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6年,即前一篇小说发表一年之后,我作出一个令我和别人同样吃惊的决定。从1970年起,我一直在依阿华大学从事美国文学教学工作。
我提升了职称,并获得聘任和全职教授的职位。我全身心地喜爱教学工作,跟那些渴望学习的年轻人相处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所大学的氛围和同僚朋友们给我的激励,一直持续了16年。
然后在某天早晨我醒来时,发现自己不再有精力投身于两份全职教授的工作了。我的脑海里充斥着每周工作7天的回忆。要兼顾教书职责和写作,需要我经常天不亮就起床,而且在我家人已经酣睡之后,我得保持清醒状态。请上一天假,或者过一个悠闲的周末,对我而言就是天方夜谭。然而尽管教书是我所爱,同时写作也是我的热情所在,但是当过度疲劳终于将我压垮的时候,毫无疑问,这位“举止温和,但喜欢事事跟人对着干的教授”
(正如一位批评家如此称我)将采取什么行动了。在1986年秋天,我辞职离开了那所大学。
生活的变更是件痛苦的事。毕竟,学术生涯一直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甚至比我在依阿华大学工作的岁月更长——一直可追溯到1966年我在宾夕法尼亚州升入研究生院。尽管如今我拥有这份难得的享受可以专职写作,但我仍然十分怀念课堂。我时常反省自己的抉择。但是几个月过后,写作和教书对我而言突然变得都无关紧要了。
1987年1月,我的儿子被诊断为骨癌。从那时起直到当年6月他去世为止,眼看着马特遭受感情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如同梦魇般起伏跌宕,我简直怀疑我快发疯了。我对自己说:这种情况不可能会发生,这不是真的。但是令人绝望的是这是真的,而我发现自己很想逃离现实。当我坐在马特的重症监护室内,注视着他那受到脓毒性休克蹂躏的昏迷的躯体,我惊异地发现车中拿着斯蒂芬·金的一本小说。斯蒂芬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认识马特,好心地写了几封信给他,还送了他一些摇滚乐磁带,试图分散他对病痛折磨的注意力。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的恐惧中阅读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在我看来显得有违常理。然后我想到,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为防止现实生活中的恐怖而设置了一道屏障,这实在是有点自相矛盾。我不禁回想起那些忠实的读者如何经常写信给我,描述他们生活中的灾难——死亡、婚姻破裂、失业、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等——告诉我说曾有我的一本书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作为我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约翰巴思曾经说过:“虽然现实是一个参观的好去处,但是你不会愿意生活在哪里。”
当这些想法在我的脑海中翻腾时,另一位朋友道格拉斯·温特——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说家、评论家、文选编者和律师,问我是否愿意向他正在编著的一本选集——《首要罪恶》投稿。当时写作却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但在道格拉斯的鼓励下,我利用去医院探望马特以外的时间,在我所迷恋的凡·高油画的启发下,写成以下这部中篇小说。这是一篇有关疯狂的传奇,它有助于保持我头脑的清醒。本篇小说于1988年作为最佳中篇小说,获得恐怖小说作家协会奖。
凡·多恩的作品当然是有争议的。在19世纪后期,他的画作曾在巴黎的艺术家中引起一些流言飞语,为某些传奇提供了素材。摈弃固有传统,采用惊世骇俗的手法,凡·多恩紧紧抓住了技法的精髓,并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色彩、构思、结构等等,心中有了这类基本原理,他创作出如此与众不同、如此推陈出新的肖像画和风景画,使得这些画作的主题对于凡多恩而言,似乎仅仅是将颜料涂上画布的一个借口。在热烈奔放的色块和曲线里,他所运用的鲜艳色彩经常显得分外厚重,使得颜料如浅浮雕一般凸出画布八分之一英寸。观众的感悟受到色彩的强烈主导,因此和技法相比,作品所描绘的人物或景色反而退居其次了。
在19世纪后期,印象主义是流行而前卫的理论,它模仿眼睛的趋势,将视觉焦点以外的物体描绘得朦胧而含糊。凡·多恩比别人领先了一步,他强调物体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所以看上去它们都好像融为一体,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宽泛的色彩世界。凡·多恩画出来的树枝成了外伸的触须,伸向天际和绿草地,正如从空中和草地伸出的触角够到了树上,这一切都融入了五彩斑斓的曲线。他似乎不是致力于光线的幻觉,而是致力于现实本身,或者至少运用了他自己的理论。树就是天空——他的技法表明了这点。草地就是树,而天空就是草地。万物归一统。
凡·多恩画法在他那个时代的理论家眼中并不受欢迎,以至于他花费数月心血所作的一幅油画,还经常换不到一顿饭钱。他的失败导致了精神崩溃。他的自残行为,使得他曾经的朋友——如西桑尼和高更,感到震惊并与之疏远。凡多恩在贫困潦倒和默默无闻中死去。直到20世纪20年代时。
也就是在他逝世30年后,他的画才被视作天才的作品展出。在20世纪40年代,他拷问心灵的个性特点被作为畅销的长篇小说的题材,并在20世纪50年代,被好莱坞制作成影片并大获成功。当然,近年来哪怕是他最微不足道的作品,没有三百万美元就根本买不下来。
啊,艺术!
故事从梅耶斯以及他和斯图文森教授的会晤说起。“他勉强同意……”
“我很惊讶他竟然同意,”我说,“斯图文森讨厌后印象主义,特别是凡多恩的作品。你为什么不请个容易办成事情的人,像布拉福德老头,因为布拉福德学术声望不够。如果不能发表的话,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写论文,而且一位受人尊敬的论文导师能够引起编辑关注该论文。此外,要是我能说服斯图文森的话,那么我便可以说服任何一个人了。”
“那正是斯图文森想了解的。”梅耶斯说道。
我仍然能栩栩如生地回忆起那时刻,梅耶斯挺直他那瘦长的身躯,将鼻梁上的眼睛朝上推了推,并且紧锁眉头,使得他眉毛上方的红色卷发缩,斯图文森说过,即便他不允许自己表示对凡·多恩的厌恶——上帝,我实在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混账说话的样子——他也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用一年的时间,来写一个无数的书籍和文章已经写过的画家。为什么不挑一个颇有前途的但还未出名的新表现主义画家,把我的名声和他的前途押在一起赌一把?斯图文森所推荐的画家很自然就是他喜欢的。
“十分自然,”我说,“如果他提到画家的名字,我想他就……”
梅耶斯提到了那个名字。
我点了点头说:“斯图文森在最近五年内一直试图将他收归门下。他希望重新出售那些油画,赚得的钱可以让他退休后为自己买下一幢在伦敦城里的房子。那么你跟他谈了些什么?”
梅耶斯刚要张嘴回答,却又迟疑起来。他带着沉思的神色,转身走向一幅凡·多恩《山谷里的柏树》的印刷复制品。复制品悬挂在一排高达天花板的书架旁边,书架上塞满了凡·多恩的传记、作品分析,以及复制品的界定冼集。他有一阵子没有说话,仿佛看见那幅熟悉的复制品——它那印刷出来白勺色,彩不能与原作辉煌的色调相匹配,它的复制过程不可能在画布上再现颜料凸出并蜿蜒卷曲的精美纹理——仍然使他呼吸困难。
“那么你究竟跟他谈了些什么?”我又问道。
梅耶斯怀着既受挫又艳羡的心情长吁一口气:“我说过,评论家写的有关凡·多恩的文章多半是垃圾。他同意了,暗示说这些画作本身比垃圾好不了多少。我说,甚至那些天才的评论家都没有探究出凡·多恩的精华所在。他们遗漏了某些最关键的东西。”
“是哪些东西呢?”
“正是斯图文森的下个问题。你知道吧,在他不耐烦的时候,他会一再地重新点燃他的烟斗。我必须说快点。我告诉他说,虽然我不知道在寻求什么,但是只要有某样东西——”梅耶斯朝那幅复制品打了个手势,“某样东西在那儿,某样无人注意到的东西。凡·多恩在他的日记里有许多暗示。我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但我坚信他的画作里蕴含着一个奥秘。”梅耶斯瞥了我一眼。
我扬起了眉毛。
“得了,如果无人注意到,”梅耶斯说,“那它一定就是秘密,对吗?”
