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思嘉说:每天都是新的开始。
这句话多么的正确。
——沈安若的BLOG
正洋集团发生了一件算不上太重要,但也让人议论纷纷的事情。工作一直顺风顺水到令人羡慕的沈安若,在升职任命文件下来的同一天,递交了辞职报告。
沈安若很快便办理好工作交接,跟着旅行团到东南亚玩了一圈,然后去了张效礼目前任总经理的华奥山庄。她在每一个部门各实习了两周,然后直升为总经理助理。
那是新建的饭店,人事关系不复杂,没有太多利益纠葛,对于她的任命,也没有很多的异议。
沈安若与张总有多年如师生又如父女般的情谊,到了新的环境更是配合默契。工作方面,她基本上一帆风顺。之前她的精神不太好,身体也虚弱,常被贺秋雁边叹息边挖苦,说她打眼一看就像只苍白的女鬼,但两三个月下来,紧张,忙碌,反而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整个人宛若重新活过来。
去华奥山庄,除了张总的原因,其实还因她特别贪恋那边的环境。华奥是综合性饭店群,依山而建,除了二十八层的主楼外,还包括别墅区,各类风格餐厅,大型会所,展会馆。不同于大多数饭店的欧式布局,华奥的环境很中式,除了主楼,其他都是矮层建筑,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楼与楼之间是园林景观,每天穿行其中都是一种享受。
她的生活渐渐规律,不再熬夜,每周去上一次瑜珈课,偶尔参加个插花班,还跟着慈祥的邻居老人们学了一阵子太极拳。她甚至拾起扔了很多年的画笔,无聊的晚上便涂涂抹抹。当年险些考美术专业,结果却彻底弃了,以至于搞美术专业的叔叔见她就碎碎念。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一旦丢了,就再没有找回来的念头。没想到现在竟重新提起兴致。
她画工笔画与油画,工笔只画仕女图,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像绣花一般。油画只画风景,大片的树木,草地与花丛,蘸了各色的油彩,一层层地刷,一点点抹,都是很耗时间的兴趣,好多天完成一副,画完就扔进阁楼,不再看一眼。后来贺秋雁在她每副画作快要收尾时,就会跑来守着她,因为她画完以后,总会临时起意地在这里多添几笔,在那边多抹几下,生生毁掉本来还不错的作品,令贺秋雁扼腕不已,所以后来只要贺秋雁觉得这幅画该完工了,也不管作者自己的意愿,强行就从她手底下抽走。沈安若只是笑,从不恼。
贺秋雁有时候笑她,离婚后比未婚和已婚时都过得更好,婚姻之于她完全就是一场时间有点长的培训课。
贺秋雁在她离婚后怕她想不开,到了周末就来陪她,结果总是很奇怪地发现沈安若的心情永远比她自己的要好。她自己还是奔波于相亲——短暂交往——重新相亲的无尽循环中,痛骂男人仍是她最喜欢的娱乐项目。
一天她们边吃着薯片边看一张影碟,《真情假爱》,轻松的喜剧,乔治·克鲁尼与泽塔·琼斯珠联璧合,火花四溅。女主角人生目标便是寻觅有钱男,嫁之,离婚,赚得大笔赡养费,从新高的起点寻觅更有价值的NextOne,而男主是离婚案律师,专门帮着女人坑男人,或者帮着男人避免被女人坑。沈安若从开头就一直忍不住哧哧地笑,贺秋雁说换一张一张,多么无聊。不要换,克鲁尼多有味道啊,沈安若说。还是看到了结尾,那一对男女每一分钟都在互相算计,互相提防,互相陷害,最终还是双双认了栽。
看完电影后她有几秒钟的失神,不免想起她的前夫。程少臣对她真的很大方。婚前他们曾有过一纸协议,是她的坚持,程少臣当时很不以为然。她现在回想实在有点感慨,原来那时便冥冥中预知了结局,为了显得自己清高,为了自己的体面。
离婚后她情绪不高,很少关注工作与休闲之外的事,直到前阵子陆续有一些机构与她联络确认,才渐渐得知程少臣为她作了极为周到的安排,确保她不工作且时时挥霍一下也可以过得非常好。对此,她心中存有感激。
沈安若离开正洋后,将她自己那套离公司极近的小公寓,以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价格卖给一位同事,那一家突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除了带走她自己的一些物品,所有家具和电器都留给了他们。此外她做了一件令买主很困惑的事,她在卖房子前几天,替他们将沙发与床都换成全新的,然后找人将旧沙发与旧床烧掉。
