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 市场化教育与教育市场化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张翼乔虹 本章:8月2日 市场化教育与教育市场化

    教育市场化的目的是激活教育机制、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需求。走进市场化教育后,行政手段不能保障民办学校经济生存,只能保障其合法权益,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资源,所谓资源是属于全社会的,因为全社会人员都是有可能成为学员的。一所民办学校是否能够经营下去,完全是靠经营者对市场的把握和对学生需求的把握。

    ——摘自2003年俞敏洪的公开演讲“市场经济中的成人教育与培训”

    背景分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办学体制比较单一,主要是政府办学和集体办学两种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对教育事业多方面的要求。就教育本身来说,民办教育工作者和机构长时间没有在同等的市场范围、市场待遇下享受同等的地位。

    新东方学校的出现,完全是国家市场化教育的结果,市场化教育是一个没有办法用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的法律体系基本建立,使民办教育的地位与权属得到比较明晰的界定,赋予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享有同等地位。

    教育产业一旦真正进入到自由博弈的市场经济状态,人才师资的争夺会更加激烈。俞敏洪在筹备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的时候,切身感受到了民办教育机构在人才争夺中的劣势与难度。招聘老师时,即使新东方愿意开出更高的工资,体制内学校的老师们也不愿意过来,因为他们所在的机构具备终身保障功能。

    行动指南

    政策环境是经营企业必须时刻关注的“气象预报”。精明的企业家通常能在与政策博弈的过程中时刻保持“快一步”的敏感与敏捷,从而达成对产业化、市场化的超前领悟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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