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诺曼·梅勒 本章:第三章

    这是个传奇故事。我一想起它,便会为奥费伊感到难过。一位年轻英俊的花花公子,有着迷人的微笑和修剪整齐的小胡子。我实在难以相信,多年前多萝西娅会因为失去他而夜复一夜地伤心落泪。

    他们当初相遇时她才十七岁,而他是位正走红的杂耍演员。多萝西娅和他同居,正如她发誓说的,当时她迷上了他。她唱歌跳舞四处演出,以支持他们共同的行动。同时她还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因为他对她不忠,每天晚上都和另一个女孩鬼混。他们的关系没有着落。她一再示意,希望能安顿下来,生儿育女,可他总是付之一笑,说她还年轻,随即让她看那天他刚买的绸衬衫。她老是盘算怎样攒钱,而他一心想的是怎样花钱。当她发觉自己怀孕之后,他只给她留下二百美元现金,一位医生朋友的地址,便带上自己的行装一走了之。

    这之后多萝西娅就上夜总会唱歌。她有一支急口快板式的小歌作为自己的挂牌名曲:“我那毕业于耶鲁的世家子啊,我在为你叹息。”她的听众都很喜爱这支歌,不久她便出了名。年方十九,长得又漂亮,很快她又人不知鬼不觉地怀孕了。这是与某位来去匆匆的欧洲王子昙花一现式的风流韵事,她心中不免有几分真正的欣喜。她不过是个看门人的女儿,如今却怀上了具有王族血统的孩子。她实在不愿意去毁灭如此高贵的结晶。三个月过去了,四个月过去了,再要堕胎实在为时已晚。是奥费伊救了她的急。他的表演已不再吸引观众,他已开始酗酒。有一天他偶尔来看她,十分同情她的困境。奥费伊是个不愿受家室之累、喜欢四处漂泊的人。他决不会和一个怀上他自己孩子的女人结婚,但他觉得理应帮助朋友摆脱困境。他们很快结了婚,不久又离婚,于是她的孩子便有了姓氏。她给孩子取名为马里恩·奥费伊。这一年,她还主演了一部音乐喜剧。多年之后,当多萝西娅挣了又亏、亏了再挣而终于发财之后,当她退休后在沙漠道尔安居下来、她的漫谈专栏颇受欢迎、捧场者的圈子也已形成时,那位奥费伊又露面了。毫无疑问,这时的他已潦倒不堪。他双手颤抖不止,嗓音完全沙哑,他的演艺生涯显然已一去不返。多萝西娅痛痛快快地收留了他,她不喜欢欠别人的情。他从此便一直住在宿醉宫,她还另给他适量的零花钱。在儿子马里恩·费伊(作为孩子他略去了姓氏中那个“奥”字)和这位名义上的父亲之间,根本不存在父子关系或情分。他们都把对方看作是怪物。为了这件事的缘故,马里恩也常常这样看待母亲。

    每当多萝西娅喝醉了酒,便禁不住要夸耀,说她的儿子是王子给她留下的礼物。马里恩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便知道了这件事。也许他的一些情况可以从这事中找到答案。他现在二十四岁,长得确实不同寻常。他身材细长而结实,有着稍稍拳曲的头发和明亮的灰色眼睛。我觉得,要不是那副表情,他看起来完全像个教堂唱诗班的男童歌手。他脸上始终是一副傲慢的神情。那份傲慢在于:他的目光会盯视你,衡量你的价值,随后将你化为乌有。目前他也住在沙漠道尔,但不住在母亲家里。他们的关系很僵,无法相处;再说,他的营生也会受到影响。他是个拉皮条的。

