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际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斯坦利·艾林 本章:生死之际

    我相信,每个人的一生都存在决定命运的那一天。那一天可能由坐在纺车边、一边纺织命运丝线一边咕咕哝哝、浅吟低唱的命运三女神选中;或者,可能由虽然运转缓慢,但无时无刻不在转动的上帝的命运之轮决定。那一天可晴可雨,或暖或寒,很可能已经降临,我们却不自知,甚至要靠日后回想才有所察觉。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而如果结果令人悲伤,倒不如不去回想探究。你会发现任何事都会伤人,并且是无谓的伤害,因为事到如今,尘埃落定,什么都改变不了。

    我发觉这里存在逻辑解释不通的地方,接近神秘主义。当然,这一观点会引来时髦的驱魔人或拿着水晶球唬人的半吊子的耻笑,而那些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及社会工作者会用独特的专业术语告诉你,他们相信有办法控制决定时间、地点、事件——每个人必然面对的那一天——的背后力量。但他们都错了。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们也都是事后才明白。

    具体到这起案子——“案子”这个词用在这里十分恰当——是关于一个我三十五年未见的男人被谋杀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九三二年夏日里的某一天——确切地说,是一九三二年夏日里的某一天傍晚,在布鲁克林的大街上。那天之后我们便各奔东西,从此没再见过面。

    那时我们都才十二岁,我会清晰地记得那个日子,是因为第二天我们全家就搬去曼哈顿了。那是翻天覆地的大事。可怕的是,日后我仍清楚地记得道别时的场景,以及最后说的话。现在我明白了,那一天正是那个男孩的“命运日”。生死之际,正如人们常说的——尽管那枚要命的子弹三十五年后才爆炸。

    我是从报纸的头版头条得知这起谋杀案的,当时我妻子正一边看那份报纸一边吃早餐。她举着报纸,尽管有部分折叠,但没遮住头版刊登的恶心照片,我看见了,一个男人倒在车内驾驶座上,满脸鲜血,双目圆睁,嘴巴微张,保留着与恐怖暴虐的死亡相抗争时的样子。

    这幅照片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耸人听闻的标题——球拍店老板遭枪击身亡——也一样。实际上,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吃吐司喝咖啡的时候是不是该看些更让人开心的。

    接着,我的视线被图片下方的说明文字吸引,惊讶得差点儿把咖啡杯扔了。报道称,死者名叫伊格内斯·科瓦奇,布鲁克林区一家球拍店的老板,昨晚……

    我从妻子手中抢过报纸,贴近研究那张照片,妻子惊恐地看着我。不会有错的。尽管我上次见到伊格内斯·科瓦奇还是小时候,尽管照片里的他变成了一团血肉模糊的死人,但毫无疑问就是他。而最可怕的部分是,看上去他旁边的坐椅上似乎放着一袋高尔夫球杆,这些高尔夫球杆将我的记忆带回到曾经。

    妻子的声音又将我唤回现实。“哦,”她温柔地抗议道,“我正看一篇有关沃尔特·温切尔的报道,看到一半呢……”

    我把报纸还给她。“抱歉,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大受打击。我认识他。”

    她的双眼因为感兴趣而亮了起来,发现自己身处——哪怕只是间接关系——某件丑闻的中心。“真的吗?什么时候的事?”

    “哦,在我们一家还住在布鲁克林的时候。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孩子。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妻子又习惯性地挖苦道:“真不得了啊,我不知道你小时候还和问题儿童混在一起。”

    “他不是什么问题儿童。事实上——”

    “别这么较真嘛。”她不在意地冲我温柔一笑,又回到有关沃尔特·温切尔的报道上去了,很明显,那篇报道比我说的话更新鲜刺激。“不管怎样,”她说,“我不会太在意那件事的,亲爱的,毕竟已经过去好多年了。”

    确实过去好多年了。那是可以在大马路上踢球的时代;一九三二年,布鲁克林的郊区很少能看到汽车。而贝斯海滩,我们居住的地方,更是郊区中的郊区。对面是格雷夫森德湾,乘电车往东几分钟就是科尼岛,要去戴克高地及其高尔夫球场更是只要往西步行几分钟就到了,这几处之间都隔着还没被房地产开发商发现的荒芜草甸。

