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运动: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选择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吴晓波 本章:立宪运动: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选择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中,洋务运动进入第三个阶段,变革主题由经济领域迅速地向政治领域推进。

    1904年,张謇为张之洞起草《拟请立宪奏稿》,一时间“奏请立宪之说,喧传于道路”,一场意在仿效日本的立宪运动拉开帷幕。也就是说,在市场化的经济改革行至半途之际,政治改革的需求呼之即出。与此同时,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则试图以武力推翻帝制,改良与革命开始一场惊险的较量。

    在朝野的共同推动下,1906年9月1日,慈禧终于下达“预备立宪诏书”,同年11月,张謇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入会者都是一时精英。侯宜杰在《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一书中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体制外文人及商人阶层是立宪运动最强大的推动力。在推动立宪的过程中,各级商会形成网络,并逐渐学会英国式商会的自治和民主管理。在预备立宪公会等组织中,商人占明显优势。如侯宜杰所言,商人们认识到“今日中国之政治现象,则与股份公司之性质最不相容者也。而股份公司非在完全法治国之下未由发达,故振兴实业之关键在于通过立宪确立法治,限制政权,保障民权来改良政治环境与政治组织”。

    在民间热情被彻底调动起来的环境中,根本没有做好心理和制度准备的中央政府处在了无比尴尬的境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朝廷一再拖延召开国会的时间,甚至以“明图煽动,扰乱治安”的罪名査禁各地的立宪社团。民间失望情绪浓烈。1908年11月,光绪、慈禧在两日内相继去世,朝野失去谈判的“最大公约数”。之后执政的“皇族内阁”全面排挤汉人大臣,武力弹压各地的立宪请愿活动。

    就这样,清政府尽管在经济改革上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激进和开放,但是在政治改革上则犹豫摇摆和缺乏远见,它相继失去了洋务派、维新派、知识分子以及工商阶层——几乎所有群体的信任,颠覆式革命已成必然之势。

    1911年,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化。甲午之后,大兴铁路渐成热潮,朝廷将之当成国策,民间看到巨大利益,国际资本也不甘失去机会,于是,铁路成了各方争夺和博弈的最大热点。从1904到1907年间,各省成立18家铁路公司,其中,13家商办、4家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仅有1家为官办,数以十万计的民众购买了铁路股票。国有化政策对保护民间股份毫无考虑,政府只还给民间股东六成现银,另四成为无息股票,也就是说,投资人不但没有任何的投资收益,还承担了四成的损失风险。在中国的现代化历史上,这是继1884年李鸿章夺权轮船招商局之后,又一起严重的“国进民退”事件。

    “路权回收令”颁布后,各省商民群起反抗,其中以湖南和四川最为激烈,长沙群众举行万人集会,并号召商人罢市,学生罢课,拒交租税以示抗议。四川组织保路同志会,宣誓“拼死破约保路”。四川总督枪杀数百请愿群众,民变骤生,清朝廷紧急抽调湖北新军驰援四川,导致武汉空虚,10月10日,在同盟会的策动下,数百新军发动起义,星火顿时燎原。这就是推翻了千年帝王统治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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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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