    我常常听说,在他小的时候,人们曾预言他会从事另外的职业。他那时是个十分敏感的孩子,动辄便会流泪。在多萝西娅有钱之后,她便雇了保姆和用人,她一贯喜欢宠儿子,要么全不放在心上,要么溺爱过分,再不就是在儿子耍脾气时针锋相对大发雷霆。在她动了感情十分伤感的时候,会说起有关马里恩的一则往事,并会为两人现在如此疏远而深感痛心。那是很久以前,有一次,她正在自己的卧室里哭泣——为了件什么事她已记不起来——他走了进来,那时他才三岁半,他抚摸着她的脸颊。“别哭,妈咪。”他说,自己却也哭了起来,并以他所知道的唯一的办法安慰她:“别哭,妈咪,因为你那么漂亮。”

    在学校里马里恩是个爱幻想的孩子。多萝西娅对我说起,那时他对火车、装配玩具、收集邮票和蝴蝶标本是多么入迷。他很腼腆,但被宠坏了,有时发起脾气来胆大妄为,不顾一切。他第一回和人(一位电影制片人的儿子,一个胖墩)打架时,他紧紧抱住对手的脖子,硬被拖开时还拼命狂叫。在十岁到十三岁那个阶段,他有了些变化,不再那么敏感,而变得脾气乖戾,性情孤傲内向。令她惊异的是有一次他竟说长大后想做一名牧师。他的智力发展有时候很让人吃惊,至少多萝西娅有此感觉,但后来他便变得难以管教了。他老是惹事,行为不端超出老师的意料,抽烟、酗酒,凡是不允许的事情,他样样都干。未及中学毕业,多萝西娅便不得不将他转学到一个又一个私立学校。但不管她将他送到哪儿,他总有本事在校外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十七岁时,他因在电影之都的大街上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高速驾车而被捕。多萝西娅处理了此事,她不得不去解决他惹下的许多这类麻烦事。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向她开口要三百美元。

    “用来干什么?”多萝西娅问。

    “有位认识的女孩,需要去医院做点手术。”

    “难道没听见我反复告诫过你的话吗?”

    他站在她面前,既耐心又烦躁,那双明亮的灰色眼睛盯着她。“是的,我听到过,”他说,“但是,要知道,现在我正和两个女孩交往,我想我们……都感到厌烦了。”

    在他入伍服兵役的那天,多萝西娅总算就此写了一篇动情的专栏文章,然而那是最后一次她能够撰文谈谈自己的儿子。他从军队回来后,不愿找工作,拒绝做任何他不感兴趣的事。多萝西娅想方设法,让他到某家电影制片厂给一位著名的制片人当助手,但三个月之后,马里恩便不干了。“他们都是些说教者。”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便回到了她的宿醉宫。

    在沙漠道尔,他认识流氓团伙,认识演员,认识在夜总会表演的女孩、应召女郎和酒吧女招待,他甚至成为长住此地为数不多的跨国大亨们的宠儿。由于他能够整天泡在一家家酒吧,泡在帆船俱乐部的一处处庭院露台,由于他认识本地最好的夜总会领班,他们挺买他面子,而他把他们看得一钱不值。由于这种种因素,他能接触到大批富商巨贾,演艺明星,制片人,网球运动员,离了婚的女人,高尔夫球迷,赌徒,以及从电影之都漫溢出来以满足这度假胜地种种需要的众多极具或颇具姿色的美女。结果,在一次因钱而起的争吵之后,多萝西娅把他赶出门去,本以为这样就可迫使他找个工作谋生——如果说对别人她毫不在乎,对自己的儿子她总盼望他能活得体面些——而他便驾轻就熟地干起了他的行当。多萝西娅得知内情后恳求他回家,却受到马里恩的一番奚落嘲笑。“我不过和你一样,”他说,“是业余搞搞。”她甚至不敢去掴他耳光;不管怎样,动手揍他这类事毕竟已许多年没有过了。

