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站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斯蒂芬·金 本章:休息站

    他猜想,在杰克逊维尔和萨拉索塔之间的某处,他像电话亭里的克拉克·肯特一样来了个文学意义上的变身。只是他记不起具体的地点和方式,这就说明其过程并无戏剧性。那么,它还有意义吗?

    有时,他告诉自己,答案是否定的,这整套里克·哈丁/约翰·戴克斯特拉的转换不过是假的,纯粹文字游戏。就像阿奇博尔德·布洛格特——他的本名也有可能是别的什么——扮演卡里·格兰特,或是伊万·亨特——其出生时的名字是萨尔瓦托雷·某某某——以埃德·麦克贝恩的身份写作一样。那些人曾经给他带来灵感……还有用理查德·斯塔克的笔名写作硬派犯罪小说的唐纳德·E·韦斯特莱克,还有K·C·康斯坦丁,事实上是……好吧,没人知道他事实上是谁。写《碧血金沙》的神秘作者B·特拉文先生也是如此,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这正是很大部分的乐趣所在。

    名字,名字,名字里都有什么?

    比方说,当他每两周一次开车回萨拉索塔时,他是谁?毫无疑问,离开杰克逊维尔的金罐酒店时,他是哈丁;回到麦金塔路运河边的住宅时,他是戴克斯特拉。不过,当他行驶在75号州际公路上,在收费公路明亮的灯光下从一个城镇奔赴另一个城镇的时候,他是谁呢?哈丁?戴克斯特拉?还是谁都不是?或许有那么一个狼人变身般的神奇时刻,靠写作名利双收的作家摇身变为专攻二十世纪美国诗人和小说家的低调教授?只要他和上帝、国税局和选修了他所开两门研究课程中的一门并偶尔来听课的足球运动员相安无事,他是谁无关紧要吧?

    刚驶到奥卡拉南边时,这一切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不管他是谁,尿意都像赛马般奔腾,急需立刻释放。在金罐酒店时,他比平时多喝了两杯——也许是三杯——为了避免后视镜里警车红灯乱闪,便把捷豹车的自动控速设定为时速六十五英里。这辆车是靠哈丁写书赚钱买的,可他这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约翰·安德鲁·戴克斯特拉,而且若是警察找他要驾照,手电筒照亮的也会是后面那个名字。在金罐酒店喝啤酒的是哈丁,但面对佛罗里达州的巡警、并往蓝色塑料盒中的可怕小仪器里吹气的却是戴克斯特拉。在六月的星期四晚上,不管他是谁,都很容易成为警察的目标,因为所有的雪鸟都飞回密歇根了,75号州际公路上只有他一个人。

    关于啤酒,任何大学毕业的人都会明白它有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你无法购买,只能租赁。所幸奥卡拉往南六七英里就有一个休息站,可以去那里腾出一点空间。

    可是,与此同时,他到底是谁?

    无疑,十六年前,他是作为约翰·戴克斯特拉来到萨拉索塔的,也是以那个身份从一九九零年起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萨拉索塔分校教授英语至今。然后,在一九九四年,他决定放弃暑期教课,尝试写一部悬疑小说。写小说一开始并不是他的主意。他在纽约有个经纪人,不是什么金字招牌,但足够诚实,纪录良好,已经成功地将他的四个短篇——署名是戴克斯特拉——卖给了几家文学杂志,并使他收获了不到五百块的微薄稿酬。经纪人的名字是杰克·戈尔登。杰克对他的短篇大加赞赏,但只能将少得可怜的稿酬戏称为“小菜钱”。也是杰克指出,他所有已出版的故事都有一条“扣人心弦的叙述线”——他猜想经纪人故弄玄虚的说法简单说来就是指情节——并说他能靠十万字的悬疑小说赚上个四五万美金。

    “要是能找到一个足够抓人的故事设定,一个暑假你就能写完,”他写信告诉戴克斯特拉——那时他们还没先进到用电话或传真来沟通——“是你整个六月和八月耗在红树大学里教书挣的两倍。如果真要尝试,现在就到时候了,朋友,等以后被老婆和两三个孩子缠住就来不及了。”

