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敢问谁人唤醒 匹夫匹妇心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贺铁光 本章:第十五章 敢问谁人唤醒 匹夫匹妇心

    在商品社会,利益分配的最终体现是什么?是金钱。不论是个人还是集体的利益,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最终的表现也是金钱,是钞票。当今社会,自古崇尚的情义无价的美好心愿,在金钱的咄咄逼人攻势下,已是心族摇动。金钱的铜臭味渗透到纯洁的情义之中后,就有了气味相投的狐朋狗友。

    眼下的人们更难弄明白,这样一个浅显而深奥的道理——是金钱在诱惑人类,还是人类在追逐金钱。远古时,有人把贝壳、布匹等平时司空见惯的东西,作为等价交换的媒介,只是为了减少以物换物时的繁琐和便于携带。在当时生活水平极其低下的时候,决不会出现积累贝壳、布匹等中介物。因此也不会出现豪商巨富。赢得充裕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生存下来,才是当时人类考虑的首要目标。自从现代意义上的货币出现后,人们才赋予它全新的含义,继而丰富总结成五种职能。这五种职能的赋予,人类把自己创造的这种特殊商品,推向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越发达,物质越丰富,商品意识也就是金钱意识越强烈。继而出现了拜金教和拜物教的狂徒,对金钱的顶礼膜拜,几乎达到痴迷的程度。人类自觉自愿地把自己降格成货币的奴隶,为钱所驱使,为钱而追逐。

    商品的价值规律就是金钱的法则,谁也无法抗拒,对此,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掌权人对金钱法则认识的反复,使我国经济出现盛衰更替的景象,这笔学费使我国人民负担得太沉重。对金钱的批判就是对现代文明的莫大讽刺,其结果导致社会文明的倒退。“一平二调”、“割资本主义尾巴”,依靠政治的手腕抑制住了贫富悬殊的出现,实现了人人有衣穿,有饭吃的大同理想。但是它是以排除价值规律为代价,最终的结果是“大锅饭”人人吃,人人吃了没干劲。金钱的法则,遭到了人类的粗暴扼制,在此气候下,滋养出了一批吃饭靠救济,穿衣靠捐助的“现代寄生虫”,衍生出了个人吃集体,集体吃国家的怪魔。这就是金钱法则对社会的报复。

    改革开放后,共产党人为中国的百姓描绘出了一幅小康蓝图,其中最最传神的一笔,就是在2000年到来之际,中国百姓的年收入达到800美元。终于,金钱的法则,被中国的政治家重新确认。改革之初,从田野中冒出的万元户被推上了光荣榜,象鲜花一样向贫穷的同胞展示着一条条脱贫致富之路。眼下,万元户已成为了历史的陈迹,勤劳的中国人民又唱出了一首新的民谣:“万元不算富,十万才起步,百万算进步,千万才算富。”这首民谣已明白无误地道出了中国老百姓的所想所盼。虽然目标有些遥远,但中国百姓决不会放弃追寻。

    金钱本无所谓纯洁与肮脏,它仅只是一种符号,一种标记。自从有了人类意识的加入,金钱就变得扑朔迷离。圣人使它变得圣洁;魔鬼使它变成魔穴。于是有人歌颂它;有人诅咒它。“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国门洞开,放眼四方,当中国百姓猛然发觉腰包里“没有钱万万不能”的时候,才感觉到过去对金钱鄙视行为的荒唐可笑。心中的乌托邦轰然倒坍后,转而开始了对金钱的崇拜。有了钱才能富裕;有了钱才能竞争;有了钱才可梦想成真。囊中羞涩的国人陡然对金钱虔诚起来。赵公元帅被敬上神龛,“孔方兄”被写入家谱。此时此刻,拥有金钱——已是明明白白我的心。

    ●苦不堪言者谁

    国人对金钱作用明白无误地认识后,开始了对它的疯狂追逐。有人说初级阶段就是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教科书上也清楚地写道,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关系与并不丰富的人们物质生活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的政策就是对这一矛盾的调解。物质生活的落后已严重地影响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这不能不使中国政府感到警觉。政治上的造神运动被废止后,人们终于发觉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极不协调的现状。这时,已有人开始了对这一“最先进生产关系”的怀疑。中国政治家们顺应民意,发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科技”的口号。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不论姓“社”,姓“资”,唯生产力发展是论的观念进一步加快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全国各地改革的举措纷纷出台,承包制、股份制等使国人应接不暇。改革开放政策超前发展,而与之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却表现出滞后的态势。两者的不衔接,使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模糊的空间,使一部分人有机可乘。造假狂潮就是在这一气候下从经济领域冒出的一种时代现象。假烟、假酒、假电器使百姓叫苦不迭,假钱、假信用卡冷不了地冒出,使百姓更是苦不堪言。每年报刊都会揪出几起造假大案公诸天下,可毕竟这些只是九牛一毛,普天之下,假案何其之多。有的百姓还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毕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忍气吞声。这些现象,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柜台,绝大多数的中国消费者也依然只有选择低档次的柜台购物,对高档精品还是很少问津。这样的购买心理和消费能力,使假货存有较大的市场。在我国流通领域,法律的不健全,给造假分子留下了许多有利可乘的空隙。可以预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假货市场还将继续存在。