“但是倘若你也不曾注意……”
不由自主地,梅耶斯又转身朝着那幅复制品,他的语气中充满惊奇:“我怎么会知道秘密在哪里呢?因为当我看着凡·多恩的油画时,我能感觉到它,我能察觉到它。”
我摇摇头说:“我可以想像得出斯图文森对此说了些什么。那个人对待艺术就像几何学一般,而且没有任何秘密——”
“他说的是,如果我变成神秘主义者,我就应该在教会学校,而不是艺术学校。但是如果我要足够的绳子以悬梁自尽,而且扼杀我的职业生涯,他可以满足我。他说,他乐意相信他的思想是很开放的。”
“真是笑话。”
“相信我,他没有开玩笑。他说他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要是我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谜,并且能自己解开,那么就只管想办法去解开它。说到这儿,他给了我一个最屈尊的微笑,并声称在今天的全体教师会议中他会提及那事。”
“那么你还有什么问题呢?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他同意指导你的学术论文。为什么你听起来如此——”
“今天根本没有什么全体教师会议。”
“哦。”我的声音低了下去,“你被耍了。”
我和梅耶斯曾在依阿华大学的研究生院一起学习。那是在三年前的事了,我们之间形成了深厚的友谊,深厚到能在校园附近的老式公寓大楼里租用相邻的房间。那位老处女房东有画水彩画的爱好——她才华平庸,或许可以这么说——而且只出租房屋给艺术专业的学生,以便他们教她有关课程。梅耶斯的情况却是个例外。梅耶斯不是像我一样的画家。他是一个艺术历史学家。大多数的画家都是凭着本能在工作,他们不善于用语言表达。
他们想要成就的事情。但是用语言而非颜料,却是梅耶斯的专长。他的即兴讲课很快就使他成为那位老太太的中意房客。
然而在那天之后,她就不大能见到他了,我也如此。他没来上我们一起上的课。我猜测他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图书馆里。在夜深人静时,我注意到他的房门门缝下透出灯光,便去敲门,但无人搭理。然后我打电话给他,透通墙壁我能听见持续不断的像被什么东西捂住的电话铃声。
一天傍晚,我让电话铃声响了十一遍,正想挂断电话时,突然他接了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疲劳不堪。
“你越来越变得像个陌生人了。”我说。
他的嗓音显得很迷惑:“陌生人?我两三天前还见到你呢。”
“你指的是两周之前。”
“哦,见鬼。”他说。
“我有6罐一件的啤酒,你想要——”
“是呀,我喜欢。”他叹了口气说,“快过来吧。”
当他打开房门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我吓了一跳,是梅耶斯的模样呢,还是他在那套公寓房的所作所为。
先说梅耶斯。他身材一直瘦削,但是如今看上去骨瘦如柴,憔悴不堪。
他的衬衫和牛仔裤弄得皱巴巴的,一头红发乱糟糟地纠结成一团,眼镜后面的双眼充满血丝。他连胡子也没刮过。当他关上门后伸手去拿啤酒时,那只手有些发抖。
他的房间塞满了、覆盖着——我不知该怎样表达如此绚丽而凌乱的令人惊愕的效果——凡多恩画作的印刷复制品。墙上每一英寸都挂满了画,包括沙发、椅子、书桌、电视机、书架上都有。还有那些窗帘、天花板上也有画,只是在地板上留了一条狭窄的通道。线条蜿蜒盘旋的向日葵、橄榄树、牧草地、天空以及溪流环绕着我,包围了我,似乎伸出手来就能触及到我。
与此同时,我有一种被吞噬的感觉。画中物体因为边缘朦胧而仿佛彼此交融,进而每一幅画也仿佛融进了另一幅中。我身处色彩的混沌中哑口无言。
梅耶斯痛饮了几口啤酒,我对房间目瞪口呆的反应使他感到有些窘迫,他朝着那些画的漩涡作了个手势:“我料想你可以说:我全身心地投入在自己的工作中了。”
“你上一顿饭是在什么时候吃的?”
他一副糊里糊涂的样子。
“不出我所料。”我从满地图画中空出来的那条狭窄通道里走去,拎起电话来说,“我请你吃比萨。”在最近的那家比萨饼店中我要了一份最大的比萨王。虽然他们不外卖啤酒,但是在我的冰箱里还有一件6罐装的啤酒,而且我觉得我们需要喝些啤酒。
我搁下电话说:“梅耶斯,你究竟在干什么?”
“我告诉过你了。”
“全身心地投入到画中?得了吧。你缺了很多课,天晓得你有多久没洗澡了。你的模样真糟糕。你和斯图文森的交易并不值得以健康为代价。告诉他你改主意了,去找一个更容易应付的论文导师。”
“斯图文森与此毫无关系。”
“真是见鬼,那又跟什么有关系?综合考试的结束,就是论文忧郁症的开端?”
梅耶斯一口饮尽罐中剩下的啤酒,又伸手去拿另一罐,接口道:“不,蓝色代表疯狂。”
“什么?”
“那是一种模式。”梅耶斯转身面向着那些线条蜿蜓盘旋的印刷复制品。“我按照其创作年代的顺序仔细研究过。凡·多恩变得越疯狂时,所用的蓝色就越多。而橙色是他代表痛苦的颜色。你若将这些画与凡·多恩在传记中所描述的个人危机联系起来看,你就会明白橙色的相应用途。”
“梅耶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请原谅我说你做事不用脑子。”
他大口咽下更多的啤酒,然后耸耸肩膀,似乎表示他并不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行为。
“听着,”我说,“一个极具个性的色彩标记,一个在情感和颜料之间的连接点,这全是胡说八道,我应该知道。你是个历史学家,但我是个画家,我告诉你,不同的人对色彩的反应是不同的。不用理会那些广告代理商及其理论,说什么有些色彩有助于更好地销售其产品。那都取决于画的内容,取决于时尚的趋向。今年‘流行’的色彩就是明年‘淘汰’的色彩。但是一位真正的优秀画家,不管使用什么色彩都将带给他最出色的效果。他只对创作感兴趣,画是不是有销路他不管。”
“凡·多恩本来可以在他的画作中加入流行色彩,好增加销路。”
“毫无疑问,这可怜的混蛋命不够长,画还没来得及开始流行他就死了。不过橙色代表痛苦,蓝色意味疯狂又算什么名堂呢?如果你对斯图文森这么说,他会把你扔出办公室。”
梅耶斯摘下眼镜,揉揉鼻梁说:“我也这么觉得……也许你说得对。”
“没有什么也许,我是正确的。你需要吃点东西,洗个澡,好好睡一觉。一幅画就是将色彩和图案结合在一起,人们或许喜欢,或许不喜欢。艺术家凭借直觉,利用他掌握的一切技巧,尽他最大的努力作画。但是即便在凡·多恩的作品中有什么奥妙,也不会是色彩标记。”
梅耶斯喝光了第二罐啤酒,苦恼地眨眨眼睛说:“你知道昨天我发现了什么?”
我摇了摇头:“致力于分析凡·多恩的几位评论家……”
“他们怎么啦?”
“他们都变疯了,像他一样。”
“什么?不可能。我研究过凡·多恩作品的评论家,他们和斯图文森一样墨守陈规、古板僵化。”
“你指的是主流派学者,那些从不逾越界限的人物。我所说的是那些真正出色的评论家,那些尚未被世人认可天才的人,正如当年凡·多思不被世人认可一样。”
“他们怎么了?”
“他们遭受痛苦,和凡·多恩一样。”
“他们被送进疯人院了吗?”