    当时并没有出现可能成为他老婆的女人——现在也没有——但戴克斯特拉明白杰克的意思:年龄越大,尝试新东西就会变得越难。老婆孩子并不是随时间流逝而到来的唯一责任。比方说,还有信用卡。信用卡在你的脑袋上套上马嚼子,拖慢了你的脚步。信用卡是额度的经纪人,为物质服务。

    于是,一九九四年一月,收到夏季授课的合同后,他并没有签字,而是附上一张简短的字条退给了系主任:我想在这个暑假试着写一部小说。

    埃迪·沃瑟曼的回答态度友好、立场坚决:没问题,约翰尼,但我不能保证明年暑假你还能得到这份工作,因为在职的人有优先选择权。

    戴克斯特拉考虑了一会儿,但时间并不长,便很快打定了主意。不。更棒的是他已经构思出一个角色:道格。捷豹车和麦金塔住宅的文学之父,正呼之欲出,等待诞生,上帝保佑道格那颗杀气腾腾的心。

    车头灯照亮了在蓝色指示牌上闪烁的白箭头,前方的匝道拐向左边,高亮度的钠汽灯把车道照得如舞台般明亮。他打开转弯信号灯,把车速降到四十,开下了公路。

    匝道在中途分岔:卡车和房车向右,捷豹们向左。分岔口过去五十码就是休息站。休息站是一栋浅棕色的煤渣砖建筑,在强光下看上去也像舞台布景。把它放进电影里怎样?比方说,将它设定为一个导弹发射基地?没问题,为什么不呢?隐藏在穷乡僻壤的导弹发射基地,它的负责人深受某种小心掩饰(却不断恶化)的精神疾病的折磨。他满目皆是俄国人,不知从何处凭空冒出来的俄国人……或者将他的假想敌设定为基地组织?似乎基地组织更令人信服一些。如今,除了贩毒和雏妓,俄国人以恶势力形象出现得越来越少。算了,坏人是谁根本无所谓,反正也是那人脑袋里的臆想。不管怎样,他的指头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去揿那个红色按钮,而且……”

    而且他要小解,所以拜托,请把飞转的想象暂且在脑中的炉子里烘一会儿,谢谢。还有,这样的故事里没有道格的位置。正如今晚早些时候他在金罐时说的,道格更像是个城市斗士。不过,疯狂的导弹发射井指挥员这个构思还是有点意思的,对不对?英俊的男人……深受下属爱戴……外表看上去完全正常。

    晚间的这个时候,停车场上除了他的车,只有一辆克莱斯勒漫步者。他一直觉得这个车型很有喜感,看起来活像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跑出来的玩具黑帮车。

    他在距克莱斯勒四五个车位的地方停下车,关掉引擎,并在开门下车前匆匆扫了一眼空荡荡的停车场。这不是他第一次于归途中在此停留,有次还又喜又惧地撞见一条短尾鳄缓缓穿过车道,朝休息站后面的糖松林爬去,那副样子有些像上了年纪的发福生意人步履蹒跚地步人会场。今晚没有鳄鱼,他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回手将车钥匙朝后一按。今晚,只有他和漫游者先生。捷豹顺从地嘀了一声,锁上了车门。前灯闪灭间的一瞬,他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只不过,那是谁的影子呢?戴克斯特拉的还是哈丁的呢?

    是约翰尼·戴克斯特拉的,他得出结论。在三四十英里之前的来路上,哈丁就消失了。今晚早些时候,是哈丁为一群“佛罗里达窃贼”做了一场简短(大部分很幽默)的餐后报告,结尾处表示他将派道格去纠缠任何一个不向今年的年度慈善机构慷慨解囊的人。那个机构是“阳光读者”,一个为盲人学者提供录音文本和文献的非营利机构。他认为哈丁今晚的报告十分精彩。

    他穿过停车场朝休息站的楼房走去,牛仔靴嘎嘎地敲在地上。约翰·戴克斯特拉从来不会穿褪色的牛仔裤和牛仔靴出席公共活动,特别是自己担当发言人的场合,但哈丁则酷得多。与对仪表吹毛求疵的戴克斯特拉不同,哈丁并不十分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的外貌。