    1990年3月,一名中年男子趁营业员下班吃午饭的时候,来到了江苏省宿迁县某银行营业所,要求存入20O0元现款。

    营业员接过现款,下意识地用手捏了捏票面,还抽出一二张大票对着亮光晃了晃,确信无疑后,马上给中年男子办妥了存款手续。正巧下午有一当地居民来这家营业所,提取500O元现款。当晚,这位居民兴高彩烈地来到县城最大的百货商店购买进口彩电。售货员接过那居民递过的现款塞入验钞机。突然,验钞机发出了报警声。售货员立马警觉起来,叫来保安员,把购物人请进了经理室。不久,派出所民警也闻讯赶到。

    询问购物人。购物人把手中现款的来龙去脉仔仔细细地述说了一遍。民警将信将疑。最后,通过大量的查证,认定购物者手中的钞票,就是上午来银行的那名中年男子存入的那笔现款。在银行的配合下,从那家营业所的金库里也发现了同样的钞票。送到有关部门检验,确认这些钞票均系台湾版假钞,外观酷似真币,但在一些地方没有荧光,这就很难逃过验钞机的紫外线了。

    案情同时上报县公安局和银行管理部门。两家联合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首要的是要找到那名存款的中年男子。

    半月后,那中年男子来到营业所取款时,自投罗网。当场在那人身上搜出假币1000元。

    铁证如山,那中年男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是一名胆大妄为的假币贩子。假币是从福建云霄县购入的。至此,真凶落入法网,无辜的购物者才被放回家中。这桩银行丑闻也由此公诸于众。

    此则故事并非危言耸听。

    ●银行欠把关百姓太遭殃

    无独有偶。在前不久,《中国青年报》上曾发表了一封读者来信。编者给来信贯以“收了没商量?”的标题。

    这里不妨摘录一下这位读者的来信,以供参考。

    前不久我到银行存钱,被查出一张百元假钞,被没收了。询问有关部门,被告知,这叫一旦查出就没收,“收了没商量”。而这些钱是我才从另一家银行取出的,我手头又无验钞机,取了钱总是欢欢喜喜地拿了去,想不到栽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跟斗。我们是工薪阶层,靠微薄的月收入二三百元维持生计,对从银行取出的钱有假的,困惑不已。更令我惊奇的是,有关方面(上级银行)对此的说法是“银行也可能出现假钞”。我们不禁要问,银行不把关,百姓就遭殃,该谁来承担损失?现在我们连5O元以上的大钞都随收慎用,更不敢轻易去存钱了,偶尔拿到百元大钞都要用传统的方法对光反复细看,自认为感觉良好才略为放心,那么,谁对流通领域的假币把关?

    我认为银行作为国家金融部门,一定要确保假币不外流,这是避免百姓受损失的重要环节。我的一位同事就曾经将他要去存行的百元大钞逐一记下号码,当银行收款员称有假币时,他当即对号,确认不是他拿去的,一场纠纷才算平息。但是很明显,有人用“狸猫换太子”的手法将手中假币转嫁出去,这叫我们怎么办?为此我大声疾呼:银行严把关,百姓不遭殃!

    作者本无意对银行提出批评,只是想给社会提个醒:

    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新增人员较多。这些新进员工大多缺乏必要的岗位前培训,就被充实到货币发行、出纳等基础部门。加上反伪力量不够稳定,不少银行的货币发行、出纳人员鉴别假币的能力较低,误鉴或误收、或疑而不决的事情时有发生。特别严重的是:发生在金融系统内部,少数职工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直接参与制贩假币犯罪的案件也是时有所闻。不法分子有的购买假币后利用职务便利换取真币;有的向犯罪分子提供新币做拓印伪造假币的“母本”。如已经公诸于众的湖北蒲圻市建行沈金华贩伪团伙案;海南澄迈县农行蔡干雄造伪团伙案等大案全系银行干部所为。这些不法分子的卑鄙伎俩不仅严重损坏了银行的声誉,也严重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

    有人说:咱老百姓一不小心,就被假币骗了一道。此话并非危言耸听。

    ◎掩耳盗了铃

    ●经理吓出一身冷汗

    1993年10月9日下午刚过,三名西装革履的男青年,走进了位于北京市地安门西大街的中兴珠宝行。

    跨过店门,三人不约而同地用眼光朝店内扫视了一圈。尔后,径直走到专营宝石戒指的柜台。

    营业员小吴连忙笑脸相迎。

    一位戴墨镜的瘦个子,柔声细语地问道:“用港币买东西行吗?”