“比那还糟糕。”
“梅耶斯,别卖关子了。”
“那种相似的情节太使人惊愕了。他们每个人都试图作画,模仿凡·多恩的风格。而且恰好像凡·多恩一样挖出了自己的眼睛。”
我猜事情到此已十分明显——梅耶斯是个被你称为“神经过敏的人”,这不是故意要贬低他。实际上他做事动辄冲动,也是我喜欢他的一个原因。
还有他的想像力,我都喜欢。和他在一起永远都不会感到枯燥乏味。他爱动脑筋,又渴望学习,而且常用他的激情感染我。
事实是我需要所能得到的一切鼓舞。我并非是个蹩脚画家,根本不是。
但话又说回来,我也不是一个杰出的画家。当我快读完研究生时,我开始痛苦地认识到自己的画顶多只能算是“有点意思”。我不愿承认这一点,但我很可能充其量只能在某广告公司代理处担任商业画家,再要取得进一步的成绩就难于登天了。
然而在那天晚上,梅耶斯的想像力并不令人鼓舞,却十分骇人。他对画家的热情都是阶段性的。诸如艾尔·格列柯、毕加索、波洛克等。每个人都令他投入到着魔的地步,只不过到头来他喜欢完了这一个再找下一个,然后再找下一个。当他锁定凡·多恩时,我猜这仅仅是另一个使他迷恋的目标。
但是在他房间内凡·多恩的画作复制品乱作一团,表明他已经得了更严重的强迫症。我对他所坚称的,所谓凡·多恩的作品中蕴含奥秘之说持怀疑态度。伟大的艺术毕竟深奥玄妙,难以解释。你可以分析其技法,你可以解析其对称性,但是神妙之处最终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天才是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清的。据我所知,梅耶斯一直使用的“奥秘”一词,其实就是无可比拟的才华横溢的同义词。
当我意识到他真正的意思是凡·多恩有一个秘密时,我大吃一惊。他眼中的痛苦同样让我大吃一惊。他所提及的疯狂,不论是凡·多恩本人的,还是他的评论家的,都使我担心梅耶斯本人正在崩溃。以上帝的名义,他们真的挖出了自己的眼睛?我通宵守着梅耶斯,直至早上5点。我试图让他平静下来,使他相信需要休息几天。我们喝光了我买来的6罐一件的啤酒、存放在我冰箱里的6罐装,而且又从公寓另一头一名美术专业学生那儿买来6罐。在晨光曦微时,梅耶斯打起了瞌睡。我摇摇摆摆地返回自己房间之前,他喃喃地说我是正确的。他需要休息。他还说他会打电话给他家人,问一问他们是否能为他支付返回丹佛的机票钱。
由于宿醉未醒,我直到傍晚才起床。讨厌的是我已经误了几节课。我洗了个淋浴,努力不去理睬昨晚那个比萨饼的滋味。当我打电话给梅耶斯而无人接听时,我毫不奇怪,他可能跟我一样感觉糟糕。但是在夕阳西下之后,我先是打电话给他,然后又敲他的门,这才急起来。他的房门紧锁,因此我跑到楼下去向房东太太要钥匙。那时我见到信箱口塞的留言条。
说话算话。需要休息一下。回家去了。有事联系。保持冷静。好好作画。我爱你,伙计。你永远的朋友。
梅耶斯我的喉咙火烧火燎地疼。他永远不会回来了。从那以后我只见过他两次:一次在纽约,一次在……
我们先说纽约。我完成了毕业项目——一系列风景画,是关于依阿华著名的一望无垠的天空、肥沃的黑土和森林茂密的山丘。一个本地的主顾付50美元,买走其中的一幅画。我将三幅画赠送给大学的附属医院。其余的不知去向。
已经发生了太多的事。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世人不会枉费苦心地等待我碌碌无为的努力。我没有痴心妄想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在麦迪逊大街广告代理公司找了份商业美术家的工作。我设计的啤酒罐在这一行中算是佼佼者。我邂逅了一位既聪慧而又迷人的女士,她在一家化妆品公司营销部工作,也是我的广告公司的一名客户。业务会议为我们创造了共进私人晚餐的机会,继而是一夜夜持续整晚的亲热。我求婚,她同意了。
她说:我们将生活在康涅狄格州。那当然。
她还说:一旦时机适宜,我们也许会有几个孩子。
那也自然。
我在办公室里接到梅耶斯打来的电话。我不清楚他怎么会知道我在哪里。我还记得他气喘吁吁的声音。
“我发现它了。”他说。
“梅耶斯吗?”我乐呵呵地说,“是真的——你好吗?你上哪儿——”
“我告诉你呢,我发现它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
“还记得么?凡·多恩的秘密!”
我感到一阵激动,我确实想起来了——梅耶斯所带给我的兴奋,在我青年时代的那些充满奇思妙想、展望未来的谈话——白天,尤其是夜晚,当灵感和未来向我们召唤时。“凡·多恩?你仍然在——”
“是的!我是正确的!是有一个秘密!”
“你这个疯子,混蛋!我不在乎什么凡·多恩,但只在乎你!你为什么——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玩失踪!”
“我是没办法。我不能让你成为绊脚石,不能让——”
“那是为了你好!”
“那是你的想法,可我是对的!”
“你在什么地方?”
“正在你期望我去的地方。”
“看在昔日友情的面上,梅耶斯,别使我失望。你在哪里?”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你会等在那儿吗,梅耶斯?我去找一辆出租车好吗?我实在迫不及待要见你。”
“我也迫不及待地要让你瞧瞧我见到的东西。”
我推迟了一个交稿的最后期限,取消了两个约会,并告诉我的未婚妻我不能在晚饭时跟她见面了。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愠怒,但是梅耶斯事关紧要。
梅耶斯站在入口处柱子的后面,他虽然面色憔悴,但是眼睛却灿若星光。我和他紧紧拥抱,一边说:“梅耶斯,真是太好了——”
“我想让你看看某样东西,快点。”
他拽着我的外套,朝房内疾步走去。
“你这段时间在哪儿呀?”
“稍后我会告诉你。”
我们进入后印象派画家画廊。我一头雾水地跟随梅耶斯,任由他迫不及待地让我坐在一条长凳上,面对凡·多恩的一幅画作《晨曦中的冷杉树》。
我还从未见过这幅原作,印刷品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为女性化妆品画了一年的广告后,我的才艺已经荒废。凡·多恩的震撼力使我几近落泪。
为了我毫无创意的画技。为了一年前被我弃之脑后的青春的激情。
“瞧!”梅耶斯说。他扬起胳膊,朝那幅油画作了个手势。
我皱起眉头,观望着。
我花了好长时间——一小时,两小时——加上梅耶斯循循善诱的独到见解,我全神贯注。随后,终于,我看见了。
深深的羡慕变成了……
我的心跳加速。当梅耶斯的手最后一次顺着线条在画面上掠过时,当一名一直在观察着我们的越来越警觉的保安员大步走来,想阻止他用手触摸画布时,我觉得仿佛拨云见日,视线豁然开朗。
“主啊!”我叹道。
“你明白啦?那些灌木,那些树,那些枝条?”
“是啊!哦,上帝!是的!为什么我先前——”
“先前没注意?因为它没有在印刷品中出现,”梅耶斯说,“只是在真迹中有。而且效果深藏不露,你得研究它们——”
“花一生的时间都不够。”
“过了这么久,但是我知道,我是对的。”
“一个秘密。”
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的父亲——我多么爱他——带我去采蘑菇。我们从城里开车出发,翻越一道带有倒钩的铁丝网,步行穿过一个片林,最后到达一片堆着枯死榆木的斜坡。我父亲叫我在斜坡的顶部找,而他在坡底找蘑菇。
一个小时后,他带回两大纸包满满的蘑菇。可我甚至一只也没采到。
“我猜想你那地点很走运。”我说。
“但是蘑菇都在你周围呀。”我父亲说。
“都在我周围?啥地方?”
“你没有仔细去看。”
“我走遍这个斜坡有五遍了。”
“虽然你搜寻过了,但是你没有真正看见。”我父亲又解释道。他捡起一根长长的树枝,指向地面。
“顺着这根枝条的末端往下看。”
我看见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在我心中涌动的那种灼热的兴奋感——蘑菇像变魔术般地出现了。当然它们自始至终一直在那儿,它们十分适应周围的环境,色彩像枯叶,形状像一片片木头和一块块的岩石,所以在无知的眼睛里它们是不存在的。不过一旦我的视线调节好之后,一旦我的大脑重新评估它接收到的视觉印象,我看见到处都是蘑菇,好像成千上万。我一直站在蘑菇丛中,从蘑菇上面走过,目不转睛地望着它们,却对此视而不见。
当梅耶斯指引着我看到凡·多恩的《晨曦中的冷杉树》中几张小小的脸时,我感到无比震惊。大多数脸都小于四分之一英寸,画中的暗示和启发、圆点和曲线,都与自然风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它们并非是真正的人类,但它们确有口、鼻、眼。每张嘴巴是一个黑森森的咧开的无底洞,每个鼻子是一道参差不齐的狭长伤口,每双眼睛幽暗得就像绝望的阴沟口。那些扭曲的面孔,似乎要在极度痛苦中发出尖叫。我几乎能听见他们痛苦的尖叫声,撕心裂肺的号啕。我不禁联想起被打入地狱里的永世不得翻身的罪恶灵魂。
一旦我注意到那些面孔,它们就从油画盘旋扭曲的纹理中浮现出来。
无数张脸使得画中的风景本身成了幻影,而鬼魅般的脸却成了现实。那些冷杉树则变成了一丛丛蠕动着的手臂,一具具在痛苦中煎熬的无头裸体躯干,令人感到恶心不已。
在那个保安将我拉开的瞬间,我在震惊中后退了几步。
“别碰那幅——”保安喊道。
梅耶斯已经跑过去指着另一幅凡·多恩的原作——《山谷里的柏树》。
我紧跟其后,现在我的眼睛知道该寻找什么,于是,我在每根树枝、每块岩石里面看见了小小的痛苦的面孔。画布与它们挤成了一团。
“主耶稣啊。”
“还有这个!”