    休息区的建筑分为三部分:女厕在左,男厕在右,中间是个巨大的有顶门廊,可以在其间拿取介绍佛罗里达中南部景点的小册子。那里还有零食贩卖机、两台饮料贩卖机和一台投币式地图售卖机,需要投入数量惊人的硬币才能拿到一份地图。短短的煤渣砖入口的两侧,贴满了寻儿启示,每次经过那里,戴克斯特拉都不由得浑身一冷。他总是想,照片上的孩子中,到底有多少个已经被埋在潮湿粗粝的地下或是葬身在那片林问地里的鳄鱼腹中?又有多少孩子从小到大一直把拐走他们——时不时还会施以性侵或将他们转租他人——的人当做自己的父母?戴克斯特拉不愿看着那些天真无辜的小脸,或是去想那些高得离奇的赏金背后的绝望——一万美金,两万美金,五万美金,有一张写着十万美金,这份赏金是为了寻找一个微笑的、家住迈尔斯堡、于一九八零年走失的黄发小姑娘;如果她还活着,虽然不太可能,现在也是个三十几岁的成年女子了。还有一张通告提示公众不得翻捡垃圾,另一张禁止在休息区逗留超过一小时——警方会密切注意。

    谁想在这种地方逗留?戴克斯特拉想,一边听晚风在棕榈树间呼啸而过。想在这儿逗留的都是疯子。比如某个经年累月伴着凌晨一点飞驰在快车道上的十六轮卡车的轰隆声度日的疯子,红按钮都会开始对他产生吸引力。

    他朝男洗手间走去,却在半路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而猛然停住脚步。声音在他身后很近的地方突如其来地响起,并被回音稍稍扭曲。

    “不,李,”那女人说,“不,亲爱的,别这样。”

    身后响起一个耳光,接着是击打肉体的沉闷声音。戴克斯特拉意识到自己听到的是一场寻常的家暴,他甚至可以看到女人脸颊上的红色掌印。第二个声音想必是她的脑袋撞到浅黄色的瓷砖墙面上,能稍微缓冲撞击的只有她的头发——不知是金色还是黑色。她哭了起来。明亮的钠汽灯下,戴克斯特拉看到自己的胳膊上炸起了鸡皮疙瘩。他开始咬紧下唇。

    “臭婊子。”

    李的声音是断然而雄辩的。很难说明为什么一听就知道那男人喝醉了,因为每个字都发音很清楚。可是戴克斯特拉就是知道。他听过别人以那样的口气说过话——在运动场、在嘉年华;有时是在没有月亮的深夜里,酒吧也关门后,透过汽车酒店的薄墙传过来,或从天花板上飘下来。对话中的女人——能称其为对话吗?——可能也喝醉了,但她更多的是害怕。

    戴克斯特拉站在入口走廊的凹处,面对男洗手间,背对着女厕里的那对男女。他站在阴影中,身体两侧被失踪孩子们的照片包围。照片和棕榈树的叶片一起,在晚风中沙沙作响。他站在原地等着,希望不再有刺耳的声音传来。当然不会如他所愿。

    不知为何,他脑中突然钻进某个乡村乐歌手的声音,唱着装腔作势而又毫无意义的歌词:“我发现自己一无所长,却已拥有太多而无法放弃。”

    又传来一声巴掌打在肉上的脆响和女人的哭号。片刻的安静之后,又响起了男人的说话声,这次能听出他不仅喝醉了,而且没受过多少教育,从吐字的口音就可以判断出来。事实上,可以推断出他的一切:高中上英语课时,他总坐最后一排;放学回家后,他直接从纸盒中喝牛奶;二年级或三年级时便辍学;从事的工作需要戴手套并在后裤袋里放一把埃克托牌刀具。事实上,不该做这样笼统的判断——这样就好像在说所有的黑人天生会唱歌,所有的意大利人都会在歌剧院落泪一样——然而,在这十一点钟的黑夜里,被寻找失踪孩子的告示包围着,你就是知道那都是真的。不是为何,那些寻人启事都印在粉红色的纸上,似乎粉色是代表失踪的颜色。

    “该死的小婊子。”

    他有雀斑,戴克斯特拉想,而且很容易晒伤。晒伤让他看上去一副疯狂的样子,他也的确总是发疯。有钱的时候他喝卡鲁瓦咖啡酒,没钱的时候喝——

    “李,不要。”女人哭着恳求。戴克斯特拉想对她说:别这样,女士。你不知道求他只会更糟吗?你不知道他看见鼻涕从你鼻子里流出来会更发狂吗?“别打我了,我——”

    啪!

