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大道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黎锦扬 本章:格兰大道

    在走马看花的观光客眼里,格兰大道只不过是旧金山唐人街里一条热闹繁华的街道而已,对海外华人来说,则是展示他们生命力的橱窗,但对来自大陆的流亡者而言,这里就是广东。虽然在人行道上看不到人力车,听不到木屐敲地的声响,但这一条狭长的地方,却最为接近他们的老家。中国的戏园子、粥店、茶馆、报纸、食品、中药……所呈现出来的景象,不禁会使一位流亡者感到疑惑,自己是否真的站在外国的土地上。不过,在这种熟悉的气氛中,他仍然需要面对许多全然陌生的困难,并在这些困难的环境下奋斗求生。

    王戚扬,一位来自中国华中地区,操着一口北方人和广东人都听不懂的湖南方言的人,就是那种除了生活在旧金山唐人街以外,无法适应美国其他任何地方的移民。他所会的英语只有两个词:“yes”和“no”。但他很少说“no”,因为当人家用英语或广东话跟他说话时,他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讲什么,但为了不想招致人家不必要的反感,他就尽量少说。因此,他在唐人街并不出名,然而他的“yes”却也着实替他招来不少人的怨恨。有一次他去广东人家赴宴,主人谦虚地说,饭菜做得平淡无味也不够丰盛,敬请各位贵宾原谅。本来是一句等待客人夸赞的客套话,但听不懂广东话的王戚扬,却点着头连说了两次“yes”。

    虽然如此,王戚扬还是依恋着唐人街。他自得其乐地住在一座四年前买下来,与格兰大道隔了三条街的充满中国味的两层楼宅里。房子里装饰的是中国绘画和对联,摆放的是价格昂贵,坐起来却不甚舒服的柚木桌椅。连家中雇用的两个用人和一个厨师,都还是他从湖南带来的。家中唯一不够“纯中国”化的,就是他的两个儿子,王大和王山,尤其是王山,仅仅四年的时间,就已学得一副牛仔相,说话的调调就像斯皮兰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才十三岁,已经把中文几乎忘光了。

    大儿子王大,倒是不那么叛逆。二十八岁的年纪,终日沉默寡言郁郁不乐,与父亲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感到别扭发窘。由于王戚扬是个相当固执的人,他始终不太愿意去改变父亲的旧习惯,纠正父亲的错误。在王家宅院里,王戚扬就是“君主”,他的话就是法律,用人们尊称他为王老爷,每周为他干活七天,月领十美元。虽然他的那副冷峻面孔,一把长胡须,高大的身材,宽松的蓝缎长袍,不断的咳嗽声,以及那不可违抗的要求和命令,在在都会令任何一个在美国受雇做佣的人觉得非常难受,可是他的用人们却对他既忠诚又敬畏。唯一不买他账的人就是他已故妻子的寡妇妹妹——谭太太。谭太太常来他家帮他出主意,她认为她六十三岁的姐夫非常的守旧、落后。“唉哟,我的姐夫,”她常说,“赶紧把你的钱存到银行里吧。然后去买一套西服穿上。在这个国度,你穿着那件缎子长袍,活脱就像舞台上的戏子。”

    但是,谭太太的劝告不过是从王老爷的左耳进右耳出。并不是王老爷不相信银行,他只是无法接受把一个人的钱存放在陌生人手里的主意。在中国的时候,他的钱总是存放在自己的挚友手中,彼此间甚至连字据都不用签,也都非常的安全。而且每年固定两次,他的朋友总是会按时为他送来红利,他接过来连问都不问,也从来未出过差错。他相信这里的银行也许会同样这么做,但银行里的每个人毕竟还是陌生人。在他看来,金钱就像男人的老婆,怎么可能就这样的交给一个陌生人来为他看管。

    至于穿上西服,那更是不可能的事。一直以来,他都是穿着长袍,夏天穿丝绸的,春秋穿缎子的,冬天则穿皮袄或者棉袍。要他换上那种只有两三枚扣子且又开领的西服,对他来说简直无法想象。再说,以一条破布拴在脖子上,在他看来,不但丑陋,而且有失尊严,更糟的是它代表着一种不祥之兆。他永远不会想在自己的脖子上绑上这么一条领带。新中国曾经试图在湖南省废弃长袍马褂,改穿列宁装。王戚扬觉得列宁装到底还是要比西服正规得多,因为它的纽扣较多,领子也是封闭的。即使这样,他还是无法改穿列宁装,这也是他五年前要来到美国的原因之一。不,除了长袍,他永远都不想穿任何其他服装。他不但要在长袍中告终,也要穿着长袍下葬。他并不觉得自己穿长袍妨碍了什么人,除了那个爱啰唆的小姨子之外。他经常穿着长袍在格兰大道行走,从来也没有人注意过他。甚至连来旅游的外地美国人都把他看作是格兰大道上的一种自然现象。