    因此,正如我所说,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大街上踢球,丝毫不用害怕汽车。黄昏降临时,你可以看着街两边的煤油灯依次点亮,或者躲在位于第八大道的消防站后面,运气好的话,就能看到消防车拉响高声警笛,穿梭在大街上,水管迅速对准着火点,从碾压轮喷嘴中喷出水柱。又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你可以高高跳起,跟着骄傲地划过天际的双翼飞机奔跑。

    这些都是我夏日里的活动,和伊格内斯·科瓦奇一起,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邻居。他家是一幢两层楼的木屋,外墙刷着朴素的油漆,和我家差不多。贝斯海滩的大部分房子都这个样,房前有个小花园,房后有个小院子。在我们这个街区唯独一幢例外,位于街角,外形招摇,属于新搬来的罗斯先生。那幢房子很大且外墙刷着白浆,简直是幢大楼,四周是宽阔的草坪,车道尽头是刷了白浆的可容下两辆车的车库。

    那条车道引发了我和伊格的无限遐思。上面不时停着罗斯先生的轿车,一辆灰色的派克,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们。那辆车不单远看漂亮极了,走近看更是壮观得如同火车头,即便只是静静地停在那儿,也能让我们感受到雷鸣般的震撼。后车座外有两个踏脚板,一上一下,方便上车。说实话,就我们所知,这附近还没有哪辆车像派克这么气派。

    因此,一旦发现它停在车道上,我们就悄悄靠过去,妄想神不知鬼不觉地爬上踏脚板。但我们从未得逞。车边总有人看着,不是罗斯先生本人就是车库另一边的住户。每次都是顺着车道走不到几码,房子里或车库里的人就会推开一扇窗,接着就是嘶吼般的威胁。把我们吓得转身就逃,争先恐后地跑出车道,才能逃离他们的视线。

    这种事我们不常做。第一次看到这辆车时我们正在散步,发现它纯属偶然。加上本能地认为邻居们都是好人,因此一开始没能听懂那些恐吓的话。我们就站在原地,惊恐地看着罗斯先生,直到他突然从窗边消失,接着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把抓住伊格的胳膊。

    伊格试图挣脱但徒劳无功。“放开我!”他恐惧地高声尖叫,“我们什么都没做!放开我,否则我会去告诉我爸爸,那你可就惨了!”

    罗斯先生似乎不以为然。他不停摇晃着伊格——这并不难办到,在同龄人中伊格也算是又瘦又小的——我则站在原地,仿佛脚下生了根,移动不了分毫。

    附近确实住着几个暴躁的邻居,如果我们在他们的房子前面弄出点噪声,他们就会把我们赶走,但从来没有人像罗斯先生这样对待我们。事发时我曾猜测过,大概因为刚来此地,他还不知道这儿的人的行事习惯。如今回想,我认为事实八成就是这样的。然而无论具体原因是什么,这场风波都足够把伊格吓得又哭又叫,同时提醒我们以后再靠近派克时要小心谨慎。但车子的吸引力太大了,慑于罗斯先生的恐怖威胁,我们俩就像两只兔子,在狩猎期横冲直撞。还好幸运女神大部分时候都站在我们这边。

    我不希望这些往事给大家留下我们俩曾是坏孩子的印象。对我来说,法律条款非常重要,并且很年轻时就明白对善良、爱好和平,同时腿脚不那么灵光的人——这三点在我身上都有着夸张的体现——来说,最好的生存法则是不越雷池半步。而伊格的缺点是容易冲动、行事鲁莽。他就像水银一样不稳定,不安分,爱搞恶作剧。

    那时流行每周最后一天老师对每位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得分重新分配座位——表现最好的学生坐在第一排,次好的坐在第二排,以此类推。我认为据此能最好地描述伊格这个人,他的座位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在第六排。大部分学生顶多移动一排;伊格则要么冲到第一排,要么沦为羞耻的第六排,然后下一周星期五又突然爬至顶峰,回到第一排。很明显,科瓦奇先生在知道儿子这种糟糕的情况后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不是身体上的惩罚。我曾问过伊格,他说:“不,他没打我,只对我说别犯傻这类的话,还有,嗯——你知道的——”