    小吴一听口音,再看其装扮,断定,眼前这三位八成是从广东来的大款。连忙应答:“可以,可以。”

    近几年来,港币一直坚挺,外汇牌价一路上升。相反,人民币的前景不太乐观,连年的通货膨胀,使人民币连连贬值。虽然,眼下政府正下大力气抑制通货膨胀,力求稳定金融市场,可是难以挽住人民币一直下滑的信誉。市民感觉存人民币不合算,都在想方设法换成外币保值,更何况商业、金融部门。此时,顾客主动提出用外币购物,正合了老板的心意。

    三个青年一人挑选了一枚宝石戒指,分别是红宝石戒指、翡翠戒指、绿母戒指,共计港币6700元。戴墨镜的瘦个子一手交钱,一手接货。这笔买卖就在3分钟的时间里完成。青年人怀揣宝石戒指美美地离开了珠宝行。营业员小吴捧起绿花花的票子心花怒放,平日难销一枚戒指,刚刚一会儿就销走了3枚,而且还赚的是外币。确实,能不令营业员高兴吗?

    听说店里来了大款,中兴珠宝行的南经理急忙赶往柜台。只可惜,这桩买卖成交太快,南经理只扫了那3名青年人一眼,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招呼,“大款”就转身离去了,只有营业员小吴独自仁立在柜台前。

    南经理走过去,下意识地拿过一张港币,在眼前晃了晃。突然,他感觉到票子有些异常,连忙问小吴:这些都是刚才收下的吗?小吴点了点头。南经理又拿起几张瞧了瞧,不瞧不要紧,这一瞧可把南经理吓出了一身冷汗。

    南经理下海已经闯荡了几年,还到国外去过,世界上的几种主要货币也见识过。可就是瞧着手上的港币就别扭。此时南经理的心中立刻掠过一丝痛楚。难道说真是“船漏偏逢顶风雨”。

    前天,也是他们中兴珠宝行在大华商行租赁的一个柜台,被一群广东仔用假港币骗走了3个金银首饰,价值人民币15000元。当时营业员提出要报案,马上就被南经理制止住。如果此事张扬出去,不但影响本店的声誉,还要危及经理本人的宝座。后者才是南经理不同意报案的主要原因。他心中在盘算:如果能找到那些广东仔,追回被骗的金银首饰,就可万事大吉;万一追不回来,区区万把元钱损失,不足为惜,想办法从帐本上消掉这笔帐就行,只要做得巧妙,也就神不知鬼不觉,那样对经理的宝座也丝毫无损。

    上一档事还会敷衍过去,偏巧又撞上这样的倒霉事,真是祸不单行。此次,南经理再想隐而不报肯定是不行的了。骗局就发生在自己的店里,众目睽睽之下,漫天也休想过海了。报案,兴许还可追回前夭被骗的首饰,至于个人的责任也想不了

    那么多了。

    南经理马上命令手下人,向西城公安分局厂桥派出所报案,自己则拔腿就朝外冲去,他要寻找那3名男子,这次,决不能眼睁睁地让骗子逃掉。

    厂桥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民警对地安门一带搜索,寻找那三名男子。不久,在一家食品店发现了那其中的二名,他们正在购买食品。带回派出所搜查,3枚戒指都不在他们的身上。

    ●粗糙的假港币竟然骗了钱

    据交代,他们都是广东佛港县的农民。一个叫郑育林,一个叫朱玉提。戒指和港币都在那个戴墨镜的瘦个子朱光检身上。这次他们一起来了男女共11人,都住在航益招待所。

    赶到招待所,询问服务员得知,这伙广东人都在早晨就结帐离去。到哪里去了,他们对谁也没有说起过。偌大的京城,到哪里找寻呢?民警只得先返回所里报告,商量下一步对策。

    就在厂桥所审问郑育林和朱光提的同时,从中兴珠宝行提取的可疑港币也派人送到了中国银行进行技术鉴定。

    一个小时后,鉴定结果传回了派出所:那三名广东青年在中兴珠宝行购买戒指的港币,全是用秘鲁和乌拉圭等国宣布作废的纸币伪造而成的港币。

    这时,从航益招待所返回的民警也报告:广东人已不知去向。线索汇集到一起,厂桥派出所领导感觉到案情的重大,立即向分局汇报。自古说:雁过留声,虎过留毛。难道说那9个广东人会突然在北京消逝得无影无踪。民警不信这邪。查找工作立即展开。

