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夏天,美国华尔街一家金融公司的办公室里,一位30岁的年轻人陷入沉思,他把自己这次思考的时间限定为48小时,48小时之后,他将在“辞职还是不辞职”之间做出一个艰难的抉择。
他叫杰夫·贝索斯,当时是纽约银行家信托公司史上最年轻的副总裁,年薪过百万。让杰夫·贝索斯在辞不辞职之间做出艰难抉择的原因,是当时风靡全球的互联网热潮。他意识到,网络使用正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这就像一记警钟,提醒他世界正在发生变化。
互联网热潮正在让这个世界发生着巨变,贝索斯看到了网络上蕴含的商机,他要在互联网上卖图书,将互联网和商业联系在一起,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商业模式。但是,一边是华尔街令人羡慕的工作,一边是史无前例的一次冒险和尝试,贝索斯左右为难。于是,他给了自己48个小时的思考和抉择的时间。
48小时之后,贝索斯辞掉了华尔街金融公司副总裁的工作,因为他不愿意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如果我有了创建亚马逊的想法,但是却没有尝试,那我会一直想,如果我尝试了会怎样?我会一直后悔自己没有付诸实践。如果我尝试了但失败了,我不会后悔的。”
带着创办涵盖几百万种书籍的网上书店的梦想,贝索斯开着一辆老式的雪佛莱汽车,带着妻子,横穿整个美国,来到了美国西北部的城市——西雅图,开始了他电子商务的传奇之旅。
当时,西雅图的微软已经逐渐长大,贝索斯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像微软一样,在It行业取得成功,走向浪潮之巅。
如今的贝索斯已经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标杆式的人物,亚马逊总部也成为很多创业者参观和朝圣的地方。与其他享誉世界的大公司不同的是,亚马逊总部大楼内的墙面却显得异常简陋,它是用水泥简单处理后的墙面,凹凸不平,十分粗糙,给人感觉如同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车库之中。
其实,19年来,在贝索斯的心中,一直有着一个车库情结。
贝索斯在西雅图的第一处住所是个简陋的民房,他的公司就设在了这个民房的车库之中。因为微软等公司的起步都是车库,贝索斯是想自己的公司成功之后,可以向别人吹牛——我的公司也是在车库中起步的。他给自己从车库中起步的公司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亚马逊。贝索斯说,“它是以亚马逊河命名的,它是全球最大的河流,全球最大的选择”。
1994年,全球第一家B2C电子商务公司在车库中开始起步了。全球电子商务的时代就此拉开帷幕。
就在贝索斯在自家车库中做着电子商务梦的时候,在距离西雅图1500公里外的美国硅谷,一位28岁的年轻人却为了博得红颜一笑,创办了另一家和亚马逊的形式完全不同的电子商务公司。
他叫皮埃尔·奥米迪亚,硅谷软件工程师,奥米迪亚的女朋友酷爱“皮礼士糖盒”,却因找不到同道中人交流而苦恼。于是,奥米迪亚搭建了一个方便收藏家和爱好者交流的拍卖网站——eBay。
和亚马逊这种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B2C模式不同,eBay则是个人对个人的在线拍卖的C2C模式。不同于亚马逊长达10年的耐心亏损,eBay从第一天起就开始了盈利之旅。确切的说,贝索斯的抱负驱动和奥米迪亚的浪漫之举,共同开启了全球电子商务的时代。
1999年,亚马逊创办5年之后,贝索斯以70亿美元身价当选为《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贝索斯当选的理由是:“他革命性地改变了全球消费者传统的购物方式”。
杰夫·贝索斯的伟大之处,不仅仅在于他是电子商务的第一个领跑者,创造了从无到有、从小富到巨富的商业传奇,更在于,他最先确定的商业模式、商业规则乃至格局,成为后来者丰富的养料。
贝索斯采用B2C商业模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亚马逊一开始的商业模式很简单,并不复杂。他在网上建造了一个虚拟网店,没有一本实体书,读者摸不到纸张的质感,闻不到文字的墨香,却体会到品种的丰富、购买的快捷与方便以及价格低廉,一系列优势使得贝索斯很快声名鹊起,并以绝对的优势打败了传统书店。
贝索斯开创了电商亏钱的模式。就像《时代周刊》的主编沃尔特对他的评价:“他试图依靠增长速度,而不是利润来建构一个公司。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这种理念无论是好是坏,无疑都已经改变了1999年的整个经济模式。”而贝索斯对于亏钱模式的解释,则更符合一个伟大公司的气质:“亚马逊的三大理念是拥有长远的目光、消费者至上以及不断发明创造。”贝索斯的亏钱模式影响深远,与“免费”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马云深谙其道,他欲擒故纵——先给消费者尝尝一些甜头:阿里巴巴免费三年,淘宝免费三年。
注重客户体验的亚马逊,在创业前期将大量资金用于建立运营中心和仓库物流,以保证将顾客选择的商品快速交付到他手上。贝索斯是不折不扣的价格屠夫,他给消费者的最高折扣率高达40%。
贝索斯还拒绝了大量的潜在盈利,很多人包括华尔街的投资者一直对这个不赚钱的公司耿耿于怀,但贝索斯不以为然。美国《森林人》杂志副总裁朱莉·艾斯克(Julie Ask)认为这个“放长线钓大鱼”的做法相当明智,“亚马逊可能是第一个出现的电子商务公司,也是最大的一个,它的价格几乎是最低的,他们首先通过更低的价格赢取客户,然后通过选择范围扩大优势,我们在网上的选择范围通常是最广的,你想买的东西基本上在网上都能找到”。
后来的事实证明,贝索斯的赔钱行为提升了客户体验,培养了大量忠实客户,这些因素成为贝索斯投资翻盘的重中之重。
亚马逊给美国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购物体验,美国的消费者几乎每天都会在网上看东西,网上购物的频率大约为一两次。他们不需要开车去任何地方,不需要出行,也不需要为把东西带回家而烦恼,只要想到要买什么,一根网线、一个鼠标就搞定了,而且还有很多不同的选择。网上购物时间、穿着也很随意,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日程安排,可以穿着睡衣购物。
同时,全新的购物体验也成就了电子商务这种全新的商务模式。
贝索斯和他的亚马逊已成为电子商务的标杆,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新商业模式、对亏钱模式的坚持、强调客户体验、建立仓储物流体系……成为后来者模仿以及变革的商业基础。贝索斯那些看起来不可思议,甚至违背商业常识的种种叛逆与逆流而上,已成为后来者的养料,整个行业也因此愈加蓬勃,焕发出无限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