    我确实知道,因为我猜伊格对父亲科瓦奇先生的态度和我差不多,是近乎狂热的英雄崇拜。原因之一是,大部分朋友的父亲都“在城里工作”——贝斯海滩居民特有的说法,这意味着一周六天,每天早晨他们都要去第八大道的车站,乘坐布鲁克林—曼哈顿列车前往位于曼哈顿的办公室。科瓦奇先生是个例外,他是贝斯大街有轨电车上的售票员,体型魁梧,镶有铜扣的蓝色制服和帽子下的躯体孔武有力。跑贝斯大街线的车都没有侧壁,每排坐椅靠得很近,售票员必须穿梭于支在车外的狭窄平台来收取车资。在我们看来,科瓦奇先生的工作十分有趣,能与之一较高低的,只有以前绕着康尼岛旋转木马卖票的那个人了。

    另一个原因是,大部分父亲——至少到我现在这个岁数时——都不怎么运动了,而科瓦奇先生的棒球打得非常棒。每周星期天下午,住在附近的年轻人都会聚集在海滩边的小公园里进行自选队员棒球赛,在圈出的菱形场地里打满九局,科瓦奇先生每次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在我和伊格看来,科瓦奇先生既能像万斯一样接球,又能像扎克·维特一样击打,这样就足够了。轮到父亲打击时,伊格的表现很值得玩味。对方投手投球时他一直啃指甲,如果科瓦奇先生成功击中,伊格就会尖叫着跳起来,声音大得能要了你的命。

    比赛结束后我们会拿着一盒爆米花挤到队伍里,然后大家围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伊格就像他父亲的影子;寸步不离地跟着,完全融入其中,和大家一起吃吃喝喝。而我则一个人远远地待着,因为我无法像伊格那样找到自己的位置,便决定与他们保持一段距离。每个这样的午后我回到家,都会越发觉得我的父亲是那么的平凡、臃肿,他总是习惯性地坐在门廊上,身边堆着星期天的报纸。

    刚得知我们全家即将离开这个地方搬去曼哈顿时,我完全傻了。曼哈顿是偶尔哪个星期六下午去的地方,盛装打扮,陪母亲逛沃纳梅克百货公司或者梅西百货公司,运气好的时候能在父亲的带领下去赛马场,又或者参观自然历史博物馆。我从来没想过那里也可以住人、生活。

    不过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想法在慢慢改变,变得有些担忧又有些激动。这终究是件颇为英勇的事——进入未知世界——附近的孩子们纷纷跑来打听让我更加扬扬得意。

    然而,真正到搬家那一天我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毫无意义。家变了样子,奇奇怪怪的,堆满了大包小包;父母正烦恼不已;而我则因意识到改变已迫在眉睫——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体验搬家——吓破了胆。

    早早地吃完晚饭,我便带着这样的心情穿过隔在我家与科瓦奇家之间的树篱,坐在他们家厨房门前的台阶上。伊格出来坐在我的旁边,他能体会到我的心情,并因此不太舒服。

    “喂,别像个小孩似的,”他说,“这很棒,住在城里,想想你即将见识到的东西。”

    我告诉他我什么都不想见识。

    “好吧,那就什么都别见识。”他说,“想读点儿东西吗?我有一本新的《泰山》和《男孩联盟在日德兰半岛》,你先选,剩下的给我。”

    这提议真是大方得不得了,但我说我什么都不想读。

    “好吧,可我们不能就这么闷闷不乐地坐着吧。”伊格通情达理地说,“干点儿什么,你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代表了一连串不可能,相当于一种否定仪式——去游泳太晚,打球太热,回房间又太早——我们必须想出个点子。我们按部就班地排除了种种可能,和往常一样,最终还是伊格想出了点子。

    “我知道了。”他说,“咱们去戴克高地摸高尔夫球吧。这个时候去正合适。”

    他说得没错,摸高尔夫球的最佳时间正是夕阳西下时,球被打进球场的水障碍中,还没被主人发现,这时球场上十分荒凉,但对摸球来说光线足够了。摸球的通常步骤是,脱下球鞋和袜子,把灯笼裤挽到膝盖上面,然后慢慢的、小心翼翼地走过池水边的软泥,用脚去摸索沉入水中的球。这活儿既有趣又有利可图,因为第二天,你就可以把捡来的球以五美分的价格卖给随便哪个要去打高尔夫球的人。我不记得是如何达成五美分这个成交价的了,不过这价格确实公道。打高尔夫球的人看起来很满意,我们当然也是如此。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夏天我们一共摸到了半打高尔夫球,每人三十美分,在那时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大手大脚导致分到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伊格则不同,他有一个大计划。他无比想要一副高尔夫球杆,每省下一分钱他都会投到一个锡罐头里,那个罐头盒顶部开了个洞,边缘处绑着自行车链条。