梅耶斯急匆匆地走向那幅《收获季节的向日葵》,视线仿佛又一次豁然开朗:我不再看见花朵,却看见痛苦的面孔和扭曲绞缠的肢体。我踉踉跄跄地后退,直到觉得有条长凳抵住了我的双腿,便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说得对。”我说。
那个保安站在附近,怒容满面。
“凡·多恩确实有个秘密。”我又说。我匪夷所思地摇摇头。
“它解释了一切,”梅耶斯说,“这些极度痛苦的面孔赋予他的作品以深度。它们都是暗藏在画中的,但我们能感觉到,我们能感受到隐匿在痛苦之下的那种美感。”
“但是他为什么要——”
“我认为他别无选择。他的天才驱使他疯狂。我猜,这就是他眼中的真正世界。这些面孔就是他与之肉搏的恶魔,也是出于他疯狂而创作的痛苦不堪的作品。它们并非是插图画家讨人喜欢的小玩意儿。只有一个天才能够将它们展示给全世界看,而且能够完美地将其融入风景,以至于旁人都看不出来。因为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世界就是这个样子,这太可怕了。”
“无人看得出吗?你看出来了,梅耶斯。”
他微笑道:“也许那意味着我疯了。”
“我对此表示怀疑,朋友。”我也报之以微笑。“它恰恰意味着你坚持不懈,这将使你名声大振。”
“但我尚未得出最后结论。”梅耶斯说。
我皱起了眉头。
“迄今为止我所发现的,只不过是视觉幻象导致的一个令人心驰神迷的个案。痛苦的灵魂在无与伦比的美的影响下扭曲蠕动,或者说痛苦的灵魂产生了无与伦比的美。我称之为‘第二形象’。在你的广告作品中,我猜想可以称做‘潜意识’。但这与商业无关,这是一位天才的艺术家,他将其惊世骇俗的才华融入了疯狂的幻想。我需要更深入地研究。”
“你在说什么呀?”
“这里的油画还不能提供足够的范例。我曾在巴黎和罗马,在苏黎士和伦敦见过他的作品。我在我父母的耐心和我自己良心许可的限度内,向他们借钱。但现在我明白了,也知道了必须去做什么。那些痛苦的面孔始于1889年,当时凡·多恩声名狼藉地离开巴黎。他的早期油画乏善可陈。他在法国南部的勒弗吉定居。六个月后,他的天才突然间进发。在疯疯癫癫的状态下,他开始作画。接着又返回巴黎,展出他的作品,但是无人赏识。他不断地画,不断地展示——但还是无人问津。他便重返勒弗吉,达到了天才的巅峰,并且变得彻底疯狂。他不得不被人送进疯人院,但在此之前他还没有挖出自己的双眼。那就是我的论文题材。我打算跟踪研究他的历程。将他的油画与他的自传配合对照,来显示当他的癫狂状态加剧之时,那些面孔如何随之增加而且变得更加严酷。我想要戏剧地再现他灵魂中的骚动,再现他如何将自己的幻觉强行加在每幅风景画中。”
对事情采取一种极端的态度,从而使其更加极端化,这是十分典型的梅耶斯作风。请不要误会,他的发现非比寻常,但是他不知道何时能见好就收。我不是历史学家,但我看过足够多的书,懂得“心理评析”,即尝试着把伟大的艺术当做神经官能症来分析,实际上是将“心理评析”看做疯癫的代名词。如果梅耶斯呈交给斯图文森一篇心理学分析的论文,那倒正合了那个自以为是的混蛋的心意。
有关梅耶斯如何处置他的发现,成了我所担心的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使我感到更心烦意乱。他说过:我打算对凡·多恩的历程作跟踪研究。在离开博物馆,我们步行穿过中央公园后,我方才意识到梅耶斯实际上指的是怎么回事。
“我要去法国南部。”他说。
我诧异地直视着他说:“你不是指——”
“勒弗吉?你说对了。我要在那儿撰写论文。”
“不过——”
“还有什么地方更适宜?正是在那个村庄,凡·多恩遭受了精神崩溃的痛苦,而且最终变疯。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甚至还会租住他过去住过的房间。”
“梅耶斯,哪怕对你而言,这听上去都太离谱了。”
“但是我这么做完全有理由。我需要让自己身临其境,需要一种氛围,一种历史感。好让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写作。”
“上次你全身心地投入时,凡·多恩画作的复制品塞满了房间,不睡觉,不吃喝,不洗澡。我希望——”
“我承认自己太投入。然而上次我还不明白我在寻求什么。现在我已发现了它,我状态良好。”
“我看你好像有点神经过敏了。”
“一种视觉幻象。”梅耶斯眨眨眼。
“来吧,我请你喝两杯,再一起吃顿饭。”
“对不起,我不能去。我得赶飞机。”
“你今晚就要离开吗?但我一直没见你,自从——”
“当我完成那篇论文时,你可以请我吃饭。”
我永远也不能请他吃饭了。此后我仅见过他一次,因为他两个月后寄了封信给我,或者说是请他的护士代寄的。她按照他的口述写下来,而且加入了她自己的解释。毫无疑问,梅耶斯弄瞎了自己。
你说得对,不应该走。但是我什么时候听取过忠告呢?我老是自以为是,对吗?现在已为时晚矣。那天在会面时我拿给你看的东西——上帝保佑我,还有更多。发现了真相,无法忍耐。别犯我同样的错误,求你,永远不要再看凡·多恩的画作。受不了痛苦,需要休息,我要回家。保持冷静,好好作画。爱你,伙计。
在信尾附言中,那位护士为其英语水平抱歉。她说,她有时在里维耶尔照顾一些上了年纪的美国人,才不得不学习英语。她能听懂,但她的书写和口头表达就不行了。她希望她写的这封信我能看懂。我看不太懂,但这不是她的过错。她还说梅耶斯遭受剧痛的折磨,用了吗啡才安定下来,神志不太清楚。他的信没有前言不搭后语是个奇迹。
你的朋友一直呆在我们惟一的旅馆内。那位经理说他睡眠甚少,吃得更少。他抱定研究不放,房内挂满凡·多恩画作的复制品。他努力沿袭凡·多恩的日常作息时间表。他索要颜料和画布,拒绝用餐,而且不愿开门。三天前一声尖叫惊醒了经理。门被堵住了,请来三个男人才把门砸开。你的朋友使用一支画笔的尖利末端挖出了自己的双眼。这儿的诊所技术是一流的。
你的朋友的身体将会恢复,但他永远也看不见东西了。而且我为他的神志而担心。
梅耶斯曾说他打算回家,那封信花了一个星期才送达我处。我猜他的父母事发后会立即接到电话或电报通知,屈指算来如今他也许已回到美国。我知道他父母住在丹佛,但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和地址,因此我与问讯处联系,并打电话给在丹佛的每一个姓梅耶斯的人,直到取得联系为止。我找到的不是他父母,而是替他们家照看房子的一位朋友。梅耶斯的遗体还没有用飞机运回美国。他的父母去了法国南部。我赶上了最早的下一个航班。航班早晚并不重要,但是我本来应该在那个周末结婚。
勒弗吉位于离尼斯50英里的内陆地区。我雇佣了一名司机随同前往。
蜿蜒的道路穿过橄榄树茂密的果园和农场,翻过柏树环抱的山丘,好多山路紧贴着悬崖峭壁的边缘。穿过其中的一个果园时,我毛骨悚然地确信我以前一定见过这地方。进入勒弗吉地域时,我那似曾相识的感觉愈发强烈。那个村庄似乎仍然停留在19世纪。除了电话架线杆和输电电缆外,它的模样正和凡·多恩笔下所画的一模一样。我辨认出那些凡·多恩笔下著名的鹅卵石铺就的狭窄街道,以及乡土气息浓厚的店铺。我打听了一下方向,找到梅耶斯及其父母并不难。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朋友时,殡仪馆人员正在合上他的棺材顶盖。我无法再追溯他去世时的一些细节,尽管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我还是渐渐地明白了,正如护士在便条中向我保证的那样,当地的诊所技术是够精良的。天下苍生都是平等的,但愿他永垂不朽。
然而他神志受损是另外一回事。他曾经抱怨头疼,情绪也日益低落,甚至服用吗啡也无济于事。看护人只离开了他一分钟,他看上去像在熟睡。在那短暂的一分钟间歇时间里,他设法从床上摇摇晃晃地爬起来,摸索着穿过房间,去找一把剪刀。他用力拉下头上的绷带,用剪刀猛地刺入空空的眼窝,试图挖出他的脑浆。在他达到目的之前,他就倒在了地上,但是造成的。
伤害已经足够了。死亡只花费了两天时间。