    当天晚上,在市公安局特行科的大力协助下,对全市所有宾馆、饭店、招待所、火车站、机场实施查控,架构起了一张无形的法网。

    凌晨3时,厂桥派出所接到特行科电话,在西直门附近的机械电业招待所住有9名广东人,与罪犯交代的相似。民警们闻讯立即出动,包围了电力招待所。夜深人静,正是鸟归巢人回窝的时候。那9名广东人其中就有白天去中兴珠宝行买戒指的朱光检。

    9名广东人全都请到了厂桥派出所。搜查行李,发现了四枚戒指,其中就有白天从中兴珠宝行骗来的那3枚宝石戒指。那么这第四枚戒指又是从何而来呢?假币又藏于何处?审问就从这第四枚戒指开始。

    在铁的事实面前,朱光检等人再也不敢狡辩,只得老实交代。

    这11个广东人都是来自广东佛港县迳头乡,而且都还沾亲带故。在几年前,他们就曾合计要来北京旅游,但一直苦于盘缠而作罢。这几年,广东人趁改革开放的春风,生活水平有大幅度提高,但并不是广东的每一片土地都富了起来。佛港县迳头乡就是那块还没有富起来的地方。一些广东人可以自费周游世界的时候,而迳头乡的农民却连去北京游览的路费也凑不足。在1993年的秋天,一个遇然的机会使这群广东农民终于如愿以偿。这次旅游的牵头人就是朱光检。这次旅游的路费大部分也是由朱光检、郑育林、朱玉提筹措的。

    还是在1993年5月的时候,朱光检来到广州做生意时,结识了一个假币贩子。从此,朱光检干上了倒卖假币的勾当。先是倒卖台湾版的假人民币,因为本小,赚的也就不大。后来听说往内地倒假币,来钱快又容易。于是朱光检就改做这种买卖。一个月时间,朱光检往长沙、南昌等地跑了一趟,果然轻而易举地赚进了万把元钱。手中有了钱,朱光检胆子就更大了,终于琢磨起到北京去倒假外币的念头来。他把这一想法告诉给表弟郑育林等人。听说这种买卖好做,大家就当场一致叫好。这样,合计了几年的旅游计划终于实现了。

    到北京的当天晚上,朱光检等人就在一集贸市场用三张5O0元面值的假港币,从一个体户的摊上购买到一件皮夹克。那个体户不仅丝毫没有怀疑手中收进的港币,还笑容满面地赠送给朱光检一瓶高级夹克油。

    第二天,朱光检等人来到大华商行,又是用假港币顺顺当当地购买了3件金银首饰,那就是中兴珠宝行租赁的那个柜台。不料,“多行不义必自毙”。正当朱光检等人沾沾自喜的时候,却跌进了自掘的泥坑中。

    据罪犯朱光检交代:骗来的金银首饰和带来的假港币,都寄存在西直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寄存处。

    不一会儿,民警取来了罪犯寄存的包裹,打开检查,里面除有3枚金银首饰外,还有假港币6O多万元。那第四枚戒指还是罪犯朱光检在来京的48次列车上,用500元假港币从一东北汉子手中骗来的。至于假港币的来源,朱光检交代,都是从广洲一农贸市场,找一个外号叫“老七”的人买来的。目前,西城分局正组织力量深挖此案。

    这里暂且不论案情的性质,单表罪犯是如何携带假币穿州过府而屡屡得手的。首先是群众防伪意识的薄弱,给伪钞造成了广阔市场。朱光检等罪犯所持用的假港币作工极其拙劣。利用作废的秘鲁和乌拉圭等国的货币,在其上面盖上了“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汉字字样以及“500”、“100”、等阿拉伯数字。对秘鲁、乌拉圭等国的货币未作任何的改动,就是这样粗糙的东西居然也能骗钱,真是匪夷所思。

    案后,问中兴珠宝行的营业员小吴:“你见过真港币吗?”

    “没有。只听说过这种票子值钱。”

    “你听说过有人用假币吗?”

    “听人说过,但没有亲眼见过。”

    对于这样的营业员,还能说什么呢?对人民币还难辨真伪,更不要说花花绿绿的外币了。营业员小吴一见票子上有“渣打银行”的字样就确信无疑。其实,只要稍有常识,就能真伪立判。首先票面上的外文不是英文,而是西班文;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字体不一,且都是用的大陆通用的简体字;油墨单一旦凸出票面。

    本不应该发生的骗局,却居然被一个半文盲的农民导演而成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假港币何以更易骗大陆人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壮大,金融、商业从业人员数量从几何数增长。这其中,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末经过岗前的必要业务培训就上岗,防伪意识薄弱,使伪钞在这些部门公然登堂入室。绝大部分的个体摊点,没有装备防伪仪器,又使伪钞躲过了“克星”。一些基层商业单位管理混乱,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在误进伪钞后不是积极向有关部门报案,而是从个人利益考虑一再隐而不报,无形助长了犯罪气焰。综上所述,正是朱光检一伙利用假币作案屡试不爽的主要原因。