    他从没打开过罐子,只是时不时晃一晃,以此估算攒了多少。他认为等罐子满了,就刚好够买下他看中的摆在第八十六街的里奥的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的推杆了。一周三四次,他会叫我一起散步去里奥看那根推杆,路上我们就讨论它的长度,分别展示应该怎样握杆,然后在街道上动作夸张地用力一推。伊格内斯·科瓦奇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高尔夫球狂——之后我又结识了很多。但我认为他是最独特的一个,因为当时年少的他甚至从未摸过球杆。

    因此那天傍晚,考虑到他的心情,我一口应允,既然他想去摸球,我就奉陪好了。走去贝斯大街用不了多久;困难的部分在于进球场,我们要爬过几座垃圾山——人们友好地称之为“土坡”——才能越过边界进入球场。天气很热,我们爬得气喘吁吁,先是一片沼泽地,然后就是球场和水障碍了。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球场,不过不久前我碰巧在某本杂志上读到过一篇有关戴克高地高尔夫球场的文章。照那篇文章所言,如今那里已成为全世界最繁忙的大众高尔夫球场。从黎明到黄昏,十八片精心护理的草地上总是挤满了打球的人,要是你想周末去打一局,就不得不凌晨三四点去俱乐部排队。

    人各有爱,不过伊格和我去摸球的时候那里还没这么热闹。原因之一是那时还没有十八个洞,我记得好像只能打九洞。另一个原因是那里总是很荒凉,不知是因为那时没几个住在布鲁克林的人打高尔夫,还是纯粹因为那个地方不吸引人。

    真正原因是气味。开发商想扩展球场,便往沼泽地里填垃圾,垃圾里未熄的阴火使整个地方都笼罩着一层黑雾。无论何时去,都会被脏兮兮的空气包围,过不了几分钟,你就会发现双目刺痛,鼻腔里都是辛辣味。

    但伊格和我并不介意。我们将其视为周边景色的一部分,就像偶尔驶过的马克卡车,装载着一车垃圾,沿着脏兮兮的小路轰隆隆地开到沼泽地边,裹着链条的轮胎碾过,发出沉闷的响声。唯一让我们介意的是,爬过沼泽时脚下的垃圾很烫。我们从来不敢从俱乐部那边进球场,有次我们在池边被那里的服务员抓到过,由于我们抢了他的战利品,肯定被他记住了样子。从后方进去虽然有点儿热,但更加可行。

    我们来到池塘边时周围已经看不到一个人了。那是个炎热的傍晚,火红的太阳正慢慢沉入地平线以下,我们马上脱下球鞋和袜子——黑色的长筒棉袜——没浪费一秒,直接钻进了水里。感觉好极了,脚踩下去,光滑细软的河泥从脚趾缝中挤出来。我幻想身体里住着渔夫的灵魂,真正有趣的不在捡到球的那一刻,而在于摸球的过程。

    当然,捡到球是目标。方法是慢慢的、摸索着前进,一旦踩到什么小小的硬东西就马上停下来。我没走几步就兴奋地发现正好踩到一枚陷进泥里的高尔夫球,恰在此时,从旁边脏兮兮的小路上传来汽车的马达声。我的第一反应是又是垃圾车,带着一车的垃圾准备往“土坡”上堆,但很快我就发觉这声音不像马克卡车。

    我四处张望,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车,脚仍旧一动不动地踩着战利品。然而池塘中的沙丘和小路挡住了视线。接着马达声突然停止了,察觉到这一信号的我慌忙跳出水塘,对此伊格做出了同样的反应。我们一把抓起鞋袜,直直地绕到最近的一块土丘后面藏起来。然后不顾湿漉漉的双腿,仅用五秒就穿好了鞋袜,准备好一旦有人靠近就马上飞奔。