现在她住在以前她和程少臣婚后住的那套市中心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那里离华奥不远,只需三十分钟车程。可是一个人住那样大的屋子,太浪费,也太空荡,她一度很想卖掉,终究没下定决心。她很害怕搬家,实在麻烦。
其实原因还有,程少臣离开时,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走,他的衣物,他的各种器材,工具,还有他书房里的所有东西,在她印象里,似乎一件都没拿。她看着那些东西,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好留在原处。反正房子够大,房间够多。
平时她锁了他的房间,周末有钟点工过来打扫时,她也会一并请她将程少臣的书房也清理过。有时候半夜睡得蒙蒙眬眬,小腿抽着筋醒来,觉得渴,去找水喝,忍不住向他的书房方向望一眼,意识混沌时,心里有丝诧异,为何他要关着门,他们明明一向都不关门。
她一个人很少在家开伙,一般在外面吃,有时在华奥的员工餐厅吃过饭再回来,周末偶尔自己动手,都是很简单的菜,比如西红柿炒蛋,然后会想起,其实自己从来不爱吃这东西,但因为程少臣喜欢,常常做,也就慢慢适应。那时她不免会偶尔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离婚不过是一场梦,他出了一趟远差,只是没有归期。
沈安若把这些行为统统归结为离婚后遗症。其实连怀念都称不上,她不难过,没有心痛。但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习惯,深入骨髓,一时半时改不掉。
她还是偶尔能够听到他的消息,尽管他们从签署过离婚证书那天后就再没联系过。安若以为与静雅的缘分也会渐渐散去,但其实静雅总是定期地与她联络,有时电话,有时邮件,刚离婚那阵子更是频繁,跟她说些网络笑话,讲阿愚的趣事,发了很多照片给她看。程浅语小朋友越长越漂亮可爱。
静雅尽可能地不提程少臣,但还是会有意无意地透露一些他的消息。比如那天她在电话里兴奋地说“半小时前阿愚突然会说‘叔叔’这个词,口齿特清晰,我和妈一兴奋就把电话拨到伦敦去了,都忘了那边是下半夜两点呢……”然后意识到什么,生生地卡住。
她一直知道他到了欧洲,她记得似乎是德国,原来现在在英国。她有点好奇,只是很单纯地好奇,但忍着没问。
再比如那天静雅跟她说新上映的所谓的大片多么名不副实,劝她千万不要浪费时间浪费体力,突然电话里传来另一个遥远的人声:“静雅,我去机场接少臣,你也一起去吧,抱上小语。”只有程少卿不会跟着他们一起喊女儿“阿愚”,他只喊“小语”。
那样久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心跳终究还是滞了一下。
静雅也意识到她听到了那句话,小心翼翼地补充一句:“他回国一周,一直在北京,今天顺便回家看看。”
其实解释与没解释并无区别,跟她又有什么干系。他们始终没有联系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的必要。
新工作很有趣,并没有比以前更忙,但是会认识很多的人,来来往往,眼前的面孔换了又换,每天都过得新鲜。
她偶尔跟江浩洋也有联络,一般是公事,江浩洋会顺便请她吃饭,她有时拒绝,有时接受,看自己的日程安排,也看心情。他们处得很好,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有时候他也会给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议。那日江浩洋说:“我本来以为这份工作并不适合你,结果你做得顺手又开心。你到底还是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是啊,人怎么会一直站在原地一点都不变,至少也会变老。”
沈安若总助其实变化不大,温柔和善,极好相处,对每个人微笑,从不发脾气,话很少,人前人后都不说人是非,但过于坚持原则,或者说执拗,一旦决定的事别人很难说服她。但无论如何,从部门经理,到服务员,每个人都对她友善至极。至于他们是否在背后非议她,反正她听不到。
也有不那么顺的时候。某日晚上她当值,巡视各处场所的运营情况,突然有人报告说,娱乐中心那边有客人对服务员不满,正发飙呢,软硬不吃,一堆人在看戏,大堂经理费尽口舌。她匆匆赶过去,陪行工作人员提醒她:“沈助理,您小心,那位事主儿是‘大哥’。”
“黑社会?”