    紧跟着又是砰的一声闷响和尖利的哀号,像是一条狗吃痛大叫,看来是老漫游者先生出手重得使她的头再次撞到厕所的瓷砖墙上了。那个老掉牙的笑话是怎么讲的?为什么美国每年会有三十万起家暴事件发生?因为他们……操他娘的……不倾听!

    “臭婊子。”这句话俨然是李今晚挂在口头的经文,引自《醉酒书》第二卷。而令人害怕的是——令戴克斯特拉毛骨悚然的是——话里全然没有任何情感。若有怒意倒还好些,对那女人来说,愤怒都要更安全些。因为,愤怒就像易燃气体,一个火星就能点着,瞬间就会燃尽。可是这个人,他只是打定了主意并坚决地要把一件事做完。他不会再打她一巴掌就开始痛哭流涕地道歉。或许他曾经在别的夜晚那样做过,但不是今晚。今晚,他不会停手。

    万能的圣母,保佑我赢了这场汽车赛。

    那么我该怎么办?我该在其间扮演什么角色?有我能扮演的角色吗?

    无疑,他不可能按原计划和原来渴望的那样去男洗手间气定神闲地解决问题。他的睾丸向上缩紧,像两颗硬邦邦的小石头,肾脏的压力扩散到后背和双腿;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突突狂跳,只怕再听到一个巴掌声便要发足狂奔起来。不管他有多尿急,恐怕要等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才能尿得出来了,而且只会是断断续续、毫不酣畅。上帝,他多么希望那一个小时已经过去,他正在离这里六七十英里的路上!

    他再打她怎么办?

    随之而来是第二个问题:如果女人拔脚往外逃而漫游者先生紧迫不放怎么办?要出女洗手间只有一条路,而约翰·戴克斯特拉正堵在那条路的中间,脚蹬里克·哈丁穿去杰克逊维尔的牛仔靴。里克·哈丁每两周去那里一趟,参加一小群神秘作家的聚会——大多数都是身穿浅色西裤套装的丰满女性——讨论讨论技巧、经纪人、销量和彼此的八卦。

    “李-李,别伤害我,好吗?求求你,别伤害我。求求你,别伤到孩子。”

    李-李。耶稣基督都要落泪了。

    啊,原来另有隐情,凄惨指数再加一分。孩子。求求你,别伤到孩子。孩子,欢迎观看该死的残酷人生频道。

    戴克斯特拉快速跳动的心脏似乎在胸腔里下沉了一英寸。他感觉自己已经在男厕和女厕问狭窄的凹处停留了至少二十分钟,但一看表,他毫不意外地发现距离第一个耳光响起仅仅过了三十几秒。当大脑突然面临压力时,时间的主观性和思维的奇异速度就凸显了出来,他在写作中多次涉及二者。他想,大多数悬疑小说作家,不管出名不出名,大概都是如此,此二者都是他妈的绕不开的主题。下次再轮到他给“佛罗里达窃贼”作报告时,或许他可以以此为主题并在开场时给大家讲讲这件事。讲一讲他是如何还有时间思考《醉酒经》第二卷的。不过,对于两周一次的小聚会来说,这个话题或许有点沉重了,有点——一连串的击打声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李-李动手了。戴克斯特拉沮丧地听着,知道自己正听着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声音,不是电影特效音响,而是真实的、犹如拳打羽毛枕般的声音,出乎意料的轻微,甚至称得上柔和。女人先惊再痛地叫了两声,此后就只剩痛苦和害怕的吸气了。站在外面的黑暗中,戴克斯特拉想到了他见过的所有致力于制止家暴的组织。可从来没有一家组织暗示过,你会一只耳朵听着风吹棕榈树(别忘了,还有寻儿启事的沙沙声),另一只耳朵却听着混合了痛苦和恐惧的呻吟。