    王老爷很喜欢在格兰大道上散步。每隔一天的晚饭后,他都会顺着杰克逊街往下走,到格兰大道后向南拐,溜达过六条马路,直到布什大街,然后穿越过格兰大道往回走。他认为超过布什大街以外的地方就不属于唐人街,而是外国领土了。他在唐人街的边界上停留片刻,浏览着灯火辉煌的唐人街,看一看映有宝塔式建筑屋顶轮廓的天际、像灯笼般的街灯、闪烁着红蓝黄绿霓虹灯的中英文招牌。他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车涌入唐人街的心脏,然后深深地吸一口气,便开始往回走。街道上充满着欢快与嘈杂,但一切还算平静,因为没有一个人看上去行色匆匆。

    他在大街上闲逛,研究着每一张用中文写的海报与广告。在春节期间,他喜欢看张贴在每一家店铺门上的红黄色对联。如果他发现对联上的词句对仗工整,书法苍劲有力,他就会摆出一副老学究的姿态,摇头晃脑并且有节奏地大声读上两三遍,然后给它打个分数。他给格兰大道上所有的对联都打过分数,并把获得最高分数的那些铭记在心,回到家后就把它们写出来。

    他也很欣赏摆在商店橱窗里的展示品——雕刻精致的家具、铜制和陶制的器皿、草帽和竹篮、小盆栽、漆器、丝绸、小瓷器、玉石、金色及淡紫色的丝织锦……他最中意的一件东西是加利福尼亚大街附近一家大礼品店中的牙雕,长八英尺,其上的雕刻错综复杂。店主人以仅会的些许国语,极力向他说明那是一根非常罕见的象牙,它在西伯利亚的冰雪中埋藏了几世纪。雕刻所表现的是皇宫中欢度节庆的故事,这些内容总共花了二十五年的时间才雕刻完成,售价为一万五千美元。

    接连三个星期,王老爷都会到橱窗前驻足观赏那件牙雕,盘算着是否要把它买回家。最后他作下了决定。既然他在格兰大道上观赏牙雕能够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又何必非得把它买回家呢?再说,把它搬离格兰大道,剥夺别人观赏的乐趣,那将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他为自己的决定感到高兴;四年来他欣赏牙雕享受到的乐趣,也许并不少于他自己真正拥有那件牙雕一般。

    走在格兰大道的北端,他并不觉得舒畅,因为那里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令他作呕。在穿过华盛顿大街的时候,他会绕到另一条马路上去看看那里正在修建的一座寺庙,捐献了五美元后又折回格兰大道。他很少走到过卡尼大街,因为他认为那是菲律宾人聚居的地区,压根儿就不想去那里。他总是在杰克逊街交界处穿过格兰大道,再经过斯托顿街或鲍威尔街回家,绕开格兰大道北边的鸡鱼市场。

    回到家中,他总是舒舒服服地坐在他的藤椅中,等着聋子男佣刘龙,给他送上茶水、水烟袋和四份中文报纸。由于种种原因,所有唐人街的中文报纸他全都订了,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要看看编辑们是否又发生了政治争论。他对编辑们之间的论战一直保持着高度兴趣;偶尔也会站队,给他所支持的编辑写上一封匿名信,夸赞一下他的观点和流畅的文笔。他看报纸总是一页不漏地把它读完,包括每一份广告。待他喝完茶、吸罢水烟袋、看完报纸以后,就准备要喝人参汤了。这时候,女佣刘妈就会把人参汤端进来,然后用她的拳头帮老爷捶背,足足要捶五分钟,以平息他的咳嗽。刘妈是刘龙的老婆,身材粗胖,喜欢讲话,简直可以说是王老爷的包打听,她一边捶背一边报告一天的家事情报。

    “厨子今天有访客,”她用湖南方言肯定地说,“那个人一副骗子相。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但他们在厨子的寝室谈了好长时间。”

    王老爷未置可否,却嘟囔着问:“山少爷今天晚上在他的房间温习功课了吗?”

    “温习了。我亲眼看见他在温习功课。”

    “你能肯定他是去了学校,而没有去电影院?”

    “他今晚回家时拿着许多书本,”刘妈说,“而且回来后就直接进房间学习了。”

    王老爷又嘟囔着问:“大少爷回来了吗?”