他的父母亲面容苍白,由于震惊显得语无伦次。我想方设法隐藏了自己的震惊,尽力安慰他们。尽管在那几个可怕的小时里我有些迷迷糊糊,但我注意到了某些与梅耶斯的死不相关的细节,那意味着我的大脑试图恢复正常。梅耶斯的父亲穿着一双名贵的懒汉皮鞋,戴了块劳力士金表。在研究生院里,梅耶斯依靠紧巴巴的经济预算过活。我还不知道他来自一个有钱人家。
我帮助梅耶斯的父母安排将他的遗体用飞机运回美国。我陪同他们去尼斯,当他们看着装有梅耶斯棺材的条板箱装进飞机的行李舱时,我也陪伴在他们身边。我握着他们的手并与其紧紧拥抱。我一直等到他们呜咽着步履艰难地走进登机通道。一个小时后,我又返回勒弗吉。
我回去是因为一个承诺:我想减轻他父母的痛苦——以及我自己的,因为我是他的朋友。“你们有太多需要料理的事情,”我曾对其父母说,“长途跋涉赶回家里,去安排葬礼事务。”我感到喉头哽咽。“让我帮忙吧。我留在这儿办理后事,付清他所有的欠款,整理好他的衣物而且……”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将他的书籍和一切东西给你们送回家。我来干那些事。我想这是做好事。求求你们,我需要做点事。”
为了实现他的雄心,梅耶斯在那个村庄里惟一的旅馆内,设法租到了凡·多恩曾经住过的那个客房。对于能够租到这个房间,你无须感到惊讶。
旅馆经营方利用这个房间来替旅馆做广告。一场灾祸宣布了这个房间的历史价值。房间里面的家具摆放和凡·多恩住在那儿时一模一样。那些旅游者为了证实传闻,特地付钱进屋参观,并为天才的遗迹而叹息。在这个季节旅馆的生意清淡,而梅耶斯的父母却是有钱人。梅耶斯慷慨地付了一大笔钱,加上他典型的热情态度,他说服了店主将房间租给了他。
我租下另一个房间——更像是个壁橱——沿大厅的一面有两扇门。我进入凡·多思散发着霉味的圣地收拾我亲爱的朋友的财产时,我的眼睛依然由于流泪而火辣辣的。到处都是凡·多恩油画的复制品,有几幅画上还溅有干了的血迹。我心如刀绞,将这些画收作一堆。
随后我发现了那个日记本。
在研究生院,我曾学过以凡·多恩作品为重点讲解对象的后印象主义课程,而且读过凡·多恩日记的影印本。出版者将手写的一页页日记翻印下来,装订成册,加入简介、译文以及脚注。那本日记从开头就晦涩难懂,但是当凡·多思对其画作变得更为狂热时,当他的精神崩溃更加严重时,他的文字陈述亦恶化得谜一般令人费解。他的手迹——甚至在他清醒时亦难见工整之处——迅速发展到失控状态,在他急于释放疯狂的思想之时,最终变成如同刀劈斧砍般难以辨认的直线和曲线。
我坐在一张木头小书桌旁边,逐页地通读那本日记,辨认在数年前我读过的那些短语。每阅读一篇日记,我的腹内就如同加上了一块冰。因为这本日记并非是出版的影印本,而是一个笔记。尽管我愿意相信梅耶斯令人难以置信地想方设法搞到了原始的日记本,但是我知道那是在自欺欺人。日记本的纸张没有因为年代久远而泛黄变脆,蓝色的墨水也没有退色到被泛出的棕色所掩盖。笔记本是最近买来并写上字的。它不是凡·多恩的日记本,而是梅耶斯的东西。在我腹中的冰块又变成了熔岩。
我的目光离开那本簿子,一眼瞅见书桌另一边有个书架,还有一沓另外的笔记本。我心怀忧虑地一把抓了过来,在一阵恐惧中翻阅起来。我感到胃里翻江倒海,如同火山喷发一般。每本笔记的内容全都一样,里面的每个字都分毫不差。
我抬头再看那书架,发现了原稿的影印本,再把它跟其他笔记对比时,我的双手不禁颤抖不止。我想像着梅耶斯表情激动而狂热,坐在这张写字台旁,照着这本日记一字一句,一笔一画,连刀劈斧砍般的直线和曲线都在力模仿时,我不禁呻吟起来。整整抄写了八遍!梅耶斯真正地做到全身心投入,竭尽全力地将自己融入到凡·多恩日瓦解的理智当中去,而且最终他成功了。凡·多恩用来挖出他双眼的利器,就是画笔尖利的末端。在精神病院里,凡·多恩用一把剪刀以刺穿大脑的式走完了他的职业生涯。当梅耶斯最终崩溃时,他与凡·多恩之间还有什可怕的区别?我用双手捂住脸,从我抽搐的喉咙里憋出了啜泣声,它似乎永无休止……我的意识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极度痛苦。(“橙色代表痛苦”,梅斯说过。)我的理性拼命地与悲痛抗争。(“那些致力于分析凡·多思的撼评家们,”梅耶斯曾说,“那些尚未被赏识的天才们,正如凡·多思未被认可一样,他们遭受了苦难……就像凡·多恩一样,他们挖出了自己眼珠。”)他们都是用画笔干的吗?我在揣测。那些情节是否完全一致?而且最终他们也用剪刀去刺穿大脑吗?我愁容满面地对着那堆被我收起来的复制画。还有好多画依旧团团围住我——在墙上、地板上、床上、窗户上,甚至在天花板上。一片纷乱的色彩,一股绚丽的旋风。
至少我曾经将它们认作绚丽辉煌。但如今我有了梅耶斯的点拨,有了我在大都会博物馆里获得的视觉效果,我看见沐浴在阳光下的柏树、田野、秉园和草坪的背后,朝着它们隐秘的黑暗面,朝着那些小小的交缠的手臂和张开的嘴巴,隐藏着痛苦不堪的黑色眼睛,和纠结成一团的蠕动的蓝色躯体。
(“蓝色代表疯狂”,梅耶斯说过。)只要稍微转换一下感受角度,果园和草地就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地狱里一层层被禁锢在塔里的令人恐怖的灵魂。凡·多恩真正开创了印象派的一个崭新的阶段。在造物主辉煌的感召下,他创造出他所厌恶的那些挤作一堆的形象。他的画不是表现颂扬的,而是表现憎恶。凡·多恩所见之处都是他自己的梦魇。橙色代表痛苦,真的,如果你对凡·多恩的痛苦沉迷时间太久,你自己也会变得疯狂。(“求求你,永远也别再看凡·多恩的画”,梅耶斯曾在信中说过。)在梅耶斯精神崩溃的最后阶段,他有没有莫名地突然清醒,并试图警告我?(“无法忍受痛苦,需要休息,需要回家。”)他以一种我永远料想不到的方式,真的回了家。
我又产生了另一种可怕的念头。(梅耶斯在一年前曾说:“那些致力于分析凡。多恩的批评家,他们每个人都尝试过用凡·多恩的风格作画。”
像被磁铁吸引住一般,我调转目光越过杂乱的复制品,锁定在对面的一个角落,那墙面上斜靠着两幅油画原作。我浑身颤抖着站起来,犹疑不决地走近它们。
它们是美术业余爱好者的作品。梅耶斯毕竟是位艺术历史学家。那两幅画的色彩运用十分笨拙,尤其是那些橙色和蓝色的色块。柏树画得十分粗略。在柏树下的地面上,那些岩石看上去像是卡通画,天空也缺乏质感。但我知道其中的那些黑色的圆点暗示着什么。我也能理解那些蓝色小裂缝的用意。那些小小的苦恼的面孔和交缠着的肢体的象征意义不言而喻。即便梅耶斯缺乏天赋将它们描画出来。他感染了凡·多恩的疯狂。他就像一个癌症晚期病人一样,剩下的只有等死。
我从心灵深处发出感叹。当村里的教堂钟声敲响时,我祈祷我的朋友永远安息。
我离开那家旅馆时,天已经黑了。我需要步行一段路,以便逃离那个黑洞般的房间,去感受自由,去思考问题。但是心中的疑问令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沿着一条狭窄的鹅卵石街道,朝着村里的那家诊所走去——在那儿,梅耶斯完成了他在凡·多恩屋内开始做的事。我向值班台询问了一下,5分钟后又向一位颇具魅力的、三十来岁的黑发女子作了一番自我介绍。
那位护士的英语水平还算不错,她说她的名字叫克拉丽丝。
“你照顾过我的朋友,”我说,“你给我寄过一封他口述的信件,而且附上一张你自己的字条。”
她点了点头:“他令我担心不已,他显得十分苦恼。”
前厅里的日光灯发出嗡嗡的噪音。我们坐在长凳上。
“我想试图了解一下他为什么自杀,”我说,“我认为自己知道,但我乐意听取你的看法。”
她那双明亮而聪明的淡褐色眼睛突然间变得有些戒备:“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呆得时间太久。他专心研究得太多。”她摇摇头,随后便凝视着地板。
“人的头脑可能成为陷阱,也可能变为折磨。”
“可是他刚来此地时,是不是很兴奋?”
“是的。”
“除了他的潜心研究,他的行为举止是不是像在度假一样?”
“十分像。”
“那么是什么使他起了变化?我的朋友有些不寻常,我也同意此看法,即我们称之为神经质。但是他喜欢潜心研究。过度劳作可能使他显得有些病态,但是他还是万分渴望获取点东西的。他的身体虽说没什么过人之处,可他的大脑却是才华横溢。究竟是什么颠覆了原先的平衡,克拉丽丝?”
