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诺曼·梅勒 本章:前言

    即便如此,我还是在1966年的春天开始动笔。我非常不想动笔,我不能毫无准备就让普罗温斯敦陷于如此的文学恐惧之中,我想我会先以一章阿拉斯加猎熊的故事开始,作为序曲。我会塑造两位不羁的富家少年,两人都同其他富家少年一样悖离传统——?我会让他俩迥异于我所保留的对于得克萨斯人的记忆,我曾在圣安东尼奥的112号骑兵队与他们一起服役。在我的故事中,这两个少年会依然年轻,依然卑劣,而非暴戾恣睢——狩猎将只是一架桥梁,借此让他们做好准备接受更多社会现实。自阿拉斯加的狩猎之行归来之后他们就准备去旅行——最终普罗温斯敦会接纳他们。

    如前所述,这本书让我感到畏惧。我热爱普罗温斯敦,因此觉得这样描述这个地方并不好。隆冬季节,这个镇子有一种固有的鬼魅气氛,一种越来越强烈的预感油然而生:我脑中的小说似乎不是小说,而是一种魔术,一种黑色魔术。

    这是迄今我所完成的小说之中唯一一部基于如此错误信念而写就的作品:我当时打算写的不是这种小说,而是另一种。有一段时间我住在普罗温斯敦,附近是高耸罕见的沙丘,风沙很大,竟使得科德角给人留下了些许类似撒哈拉沙漠的美好回忆。正是这时我开始构思一部奇特、恐怖的小说,但我犹豫了几年才开始动笔。当时我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它使我感到恐惧。我想象着有七八个人骑着自行车,这群人中有嬉皮士、花花公子还有一两个姑娘,他们生活在沙丘谷地的灌木丛中。虽说那些灌木丛仅有六英尺高,但仍然算得上是森林。如果你能在那些荆棘和猫藤之间找到一条小径,那么没有人能够追踪到你,如果不是仔细寻找的话。因此我就让我的小说人物生活在此处:我的小说人物与那些曾经来到普罗温斯敦的人们一样粗犷狂野。这不是一片温良驯服之地。几年前,有位总统夫人曾被告知,这是一片“东部的蛮荒西部”,这个描述也还不赖。科德角顶端部位呈螺旋状向内折进——延绵不绝的沙丘线条仿佛手掌和手指合拢成拳头时的曲线——这类地区在美国为数不多:你会为了一个更有意义的理由来到公路尽头,而不是因为房地产不再利润丰厚。在普罗温斯敦,地理状况深具特色,四周都是茫茫大海。

    因此,这是一片奇异之地。清教徒在抵达普利茅斯之前曾在此登陆——?美国始于斯。清教徒厌倦了松树成林,厌倦了北风哀恸,厌倦了黄沙遍地。他们继续前行,留下一个个鬼魂。后来捕鲸船长们亦在此驻足,也留下一个个鬼魂。冬日的小镇魂灵处处。在细雨霏霏的早春时节,期待三月尽快结束的念头会使你抓狂发疯。这是一个充斥着谋杀与自杀行为的地方。如果几十年间无一例凶杀记录,那么这个记录便会因一次真正的大屠杀戛然而止。几年前,一个来自渔民家庭的年轻葡萄牙人杀害了四个姑娘,肢解了尸体,然后将尸块埋进二十个散布各处的小坟坑中。

    相较于我为本书中诸位人物所设想的情境,那场灾难并不是格外糟糕,因为在我的构思当中,他们的夜间之旅自沙丘直至市镇。在镇上,他们百无聊赖地忙于生计,却连健康都无法保证,于是他们就会去凶残地杀戮,然后再潜回沙丘。都是一些毫无动机的犯罪行为,我见过很多如此这般的犯罪行径。

    一、对于他们,我已无甚可谈。

    现在,看完该前言然后继续阅读这本书的读者会发现,书中竟无人前往普罗温斯敦。狩猎那一章变成了六章,十二章,最终成了整本书的内容。在写那些章节之时,我总是纠结于这个问题:鉴于小说的完整性,我似乎越发觉得有必要浸淫其中,我究竟需要花多长时间才能从我精心勾勒的这场狩猎之中全身而退?直至两个孩子回到达拉斯,而我准备再让他们动身去东部之时,我才意识到以下两件事情:

    二、即便如此,我也不再相信,特克斯和D.J.依然会是关于普罗温斯敦的小说的主人公。事到如今,他们已经具有了其他特质。

    然而,追溯过往,我却对本书的风格不大确定。因为,当1969年夏天莎朗·塔特遇害之后,全世界都听说了查尔斯·曼森这个名字。我亦诚惶诚恐,如果我写了那本关于沙漠杀人狂的小说,那么我将会陷于怎样的一种罪过之中?我又怎能确定曼森不会敏感于书中这种族群氛围的信号?

    亦因于此,我在里写了一个名叫麦克劳德的特工的故事,在他那个时代,他是一位举足轻重的苏联特工。他住在一幢廉价公寓顶楼的一间廉价房间里,与小说叙述者的住处仅隔着一条过道。写这本书时,我经常感到难以置信,如许陋室竟然能找到如许人物。可是,对自己所写内容无法信之凿凿这样一个简单的困难并未有助于加快那本书的写作速度。该书出版后一年,我在一幢天花板很高、阴冷潮湿的旧楼里租了一个房间,取名“奥文顿工作室”,这幢楼位于布鲁克林的富尔顿大街,离中所描述的公寓相距不到半英里,在我拥有该工作室的那十年间,我下面那层楼住的便是鲁道夫上校,美国最为举足轻重的苏联间谍——?至少他最终被逮捕后FBI是这样描述他的。

    我们永远无从得知,那些原始艺术家在其洞穴作画是否是为了表现什么,或者,那些移动作画的手是否是在调和来自天堂的力量和来自地狱的力量。有时我想,小说家与美学家一样,都在引领一种图腾潮流,他的真实目的,其实他自己也未必知晓——?是为了在恐惧的领域里另辟蹊径,这个领域正是某些具有魔力的竞技场中的圣殿。他的作品中的缺陷甚至可以成为其魔力的一部分,仿佛他真实的创作意图就是要去改变那只正在创作、正在移动的无形之手的决心。依此逻辑,您面前的这本书就是一个图腾,其中不乏作者的护身符——?抑制诅咒、静电以及我们这个电光四射时代无处不在的邪恶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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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948),作者的代表作,被誉为描写二战中太平洋战争的最佳小说之一,反映深广的社会和历史主题,集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及象征主义手法于一体,具有明显的弗洛伊德学说和尼采思想的色彩。</a>

    然而写作亦有其冥冥之力量。当这力量盛极,我们便永远不得而知我们的作品会来自何方,也不得而知是谁将其赋予我们。杰克·肯尼迪的名字出现在《美国梦》的第一句,在那一页再往下九行,一个名叫凯利的人就会被提及。同一章再往后,读者就会得知凯利的中间名字是奥斯瓦尔德——?巴尼·奥斯瓦尔德·凯利。在刺杀事件发生大约一个月之后,那一章内容刊登在《时尚先生》上,但它写于三个月之前,这个巧合迫使人们开始思考这种巧合的机缘。

    由是,我在我的手稿中又耽溺数月,最终意识到:我并非聪明过人。我所写的是一部小说,而非序曲。此书已然完稿。后来,许多读者会觉得与我最好的那本小说大相径庭。然而我以为,我从未写过比此书更为有趣的一本书。

    (Barbary Shore, 1951),本书作者的另一部小说,是一部宣扬无政府主义的半象征主义半现实主义的作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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