    去年,香港“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大陆的中国银行联合发行了新版港币。香港的一些不法之徒趁此机会,利用大陆内地居民对新港币不熟悉,用一些南美国家已宣布作废的货币,伪造香港“汇丰”“渣打”银行的名号假冒港币,鱼目混珠使用。广州有一位海员在他的工资袋中,就曾有过这样一张假港币。他一直以为这是香港新发行的新钞票,直到投入使用被发觉时才顿悟。

    这是一张南美洲乌拉圭国家的真钞票,面额5OO元,约折人民币不到1元钱。它与香港银行发行的5OO元钞票长度相同,高度略短1厘米。犯罪分子在这张乌拉圭钞票的底面上印有一些英文符号字样,并加印上“香港渣打银行”及1993D与伍佰圆字样。一些对英文不太熟悉的大陆居民最容易被蒙骗上当。

    由此可见,造伪犯罪更加变本加厉,反伪斗争还异常严酷。

    外币出现在中国公民的腰包里已不再是新闻。美元、日元、港币、马克、英镑等花花绿绿的钞票中国人见得多了,也不再感到神秘。而今,仅北京市已有部分的家庭都有外币存单。据《人民日报》报道:截止1995年3月27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个人外币储蓄存款余额突破2O亿美元,占全市个人外币储蓄存款的70%。从1988年以来,这家银行个人外币存款以每年55.9%的速度递增。在1994年,我国实现汇率并轨后,吸引了大批银行家携带巨资来中国投资设厂。外币的流通量正在我国逐年增加。随着我国加入国际经济循环圈,外币已大举进入国门。在人民币还未进入国际货币流通体系的时候,外币仍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支付手段。外币在我国的增多和流通速度的加剧,难免会有假钞的混入。我国法律对世界主要的货币给予了严格的保护,一切敢于伪造外币的行径,也同样将受到中国法律的严厉打击。

    ◎打落的牙齿往肚里吞

    ●反伪斗争成果为何难以扩大

    3月19日,中央电视台第80期的《综艺大观》的文艺节目中曾上演过一则小品,至今记忆犹新。小品的名字就叫《一张伪币》。剧情大致是这样的:

    一老鞋匠辛辛苦苦在街头修鞋,好不容易赚足了一百元钱。修鞋匠为了方便储蓄的营业员,专门把林林总总的角票,找一位上门修鞋的小姐换成一张百元面值的钞票。这天,修鞋匠揣着百元钱,乐颠颠地来到修鞋摊前的储蓄所存款。营业员小姐检查钞票,发现这张百元人民币没有水印,断定是一张伪钞,马上扣留了这张钞票。

    修鞋匠明白自己起早贪黑挣了几天的钞票却是一张一钱不值的伪钞时,感到如雷轰顶。他怎么也不理解,当初与他换零钱的那位漂亮小姐会是一个假币贩子。真是人心难测,世风日下。修鞋匠自责自己,为什么要把零钱兑换成大票?多此一举,才被骗上当。修鞋匠怔在柜台前,发了好一阵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眼见着几天的辛苦就要化作乌有时,修鞋匠只得苦苦哀求营业员小姐还给他伪币留作纪念;或稍作一些补偿,退一点钱。这两项要求立马被营业员小姐断然拒绝,还口口声称:银行内部有规定,一旦发现伪币,就地没收。

    修鞋匠不愿就此罢休,一直等到营业员小姐下班后,还千方百计地套近乎。说尽了千言万语,得到的仍是营业员小姐冷冰冰的一句呵斥。终于,修鞋匠感到回天乏力,也无可奈何。

    在此,对小品的编导艺术,演技水平暂且不作评论,单提这小品的内容确有新意。它新就新在,这是第一次用艺术的形式向世人昭示了伪钞犯罪的事实。它第一次冲破了多年来对伪钞犯罪的宣传禁区,向世人展现了伪钞的罪恶以及我国政府对伪钞犯罪的一贯原则。以小见大,警钟常鸣。

    联系实际,伪钞的犯罪早已令世人深恶痛绝。我国政府对伪钞犯罪一直是严惩严办。“打击”的一手始终是坚强的,但是因为种种局限,反伪的部门却忽视了最最有力的“一手”,这就是发动群众。实际上,我国的法律对群众手中已误进的假币,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只能采取“没收”的办法,导致了群众的不满;银行部门也只能按内部规定,一味采取“没收”的做法,造成了群众对反伪斗争的反感。自然,以上做法很不利于群众参与到反伪、防伪斗争中去。缺少群众的支持参与,只能使专门机关反伪斗争陷入盲目、被动的险境,这恐怕也是近几年反伪斗争成果难以扩大的根源所在吧。

    ●荒唐官司不荒唐

    1991年9月,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接到一份自诉书。自诉方是当地居民孙大,被告方是储蓄所。也是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官司。自诉的理由大致是这么一回事:

    孙大到当地储蓄所去存钱。女营业员发觉,在孙大的50O元现款中,有2张1OO元面值的假币,立即告诉孙大予以扣留。2OO元钱正是孙大卖冰棍大半月的收入。孙大赚钱是为了养老。一听说那2OO元是假钱,孙大心中顿时升腾起一股无名怒火,但又不知朝谁发泄.心中暗暗咒骂那于刀万剐的假币骗子。

    孙大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2OO元钱被没收,嚷着要拿回去好找那些假币骗子。女营业员当然不会答应。两人就你一句我一句地理论起来。女营业员有些得理不让人,出言尖酸刻薄,还有些热嘲冷讽,孙大也是肝火两旺,毫不示弱。一时间,招来数百围观群众。争吵步步升级,幸亏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方才避免了一场拳脚相加的闹剧发生。

    孙大回到家中,心中越想越觉得窝火。靠小本买卖被人骗了,到银行有钱还要被人戏弄侮辱,很是想不通。一气之下,向法院递交了那份自诉书。孙大要求储蓄所赔偿他的经济损失,特别是精神损失,共计2OOO元。

    法院接过状子,一看就明白,这样的诉讼官司不可能成立。还是那条老办法.走“和为贵”的路子息事宁人。在社会各方的共同配合调解下,女营业员主动向孙大登门道歉,孙大觉得赢了理,也撤回了诉讼,官司最后不了了之。

    这则官司打得虽然有些荒唐,但也有些因由。事主受假币侵害,本来经济遭受了损害,而银行职工只是采取一味地“没收”办法,动作粗暴,语言生硬,事主当然会产生对立情绪,乃至冲突。银行为了免遭损失,对顾客手中的假币采取“没收”的办法了事,那么,群众误进了假币又该找谁去补偿呢?由此看来,这样的官司打得在理。据报道,1993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也曾受理过此类官司。也是一位居民误进的假币被银行职工粗暴地“没收”,心里不服就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官司最后也是以调解告终。

    老鞋匠和孙大都是一介平民百姓,靠汗珠子摔成八瓣赚来的辛苦钱,却是一张废纸,无辜地被人狠狠宰了一刀。到银行后,又一次遭到营业员的粗暴对待,流血的伤口上象被人抹上了一把盐。因为是血汗钱,老鞋匠和孙大最终被血汗钱里里外外涮了一通,却无处诉说。这样的悲剧命运,该怨谁呢?

    对银行单纯采取“没收”的作法,国人颇有微词。假币理所当然地要没收,犯罪行为要打击。对于误入了假币正惨遭假币侵害的公民,是否就只有“没收”这种办法简单了事呢?还是听听百姓对此作法的不同看法为好。

    1993年3月19日,《河北日报》在“呼声与建议”栏目中发表了一封读者来信。来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假币在社会上流通已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影响了人民生活。因此,国家责成银行对假币“见一张就没收一张”。可是,银行在没收假币的过程中,常有不愉快的事发生。这里,择其几件,从中不难看出人们对没收假币的心态。

    “想没收,没门儿。”1994年2月14日上午,某储蓄所,一储户存款4500元,收款员发现其中有一张1OO元的假币时,告诉他需要没收。这位储户一听就火了。“别人骗了我,却让我白白受损失?”无论收款员如何向他解释,他都不予接受。最后,虽然1O0元假币被扣下了,但他款也不存了,拿着4400元骂声不断地走了。

    某储蓄所要没收一位个体户的100元假币时,个体户苦苦哀求:“兄弟,俺挣钱不容易,把钱还给我吧,我有办法再花出去。”

    一位储户的一张50元假币被没收后,心里老大不愿意,离开储蓄所时边走边嚷:“你没收吧,我再找门子要回来!”半小时后,果然有人上门来说情。假币虽然没有退回去,但储蓄员心里却想:“怎么什么事都有人说情呢?”

    ●发现了假币怎么办

    储蓄人员因没收假币而受窝囊气者大有人在,因此他们多么想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实事求是地说,绝大多数假币持有者都属于被骗上当者。他们辛辛苦苦挣的钱被没收,心理自然失去平衡,说两句气话,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人们也应该理解银行。银行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对千家万户有利。因此请假币持有者对银行多一份理解和支持,向银行反映假币的来源,把假币痛痛快地交给银行,难道用少数人的痛苦去换来大多数人的安心,这样做不好吗?

