐烦地喝了一声,“谁呀?”
我索性直接推门进屋,果然瞧见林霞紧张兮兮地拽着一个高大黝黑的男人的胳膊不撒手。那人正气急败坏呢,一回头瞧见我,猛地愣住,过了好几秒,才像见了鬼似的忽然跳起来连连往后退,“鬼呀——”这一甩,倒是终于把林霞给甩开了。
这到底是什么状况?
“怎么了怎么了?”外头候着的那小伙子估计听到屋里声音有些不正常,立刻冲进屋来,正瞧见他们的特警队副队长两腿发软地险些倒在地上,马上又转过身,一本正经地朝我道:“那个啥,咱们啥也没看见。”
这小伙子还挺逗。
不过我也管不了那个什么副队长的情绪了,三两步冲上前把坐在地上傻愣愣的林霞扶起来,低声问:“你这是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小伙子背对着我们大声道:“你没看新闻呢,上午五一路那边有个持枪抢劫杀人案,你朋友是目击证人,吓傻了。”
我仔细看林霞,果然还傻愣愣的没反应过来,这回可逮住我了,一把抓住我的手也不撒手了。
前头那副队长终于扶着椅子起身了,脸上还是又惊又恐的表情,使劲盯着我地上的影子看,看完了又盯着我的脸,一边看还一边小声地感叹,“还真是…一模一样。”
我一听这话心里头陡然一动,忽然想起前些天明远跟我提过,说他的那两个朋友古恒和王榆林一块儿调C城来了。如果他见过我的话,那么这个就是——“古恒?”我试探性地叫了他一声,他脚上一滑,险些又跌了一觉,声音都在发抖,“钟…钟….真…真是你啊。”
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这好端端地忽然出现在面前,难怪人家以为我是鬼呢。
“那个——”我尴尬地摸了摸头发,小声地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跟那个…长得挺像的啊?”
“那你到底是不是啊?”古恒声音都有些发抖了。
真奇怪,人怎么会这么怕鬼呢。再说,我以前也应该没把他怎么样过吧。
我赶紧解释道:“就是长得像而已,真的。你瞧瞧,我都有影子。”我还特意在窗口走了几步,那古恒终于擦了擦汗,渐渐恢复了常态,吁了口气道:“人吓人,真是吓死人。那个——哎呀不对呀,”他终于反应了过来,“你怎么认识我?”
我忽然有些不知该怎么回话了,犹豫了一下,索性还是说了实话,“我…是明远的女朋友。”
古恒又傻了。
半个小时后,王榆林也接到古恒电话赶过来了,进门瞧见我,先是一愣,尔后很快显出了然的神色。果如明远所说,王榆林的脑子比古恒好使——他是个难得的不让人反感的聪明人。
反正古恒一直没整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尤其是他知道我也叫钟慧慧以后,脑子估计一直处于混沌状态,这会儿已经死机了。
先前领我上楼的小伙子也早就聪明地避了开去,大大的办公室就剩我们四个。
“你…那个…几岁了?去过D城吗?”古恒还有些不死心,忍不住继续追问。
我反正就摇头。我的履历没有丝毫问题,就算他再怎么追查,也追查不到任何线索——要不是明远跟我说,就连我自个儿也不信呢。不过那个王榆林一直没说话,我总觉得,他好像猜到了些什么。
古恒问了老半天一无所获,似乎终于有点相信我跟他的钟阿姨只是长得很想象的说法了。过了一会儿,这个性格大大咧咧的家伙就开始接受了我是明远女朋友的事实,甚至开始满嘴跑火车地说起我跟那个“钟阿姨”多么多么想像,明远对“钟阿姨”又是多么的依恋,甚至是“她”过世时明远的种种异常……
“明远他…真的…精神失常了?”我的心一直在狠狠地跳,手也在发抖,浑身上下跟虚脱了一般没有力气。对于“我”离开后的那段时间,他每次都是一句带过,所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他曾经经历过那样的痛苦和悲伤。
那时候他才多大,十六?十七?
这么多年,他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在等待?
这一切,我已经无从得知。我现在知道的只是——我想要见他,想得要命!
六十五
我打了十三个电话,终于找到关系帮我订了一张下午去D城的机票,然后跟谁也没打招呼,直接就冲去了机场。
由于飞机晚点,等到D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我打了个的士急急忙忙地往明远家赶。夜晚的D城依旧繁华,车如流水般穿梭在大街小巷。我靠在窗边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可心里却有莫名的熟悉感。明远说,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五年多的时间,也许,正是那个时候,将这座城市的风景深深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的士在巷子口停下,我下了车,随着自己的直觉一步一步地往里走,一直走到一座小院门口停下。这里有斑驳的木门和从围墙上方探出的葱绿树枝,在路灯下打出漂亮而清晰的光影,莫名地有一种安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