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这天不用开会加班,周渺将梁嘉言这尊大佛送走后,早早地开车回了家,或者说是被称为“家”的那栋房子。
刚从电梯里走出来,周渺就闻到一股大门也掩不住的饭菜香——那是热腾腾的、带着烟火气的味道,也是家最初在记忆里的模样。
周渺将食指按在锁上,咔嗒一声,门就打开了,香气就更浓郁了。他边扯开领带边走进屋子,撞上了郑平洲诧异的双眼。
他的目光下意识向郑平洲左手扫去,见到那人手上端着一碗紫米粥,他又飞快地撤开视线,将视线落到桌子上摆的一小碟蒜苔炒腊肠和清拌黄瓜上。
周渺有些出神,他知道郑平洲偶尔会自己煮饭吃,也知道郑平洲是做得一手好菜的——只是上次吃到这小子亲手做的饭,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那个时候,郑平洲常黏在他身边,满脸笑容地“周哥”来“周哥”去的,还记得他偏爱辣口,周末闲下来就会给他做一桌菜。
郑平洲不知道周渺今天会回来,饭菜都只做了一人份的,锅里连一点儿剩的米汤都没了。他放下手里的那碗粥,有些尴尬地开口:“……要不,我给你下个面条?”又很快地补上一句,“很快的。”
周渺回过神来,对郑平洲摇了摇头,拉开椅子在餐桌一旁坐下来,将拽下来的领带随手扔在桌上:“不用了,我待会儿约了人吃饭。”
他知道今晚郑平洲要作为青年导演代表去参加一个晚会,人家确实有事,也许只是礼貌性地问了一句,他又何必再给郑平洲添麻烦。
郑平洲沉默地坐在了周渺的对面,面色沉得像是结了冰的寒潭,随手夹了块黄瓜放进嘴里。黄瓜在他臼齿间被咬碎,发出“嘎嘣”的脆响,那声音响得激起周渺一胳膊鸡皮疙瘩。
周渺隐隐约约感受出了郑平洲不悦的情绪,可又实在搞不懂到底是哪里惹到了这位大爷。总不能是不让郑平洲做饭,他就生气了吧?想来想去,周渺只好把郑平洲这莫名的恼怒,归结为不想见到自己。
不过他向来惹郑平洲烦。他都习惯了。
周渺眼皮一跳,从果盘里捡了个砂糖橘剥了起来,剥完后顺手掰了一半递给郑平洲:“喏。”
他几乎是立时就后悔了,暗骂自己是岁数大了,记性不好,不然怎么会还保留着什么都要分郑平洲一半的破习惯?
周渺对上郑平洲那双乌沉沉的眸子,心里连连叫苦,刚想收回手,那一半橘子就被人从手心拿走了。
郑平洲竟然拿过去,直接全部塞进了嘴里:“很甜。”
周渺挑了挑眉,依照他对郑平洲的了解,郑平洲应该是要把所有的橘络都撕了才吃的,怎么今天像没吃过橘子一样,一口吞了?
一时间,饭厅里只有碗筷轻碰的声音,周渺坐在郑平洲对面,吃了一个又一个橘子,郑平洲还没吃完饭,他面前的橘子皮就堆成一座小山了。
郑平洲垂眼喝完最后一口粥,抽了张纸擦嘴,他生得白,薄唇一擦就显出淡淡的血色,像是雪地里的红梅。
“待会儿去吃什么?”郑平洲面色冷淡,手却将餐巾纸抠了个洞,“是和梁嘉言一起吗?”
“还是老样子,去静时轩呗。”周渺搪塞着,神色带了些无奈,“至于和谁去……平洲,咱们当初说好的,不干涉对方生活的。”
郑平洲唇上那点擦出来的血色已经褪得干净:“你说得对,是我多嘴了。”
他说完,便站起身来,将碗碟一并端进厨房里去了。
周渺张了张嘴,最后又无力地合上,有些烦躁地将手**裤袋里,摩挲着香烟的包装盒,喉咙里生出一种淡淡的痒意。
但在家周渺是不敢抽的——郑平洲管他抽烟管得凶,软硬皆施地逼着他戒烟,实在是给周渺留下不小的阴影。就算他现在和郑平洲关系这么僵,他也不敢以身试法。
郑平洲开了洗碗机,在水龙头下淋了淋手,然后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没甩干的水珠淅淅沥沥掉了一路。他抿了抿唇,声音放低了些:“明天我妈生日,她问你有没有空,明晚一起去吃个饭。”
闻言周渺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来,他有一副俊俏的面孔,尤其是一双桃花眼,笑起来像是弯月,长睫下的眸子带着潋滟的水光,叫人不由陷进那双招子里:“我记得干妈生日的,明儿个几点?地方定好了吗?”
郑平洲觉得心跳漏了一拍,他慌张地移开视线,答道:“我订了明晚六点在新怡酒店,我们五点半从家过去,应该刚刚好。”
“知道了,我会准点回来的。”周渺站起身,在郑平洲肩上拍了拍,脸上还带着点残存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恭喜你,听说《七月夏》入围了戛纳电影节的主竞赛单元,真是年轻有为啊。”
郑平洲不爱听周渺这种生疏客气的恭维,他“嗯”了一声,低着头没再答话。
周渺觉出了些饿意,他挥了挥手,同郑平洲道别:“那我先走了。”
郑平洲看着周渺离去的背影,眉心渐渐聚起几道褶皱,回了房间想要换套西服,却对着衣橱里的一件白衬衫发起了愣。
他身材偏瘦削,但个头很高,右边挂着的衬衫明显比他的尺寸小了一码,而且裁剪简洁,一看就是商务衬衫。
那是周渺的衣物。只是挂了太久,已经没有那股熟悉的古龙水味了。
郑平洲长长叹息一声,坐在床沿,身子往后一倒,脑袋正枕上那只暴龙兽玩偶的肚皮。
他郁闷地向后一抓,把脑后的黄色玩偶举在眼前,问它:“你说强扭的瓜,是不是真的不甜啊。”
房间里安安静静的,没有郑平洲想要的回应。
他又问:“你说,周哥既然喜欢的是男人,那为什么就是不能喜欢我呢……难道真的是因为窝边草不香吗?”
郑平洲放下暴龙兽,从床上爬起来,利落地换了一身浅灰色的西服,喷了点发胶,随手抓了抓头发。紧接着,他又从柜子里翻出一副薄手套,抽出一只往左手上戴。
镜子里映出的,是骨节分明、纤长洁白的一只手——只不过虎口直到掌心处,横着的一道蜈蚣般扭曲丑陋的疤痕,硬生生毁了这本该媲美艺术品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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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郑周哥:装不喜欢他真的好难。
郑平洲是攻!是攻!千万别站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