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 居住改变中国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王方剑 本章:10月1日 居住改变中国

    “居住改变中国”是一场城市的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财产关系的革命,更是一场观念(价值观)的革命,还是社会组织和管理体系的革命。

    从深层意义上看,“居住”(房地产)搅动着整个中国社会,并且在社会经济的剧变中成为“新中国”分娩时的助产师,社会在感受到阵痛的同时也享受着创造新生命的幸福与快乐。居住改变中国,居住创造未来。

    ——摘自《万通·生活家》2005年第3期冯仑文章

    背景分析

    2004年,冯仑作为中城联盟的第二任轮值主席,发起倡导新住宅运动和“居住改变中国”系列活动。2005年由冯仑出任总策划,各个房地产“大佬”领衔的《居住改变中国》系列电视专题片面市,香港阳光卫视首播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冯仑认为,“居住改变中国”是一场城市的革命,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城市化。房地产特别是住宅产业既是城市化创造出来的巨大需求和市场受益者,又是城市化进程的强有力的推动者、建设者和美容师。

    “居住改变中国”也是一场深刻的财产关系的革命。据统计,2004年中国城市家庭户均财产数30万元人民币,其中,80%是房产。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首先使大量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成为财产(房产)拥有者,不断增长的商品房市场又使新兴阶层成为更大的实物资产(房产)的拥有者。这种私人财产正以每年超过10000亿元人民币的速度快速积累。举目四望,一个多数人拥有恒产(私产)的财产制度正在形成。

    “居住改变中国”更是一场观念(价值观)的革命,业主、社区自治、财产权、隐私权等一系列新语汇、新观念、新价值,伴随着住房市场化和变革逐渐成为深刻影响甚至决定人们行为方式的决定性力量。由财产权派生出的一系列事关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的人权得到从未有过的尊重和保护。钱成为财富,财富变成了私产,人民变成了“公民”,人权就成为公民权利的最好护身符。人权观念得以大行其道。

    “居住改变中国”还是社会组织和管理体系的革命。由于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居住地,拥有自己可以支配的财产(住宅),从此,街道、居委会、小脚侦缉队面临转型,甚至瓦解,而业主委员会、社区自治、基层选举应运而生,生人聚集而居取代单位宿舍(熟人社会),人际关系模式也从单位管理和人身依附转变为自由选择、法律调节和伦理调节。

    行动指南

    没有一类企业能像房地产公司这样改变中国。让建筑铭刻历史,以居住改变中国;替天下人行道,为当代人立碑。这就是国内房企的自豪,也是房企的责任,更是房企的光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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