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塔士(1876~1947)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张连兴 本章:史塔士(1876~1947)

    史塔士(1876~1947),又译司徒拔。英国人,毕业于牛津大学。曾任锡兰辅政司多年,有殖民地行政管理经验。

    1919年9月任香港总督后,1920年,史塔士组织一个专门委员会,调查香港的经济资源,研究香港经济及商业国际化问题,并制订工厂法及有关法例。同年邀请社会人士和教育司署代表合组教育委员会,制订香港教育政策。创立英文书院,以加强港岛英文中等教育。又开拓港岛东区及北角海滨的大片土地,兴建筲箕湾至石澳、黄泥涌峡至浅水湾、深水湾、香港仔等公路;开设九龙巴士公司和中华巴士公司。1925年10月离港,赴牙买加任总督。曾受封爵士。1947年去世。

    史塔士任内,工人运动不断,重大的就有“省港大罢工”、“香港海员大罢工”,使香港海陆交通陷于瘫痪。英国政府不得不把史塔士调回伦敦,名为商讨局势,结果一去不复返。

    两次历史性大罢工均发生在史塔士任内,但责任并不完全在他。他上任前的1910年至1919年十年间,通货膨胀严重,米价上涨,房租成倍提升,工人不满情绪日益强烈,劳资双方矛盾尖锐,劳资纠纷蓄势待发。但是,史塔士对工人运动采取了敌对的态度,没有处理恰当,连伦敦也不满意。

    从史塔士开始,港督译名逐渐中式化,如郝德杰、罗富国、杨慕琦、戴麟趾、麦理浩等。

    史塔士上任伊始,便赶上香港百年不遇的大粮荒。

    第十六任史塔士香港居民的粮食来源,当时主要是东南亚各国,如越南、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等地。香港经营粮食的商行,拥有庞大的资金,与产米地的商人有密切联系,每年收获季节,就地收购,运返香港,资本雄厚的米行,在当地开设碾米厂,就地加工,运回香港存入仓库,然后再批发给零售米商,居民吃到的粮食是零售商的转手货。米价的高低完全由米商操纵,香港政府不予过问。

    香港人口逐年增加,到1918年前后,人口已达五十余万,对于粮食的需求日益增多。粮食问题日渐突显出来。

    1918年亚洲南部地区大雨成灾,稻谷普遍歉收,而1919年该地区又遭受严重旱灾,稻谷杂粮的收获仅得二成。由于连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东南亚各国所产粮食仅够当地居民食用,无有多余出口,香港的粮食来源发生问题。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海上运输船只受到战争破坏,处于修理和补充的阶段。香港与外地的海上运输很紧张。轮船公司也乘机提高米粮运输的运费,更增加了香港进口粮食的困难。当时经营粮食的大商行仓库空虚,粮源又断绝,毫无办法。港府当局对此置若罔闻,使局面越来越严重,市面米价一日数涨,原来每百斤6元,后来升至60元,几天之间便上涨10倍。

    当时的香港市民收入一般都很微薄,家中无有积蓄,挣一天的钱,买一天的粮食,而零售米商又从中作梗,只卖给大户,不卖给购米数量零星的市民,使市民经常买不到米。市民聚集在粮店门外等米,越聚越多,朝夕不散。而警察又不体谅市民的困境,反而以阻碍交通,扰乱治安为名,挥动警棍强行驱赶群众。群众忍无可忍,时常同警察发生格斗,出现流血事件。据陈谦先生回忆,初时只在维多利亚城的环头环尾一带小米店发生警民纠纷,后来愈演愈烈,中环荷里活道的振隆米店,文咸街的恒裕泰米店等繁华地段的大米店,都出现殴斗现象,致使全港居民人心惶惶。

    香港当局看到局势不可收拾,迫不得已,雇用太古洋行的轮船到中国上海、芜湖一带买米。粮食运到香港,港府出面定价,上等米100斤20元,中等米100斤15元,糙米100斤10元,至此,米荒才算得以缓解,风潮暂告结束。

    同孙中山的冲突

    1920年11月,孙中山在广州重建护法军政府,展开更大规模的护法斗争。对于孙中山的军政府,英国政府采取的政策是,即不承认这一与北京对抗的地方政权,也不卷入该地方的纷争。但是港英政府却采取了与伦敦不同的态度,对孙中山极为仇视,总督史塔士甚至渴望有人去暗杀孙中山。香港当局之所以对孙中山及其政府如此仇视,余绳武、刘蜀永先生所主编的《20世纪的香港》曾作过具体深入的分析:

    香港与广东有着特殊的地缘与人缘关系,因此,广东在港英当局发展对华贸易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香港输往华南各地的货物绝大部分须经广东分发,另一方面,华南及西南各省的土特产品也要经广东转运香港出口。港英当局为此控制了广东的水陆交通、铁路和能源等主要经济命脉。可以说,香港作为远东转口贸易中心地位的确立,除其自身的条件外,广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香港政府对于广东政局的变化格外关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倡导者孙中山先生抵粤,是对在粤拥有巨大权益的港英当局的威胁,当然也就不为他们所容。

    第一个冲突首先围绕着广州政府收回海关所欠关余而展开。为解决财政上的紧张状态,1920年年底广州军政府照会北京公使团,要其饬令代管关余的银行委员会将广东地方应得的13.7%的关余立予摊分。遭到了公使团的拒绝。1921年1月,军政府毅然宣布,将从2月1日起收回护法省区各海关的管辖权。对于军政府这一举动,香港当局担心会直接影响粤港间的贸易,抢先采取了行动。在军政府宣布将接管海关后不久,港英当局即派遣两艘军舰驶往广州,在粤海关示威恫吓。英国外交部也要求香港对广州实施经济封锁。但英国殖民地部对此则持谨慎态度,提出应首先听取香港总督的意见。

    史塔士与香港总商会的代表磋商后,向殖民地部建议,封锁广州,列强应联合采取行动,若香港单独采取行动,势将危害香港的利益,而其他列强定将从中获利。

    孙中山鉴于列强态度强硬和广东政局的动荡,认为采取行动为时尚早,宣布暂缓接收海关。

    广州护法军政府与港英政府的第二次冲突是围绕着废除“卡赛尔煤矿合同”一事进行的。

    所谓“卡赛尔煤矿合同”,是港英为掠夺广东矿藏与桂系军阀签订的合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为解决燃料的缺乏问题,英国打算在广东开发能源。经港英政府安排,英华工程师协会派人对广东省进行了地质勘探,香港英资企业汇丰、怡和、太古等大公司均参与了开发计划的制定。经史塔士推荐,英国政府最后选定了由退伍少校卡赛尔提出的计划。1920年4月,卡赛尔公司与桂系军阀莫荣新草签了合股开采煤矿的合同。依照所签合同,英方有权开发广东的煤矿及控制全省的水陆交通,修建连接广九和粤汉线的铁路。

    孙中山和护法军政府赶走桂系后,宣布该项掠夺广东矿产资源并享有多种特权的合同为非法,不予承认。英国驻广州总领事杰弥逊和港督史塔士亲自出马,妄图使广州政府改变立场,夺回英国即将到手的利益。

    杰弥逊多次致函广州政府,声称他要保护英国公民的“权利”,要求广州政府承认卡赛尔合同。卡赛尔公司同时表示愿意修改合同,减少英方所获利益。广州政府外交次长伍朝枢明确指出,卡赛尔合同对广州政府来说是一纸空文,无任何效力。广州政府的总体思想是矿山国有,外国资本如欲开发,必须符合平等互利的原则。谈判不成,史塔士专程来到北京,以帮助北京政府“困迫新政府”、“售卖和运送军械予广西陆荣廷”为交换条件,要求北京政府承认和履行卡赛尔合同。孙中山废止合同的决心毫不动摇,他对许多英国人说,“请他们到别的地方发财去,广东的矿山,是留了给广东人的。”

    面对孙中山的强硬态度,史塔士采取了从内部分化广州政府的措施。广州军政府重建后不久,英国政府便察觉到孙中山与陈炯明之间存在的矛盾。对于孙、陈不睦,英国外交部坚持其不卷入中国地方纷争的政策,而香港当局则加以利用,从中挑拨分化。

    在史塔士的授意下,香港立法局华人议员、港商刘铸伯提出了一项援助陈炯明的计划,在香港和广州两地为陈炯明募集资金,从财政上支持陈炯明,要求陈炯明向北京政府妥协,与孙中山断绝一切联系。1921年3月26日刘铸伯专程前往广州,与陈炯明举行了会谈。