“颠覆……”
“使他抑郁而不是兴奋。他获取了什么,使得他——”
她站了起来,看了看手表说:“原谅我,20分钟前我就下班了。有朋友正等着我呢。”
我的声音变得艰涩起来:“当然,我也不想耽误你。”
站在诊所外面,位于入口处的灯光下,我瞅了一眼自己的手表,方才奇地看见几乎是11点半了。我筋疲力尽,双膝酸痛。一天的伤痛让我无食欲,但我知道应该吃点东西。在走回旅馆的餐厅之后,我点了一份鸡肉三明治和一杯夏布利酒。我本打算回客房去吃,但根本就没回去。凡思的房间和那本日记统统在向我招手。
那份三明治和葡萄酒变得索然无味。回到那间房后坐在写字台前,置身于凡。多思画作复制品的盘旋纷乱的色彩和隐藏着的恐惧中,我打开一本笔记努力去解读。
敲门声使我转过身来。
我又瞟了一目艮手表,惊奇地发现小时像分钟一样过得飞快,此时差不多已是凌晨2时。
敲门声又响起,声音很轻却坚持不懈。是旅馆经理吗?“请进,”我用法语说,“门没有锁。”
门上的球形把手转动了,房门悄然洞开。
克拉丽丝走了进来。这次她没穿护士装,而是穿着一双旅游鞋和牛仔裤。一件紧身的黄色毛衣,将她浅棕色的眼睛衬托得楚楚动人。
“我来道歉,”她用英语说,“在诊所里我一定显得有些唐突。”
“没关系。你有个约会,我耽误了你。”
她害羞地耸耸肩道:“我有时太晚离开诊所,没机会去见我的朋友。”
“我完全理解。”
她伸出一只手去捋捋那一头茂密的长发,然后说:“我的朋友感到疲倦了。我步行回家时,路过旅馆,见到这儿灯亮着。希望也许是你……”
我点点头,等待她说下去。
我感觉到她一直在回避什么问题,但接着她转向那个房间,转向我在画作复制品上发现干涸血迹的地方。“那天下午当旅馆经理打电话给我们时,我和医生尽快地赶来了。”克拉丽丝凝视着那些复制品。“这么美丽的画怎么能引起那么多的痛苦?”
“美丽?”我瞥了一眼那些小小的咧开的嘴。
“你不能留在这里。别犯你朋友同样的错误。”
“错误?”
“你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受到了极度震惊。你需要休息一下。你将会像你朋友那样筋疲力尽。”
“我正在彻底调查他的一些情况,将把那些画整理好,送回美国去。”
“你得快点,你不能因为想到这里所发生的事情而折磨你自己。置身于使你朋友失去理智的环境对你没好处。别再增加你的悲哀了。”
“置身于?我的朋友一定会说‘沉浸于’。”
“你看起来已筋疲力尽,来吧。”她伸出了手,“我带你去你的房间,睡眠会减轻你的痛苦。如果你需要一些药丸来帮助你……”
“谢谢。不过还不必用镇静剂。”
克拉丽丝继续伸着手,我便牵着她的手向门廊走去。
在那一刻我回过头望着那些美丽与恐惧相互交映着的复制品。我为梅耶斯默默地作了一声祈祷,关上电灯,锁上房门。
我们穿过大厅,进了我的房间,我坐在床上。
“睡得长点,睡得香点。”克拉丽丝说。
“我希望如此。”
“我真同情你。”她亲吻我的脸颊。
我抚摸她的肩膀,她的嘴唇移向我的嘴唇,她的身子斜靠着我。
我们双双沉向床榻。在静默中我们开始做爱。
睡眠降临犹如她的香吻,温柔而令人窒息。
但在我的梦魇中,我看到了小小的咧开的嘴巴。
灿烂的阳光穿过我的窗户。睁开刺痛的双眼,我看了一眼手表——10点半。我的脑袋涨痛。
克拉丽丝在我的写字台上留了张字条:昨晚之事出于同情心,为了分散和减轻你的忧伤,做了你愿意做的事。收拾好你朋友的物品,将它们送去美国,你随同前往。不要犯你朋友同样的错误。不要像你说他曾说过的——“沉浸于”其中。不要让美丽带给你痛苦。
我打算离开,我真的相信。我打电话给旅馆前台,请服务台职员送上来几只盒子。我洗了个淋浴并刮了胡子后,便去梅耶斯的房间,收拾完那一堆复制品,又把书籍和衣服各整理成一堆。我把所有的物品塞进盒子里,然后环顾四周以确定我没忘记任何东西。
还有另外两幅梅耶斯画的油画仍然斜靠在一个角落,我决定不带走它。
正当我要关上盒盖时,却看见那本笔记本在龠子单。
我又一次翻阅那本笔记,各种文章抓住了我的眼球。凡·多思对于失败的职业生涯感到沮丧。他离开巴黎来到勒弗吉的原因——艺术家的令人窒息和飞短流长的社会环境,势利的评论家们以及他们对他早期成的轻蔑反应。需要将自己从传统习俗中解放出来。需要取消自己的唯美义政治观,像狗屎一样抛弃它。要找出从未被画过的东西。去主动感受。面或许他不知道。在刺瞎双眼之前他的最后那幅作品画的是他自己。一个面庞消瘦,垂头丧气的男人,短而稀疏的头发,凹陷的脸颊,惨白的肤色,蓬乱的络腮胡。那幅著名的肖像画使我想起我想像中的耶稣在被钉上十字架之前的样子,只是少了一副荆棘头冠而已。然而凡·多恩有一顶自己的荆棘头冠,不是戴在他头上,而是钉在他内心。隐藏在他蓬乱的络腮胡和惨白的面容背后,在那小小的咧开的嘴和交缠的躯体中已说明了一切。他突然间获得的幻觉已经使他受到太多的刺激。
当我阅读那本笔记的时候,再一次由于梅耶斯极力再现凡·多恩极度痛苦的语句和手迹而感到心如刀绞。接着我读到凡·多恩描写他心灵顿悟的那个部分:“勒弗吉!我来了!我看见了!我感觉到了!画布!油画!创造和毁灭!”
在那段令人难解的语句之后,那本笔记——同时也是凡·多恩的日记——变得完全前言不搭后语了。所看得懂的只有重复的句子,一再提及剧烈的、日益严重的头痛。
我等候在那家诊所外面,当克拉丽丝到达诊所开始接班时是下午3点。
阳光十分耀眼,她的眼睛也闪闪发光。她身穿一条紫红色的裙子和一件浅绿色的女式衬衫。我能从心里感觉出她衣服的棉质手感。
当她看见我时,脚步显得有些踌躇。她挤出一丝微笑,向我走来。
“你是来道别的吗?”她满怀希望地问道。
“不。来向你提几个问题。”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我要迟到了。”
“只需花上一分钟。我的法语词汇不够,我又没带字典。这个村庄的名字——勒弗吉,有什么含义?”
她耸耸肩,似乎表示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没什么特别含义。从字面上直译就是‘棍子’。”
“就那么多?”
我皱起的眉头使她起了反应,便补充道:“也有比较粗略的对译词,比如‘枝条’、‘嫩枝’。比如说柳条,一位父亲可能用它来管教一个孩子。”她看上去神色不安。“它也可能是指代阴茎的俚语。”
“那么就没有其他的含义吗?”
“有些间接的含义,这些近意词越来越偏离它的真正含义了。也许指一根棍子,或一根竿子。就是声称能找到水的人,走过田野时握在手上的那种竿子。如果有水,那根竿子就应该弯下来。”
“我们称它为占卜杖。我的父亲曾告诉我,他见过一个真的让竿子弯曲的人。我总是怀疑那个男人用手把竿子拗弯了。你是否认为这个村庄的得名,是因为很久以前,某人用一根占卜杖在此找到水源?”
“这里的山丘拥有这么多的溪流和泉水,人们干吗还要大费周章地去找水?是什么使你对这个名字感兴趣?”
“我在读凡多恩的日记中发现的某种东西。出于某种原因,这个村庄的名字使他兴奋。”
“可是任何事物都能让他兴奋。他疯了。”
“很古怪。直到他在日记里写下那段话之后,他才发疯。”
“你的意思是直到那个时候,他的症状才显示出来。你不是精神病专家。”
我不得不同意她的说法。
“恐怕我又要失礼了。我必须去上班了。”克拉丽丝迟疑了一下,又说,“昨晚……”
“正如你在字条上所形容的。一种同情的姿态,一种减轻我痛苦的企图。你并未打算和我之间产生什么恋情。”
“请按我要求的去做,请你离开吧。别像其他人那样毁了你自己。”
“其他人?”
“就像你的朋友。”
“不。你说的是‘其他人’。”我脱口而出,“克拉丽丝,告诉我。”
她双眼向上一翻,似乎被逼到了墙角。“在你的朋友挖出眼睛后,我听见村里的街谈巷议,那些上了年纪的人在议论。只不过是流言飞语而已,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夸张了。”
“他们是怎么说的?”