    他听到了拖着脚走在瓷砖上的声音,知道李——女人叫他李-李,就像唤宠物般的称呼能抑制他的狂暴一样——正在靠近。像里克·哈丁一样,李也穿着靴子。家里的李-李到了外面喜欢穿“佐治亚巨人”牌工作靴,他们是拿着丁戈牌组装工具的男人。女人穿的是胶底运动鞋,白色低帮。他知道。

    “婊子,你这臭婊子,我看见你跟他说话,一副骚样,臭婊子——”

    “不,李-李,我没有——”

    又一声殴打声传来,接着是一个不辨男女的呕吐声。明天,清洁员会在女厕的地板和一面瓷砖墙上看到已经干掉的呕吐物,但李和他的妻子或女友则早就不见了踪影。对清洁员来说,那不过是又一处需要弄干净的垃圾,肮脏而无趣,无需多言。可戴克斯特拉应该怎么办呢?上帝,他有勇气进去吗?如果他不插手,李或许会把那女人打死,但若有个陌生人多管闲事——他会把我们俩都杀掉。

    可是……

    孩子。求求你,别伤到孩子。

    戴克斯特拉握紧双拳,想着:该死的残酷生活频道!

    女人还在吐。

    “停下,埃伦。”

    “我停不下!”

    “停不下?好吧,很好,我来替你停下。臭……婊子。”

    “啪”的一声脆响为“婊子”打上标点,戴克斯特拉的心又往下沉了沉。他本以为心不会沉得再低了,看来很快它就要在腹腔里跳动了。如果他能召唤出道格就好了!在故事里就行——就在犯下踏人休息区这个大错之前,他甚至还在思考身份的问题,如果这都不是那些写作手册里所说的“预示”,什么才算是?

    是的,他可以化身为他的杀手,雄赳赳地走进女厕所,把李打个屁滚尿流,然后扬长而去。就像阿兰·拉德在《原野奇侠》里扮演的舍恩一样。

    女人又干呕起来,听上去像是机器碾碎石子,而戴克斯特拉也知道自己无法召唤出道格。道格是虚构的。而这里是现实,像醉鬼的舌头般伸到他眼前的现实。

    “你敢再吐一次试试。”李的口气中已带了致命的威胁味道。他准备好痛下杀手了。戴克斯特拉可以肯定。

    我会出庭作证。要是他们问我为什么不阻止,我就不回答。我会说我听了。我会说我记住了。我会说我是证人。然后我向他们解释,这就是一个作家在他不真正动笔写作时所做的。

    戴克斯特拉想跑回他的捷豹车里去——悄悄地——然后用车里的电话向州警报案。只要拨打“* 99”。每隔十英里就有这样的牌子:车祸报警请用车载无线电话呼叫 * 99。可是,需要警察的时候,警察从来就不在身边。今晚离这儿最近的警察恐怕也在布雷登顿或是伊博尔城,等他赶到,这里的血腥表演早就结束了。

    女洗手间里传来一连串浓重的打嗝声,中间夹着轻微的作呕声。某扇隔问的门砰地而开。和戴克斯特拉一样,那女人也知道李这次要动真格的了。再吐一次,他就会爆发。他会疯狂揍她,直到打死她才算完。警察捉住他会怎么处理呢?判个无预谋的二级谋杀罪,关上十五个月,出来还可以钓上这女人的小妹妹。

    回你车里去,约翰。回你车里去,握住方向盘,离开这里。开始假想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确保接下来几天不要看报纸和电视新闻。会有用的。去吧。现在就去。你是个作家,不擅长打架。你身高五英尺九,体重一百六十二磅,还有肩周炎,你去了也只能雪上加霜。所以,马上回车里去,祈求上帝保佑像埃伦这样的女人们。

    离开的那脚已经迈出去了,一个想法却电光火石般钻进了他的脑子。

    道格不是真的,但里克·哈丁是。来自诺科米斯的埃伦·惠特洛跌进厕所的一个隔间里,撞到水箱上,两腿叉开,裙子掀了起来,就像李口中的“婊子”模样。李跟着也走了进去,看来是打算提起耳朵,把她那颗笨脑袋朝墙上撞。他受够了。他要给她个教训,让她永远都忘不了。

