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本案到四万亿计划:第六次“国进民退”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吴晓波 本章:从铁本案到四万亿计划:第六次“国进民退”

    任何制度如同胚胎,一且形成便会惯性生长,具有自我实现的能力,若没有良好的制衡性机制,其最终的形态甚至会超出设计者的初衷和预期。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中国正陷入这样的制度惯性之中,缺乏地方政府和民间势力制衡的中央集权日渐对经济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与自由资本构成竞争和压抑后者的格局,尤为独特的是,这是一个不自觉的过程。

    2002年10月,中共召开“十六大”,大会报告中描绘了未来中国经济的成长模式,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由此可见,在内需和外贸两头旺盛的景象下,高效率的集约化改造是市场竞争的必然。

    可是,十年之后来看,这条新兴工业化道路并没有呈现出来,原因正在于:

    第一,持续的城市化运动使得高能耗的重型化投资仍然有巨大的利益空间;

    第二,居于产业上游的国有企业因垄断而坐享其利,根本没有提高科技投入的积极性,而居于产业中游和下游的民间资本则受困于产业和金融管制,无法发挥其积极性。

    民营资本遭受排挤的景象,从2003年年底就开始出现了。当时,面对发生在能源领域的投资热潮,国务院下达《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并组织来自审计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人员,组成8个督査组分赴各地清查。清查重点便是那些进入三大行业、“盲目投资”的民营企业。其中遭到高调处理的是江苏常州的铁本钢铁公司,温家宝总理亲自飞抵苏州督战,九个部委组成专项检查组赶赴常州对铁本进行全面检查,认定了“越权分拆审批、违规征地拆迁、骗取银行信贷、违反审贷规定、大量偷税漏税”五大罪状,将之定性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铁本董事长戴国芳被捕入狱。

    以此为分水岭,许多民营企业在钢铁、电解铝及水泥等行业的投资项目纷纷搁浅。然而,就当民营资本被严令喊停的时候,国有资本则纷纷大踏步挺进。以“投资过热”最为严重的钢铁业为例,在严厉处理铁本的2004年,全国只有两家钢铁厂的钢材产量超过1000万吨,而到2005年则一下子猛增到了8家,其中除了沙钢,均为国有大型企业。到2006年3月,在羁押两年之后,戴国芳受审罪名为“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当初被九部委铁板认定的“五宗罪”无一被指控。

    民营资本在2004年的惨败,令人印象深刻。时任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曾用“玻璃门”来形容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尴尬局面,他描述道:“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则限制颇多,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人们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是进不去的,一进就碰壁”。在一次恳谈会上,浙江万向集团的鲁冠球当面请教温家宝,对铁本的处理是否意味着国家政策的转变。

    民营企业家们的失望情绪曾让决策层颇为紧张,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其中有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改进政府监管等多项措施,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这份文件一度被视为民营经济的重大政策利好,可是,从日后的执行来看,几乎均无落实。

    事实上,在经历了2004年的宏观调控后,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产业界线已然划定:前者在资源、能源性领域取得了垄断性的地位,而后者则被压缩在中下游的产业领域,如历史上一再出现的景象,两者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因垄断的生成,国有企业集群的效益出现全面复苏,在国资委成立后的三年里,中央直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8.8%,年均递增21.4%;利润增长140%,年均递增33.8%;上缴税金增长96.5%,年均递增25.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4%。2006年,民营企业家、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撰文描述了民营企业的失望情绪和可悲的生存之道:“民营资本从来都是国有资本的附属或补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么远离国有资本的垄断领域,偏安一隅,做点小买卖,积极行善,修路架桥;要么与国有资本合作或合资,形成混合经济的格局,在以自身的专业能力与严格管理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同时,使民营资本获得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可,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发展环境。……面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只有始终坚持合作而不竞争、补充而不替代、附属而不僭越的立场,才能进退裕如,持续发展。”这段文字心酸悲观,颇可以与1945年荣德生的那封写给政府的书信前后呼应。

    2008年秋季,全球爆发金融危机,中国的外贸产业严重下滑,自此结束了长达十年的黄金时期,而国内经济也出现衰退和萧条迹象,中央政府在年底果断推出“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全面加大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得中国经济在半年后率先“V形见底反弹”,在这一投资热潮中,国有企业得到超过九成的信贷款项,民营企业再次成为“旁观者”和下游承接商。

    2010年5月,国务院再次下达了一份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名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服务等领域,时称 “非公新36条”。然而这一次民间资本对此类宣示表现得已远不如五年前那么积极。

    在国资委成立的十年里,国有资本集团重新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力。来自全国工商联和国资委的资料表明,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数量为1085.72万户,注册资本31.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1万亿元,而归属于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数量为120家,资产总额31.2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2.5万亿元。“中央队”呈现出“以一敌十万”的强悍实力。在赢利能力上,央企的表现更是耀眼,仅五家国有银行的全年利润就超过1万亿元,相当于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净利润总和的两倍。与国企相比,民营企业只在就业一项上取得了绝对性的优势:它们解决了90%的就业人口。

    在国有资本集团空前强大的同时,民营资本集团出现疲软之势,大量资金从实体经济中撤出,或用于奢侈消费,或用于投机牟利,有产者阶层出现了移民潮。据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显示,个人资产超过1亿元的超高净值企业主中,有27%已移民,47%正在考虑移民,理由为“不安全、不方便、不幸福”,另外,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3中国千万富豪品牌倾向报告》显示,对当前经济仅有25%的企业家“非常有信心”,三年前为56%。在一个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经济增长第一的国家里,竟有超过七成的企业主对经济的前景缺少信心而欲离开,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理解和需要警惕的事实。

    在中国百年现代化历史上,从铁本案到“四万亿计划”,可以被看成是继1945年敌产国营化及1956年公私合营运动之后的第六次“国进民退”,也可谓又一轮“放权集权”的历史性周转。

    与前五次“国进民退”所不同的是,在这一轮资本博弈中,决策层表现出了极度矛盾和分裂的戏剧性心态,在国有资本的两次大规模挺进中,中央政府又先后两次颁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由此,我们最近距离地观察到了中国经济治理的经典性困境:国有经济被认定为中央集权和政权稳定的经济、政治保证,而民营经济则承担提高生产效率和创造就业的职责,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始终无法得到合理的调配,最终造成资源配置和财富分配的不合理,从而导致经济成长的畸形化。决策层对这一冲突并非没有察觉,而是陷于技术性的困顿。在2012年3月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了改革中的“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那么,这两个“毫不动摇”孰轻孰重,一旦前者“动摇”了后者,或后者“动摇”了前者,又当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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