    我们之所以逃得这么快,是因为还不确定我们的摸球行为是否合法。伊格和我就此事讨论过无数次,每次他都激烈地坚持我们这么做完全合法——理由是球就在那里,迟钝的看守们却发现不了——但他也赞成不去以身试法,而是私下里避人耳目地完成交易。我敢肯定车子停下的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和我心里想的一样,我们被发现了,审判之手终于伸到了我们这里。

    于是我们决定静待,屏息蜷缩在长满杂草的土堆后面,直到伊格等不下去了。他膝盖和双手撑地爬到土堆边缘,窥视小路那边。“天哪,看那边!”他低语道,声音里带着敬畏,边说边挥手叫我过去。

    我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看过去,惊讶地发现一辆灰色的派克,那辆有两个踏脚板,一上一下,这辈子我只见过一次这样的车。不会有错的,站在车边的正是罗斯先生,他身边还有两个男人,罗斯先生正和较瘦弱的一个说话,边说边愤怒地做着手势。

    如今再回想,我认为那一幕看起来那么诡异,原因出在背景上。我们身处空旷的高尔夫球场,周围的一切都那么原始,没有一丝城市的气氛,且全被夕阳染成了深红色;而在这一切之中停着那辆闪闪发光的车,旁边站着三个头戴草帽、外套夹克、打着领带的男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更吸引人的是他们所散发的危险味道。尽管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我能看到罗斯先生的表情,和在他家车道上逮到我和伊格时一样。他身边的大块头男人几乎未发一语,但和罗斯先生对话的小个子摇了摇头,准备回应,却突然慢慢地后退,罗斯先生不得不跟着他。接着小个子突然转了个圈,直直地朝我和伊格藏身的土堆跑过来。我们俩赶紧往后缩,但他已经跑得很近了,就在他即将越过池塘的时候大块头追上并一把抓住了他,罗斯先生拿着帽子跟了过来。这一刻我们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但我们没有。我们就像被施了咒,缩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从未料想过的场景——几个成年人正在我们面前上演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一幕。

    正如我刚才所说,那年夏天我仅有十二岁。可以说,正是那一刻让我明白电影与现实的区别,因为电影里那些激烈的情节绝不会真实发生,没有汤姆·米克斯、胡特·吉布森或任何一位我喜欢的英雄,这就是我看着那个小个子男人所遭遇的一切时的想法。我想伊格的感受应该更强烈,因为他那么瘦小,每当他试图强硬地与人对峙时,都会由于力量或体重不足而败下阵来。想必伊格的心都飞了过去,看那个小个子被大块头抓住,粗暴地反扭过双手,牢牢地按在背后,然后罗斯先生不停地往他脸上甩巴掌,同时嘴里叫骂着,伊格肯定感同身受。

    “你这个卑鄙小人,”罗斯先生咆哮道,“你以为我是谁?你以为我是那些粗俗、蠢笨的三流走私贩吗?竟敢背叛我,是以此为乐吗?我让你看看我是谁!”小个子男人开始悲鸣,乱踢乱撞,罗斯先生见状挥舞着拳头,重重地打向男子的腹部和脸,直到悲鸣声和挣扎都突然停止了。接着罗斯先生朝池塘点了点头,他的手下便举起小个子男人扔了过去,小个子倒栽葱跌进池塘,草帽飞出几英尺远,随着水面的起伏上上下下。

    他们站在原地盯着水面,直到看到小个子男人在水里手脚并用地扑腾,不停吐出肮脏的池水,并迷迷糊糊地甩了甩头,两人才不发一语地朝车子走去。我听见关车门的声音,接着传来马达的轰隆声,渐渐的,声音消失了。

    那一刻我只想赶紧离开这里。刚刚目睹的一切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甚至不像是真的;那感觉就像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那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我只想回家。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但还没等我尖叫着跑回安全的家,伊格已从后面抓住我的衬衫,力气大得差点儿把我拉倒在他身上。

    “你要去哪儿?”他激动地低声质问,“你打算去哪儿?”

    我挣脱他的手,也低声回应:“你疯了吗?难道打算整晚上都待在这儿?告诉你我要去哪儿,我要回家。”

    伊格面如死灰,鼻翼微张。“可那个人受伤了。你就放任不管吗?”

    “是的,我就打算放任不管。这关我什么事儿?”

    “你都看到了。你觉得那样痛打一个人对吗?”