    有位叫刘成耀的读者呼吁社会“请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编辑为此制作了这样的标题;“不要别人骗了你,你就得再去骗人。”从来信和标题都明白无误地表明了读者和媒体的意见,他们是绝对支持“没收”的。

    在一份杂志上曾发表过一篇名为《发现假币怎么办?》的文章。作者对“没收”的作法提出了质疑。文章是这样写的:

    顾客买东西或营业交款,营业员在一沓钞票中间拣出一张说是假币必须没收,顾客难以接受,先是力争,后是无奈自认倒霉,临走从营业员手里接过一张凭证,上写:今收到假币一张。

    一些消费者心存两疑:一是对方认定假币是否具有权威性?二是假币有没有可能从没收者手里再次流通?为此笔者询问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回答是:

    人民币真伪的最终确认是银行。是不是假币,必须由银行来确认,同时各商业服务部门又有协助银行发现假币、收缴假币的义务。收款部门应将可疑钞票先没收,但必须向消费者出具凭证。凭证上应写明该钞票的面值、号码、准备将钞票上缴的银行机构名称等,收据应有收币单位的公章或收币人签字。这样消费者可以在几天之后持收据到有关银行机构查询。由于银行对收缴的上来的假币均有登记,因此对于没收的钞票收款部门是否已上缴,钞票是真是假,都会有准确的答复。如果经检查确系误收,银行会返还给消费者。这样,即可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利益,也避免了假钞再次进入流通领域。

    如果所有的银行、营业网点在“没有”顾客手中的假钞时,都能按总行提出的要求认真处理,严肃对待,我想营业员与顾客之间的不愉快的场面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顾客是能尊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但如前所说,营业员在发现可疑钞票时,只是单纯凭自己的工作经验来判断是否是假币,这种作法有失公允。

    就是这位营业员的反伪钞经验如何的丰富,判断如何地准确,可他毕竟只是一个营业员,不是执法者。公民有义务举报伪钞犯罪,也有权力拒绝伪钞,但在面对可疑的钞票或伪钞时,法律并没有赋与公民有“没有”的权利。前面所说。营业员在发现假币时进行了“没收”,还开出了收据。但象哪种不正格的收据,是否有法律效用?个体的、集体的、国有的企业的营业员都有“没收”的权利吗?

    在我国有几十家银行,而其中,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而其它银行已转为商业银行,其性质和企业差不多,特别是有一些属于私营性质的银行,他们不能代表国家法律,不能行使执法权。对于可疑的钞票,这样的银行也敢一味地“没收”,势必引起司法行为。商业网点的营业员有义务检查、发现、收缴假币和可疑币,但这些机构对假币的确认没有权威,当然不能光凭服务员的一句话,就把顾客手中的钞票给没收了。

    验钞机可以发现假币,并是不十拿九稳,万一出现失误,给顾客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该由谁来赔偿,以上现象都是值得反伪部门好好研究,特别是在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有明确的规定,避免不应有纠分。

    可见,在目前形势下,“没收”并非良策,它所带来的负面显而易见。群众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补偿,“打落的牙齿只得往肚里吞”。群众在误进假币后,很少有主动上交的,大多是想方设法转手给他人,或混人大宗现款中存入国家银行。九九归一,最后受损失的还是国家和集体。1991年贵州省银行、储蓄所、信用社在工作中发现和查获混入存款中的假币,就达43700元多。1992年南昌金融系统点钞时,就发现过125次,合计达37万多元的假币。

    ◎请给自己松松绑

    ●防假打假何以这般艰难

    “假冒伪劣”是近几年中报刊杂志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名词。其诞生时日无法考究,至少说时间不甚长远。自从中央几家新闻单位开办“中国质量万里行”后,“假冒伪劣”一同迅速就被每一个中国百姓牢记住了。它几乎就是产品的死刑判决书,也成了中国百姓讨回公道的最好的裁定书。人人口诛笔伐,大加鞭答,“假冒伪劣”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特别是在1994年元已开始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使中国百姓手中增加了一件反击“假冒伪劣”的新式武器。

    建国4O多年来,百姓从来也没有象如今这样心急火燎的。“假冒伪劣”从古至今都有,但象如今这样令人极端仇视,历朝历代还末曾有过。剔除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眼下的“假冒伪劣”确实也太猖獗了。老百姓用辛辛苦苦积赚了几年的钱购买回家的冰箱不制冷,彩电没图像,新鞋子鞋根脱落。这些能不令人恼火吗?假烟、假酒冷不丁地就骗了烟民们一把。假经理、假厂长这帮人敲定一笔,实在令人撮火。不提这些破财的事情,单讲那“假冒伪劣”致人死命的事件,每年都有发生。远的有福建晋江假药案,海内外皆知,近的,如山东曹县假药害死2名儿童案,还有河南周口地区兽药厂造假案等等,无一不民愤极大。造假首犯虽已绳之以法,可是被假药假酒夺走了的生命再也唤不回来。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惨案,一件件鲜血淋漓的命案,终于唤起了国人对“假冒伪劣”的反抗和还击。各种各样的“打假”组织招牌(姑且不论其自身的伪劣)公诸市井街巷,“打假”队伍浩浩荡荡,“打假”的成效也是立竿见影的。“打假”保护了民族工业的精华;唤起了国人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了民族的整体素质。可谓功在当代,福留后世。