    这些想法并不是连贯地出现在他的脑子里的。现在,他的脑子里只有红色。那片红色的上方、下方,和中间渗出来的是一个人的歌唱声,听上去像是“空中铁匠”的史蒂文·泰勒:再也不是我的宝贝儿,不是我的,不是我的,你不能怪我,你这臭婊子。

    李向前跨了三步,却被不远处传来的汽车了喇叭声扯断了旋律,打破了注意力,让他回过神看看四周:叭!叭!叭!叭!

    汽车警报,他想,目光从女厕门口收回,再次投向坐在隔间里的女人。哼,从房子到婊子。他有些迟疑地握紧双拳,突然伸出右手食指指向女人,指甲又长又脏。

    “敢动就打死你,贱女人。”他威胁了一句,便朝门边走去。

    厕所里光线很足,停车场也同样灯光明亮,但走道的凹处却是漆黑一片,李一时间什么都看不见。而就在那时,有什么东西狠狠打在他的后背上方,吓得他向前一蹿,可没等他跌跌撞撞地跑出两步,就被地上的一个东西——一条腿——绊倒了,狗啃泥地摔在地上。

    没有停顿,没有犹豫,一只穿靴子的脚踹在了他的大腿上,一下子踢麻了那里的肌肉,接着他穿着蓝色牛仔裤的屁股又挨了一脚,几乎踢中了后腰。他开始手脚乱动,想爬起来——

    脑袋上方响起了一个声音:“别翻过来,李。我手上有撬胎铁。趴着别动,否则我打烂你的头。”

    李乖乖地躺在原地,两手还向前伸着,几乎挨着地面。

    “出来吧,埃伦,”袭击他的男人说,“没时间磨磨蹭蹭。马上出来。”

    一时没有回音。片刻,“婊子”颤抖含混的声音才从里面传出来:“你打伤他了?不要伤害他!”

    “他没事,不过要是你不赶快出来,我就不保证了。我只能这么做,”他停了一下又补充道,“要是他受伤了,就得怪你自己。”

    同时,汽车喇叭还在夜色中单调地叫着——叭!叭!叭!叭!

    李又扭头往车道上看。头很疼。那混蛋到底拿什么打的他?他说的是撬胎铁吗?记不清了。

    靴子又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李大叫一声,忙把脸贴到地上。

    “出来,女士,否则我把他的脑袋砸开花!我别无选择!”

    那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时,已经比刚才近了一些。她声音发颤,但怒气渐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用不着那样做!”

    “我用手机报了警,”李上方的男人说,“州际公路一百四十英里处有巡警。所以我们有十分钟时间,或许还要更少。李李先生,车钥匙在你身上还是她那里?”

    李想了想。

    “她那里,”他终于想了起来,“她说我喝醉了,不能开车。”

    “很好。埃伦,你到那边,上车,然后开走,不到莱克城别停下。如果你的脑子比鸭子管用,就不要回头。”

    “我不会丢下他的!”她听上去真的动怒了,“特别是你手上还拿着那种东西!”

    “不,你要走。现在就走,否则我马上打死他。”

    “你混蛋!”

    男人笑了,那笑声比他接下来说的话更让李害怕:“我数到三十。三十下之后,要是你还没有开车离开休息区,我就把他的脑袋从肩膀上拧下来当高尔夫球打。”

    “你不能——”

    “去吧,埃莉。去吧,宝贝儿。”

    “你听到他的话了,”男人说,“你的泰迪熊哥哥想让你走。如果明天晚上你想让他把你打死,顺便把孩子也打死,随便你!明晚我就不在这儿了。但是现在,我受够了,快滚,滚到他妈的车上去。”

    用她熟悉的语言传达了这个命令后,她听懂了。趴在地上的李看见她的光腿和凉鞋开始移动。袭击他的那个男人开始大声数数:“一,二,三,四……”

    “死女人,快点!”李喊道,靴子又踢了他屁股一下,力道不大,说是踹,不如说晃更恰当,但还是疼。夜色中,汽车喇叭还在响,叭!叭!叭!叭!“滚到车里去!”