    那时他说话的方式,紧张的语气,以及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都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疯了。我虚弱地说:“总之,那些都不关我的事。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回家了,要是没按时回家,我家里人会发火的。”

    伊格竖起一根手指指着我,责骂道:“好啊,既然你这么觉得!”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已经转身跑出我们藏身的土堆,朝池塘奔去。不知是因为意识到将被独自抛下,还是什么疯狂的忠诚心作祟,原因我不清楚,总之只犹豫了一瞬,我便跟上了他。

    他站在池塘边,看着池子里的男人——那人还在乱扑腾,同时不知所措地左顾右盼。“嗨,先生。”伊格叫道,声音犹疑不定,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你受伤了吗?”

    男人慢慢地打量着我们,那张脸很可怕,青一块紫一块,好几处肿了起来,而且目光呆滞。被打湿了的头发贴在前额,滴滴答答的淌着水。单凭他这副模样就足够把我和伊格吓得后退一步。

    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接着他身子前倾,两眼无神地盯着我们,然后慌忙后退了好几步。突然,他停下脚步蹲了下去,从水里抓起一把稀泥。

    “滚开!”他尖叫的声音活像个女人,“滚开这里,你们这些小叛徒!”接着毫无征兆地把稀泥扔向我们。

    没打到我,也不可能打到。我惊呼一声后撒腿就跑,伴随着狂跳的心脏,双腿全速飞奔。那时伊格差不多到我肩膀,因此在翻越横亘在街道前的垃圾山时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好不容易爬到顶,我们头也不回地直接滑到大街上,扬起一团肮脏的尘土。一直跑到第一个红绿灯我们才停下来,双腿在颤抖,大张着嘴巴呼吸,全身上下都脏兮兮的。

    但与伊格终于喘过气能说话时相比,那时所受的震撼还不是最强烈的。

    “你看到刚才那个家伙了吧?”他还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你看到他们对他做什么了吧?走,我要去报警。”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报警?你报警干吗?我的天哪,你怎么那么关心他们对他做了什么?”

    “因为他们痛打了他一顿,不是吗?如果警察知道了,就会抓住他们,把他们送进监狱关五十年。而我是目击证人,你也看到了,因此你也是目击证人。”

    我不喜欢这个主意。坦白说,对我们刚逃离的那个满脸凶相、仿如幽灵的男人我没有一丝同情心,同时,更重要的是,我反对一切和警察扯上关系的主意。事实如此,和大多数我认识的小孩一样,我一看到身穿制服的警察就紧张。此时伊格带给我的不解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孩子竟然主动提出去警察局报警,这简直不可思议。

    我刻薄地说:“没错,我是目击证人。可那个被打的男人完全可以自己去报警,为什么要我们去?”

    “因为他是不会对任何人说的。你没看到他有多怕罗斯先生吗?你就能容忍罗斯先生那样胆大妄为,想打谁打谁,无人制止吗?”

    这时我明白了。这段荒谬的对话背后,这份突然闪现的高尚作风的核心其实有理可循,而且我好像懂了。伊格并不是关心池子里的那个男人,他关心的是他自己。罗斯先生曾粗暴地对待过他,现在是讨回公平的最佳时机。

    尽管如此,我并不想揭露伊格的小心思,因为当你曾亲眼看着最好的朋友被推搡、侮辱,日后一定不想再提起那件事。但至少这让我理清了关系,一切都能解释了。某人伤害了你,于是你反击,就是这么回事。

    明白了前因后果也促使我坦然接受了伊格的计划。并不是为了帮那些得罪了罗斯先生因而惹上麻烦的蠢大人,我只不过是伊格的好朋友。

    突然,去警察局把我们刚才看到的说出来的提议听起来非常吸引人。同时,三思而行的想法被我抛到脑后,这么做不会给我带来任何麻烦,因为明天我就要搬去曼哈顿了,不是吗?

    于是我迈开步子,跟在伊格身后,绕过两个花坛,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在做什么。走进警局大门就看到一张类似法官席的高桌子,一位灰发男人坐在桌边写着什么,他的旁边还有一张矮桌子,坐着一个身穿制服的大胖子,正在阅读一份杂志。看到我们走进来他放下了杂志,眉毛上挑,看着我们。

    “怎么了?”他说,“出什么事了?”

