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打算拉着你去讨喜钱,没成想你起不来。”</p>
是了,那会我刚开始乞讨不久,不懂行,因一个豁了口的粗陶碗被几个乞丐打得浑身是血,几日都起不来。</p>
无药可用,半夜起烧。</p>
脑海中一会是咯血的爹爹,一会是不停地哭着和我说别怪她的阿娘,一会是寄人篱下的饥痛,又或者是我为了一个馊馒头而匍匐在污泥里,最后画面定格在踩死我父亲那人的凉薄面容。</p>
我低头看着手上碎得只有半边的碗,手上生了冻疮,红肿不堪,指甲里总有污泥,视线再往下,是破旧脏污的衣褐,和穿底了的草鞋和流血麻木的脚。</p>
寒风一过,碗在手中,抖得几乎拿不住。</p>
我盯着方家人消失的寺庙门口,凭什么我满身污秽,害我之人却高坐明堂?</p>
这边是一群乞丐,脸上堆着向行人乞讨的腌臜笑脸;那边是华服车马,面上是倨傲的神情。</p>
方家人遍身罗绮,婢仆环绕,出行是车马,坐卧有软榻。</p>
我呢?我本有爹娘的,我本不用家破人亡的,我本不用寄人篱下的,我更不用在乞丐堆里艰难谋生的。</p>
是方明彦,是方家,让我失去一切。</p>
我既已一无所有,那便没什么好失去的,罪魁祸首也当尝尝我家破人亡的滋味。</p>
高门朱户,鳞鳞大厦?</p>
我偏要你坠下高台、十指沾泥!</p>
我进了方府,怎么进的呢?</p>
当然是卖身了。</p>
说来可笑,当初我就是为了不被卖才离开季家,现如今我倒是自己卖了自己。</p>
华生劝过我,说卖了身就永远是奴籍了,当乞丐好歹是自由身,实在不成当帮工也成啊,只要我再过两年长到十四岁,就可以去码头找活干或去酒楼当跑堂,不用再乞讨了。</p>
我意已决。</p>
脱去了那身乞丐服,做了方家的家奴,越发的卑躬屈膝。</p>
最初不过是在外院做洒扫跑腿的活计。</p>
方家的门房有四人,轮流换职。</p>
一日,与来福一起当值的千升突然闹肚子,门房只有来福一人,恰巧来客人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