她的眼睛向上翻得更厉害了:“20年前,有个男人来此研究凡·多恩。他在此呆了三个月,而且完全崩溃了。”
“他挖出了眼睛?”
“有消息传回来,说他在英国一家精神病院里弄瞎了双眼。10年前,又来了一个人。他用剪刀猛力刺入一只眼睛,一直捅进大脑里。”
我目瞪口呆,无法控制的一阵痉挛使我的双肩剧烈地颤抖起来。
“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问遍了那个村庄,没有人答理我。在旅馆里经理告诉我,他已决定停止出租凡·多恩那个房间。我得马上将梅耶斯的物品搬走。
“但是我仍能住自己的房间吗?”
“假如你愿意。我不建议你住那儿,但是法国毕竟还是个自由的国家。”
我付了账单,上楼将凡·多恩那几只打包好的盒子移到我的房间内。当电话铃声响起时,我惊奇地转过身去接听。
那是我的未婚妻打来的电话。我什么时候回家?我不知道。
这个周末的婚礼怎么办?婚礼将不得不推迟。
当她啪的一声挂断电话时,我有些心虚。
我坐在床上,不禁回忆起上次我坐在那儿的情景,在我们做爱之前,克拉丽丝站在我面前。我抛弃了自己努力打造的生活。
一时间我很想给未婚妻回个电话,但是一种异样的强迫感迫使我对那些盒子,对凡·多恩的日记皱起眉头。在克拉丽丝附在梅耶斯的信件后面的便条里,她说,梅耶斯对研究变得如痴如醉,致使他连凡·多恩的日常生活习惯都想要尽力模仿。我又一次想到——到了最后阶段,梅耶斯和凡·多恩之间是否已变得难分彼此了?发生在梅耶斯身上的秘密就隐藏在日记中,就像那些遭受苦难的面孔隐藏在凡·多恩的油画中一样吗?我抓起其中一本笔记,一页一页地审视,寻找凡·多恩日常生活习惯的说明,就这么开始了我的工作。
我说过:除了电话架线杆和电线之外,勒弗吉似乎留在上一世纪。不仅那家旅馆,凡·多恩酷爱的小酒店,他常去买羊角面包当早点的那间面包房,全都依然还在。另外还有一家他喜欢去的小餐馆,现在依然在营业。在村庄的边上有一条原本有鲑鱼的小溪,下午有时候他就坐在这里喝上一杯。
小溪仍在汩汩流动,但在遭受了污染之后,鲑鱼早就灭绝了。按照凡·多恩在日记中记载的顺序和时间,我走遍了所有这些地方。
上午8点吃早饭,下午两点吃午饭,在鲑鱼小溪边喝一杯,到乡间溜达一圈,然后回到客房。一周之后,我就十分熟悉日记,不必再查阅了。
早晨是凡·多恩作画的最佳时段,光线最佳,他写道,傍晚是回忆和素描的时候。
我最终意识到,如果我不按照凡·多恩的时间表作画和素描,那么我就无法准确地跟上他的作息时间。我带上一本拍纸簿、画布、颜料和一块调色板,所有我所需要之物,自从离开研究生院后,我第一次试着去创作。我使用了凡·多恩欣赏的当地风光作为题材,画出你所预料得到的东西:全是凡·多恩画作的缺乏灵感的翻版。没有新发现,也没有弄明白是什么东西最终毁掉了梅耶斯的理智,我感到索然无味。我的钱快用完了,我准备放弃。
我有种心烦意乱的感觉,我好像错过了什么东西。在日记中有一部分。
凡·多恩的作息规律没有详细叙述。要么是有些地方我未曾注意到,尽管阳光照耀下,在曾经满是鲑鱼游弋的溪流岸边,克拉丽丝发现我正啜着葡萄酒。我察觉到她的身影,就转过身去面对着她在阳光下的剪影。
自从我们在诊所外面那次不太愉快的交谈以来,我已有两个星期没见到她了。即使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她看上去也比我记忆中更美丽。
“你上次换衣服是什么时候?”她问。
一年前我也曾对梅耶斯这么说过。
“你需要刮刮胡子,酒醉得太厉害了。你的模样太糟糕了。”
我又饮了一口酒,耸耸肩说:“得了,你知道醉鬼怎么说他充血的眼睛——·你认为它们难看吗?我应该从我的侧面去看我的眼睛。”
“至少你还能开玩笑。”
“我开始在想,我本身就是笑话。”
“你当然不是笑话。”她在我身旁坐下,“你正在变得跟你朋友一样。你为什么不离开?”
“我在尽力。”
“那就好。”她摸到我的手。
“克拉丽丝?”
“什么事?”
“再回答我一个问题好吗?”
她审视我的神色。“为什么?”
“因为我一旦得到正确的答案,我就会离开。”
她缓缓地点了点头。
回到镇子之后,在我房内我向她展示那堆复制品。我忍不住想要告诉她有关画中包含的那些面孔,但她沮丧的面容阻止了我。她认为我实际上已经受够了折磨。
“我在下午散步时,去了凡·多恩选择作画的地点。”我在画中寻找着。“这是果园,这是农场,这是池塘,这是峭壁,如此等等。”
“是呀,我认出这些地方了,我都见过。”
“我希望我见到它们之后,也许就会理解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你告诉我他也去过那些地方,其中之一在离这村庄不超过5公里的半径之内。其中许多地点还距离很近。找到每个地点并不困难,只有一个地点除外。”
她没有问是哪个地点,而是神情紧张地揉着胳膊。
当我从凡·多恩的屋里搬走这几只盒子时,我也搬走了梅耶斯尚未完成的两幅画。我把画卷起来塞在了床底下,现在又把它们拽了出来。
“这两幅是我朋友画的,很明显他不是艺术家。但尽管只画了个大概,你仍可以看出它们描绘的是同一地方。”
我从那一堆画的底部抽出一幅凡·多恩的复制品。
“这个地方,”我说,“在峡谷中的一片柏树林,四周岩石环抱。这是我惟一没有找到的地点。我曾问过村民们,他们声称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克拉丽丝?你能告诉我吗?如果我的朋友对那地方重视到要画上两遍的话,那里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克拉丽丝用手指甲在她手腕部搔擦着,回答说:“我很抱歉。”
“什么?”
“我爱莫能助。”
“是不能还是不愿?你指的是你不知道从哪儿找到它,还是你虽知道却不愿告诉我?”
“我说我爱莫能助。”
“这个村庄出了什么毛病,克拉丽丝?大家试图隐瞒什么?”