    “还没有。”刘妈回答,接着压低声音,像吐露秘密一般说道,“王老爷,今天早晨我在收拾大少爷的房间时,在他书桌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女人的照片。是一张彩色照片,价钱非常贵的那种。上面写着我不认识的一些外国字。今天早晨我还对刘龙说:‘怪不得大少爷最近回家总是那么晚呢。’”

    王老爷嘟囔着问:“照片上的女人长得怎么样?”

    “是个外国女人。”刘妈强调说。

    王老爷绷紧了脸,“什么?是真的吗?”

    “她有着银白色头发、蓝眼睛、大鼻子,是个外国人。”

    “大少爷回来的时候让他来见我。”

    “好的,老爷。”她说着,捶背捶得更起劲了,“您是否也想和厨子谈一谈?我怀疑他的客人是个坏痞子。也许厨子正想再找一份新工作,而那个骗子相的客人正好在帮他的忙。”

    “我不想和他谈话。”王老爷说,“他是可以接待客人的。好了,不用捶了。你可以走了。”

    刘妈走后,王戚扬满脑子想的都是王大抽屉里的外国女人,对于厨师倒没怎么花精神去想,因为他知道厨师不会想离开这里。一年前,这位厨师在一个月入三百美金的广东厨师引诱下,去了一家餐馆帮厨,赚取二百美元的月薪。但两个月后他就回来了,对在餐馆里只当助手感到很不爽。他又听不懂人家的方言,因此一直受欺侮;再说,由于大厨好赌,且经常向他借钱,导致他虽然月入二百,却攒不下一点钱。现在他深深体会到在王宅的厨房里工作是多么的开心,在这里他是老大,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而且每个月还能从十五美元的月薪中存上十美元,过去三年间已经储存了近四百美元。可是,就在月赚二百的这两个月里,他在赌桌上输掉了所有的积蓄。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哀求王老爷让他回来。王戚扬还记得厨师的狼狈样子,也确信他不会再傻到去做月入二百美元的春秋大梦。

    但是,王大抽屉里的外国女人却让他深感烦恼。他等着王大回来,可一直等不到。当大理石壁炉台上的那座老时钟敲响十二点时,他上了床,躺在宽大的方蚊帐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那蚊帐是他从中国带来的,已经在里边安安稳稳地睡了二十多年。少了这条蚊帐,他就会觉得如同赤身裸体一样,浑身不自在。但是今天晚上,他感到烦躁不安,就好像有上百只蚊子在帐子里嗡嗡地飞来飞去。王大现在是不是正和那个外国女人躺在某个廉价旅馆的床上?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第二天早晨,时钟一敲到八点他就起床了,喝完人参汤后就问起王大的事情来。刘妈告诉他,大少爷昨晚回来得非常晚,今天一大早就又出去了。王老爷松了一口气,但他仍为年轻一代的不再听话而感到有些不安。他的儿子至少也该遵命等着来见他。他感到有点心神不宁,摒退了刘妈,照料起床边的盆景来。这个盆景建造在一个巨大的江西瓷盘上,一座漂亮的翡翠假山耸挺出水面。盆景中有山洞、大道、桥梁、小径、宝塔和一座庭院,水中还有些小金鱼在游来游去。他喂了鱼,帮假山上的青苔和小树浇了水后心情感觉好多了。精致的美景总是能使他摆脱沮丧的心情。

    随后,他来到窗前的大红漆桌旁,练习了一小时的书法。他在上等的宣纸上一丝不苟地写着名诗名句,脑袋随着毛笔的移动而微微摇晃。写完后又把这些诗句用草书重写一遍,他的毛笔在纸上疾速而又平稳地飞舞着,但他对自己的草书还是不很满意。出于练习,他在纸上漫不经心地写了一些民间俗语:“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别浪费时间与女人争辩”、“好狗不乱叫,智者不谬论”……

    这时,他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一,是他每周例行去格兰大道美国银行的日子。他到那里不是去存钱,而是去把一张百元美钞兑换成小额钞票和硬币。他把笔墨摆下,在长袍外面套上一件黑缎马褂,从密室锁着的铁柜里拿出一张崭新的百元美钞后就出去了。