    我原本在心里排演过如何描述在高尔夫球场看到的一切,但压根儿没机会开口。伊格激动地滔滔不绝,我半句嘴都插不进去。胖警官一脸困惑地听着,不时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捏下嘴唇。然后他看向坐在高桌子后面的男人,说:“嗨,警长,这两个孩子说他们在戴克高地目睹了一桩人身攻击案。要来听听吗?”

    警长头都没抬,继续写着什么。“什么?”他说,“你耳朵有毛病吗?”

    胖警官靠在椅背上,微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只不过我听到一个叫罗斯的家伙和这事儿有关。”

    警长点点头,示意我们俩到他所在的高台上去。“好啦,孩子,”他对伊格说,“有什么麻烦事儿?”

    于是伊格又说了一遍,说完后警长依旧盯着他,手中的钢笔敲着桌子。接着他冲伊格摇了摇头,说道:“我就在这儿说说,孩子,像你这么大就大嘴巴可不好,除了到处给别人惹麻烦,你就没什么可做的了吗?”

    我认为事已至此,最好马上开溜。因为无论如何都最好不要掺和大人们的事,比如现在这样。但伊格毫不退缩,他一向擅长争辩,即便他的观点是错的;而现在他知道自己这次是对的,就更加言辞激烈、怒火中烧。

    “你不相信我吗?”他质问道,“老天哪,我就在现场!就这么近!”

    警长就像即将爆发的雷雨云。“好好,你就那么近,”他说,“够了,孩子,闭上你那张大嘴巴。我没时间跟你在这儿瞎胡闹。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

    伊格暴怒,此时的他连眼前几英寸的金色警徽都不怕了。“我才不管你信不信。等我去告诉我爸,走着瞧!”

    我能听见自己的耳鸣声。警长依旧坐在那儿盯着伊格,再看伊格,尽管也有点儿被自己的突然爆发吓到,但还是瞪了回去。他此时心里的想法肯定和我的一样,冲警察嚷嚷,下场差不多和对人施暴一样惨,我们很可能会被关进监狱,在里面过一辈子。这时我才意识到被伊格害了,顿时对他愤怒异常。那时我脑子里只想着都怪他,害我也陷入这般境地,要为他的发神经背黑锅。我猜比起警长,那时的我更恨他。

    最终警长转身对着胖警官,一副已打定主意的样子。

    “开车去罗斯家,”他说,“把这件事完整地讲给他听,然后请他跟你一起过来。哦,对了,问问这孩子的名字和地址,去把他父亲也带来。咱们走着瞧。”

    于是,今生第一次,我坐在警察局的长椅上,看着墙上大钟表的钟摆摆来摆去,回忆这辈子曾犯下的罪过。等了最多半小时,胖警官便和罗斯先生、伊格的爸爸一起现身了,但对我来说,却仿佛有一年那么长。还是难以置信的漫长的一年。

    令我惊讶的是罗斯先生的样子。我本以为他会打打闹闹、挣扎着进来,因为虽然警长不相信伊格讲的故事,但罗斯先生自己心知肚明。

    然而不仅没有打打闹闹,罗斯先生看起来就像来拜访老友,一身上好的薄西装,搭配黑白两色的运动鞋,还抽着雪茄。他无比地冷静、自在,甚至,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他的样子就像在这里他说了算似的。

    再看伊格的爸爸,简直两个极端。科瓦奇先生刚才肯定正穿着汗衫、坐在门廊前读报纸,因为他身上的衬衫一半小心地掖在裤子里,另一半露在外面。单看科瓦奇先生的举动,你会错以为他才是做错事的人。他不停地吞咽着口水,脖子缩在衣领里,时不时紧张地瞥一眼罗斯先生。总之,他看起来和平时的样子判若两人。

    警长指着伊格,说:“好啦,小鬼,现在告诉大家你刚才都跟我说了些什么。站起来,让我们都能看到你。”

    那故事伊格已经说过两次了,因此这次他驾轻就熟,从头到尾连口气都没喘,也没人打断他。罗斯先生一直站在原地礼貌地倾听,科瓦奇先生则不时转动缩在领子里的脖子。

    伊格说完,警长问道,“罗斯先生,恕我直言,今天您去过那个高尔夫球场吗?”