    史塔士向英国殖民地部报告说,他特别希望殖民地部同意这项计划,因为这将会给香港带来无穷的好处。殖民地部拒绝了史塔士的建议,指出:“香港卷入广东政府内部事务是极其不明智的举动。”因为英国内部的分歧以及陈炯明回绝,这一从内部分化瓦解广州政府的计划才告夭亡。

    1921年春天,孙中山建立正式政府。4月7日,广州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5月5日,孙中山正式宣誓就职。

    5月4日,港府华民政务司派人贴出告示称,接总督口谕,禁止香港华人集会庆祝广州新政府成立;5月6日华民政务司再次告示称,接总督令,禁止为广州政府在港筹募款项。

    5月13日,广州政府照会英国驻广州总领事杰弥逊,抗议港府颁发告示,禁止香港人民庆祝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和为广州政府募捐。照会指出,港府这一举动非常不合时宜,它不仅污辱诋毁了孙中山大总统和广州政府,而且为外交史上所罕见。照会要求香港总督对此做出解释。

    5月23日,史塔士对广州政府的抗议作了答复。他推说,告示发布时他不在香港,此事未经过他的批准,他对告示所使用的不礼貌语言深表歉意。同时又称,他所反对的只是告示所使用的不礼貌措词,对告示所表达的宗旨完全赞同。港府只承认北京中央政府,因此,香港政府不可能允许在港为敌对一方总统的就职举办庆祝活动和为其筹募资金。

    5月24日,伍朝枢致函杰弥逊,对史塔士的说辞进行了驳斥。伍朝枢指出,香港当局干涉香港居民举行庆祝活动和对本政府给予道义和物质上的支持,其行为明显超越了英国政府所奉行的友好中立的界线,属公开的敌对行为。香港居民中99%为华人,他们中的大多数均强烈支持本政府,香港高级官员对本政府所作出的任何敌对言行,都将使香港居民感到愤慨。香港政府应彻底取消和废弃所发告示,从而使粤港之间恢复友好关系。

    英国驻广州总领事杰弥逊认为,香港政府的举动不得人心,致使一向敌视国民党的一些中国人都对广州政府表示了同情。明智之举是取消所发告示。香港各英文报纸对港府的做法也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史塔士害怕事态恶化到影响商务关系,尤其是引起外交部的责问,不得不有所收敛。不久,香港政府将告示收回。

    史塔士到任的第二年,1920年,香港当局通过了一项新的社团法案,放松了对社会团体登记的限制。香港的工人运动,又恢复了公开活动。这一年4月,爆发了抗议生活费用上涨、要求增加工资的大规模罢工斗争。罢工的主要力量是5000名香港机器工人。他们要求资方加薪40%,反对外国资本家借口经济衰退辞退工人,有26家不同企业的九千工人参加了罢工。由于罢工工人的要求得不到合理解决,许多工人纷纷离开香港返回内地。在广州他们得到广州机器工人的欢迎和支持。经过反复协商,4月19日,港英当局最后终于答应了工人的要求,提高工资32%。随后几个月内,新的工会大量涌现,小规模的罢工连续不断,以致酝酿成1922年的香港海员大罢工。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各国商船的客运和货运量迅速增加,轮船公司经营状况改善,获利不少,于是连续给船员加薪,但外国资方只给外国船员加薪,华人船员做同样的工种,甚至比外籍船员工作量大,工资却比外籍船员少很多,有些轮船上的杂役甚至不给工资,他们的收入就只靠乘客的小费。对于这种不合理的状况,香港华籍船员一直心怀怨愤。

    香港中华海员联合工会首先发难,致函英国的太古、渣甸两洋行,日本的邮船公司、大阪商船株式会社,以及美、荷等国的轮船公司,要求从1922年1月起,华籍船员月薪增加30%,并限期资方答复。

    接到海员联合工会的函件后,各轮船公司立即开会研究对策。据古鲁先生的专栏文章记载,会上有人说,我们雇用华籍海员,是让他们有饭吃,而且他们的情况已比国内的中国人好得多,而他们还不满足,简直是无理取闹。对于海员工会的信函,可以不理。如果工人有什么行动,就解雇他们,让他们尝受一om失业的机会,别再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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