“咳,基本上算是吧。真失望,太没气质了。”
“黑帮港片看多了吧?少看点,要看也看《教父》系列啊。”
情况不太糟。一干找碴人等见到她极度不屑,弱质女流,看起来像刚毕业,纵使绾着发化了妆制服笔挺,仍是没有说服力。“找个女娃娃敷衍我们呢?”年轻的大堂经理急忙解释,这是我们沈总助。
弱女子也有优势,那大哥端了斟满高度白酒的大杯一直凑到她鼻端下:“沈小妹,喝了这一杯,我就啥也不跟你们计较了。”
这边一堆人还没来得及阻拦,沈安若已经接过杯子一口灌下去,反转了杯子给他们看,一时掌声和口哨声四起。再主动地喝一杯,郑重其事敬那位大哥。
她长相柔美,笑容甜,声音也软,有北方女子中少见的江南水乡的温婉气质。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客人很快就没脾气了。
那位郑姓老大后来成了常客,偶尔遇见打招呼,于是向人介绍沈安若:“这是我沈小妹,以后见着她,你们都要罩着点。”
她真是冒了一点险,但当时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她赌那位满脸凶相的大哥眼底有一点温和善良的光。那些酒倒真是没让她舒服,她晚上都没回成家,在酒店房间里晕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上班,张总忍不住骂:“逞强,就是能逞强。”不过真是收获挺大,除了那位大哥不再找麻烦,连几位平日对她保持着表面客气,其实心底并不以为然的经理们,见着她都亲热与尊重了许多,将她当做自己人。
生活暖阳高照风平浪静多么好,偶尔有点小意外,就权当调和剂了。
偶尔还有半拉子的艳遇。西餐厅新请的业余钢琴手是一名再几个月就要毕业的大四生,长得真是不错,剑眉星眸,气质佳,只除眉宇间一点冷清的神情。那时她在场,他看她,神色有一点倨傲,于是沈安若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会弹《大黄蜂》吗?来一首听听。”他弹得实在不错,于是顺理成章被留下。
后来沈安若看了他的名字,突然就有去砸钱的冲动。陈晓城。
她极度无语。
沈安若在员工餐厅时常遇见陈晓城,他自觉坐到她对面,总忘带餐卡,每每朝她微笑:“沈安若,可不可以请我吃饭?”
这么没有做小辈的自觉,就算笑得再迷人也没用,她对帅哥一向有免疫力。
但有一天还是发作:“陈晓城,你就算没上过礼仪课,也该有基本的常识。沈助理,沈女士,沈姐,随你叫,但是,不许连名带姓地喊我。”
“凭什么啊?现在还没到我的上班时间呢。”
沈安若用勺子敲敲餐桌,叮叮咚,引得有人朝这边看:“陈同学,就凭我像你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等毕业证的时候,你还在咬着笔抓着头发熬夜埋头题海准备中考。”
“实话跟你说,我中考时晚上从来不念书,熬夜备考的人都是笨蛋。”
沈安若很快就发现,陈同学喜欢故意惹她,爱看她生气的样子。她自有对策,不理他,见他绕道走,几天后,陈小弟便软了身段,和气地称她“安若姐”。
那男孩一见便知出身好,不缺钱花,学的也是赚钱机会多多的专业,偏窝在这里卖艺,弹琴时像艺术家,跟她一开口便没一句正经。
后来熟识人见她就笑:“有漂亮小男孩缠着你,会不会觉得心情特别好,人都年轻许多?”
“孙姐,你若喜欢,尽管拿去,我可消受不起。”
“唉,陈小帅哥可是除了你谁也不理啊。平时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偏偏在你面前低眉顺眼。”
某天晚上她走得很晚,车开到大门口时,见着陈晓城站在路边等她,于是停车。
“太晚,没车了,送我一程吧。”
“不顺路。打车回去,明天拿发票回来报销。”
陈晓城嗤地笑了一下:“你怕我把你怎么样啊?”
沈安若冷冷看着他,不说话。
“喜欢一个人,所以想去接近她,这很正常吧。难道要越喜欢越装不屑?我对你真的没别的想法,更没有想亵渎你的胆量,你犯得着避我跟避老鼠似的吗?好吧好吧,既然你那么烦我,我明天就从你眼前滚开。地球这么大,以后你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我。”
“上车。”沈安若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地说,然后没等他系好安全带,就猛地发动车子,害他一头撞到车窗玻璃上。
小屁孩而已,有代沟啊,她跟他,实在没有共同语言。
夏末秋初,陈晓城也要离开,去英国留学,他坚持要请沈安若吃饭。
“看吧,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多短,现在后悔从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了吧。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怎么就不待见我呢?不过以后你想对我好点都没机会了。”陈同学恬不知耻地说。
“不是说麻省理工才是你的理想,怎么又去英国了呢?”
“我前女友在那里。”
“爱到可以为她舍弃理想,当年为什么又分手?”
“当时不明白啊,觉得分手有什么了不起,既然你要走,我才不挽留。其实现在也没搞清楚到底算不算是爱,不过有一天梦见很多年后,她抱着她的孩子跟我在街头相遇,那滋味,太难形容。后来得知她还是一个人,立即就下定决心了。”
“你是不甘心,见不得她没有你也过得好吧。”
“唉,可能吧。不过想那么多做什么?我相信直觉,所以我要去找她。就算真的不能挽回,至少努力过,以后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