    他的经营规模不大,并尽量避开那些专业从事这行的人。他并不想建立机构,打出旗号,他的许多牵线安排都很不寻常。他认识那些只想应召一次、从此不干或至少几个月不干的女孩,他甚至认识某个不要酬金而仅仅受卖身这一念头吸引的女人。正如他所说的,他是业余搞搞,稍事涉猎而已。作为一项职业来从事,便会成为该职业的奴隶,而他就讨厌受奴役,因为那会让人的思想扭曲。因此,他尽量让自己自由自在,自由地纵酒,自由地独个贩毒,驾着他的进口车自由地飞驰在沙漠上,贮物箱里放的不是驾驶执照,而是一把手枪,因为他的执照很久以前就被吊销了。有一次我曾与他一起开车,从此就尽量避免这样的事。我的驾车技术相当好,但我从未见过有谁像他那样开车的。

    他仍不时到宿醉宫来,但他很瞧不起那帮捧场者,而他们见到他也不自在。在所有这些人中,他看得上的只有两个,我便是其中之一。而他也不隐讳他的理由:我上战场杀过人,自己也差一点送命,这正是他觉得有趣而刺激的经历。带着那种他一向保持的可笑风度,他有一次问我:“你击落过几架飞机?”“只有三架。”我说。“只有三架,他们在你身上得不偿失了。”他显得不动声色,“如果可能的话你会击落得更多?”“我想我会倾尽全力的。”“你喜欢杀戮亚洲人吗?”马里恩问。“谈不上喜欢。”

    “他们知道怎样训练你成为那样的角色。”他从白金烟盒中取出一支烟。“我没当过军官,”他说,“我入伍时是个小兵,退伍时仍是个小兵。我是他们有过的唯一未获晋升的士兵。”

    “我听说,他们一直把你登录在关禁闭人员的名册上。”

    “是的,我从中也学会了一两件事,”马里恩说,“要知道,杀人一点都不难,比追逐踩死一只蟑螂容易得多。”

    “也许你并不明白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但马里恩的头脑总是比我转得快。“你要女孩吗?”他突然问,“我可以免费给你找一个。”“今晚不想要。”我说。

    “我估计你也不会要。”他已经觉察出我竭力不让任何人知道的秘密。我正不折不扣地陷入佩利式的困境,因为我们面临着同样棘手的情感难题。这种情况在我离开日本前夕便发生了,自那以后我对此就无能为力。有一两次,我在沙漠道尔的酒吧里搭上女孩后,一心想快刀斩乱麻不留情缘,结果却总是情意绵绵难舍难分。“我在一心一意守着我所爱的女人。”我用这话将他支开了。

    爱是支配着费伊的主题。“你想,”他这样对我说,“你让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别的事一概不闻不问,那太乏味了。必定钻进死胡同。于是你走另一条路。你找上一百个小妞,找上两百个。但那比乏味更糟糕。那让你恶心。我发誓你会开始想到用刀片。我的意思是,就是这样。”他说着用手指像钟摆摆动似的一划,“拧在这一面,痛在另一面。自杀。世上的一切全都是胡扯。这就是人们只想过乏味日子的原因。”这些话让我莫名其妙。我盯着他的浅灰色眼睛,他因说这番话,目光在灼灼闪耀,我问他:“这事你想干到什么时候?”

    “我也不知道,”他说,“我得好好考虑个出路。”他随即站起身来,看了一下手表,似乎想以此掩饰他是多么惊异于自己居然说了这么久,然后他平静地说,“詹詹什么时候到这儿来?我有点事要他转告多萝西娅。”