    听到那句话,穿凉鞋的脚跑了起来,影子跟在后面。漫游者像缝纫机般的小引擎发动时,男人才数到二十,等数到三十时,李看到车尾灯正在停车场里往后退。李本以为男人会开始打他,结果却并非如此,这令他松了一口气。

    漫游者开上出口车道,引擎声也越变越小时,头顶的男人有些拿不定主意似的开了口。

    “现在,”偷袭他的男人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不要伤害我,”李哀求道,“不要伤害我,先生。”

    汽车尾灯消失在视线中以后,哈丁开始把撬胎铁在左右手间来回倒换。他的手心里都是汗,差点连那铁棍都拿不稳。真掉到地上就糟了,砰的一声响肯定会被李听到,一眨眼工夫他就能站起来。李并不像戴克斯特拉料想的那样魁梧,但他是个危险分子,这一点已被他的行动充分证实。

    没错,对孕妇来说十分危险。

    不能那样想。假如他让李-李先生站起来,那么两人之间要开始新一轮的游戏了。他能感觉得到戴克斯特拉试图回来,想就这一点,或许还有其他问题进行讨论。哈丁把戴克斯特拉一把推开。这压根就不是大学英语老师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

    “现在,我该把你怎么办呢?”他问,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别伤害我。”趴在地上的人说。他戴着眼镜。这倒是个大意外。不管是哈丁还是戴克斯特拉,都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戴眼镜。“别伤害我,先生。”

    “我有了一个主意,”换做戴克斯特拉,则会说我有一个主意,“把你的眼睛摘下来放在旁边。”

    “为什——”

    “别废话,照我说的做。”

    李穿着褪色的里维斯牛仔裤和西式衬衫(已经从裤腰里掉了出来,盖在屁股上),他伸出右手,想把金属丝镜架的眼镜摘下来。

    “不,用左手。”

    “为什么?”

    “别那么多问题,照做!用左手把眼镜摘下来。”

    李伸手摘下那副精致莫名的眼镜,放在一旁。哈丁立即落脚,靴子跟碾上眼镜,随着细碎的噼啪断裂声,眼镜被踩烂了。

    “你干吗要这样?”

    “你说呢?你有枪或别的武器吗?”

    “没有!上帝啊,没有!”

    哈丁相信他。就算真的有枪,也应该是放在漫游者的行李箱里了。但他觉得那也不太可能。刚刚站在女洗手问外听的时候,戴克斯特拉设想里面是个五大三粗的建筑工人。可趴在地上的人看上去更像一个每周去三次戈尔德健身房的会计师。“我现在回我的车上去,”哈丁说,“关掉警报,然后离开。”

    “好的,好的,你为什么不——”

    哈丁警告似的把脚踩在他的屁股上,稍稍加重力道前后晃动。

    “你为什么不闭嘴?你以为你刚才在里面做的是什么光彩事?”

    “他妈的给她一个教训——”

    哈丁几乎使出浑身力气朝他的屁股踢去,只在最后一秒稍稍留了情。但也只是一点点。李又惊又痛地大叫一声。哈丁被自己不经大脑的行为及其方式吓了一跳。但更让他吃惊的是,自己竟然想再踢一脚,再用力一些。他喜欢那声痛惧交加的尖叫,不介意再听一次。

    从这点看来,他与趴在地上、后背被人口走道的阴影斜劈为两半的厕所狂人李有多大区别呢?似乎区别并不大。不过那又如何?这个问题太累人,像“本周推荐电影”般玩深沉。他想到一个有趣得多的问题:如果用脚去踢李的左耳朵,在保证命中的前提下,到底能使出多大力道呢?正中左耳,咔啪。他还好奇到底会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他猜,肯定是能令他满意的声音。当然,那么照头一踢可能会要了李的命,不过世界也不会有什么大损失,对不对?又有谁会知道?埃伦?该死的。

    “你最好闭嘴,我的朋友,”哈丁说,“那才是最明智的做法。闭嘴。等州警来了后,你可以告诉他你想要什么。”

    “你为什么还不走?走吧,放过我。你踩碎了我的眼镜,还不够吗?”