    “当然。”警长说,“但你看,我们现在有点儿麻烦。”

    “我理解。”罗斯先生说着,走到伊格身边,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说道:“不过你知道吗?我也不怪这个搞恶作剧的孩子,前几天我们之间发生了些小麻烦,他总想爬上我的车,我猜他这么做是想和我扯平。我不得不说这孩子真有志气,是不是,孩子?”他边说边友好地捏了捏伊格的肩膀。

    我被罗斯先生恰到好处的反击吓傻了,伊格却像串被点燃的鞭炮,炸开了。他挥开罗斯先生的手,径直冲向他的父亲。“我没撒谎!”他拉扯着科瓦奇先生的衬衫,声嘶力竭地说,“我对上帝发誓,警官,我们俩都看到了。我没撒谎,警官!”

    科瓦奇先生低头看了看儿子,接着环视众人。他的眼神触到罗斯先生的那一刻,仿佛衣领又缩紧了一英寸。与此同时,伊格还在拉扯他的衬衫,叫唤着我们看到了,我们看到了,他没有撒谎,直到科瓦奇先生第一次晃了晃他,下手很重,他才终于闭上了嘴。

    “伊格,”科瓦奇开口道,“我不希望你到处去传播是非,听到我说的了吗?”

    伊格当然听到了,他后退一步,就像脸上挨了一拳,然后站在原地,一脸滑稽地看着科瓦奇先生。他不发一言,且一动不动,直到罗斯先生再次走到他身边,将一只手放到他的肩上。

    “听到爸爸说什么了吗,孩子?”罗斯先生说。伊格还是不发一言。

    “你肯定听到了,”罗斯先生说,“现在咱们俩更熟了,小鬼,所以也别闹别扭了。事实上,什么时候想来我家尽管来,我保证有好多奇怪的事情你能做。而且我给的报酬丰厚,这点你不用担心。”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张钞票,“拿着。”他说,把钞票塞到伊格手里,“或许这个能帮你想通。现在,出去尽情地玩吧。”

    伊格迷茫地盯着钞票,就像个梦游的人。我没搞清状况,在我看来这意味着我们赢了,可伊格非但没有欢呼,反而迷迷糊糊的。直到警长开口,才将他唤醒。

    “好了,孩子们,”警长说,“赶紧回家去,大人们还有些事要谈。”

    无须再多说什么,听到这话我便冲出门,快步走到大街上,伊格跟在我身后,拖拖拉拉的,沉默不语。我们走了三个街区,转弯又走了一个街区,终于回到家门口了。在那之前,我从未如此喜爱熟悉的房屋线条,以及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但我并没有马上进门,我突然想起这是最后一次和伊格见面了,于是尴尬地站在门口,等待着。我向来不擅长道别。

    “这下好了,”终于我开了口,“我的意思是,罗斯先生给你的钱,至少值二十个高尔夫球。”

    “是吗?”伊格说道,他看我的样子和刚才看他老爸时一样滑稽,“我敢打赌它够买一副新球杆了。跟我一起去里奥的店,我证明给你看。”

    我很想去,但此时更想进屋回家。“哦,要是我今晚在外面玩得太晚,我家里的人会生气的,”我说,“而且,无论如何,一美元绝对不够买一副球杆,你还需要更多钱。”

    “你这么觉得吗?”伊格说完伸出一只手,慢慢地张开,这下我能看清里面的东西了,那不是一美元,而是—一我真的吓了一跳——五美元。正如我妻子所说,这一切都是很久远的事了。据眼前这张伊格内斯·科瓦奇——球拍界精英,此时死在自己的豪华车的驾驶席上,额头被子弹开了个洞,旁边座位上放着一袋高尔夫球杆——的照片只有三十五年。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在布鲁克利的最后一天,他说的话、做的事的内在含义,然后我们便各奔东西,各走各的路。

    我瞪着伊格手里的钱,这一大笔钱为我敲响了警钟。

    “嘿!”我说,“五美元,这可是一大笔钱!你最好给你老爸,不然他肯定饶不了你。”

    令我惊讶的是,伊格握着钱的手竟在颤抖,接着他突然全身发抖,就像突然跳进了冰冷的水里。

    “我老爸?”他冲我大声喊道,然后抿着嘴,紧咬牙关,好像这样能抑制颤抖似的,“要是我老爸敢对我做什么事,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我会去告诉罗斯先生!然后走着瞧!”

    说完他便像风一般地跑了,瞬间从我的视野里消失,跑向他命运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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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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