    詹詹是他在宿醉宫里的另一位朋友。每逢马里恩和多萝西娅闹得互不搭理的时候,他便通过广告人詹宁斯·詹姆斯传话。詹詹和他们两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多年前,詹詹是多萝西娅的一名跑外勤助手,在马里恩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便相互认识。两人之间保持着联系。马里恩能容忍他,容忍他的唠叨、他的酗酒、他的沮丧。马里恩对詹詹颇有感情。尽管詹詹一头红发,但他高挑个儿,瘦瘦的脸上戴副银框眼镜,这使他看起来挺像个银行职员。然而,此人却很有几分稚气。他就像生活在往昔一样,最喜欢回忆大萧条初期他早年的生活。那时他身无分文,在电影之都和两个穷乐师合住一间小平房,靠吃橘子度日,并幻想着能卖出一两篇小说。那已是过去的好时光了,如今他不时为最佳影片公司做些宣传的事儿,不管该公司的什么明星来到小镇,他都会为漫谈专栏作家提供些相关材料。此外我还确知这样的事实,他有时通过向马里恩提供愿意偶尔涉足色情服务的女孩,以捞点外快。所有这些,都给詹詹增添了几分诱人的魅力。他会以含糊不清的声音,说起一个个故事,常常是说给我听,因为我是唯一初来乍到、尚未听过的人。他会说起那个了不起的句子:“男人们嘴唇上涂了口红,看起来就像他们刚刚发现了性似的。”这是为电影明星露露·梅厄丝写的,事实上,这是他为她策划的一个句子。“我对此真是讨厌透了。”詹詹这样对我说,“嗨,我还记得露露和查利·艾特尔结婚的时候,那时她觉得智慧便是一切。我还记得有个晚上她走进房间来参加聚会,那么容光焕发,就像是刚刚遭遇爱情或是喝过烈酒。‘艾特尔刚给我上第一堂表演艺术课,’她说,‘这真是令人茅塞顿开。’她已拍了三年电影,主演过七个角色了,还说这种话,我不得不为那些喜爱她的观众站出来说几句。”

    我认为,在沙漠道尔,是他第一个提到查利·弗朗西斯·艾特尔的大名。自那以后,似乎人人都随时会添油加醋地说些艾特尔的故事了。艾特尔是位著名电影导演,时值淡季,他正在这度假胜地逗留。他是马里恩的朋友,但他从不上宿醉宫来。在我逐渐了解详情之前,我经常以为马里恩保持与艾特尔的友谊,就是为了激怒多萝西娅,因为在过去的一年里艾特尔一直受到舆论的关注。我听说有一天正在拍电影的时候,他二话没说便突然离开了拍摄现场,而两天之后,国会的某个调查委员会把他称为敌意证人。多萝西娅与艾特尔是冤家对头。作为漫谈专栏主持人,她从未产生过广泛的影响,最终还对这项工作感到厌倦。但在她退休前的一两年里,她专栏的主管人总是特意在她的照片旁刊印美国国旗,她的文章总是含沙射影地抨击电影界里的颠覆势力。甚至现在她还是怀着强烈的爱国之情;如同绝大多数爱国者,她热情有余,思辨不足,因此要和她辩论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从未尝试过和她理论,我也很谨慎,除非万不得已,绝不提及艾特尔。但在与他相识之后,我便把他看作我在这度假胜地的最要好朋友。有一次在多萝西娅言辞激烈地大肆攻击艾特尔时,我打断了她的话,冷冷地说,艾特尔是我的朋友,我不想这样议论他。一时间我觉得她会暴跳如雷。她走近来,挨得很近,她的脸涨得紫红,随即破口大骂。“你这最最卑劣的势利鬼,从未见过像你这样讨厌的家伙。”多萝西娅汹汹地嚷着。“你说得对,”我回答,而且说实话我并不因此讨厌多萝西娅,“我是个势利鬼。”

    “行,那就好好涮洗一番。”她压低嗓子说,这时站在旁边的佩利递过来一杯酒,我们就不再谈艾特尔了。

    “就因为你是个富家子弟,连耳朵都华而不实,”多萝西娅说,“别以为你什么都懂。”“好啦。别说了吧。”我低声回答,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但我很为这件事得意。多萝西娅的自我吹嘘是建立在她的丰富阅历上的。既然她一向自吹她看得出一个人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我想,看来我还不算个蹩脚的演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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