    “不够。”这是哈丁的真心话。他想了一秒钟,“你知道吗?”

    李没有问他“知道什么。”

    “我要慢慢走到车那儿。想爬起来追我随便你。我们面对面单挑。”

    “好,好极了!”李眼里挂着泪笑了出来,“离了眼镜我狗屁都看不到!”哈丁把自己的眼镜往鼻梁上推推。他不再想小解了。真是奇怪!“看看你,”他说,“看你那副熊样!”

    李一定是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什么,因为借着银色的月光,他看见李开始哆嗦。但李还是一言不发,算他聪明。而李上方站着的那个人,那个这辈子从小到大,从文法学校到高中,从来没有打过一场架的人,明白这场“恶仗”终于结束了。要是李有枪的话,或许会在他背后开黑枪。不过,不会的。李已经被……那个说法是什么?被镇住了。

    老李—李被镇住了。

    哈丁突然灵光一闪。“我有你的驾照号码,”他说,“我还知道你的名字。你和她的我都知道。我会留意看报纸的,浑球。”

    李还是不说话,只是沉默地趴在地上,踩得粉碎的眼镜在月光里闪闪发光。

    “晚安,浑球。”哈丁说。他走回停车场,开车离开,感觉自己像开着捷豹车的舍恩。十分钟,或是十五分钟内,他还好好的。足够让他打开电台,随后又决定还是听CD机里的露辛达·威廉斯。然后,突然间他的胃就跑到了嗓子眼,装满了他在金罐酒店吃的鸡肉和土豆。

    他猛地转到故障车道,停下捷豹,想跳下车,又意识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他从车窗探出头去,安全带还绑在身上,稀里哗啦吐到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道上。吐完后,他浑身发抖,牙齿不住地打架。

    身后突然出现了车灯,亮光朝他奔过来,然后慢了下来。戴克斯特拉首先想到是州警来了,州警终于来了。他们总是在你不想看见他们,不再需要他们的时候出现。转念问又想到——几乎是浑身发冷地肯定——来的是那辆克莱斯勒漫游者,埃伦开车,李-李坐在乘客座上,腿上放着他自己的撬胎铁。

    然而,来的却是辆塞满小屁孩的旧道奇。其中一个长得像白痴、头发很可能是红色的男孩从车窗探出他长满粉刺的圆脸,冲戴克斯特拉喊道:“吐到你自己脚上!”接着,伴随着一阵大笑,车加快速度开跑了。

    戴克斯特拉把头缩回来,关上车门,闭上眼睛等待着身体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果然颤抖停止了,胃也慢慢服帖。他意识到自己又想尿尿了,而这是个好兆头。

    他又想起自己曾想往李—李的耳朵上踢一脚——有多用力?会发出什么动静?——然后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仅仅是想想自己曾经有多渴望那么做都让他浑身不舒服。

    他让自己的大脑(多数时候还算顺从)转到北达科他州代号“孤鸦”(要么是蒙大拿州的“亡狼”)导弹发射中心的指挥官。那个默默失去理智的男人眼中草木皆兵,到处都潜伏着恐怖分子。他在柜子里堆满潦草写就的小册子,整夜不眠不休地待在电脑屏幕前搜索网络上的阴谋暗道。

    或许道格正在前往加州执行任务的途中……之所以没有搭乘飞机而选择开车,是因为他那辆普利茅斯轧路者的行李箱里放了两把特制枪支……后来他的车出了毛病……

    可以。完全可以,很不错。或者说,再仔细构思一下,会很不错的。他以前不是认为道格不适合放在广阔的中西部背景下吗?现在看来,是他思维狭隘了。因为在合适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

    身体停止发抖了。戴克斯特拉发动了引擎,又把捷豹开上了路。在莱克城的一家整夜营业的加油站里,他解决了内急问题并给捷豹加满了油(当然,是在遍寻停车场和四个加油点都不见漫游者的踪迹后)。然后,他以哈丁的大脑思考着,一路开回家,走进约翰·戴克斯特拉位于运河边的房子。外出前他总是会把防盗系统打开——谨慎些总是好的——于是他把它关上才进了房门,临睡前又再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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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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