    银行的出纳小姐一看到他就知道他的目的,对他微微一笑,问都不问,为他兑换了钞票。他用一块手帕把小额钞票和零钱包好,怀着一股预期数钞票的快感,急忙回家去了。数钱几乎已经成了他的一种嗜好,从中所获得的乐趣,就如同他照料盆景时一般。当他数完总数以后,就依据钞票的面额、新旧程度将它们分类,把最新的放在一堆,较新的放在另一堆,旧的放在第三堆……他对硬币的分类更为仔细,常耐心地将硬币置于放大镜下面检验,看看哪一枚是最新的。花钱的时候呢,往往先花掉旧的,然后再花较新的;至于崭新的钱币,他就将它们储藏在一个雕刻精致的檀木匣子中,锁进书桌的一个抽屉里。有时,他无所事事,就把檀木匣子取出来,津津有味地数着闪闪发光的各类硬币,等到这些硬币的光泽开始褪去时,他就把它们花掉,为其他的新硬币腾出地方来。他数着钱消遣,一直到用人刘龙来卧室叫他吃午饭才停。

    午饭后,他小睡了片刻。后来被喉咙的一阵奇痒弄醒,并且咳了起来。他的咳嗽已有多年的历史,如今甚至开始觉得咳嗽也可当成是一种乐趣来享受。所以,他躺在床上轻轻地发出阵咳,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听到小姨子招呼刘龙的喊声。

    “老爷还没有醒来吗?”她喊道。

    “嗯?”

    “我说,老爷的午觉睡醒了吗?”她喊的声音更大了。

    “哦,”刘龙过了一会儿答道,“我不知道。我去看看。”

    “去叫醒他,我有重要事情对他说!”

    王戚扬躺在床上,等着刘龙进来叫醒他。用人轻手轻脚地走进屋来,撩开蚊帐。小心翼翼地叫他,生怕使他受惊。王老爷慢慢睁开双眼,咕噜着问:“什么事呀?”

    “谭太太来了。”

    “叫她等一会儿。”他很少把小姨子叫到他平时接待其他大多数客人的卧室来谈话。他总是在大客厅里接待她,那里的直背柚木坐椅,经常使客人坐得不舒服而失去久待的意念。谭太太一直劝他买一些沙发和软椅,他也一直答应着,但从来都不去买,原因是他不喜欢沙发,觉得坐沙发就像坐在一个胖女人的怀抱里一样。

    他挣扎着起得床来,拿着水烟袋来到客厅,谭太太正坐在一把高硬的椅子上等他,色彩鲜艳的阳伞和黑色手提袋得体地放在她的膝上。她已五十岁开外,但穿着蓝色丝绸短袖旗袍,使她看上去显得年轻几岁。她除了擦点口红之外,不用任何其他化妆品,她的头发向后梳成一个头髻,显得整齐油亮。“姐夫,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王戚扬一进屋她就急忙对着他说,边说边打开手袋,拿出一小张的英文剪报。

    王戚扬坐在她的旁边,抽着他的水烟袋,知道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这是我从一份外国报纸上剪下来的一条新闻。”谭太太接着说,挥舞着那张剪报,“我先读给你听,再帮你翻译。对你而言,它可是一个警兆,能够让你了解到我对你的钱财所提出的劝告是正确的。”她清了清嗓子,用她那不太准确的发音艰难地大声读了起来。“斯托顿街山松餐馆的经理林风告诉警方,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餐馆,点了一份餐饮,到了结账的时候,塞给收银机旁边的林风一张纸条:‘把钱全都给我。我有枪。’这位华人经理脸上一片茫然,用蹩脚英语对他说:‘非常抱歉,我不懂。’‘你的钱,’歹徒附在经理的耳边说,尽量让他明白自己的意思。‘你的钱!我有枪,我有枪!’可是经理还是不明白的样子:‘非常抱歉,我不懂。’歹徒垂头丧气地向门口走去。林风喊道:‘抱歉,请结账!’歹徒付了八十五美分后就走了!”

    她读完以后,紧闭双唇,意味深长地望着王老爷。

    “它到底讲些什么?”王老爷问。

    “一个歹徒抢劫了斯托顿街的一家中国餐馆。”谭太太说,“歹徒有一支枪;他差点向餐馆的老板林风开枪。幸运的是,老板身上仅有八十五美分。歹徒抢了八十五美分后就逃跑了。”她为了强调,停顿了一不,然后接着说:“我的姐夫,我一直告诉你把钱存到银行里。不要等到哪一天歹徒拿着一支枪闯进来,把你的东西全都抢走的时候,你再来后悔。这条新闻对你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警告。我希望你考虑我的建议,按照我一再告诉你的办法去做。”

    王老爷呼噜噜地抽着他的水烟袋。他只是有一点点担心。没有人知道他的钱锁在密室的铁柜里。假如强盗闯进家里来,他可能会把檀木匣子里的钱都给他。他根本不想让银行里的陌生人来保管他的钱。不过,他还是嘟囔着对他的小姨子说:“我会考虑你的建议,我的妻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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