    在“打假”行动中,有一件“假冒伪劣”产品却使国人犯了大难,这就是假币,假币肯定归于“假冒伪劣”之列,也在必打之列。可每当举起打击的棍棒时,却不知要落在何处。其结果是老鼠过街,人人只喊打,谁也不动手真打,终使其越养越大,致使危害社会。

    假币,无疑也是一种伪劣产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伪劣产品,毕竟它是寄生在特殊的产品货币的身上。每次“打假”者投鼠忌器,致使行动雷声大,雨点小,才酿成目前这般严重的伪钞犯罪势头。

    凡“打假”之前,必须将每一种被侵害的商品特征以及“假冒”的商品特征——区别公之于众,警视国人。我国把3月15日规定为“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都要组织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如法律咨询,实物展览等等,号召全体国民积极主动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捍卫本民族的优秀产品免受侵害。就象这样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活动中,政府部门包括银行部门也没有向国人开展过关于人民币的宣传。

    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化长河中,金钱有如个人的隐私一般,被视成不足与人道的特殊私物。政府发行钞票,百姓使用它。政府和百姓配合默契,谁也没有感觉到在钞票上还会有别的义务和责任。政府负责印制和发行钞票,其中不论要经过多少环节,多少程序,百姓只要见到手中的钞票与平日里使用的相像就行,至于,钞票是否被人侵害过,或者手中钞票只是一张“形”似而“神”不似的假币,当钞票被检测出有假时,百姓仍会半信半疑地说:“钞票还会有假吗?”那些曾经遭受过假币侵害的百姓,绝大多数都自认倒霉,也不会想到投诉,事实上也无法可诉,只能是“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多长个心眼。只是,左提防,右提防,一不留神,腰包里不知在何时又溜进来了一张假币。其体貌特征与真币何其相似,可是验钞机就是不吃,眼瞅着“大瀑布”又变成了一张白纸。这时,百姓也只是诅咒几句假币贩子,以出口胸中的窝囊气了事。至于,何时,腰包里又钻进了一张假币,难说,这年代啥事都会发生。

    1992年元月,河南省开封县公安局成功地破获了以王帅、崔国昌为首的两起特大制贩假币团伙案。当办案民警押着造假币分子崔国昌回项城县公安局时,县城的居民纷纷夹道围观。

    一位卖菜的汉子拦住办案民警,从袋中拿出二张50元的大票请民警们鉴定真伪。民警一看,这两张钞票是同一个号码,显然是假币无疑。卖菜的汉子听说是假币,怒火中烧,操起扁担直扑人犯崔国昌。幸亏民警眼疾手快,拦腰抱住了那发怒的汉子,阻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夹道欢迎的群众被卖菜汉子的“壮举”所感动,纷纷冲向崔国昌。民警见状,迅速将崔国昌塞进一辆汽车里,冲出包围圈。崔国昌没有被愤怒的百姓当场打死,最后他受到了法律的最严厉制裁。

    ●自设反伪禁区自造反伪愚昧

    假币贩子不绝,百姓腰包里的假币就会不止?假币就如瘟神一样,一旦缠身,就难脱干系。如何送走“瘟神”,查禁“伪劣”呢?办法只有一个:这就是最广泛地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到这场反伪斗争中去。“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曾记得建国初期,也曾出现伪钞狂潮,当时政府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到反伪斗争中去有效地击退了台湾当局对大陆发动的那场“伪钞”进攻。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眼下,侦查破案等仍不失为一项有效的手段,但毕竟已有些“马后炮”的遗憾,在此之前,假币已或多或少地危害了社会。预防和抵制假币才是最主要和最为有效的措施,这就必须发动全体公民起来参加。

    西班牙政府在出版一套新钞票时,都要大量印发宣传小册子,详尽提供这套钞票的各种面额的所有安全特征,并告诉公民如何用肉眼、手感及仪器来识别真假。瑞典国家银行对他们的钞票也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奥地利政府把有关钞票知识基础教育于脆印在小学生的课本上。美国则出版各国文本的书籍介绍美钞的特征,并告诉人们发现伪钞后应该怎么办。实践证明,向社会民众普及钞票知识,教会识别真假钞票的技巧,是对付伪钞的有效手段。

    对人民币的宣传,在我国一直是个敏感的“禁区”。过去曾提出过“内紧外松”的策略,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却是“内也紧外也紧”的局面。结果导致了群众缺乏必要的识伪常识,防伪意识淡薄。在一些地区伪钞猖獗,主要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缺乏对伪钞的防备心理。据调查,在我国公民中,不认识人民币的大有人在,能认请几种主要外币的人更是屈指可数。开放宣传的禁区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也是改革开放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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