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伟大的独裁者都是理想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他们有坚定的治国理念,并深信可以造福于他的人民,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牺牲或伤害亲人,甚至他们自己。在技术上,他们往往以人民的名义行事,通过裹挟基层民众的方式,对地方政府和既有财富集团进行攻击,以达到利益重构和集权的终极目的。商鞅变法清晰地呈现出了这样的特征。
在花了三年时间把秦国变成一个大农场之后,商鞅推行了著名的军爵制度。
自夏商周以降,中国进入封建制时期,各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袭,形成了一个贵族世代统治的体制。进入春秋末期,平民阶层已隐然崛起,几乎成为一个开放、自由的社会。史载的诸多名将、儒士均为贫寒之士。当代史学家许倬云曾对春秋时期的名士进行过统计,在初期,非贵族出身的寒微之士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而到末期已占到百分之四十四,如苏秦、张仪等人都是“穷巷掘门、桑户卷枢之士”。到了战国,这一趋势更加明显。比商鞅早二十年左右,吴起在楚国进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王室子孙的爵禄继承只能延续三代,然后就要把封地收归国有,重新分配。吴起因此遭到贵族的嫉恨,终被射杀。二十年后,商鞅再提此议,并且做得更为彻底。
军爵制度的具体政策有两条:
第一,“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收回贵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权,重新分配,只有在战场上立下功劳,才能够重配爵秩,列籍贵族;
第二,“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只要有军功,无论贫贱都可以获得贵族的爵秩。商鞅设计了二十个等级的爵位,都以杀敌多少来封赐。
这一军爵制度可谓开天辟地,它彻底抹杀了贵族与贱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过战争获取功名富贵。在秦国,国民只应从事两种职业,一是农民,一是军人,前者“富国”,后者“强兵”,而国家的奖惩便紧紧围绕着种粮之多少和杀敌之多少。这是一种极端务实的、反智的、唯“生产力至上”的功利主义。在商鞅看来,人人种地,则粮多,粮多则生育多,生育多则兵多,兵多则可打仗而得到更多的土地和人口,这些人口去种更多的粮食、生育更多的人口,继续去打更多的仗,如此循环往复,就可实现统一天下的“国家目标”。凡是与这一国策冲突的、相违背的,都是必须禁止的,甚至不能“以功抵过”。
在世界各文明古国中,中国是最早打破贵族制度的国家,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谓最大。以国史论之,军爵制度打开让孔武之人进入统治阶层的通道,到了隋唐时期,政府又发明出科举制度,为底层的知识分子打通了另外一个通道。由此,“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军爵制(武士)与科举制(文士)相互勾连,构成了延续千年的平民社会的稳定性。这两个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权对商业的道德蔑视及制度打压,最终构筑了中华文明的重要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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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