“我已竭尽全力。”她摇摇头说,站了起来,走向门口。她回头忧伤地瞅了我一眼,“有时候让事情留有余地比较好。有时候秘密存在总有它的理由。”
我目送她走出大厅。“克拉丽丝……”
她转过身来,只说了一个词:“北方。”她在哭。“上帝保佑你,”她补充道,“我将为你的灵魂祈祷。”接着她在楼梯上消失了。
我第一次感到恐惧。
5分钟后,我离开旅馆。在朝着凡·多恩画中地点去的路上,我一直挑选最容易走的路线——向东,再向西,然后转向南方。每当我向村民们问及北方那些林阴茂密的遥远的山丘时,他们就告诉我那个方向没什么风景胜地,根本与凡·多恩无关。峡谷中的柏树是怎么回事呢?我问。那些山丘上并没有什么柏树,只有橄榄树。他们回答。但是现在我明白了。
勒弗吉位于一个长方形峡谷的南面尽头处,挤在东西两面峭壁的对峙中。我租了一辆小汽车。我的脚踩下油门,汽车拖曳起一股尘土,飞速驶向越来越近的山丘。我从村庄望见的那些树木果真是橄榄树,然而在树木之间的那些铅灰色的岩石与凡·多恩画中一个样。我一路上翻山越岭,沿着道路飞速前进。在山顶,我发现有一块狭窄的空地可以停车,便飞快地下了车。
但是朝哪个方向去呢?凭着一股冲动,我选择左方,随即匆忙地在岩石和树木间穿越。
此时我的决定显出了合理性。在左边那道斜坡上有什么东西更加引人注目,更具美感。景色更加荒芜,有一种本质上的深度感,就像凡·多思的作品。
我的直觉催促我朝前走。我到达山丘时是下午5点15分。时间给人以阴森恐怖的压迫感。顷刻之间我的手表已显示出7点过10分。残阳如血。
正在朝绝壁下沉。我继续探索着,让那诡异的景色为我领路。那些山脊和峡谷就像一个个迷宫,每次转弯或山穷水尽或峰回路转,我不由自主地被控制着方向。那便是我的感觉——我正在身不由己。我绕过一道峭壁,疾步走下一个荆棘丛生的斜坡,全然不顾我衬衫上挂出的裂口和双手淌下的鲜血。我在一个峡谷的峭壁跟前停下来。盆地里长满了柏树,而不是橄榄树。在柏树丛中突起大块的岩石,形成一个洞穴。
盆地四周十分陡峭。我绕着荆棘丛的边缘走,不去理会那些尖刺带来的灼痛感。大块的岩石带领我往下走。我抑制住心中的害怕和狂乱,到达了谷底。
这个峡谷,这拥有柏树和大块岩石的谷底,这荆棘丛生的漏斗地,不仅是凡·多恩画作中的形象,而且也是梅耶斯试图画出来的东西。但是为什么这地方对他们有那么大的影响?答案来得跟问题一样迅速。我在看见之前已经听到了,尽管听觉并不能准确地形容我的感受。那种声音如此微弱而且尖锐,几乎超越了听觉所能侦测到的范围。起先我以为自己在一个大黄蜂巢穴的附近。我感觉出峡谷中静止的空气中有细微颤动,我感到耳鼓后边瘙痒,皮肤有刺痛感。那种声音实际上包括了许多声音,每种声音完全相同,合并起来就像一群昆虫发出的嘤嘤嗡嗡声。但这是尖声尖气的。不是一种嘤嘤嗡嗡,而更像是远方传来的尖叫和哀号的合唱。
我皱起眉头,朝那些柏树又迈近了一步。这时我皮肤上的刺痛感剧烈起来。我两耳鼓后面的痒痛变得令人难以承受,我不得不抬起双手捂住脑袋两侧。我走近那些树,伸头朝里看。我清清楚楚看到的东西吓得我魂飞魄散。
我喘着粗气,踉踉跄跄地往后退,然而为时已晚。从树林里面飞射而出的东西太小、太快,我根本无法辨认那是什么东西。
它刺中了我的右眼,那种剧痛难以忍受,好像一根烧到白热化的针尖猛地刺穿我的视网膜,刺进我的大脑。我用右手紧紧捂住那只眼睛,尖声大叫起来。
我继续踉踉跄跄地后退,剧痛更增加了我的恐惧。但是那种尖锐而炽热的疼痛愈加剧烈,如波涛般汹涌地穿透我的头颅。我的双膝弯曲,意识模糊不清,一头栽倒在斜坡上。
当我设法驾车返回那个村庄时,已是午夜之后。虽然我的眼睛不再有烧灼感,但是我的恐惧更加强烈。先前的晕倒使我至今还头晕目眩,但我尽力控制着自己,走进那家诊所并打听克拉丽丝的住处。她曾经邀请我去作客,我要赴约。一个睡意朦胧的服务人员皱起眉头,不过还是告诉了我。我拼命地开车朝着她5个街区以外的小屋疾驰。
灯亮着,我走上前去敲门。没人回答。我便更重更急地猛力拍打房门,终于见到一个身影。当门打开时,我蹒跚地走进起居室。我几乎没有注意到克拉丽丝随手抓了件晨衣裹住她的身体,还有她卧室的门也敞开着,里面有个吃惊的女人坐在床上,抓起一条被单掩住她的乳房,然后迅速站起来将卧室的门关上。
“你究竟想干啥?”克拉丽丝盘问道,“我并没有请你进来!我没有——”
我用尽全身力气说道:“我没有时间解释,我恐惧极了,需要你帮忙。”
她裹紧了身上的晨衣。
“我被蛰了。我觉得自己感染了疾病。不管我体内有什么,请帮我医治。像抗菌素、解毒剂之类,你能想到的任何药物。也许是病毒,也许是真菌。也许它像细菌一样。”
“发生了什么事?”
“我跟你说,没时间了。我在诊所已经要求治疗,但他们没有听明白。他们认为我精神崩溃,就像梅耶斯一样。你必须带我去诊所,你必须保证我接受注射每一种、任何一种足以杀死这种东西的药剂。”
我声音中的痛苦战胜了她的怀疑,她迅即回答:“让我尽快穿好衣服。”
当我们急匆匆地赶到诊所时,我描述了先前发生的事。我们到达之时,克拉丽丝即打电话通知了医生。我们等候时,克拉丽丝在我眼中滴入消毒药水,又给我服药以缓解迅速加剧的头疼。医生到场后,当他看见我十分痛苦的样子时,原先睡意朦胧的面容一下子就变得警觉了。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他的反应就仿佛我已经精神崩溃。我冲他大叫大嚷,让他按照我的意思给我用大剂量的抗生素。克拉丽丝督促他不仅给我镇静剂,而是还用上了一切能用的复合治疗手段。假如我认为那药物起作用的话,我会一口吞掉。
我在柏树里面见到的,就是小小的咧开的嘴巴和小小的交缠着的躯体,和凡多恩油画里的那些极小的又经过伪装的东西一模一样。现在我知道凡多恩并没有把他疯狂的幻觉强加于现实之上。他毕竟不是一个印象派画家,至少不是在那幅《山谷中的柏树》中。我确信在他大脑受到感染之后,那幅《柏树》是他第一幅作品。他实际上描绘的是他在一次散步时所见的情形。过了一段时间,当他的感染愈发严重时,他所见的那些咧开的嘴巴和交缠的躯体,犹如一层覆盖物般笼罩在他看到的其他一切东西上。从这层意义上讲,他就不是印象派画家。对他而言,咧开的嘴巴和交缠的肢体全都出现在以后的景色中。在他感染了的大脑的驱使下,他尽力画出了他眼中的现实。他的艺术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我知道,相信我。因为药物没有生效,我的大脑患上了跟凡·多恩一样的疾病……或者跟梅耶斯一样。我试图去理解当他们被蛰时为什么不感到惊慌失措,为什么不赶到医院好让医生了解是怎么回事。我的结论是凡·多恩拼命想要获得某种幻想,以便让他的画生机盎然,于是他十分愉快地忍受着痛苦。而梅耶斯又拼命地想要理解凡·多恩,于是在被蛰时,他甘愿用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断更多的事情,直到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为止。但为时晚矣。
橙色代表痛苦,蓝色代表疯狂。多么真实。感染我大脑的无论为何物,都已经影响到了我对色彩的感觉。渐渐地,我所见到的颜色全都泛出了橙色和蓝色——我别无选择。我看不见别的色彩。我的油画中充满了橙、蓝两色。
我的油画。我又解开了另一个谜。我一直感到疑惑不解,凡·多恩怎么会突然间精力旺盛,天才进发,以至于在一年之间画出了38幅大师级作品。现在我知道答案了。在我脑海中的咧开的嘴和交缠的躯体,痛苦的橙色和疯狂的蓝色,造成巨大的压力和严重的头痛,致使我想尽一切办法去抑制、去驱除它们。我服用了可待因、地美罗和吗啡,每种药物只管一段时间,但药效不够。接着我又知道了凡·多恩所明白的,同时又是梅耶斯试图探究的东西。画出病痛仿佛能将其从体内赶走一般,但那是暂时的。然后你必须画得更快更努力,不论是什么方法,只要能减轻痛苦。然而梅耶斯算不上艺术家,那种疾病没有释放的通道,因此在数周后就到了晚期,而不像凡·多恩花了一年的时间。
但我却是艺术家——或者说我曾希望是。我有画技而没有独到的眼光。
如今上帝保佑,我也有了独到的眼光。起初我画出柏树及其奥秘,我完成了你所期待的事,一幅凡·多恩真迹的临摹画。但我不愿遭受无意义的痛苦。
我栩栩如生地回忆起在研究生院时,我所画的那些中西部景色的画像——绵延辽阔的黑土覆盖的依阿华风景画,试图让观察者感觉出土壤的肥沃。当时的结果就是仿冒了韦斯的画风,但现在再也不会了。迄今为止我所珍藏的二+幅画不是凡·多恩的翻版,而是我自己的创作,独一无二。它们也是那种病态和经历相结合的产物。在强大的记忆帮助下,我画出了蜿蜒流经依阿华城的那条河,蓝色。我还画过玉米地,它们充斥着城外乡村的辽阔的天空,橙色。我画出了自己的天真无邪和青年时代。我的终极发现蕴含其中。丑恶潜伏在美丽中。恐惧在我的大脑里如同毒疮般四下扩散。
克拉丽丝终于告诉我当地的传奇故事。她说,在中世纪时,勒弗吉刚刚形成村庄。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照亮了夜空,在北面的山丘上爆炸,并燃起了;中天的火焰。树木都烧成了灰烬。由于时间太晚,几乎没有村民看见这场灾难。流星冲撞的地点太远,只有极少数的目击者在那晚赶到现场,看见那个陨石坑。到了早晨烟雾已消散,大火的余烬已熄灭。尽管那几个目击者试图找到那颗陨石,但现在的这些道路当时还不存在,因此他们无法在一个又一个的山丘上彻底搜寻,最终他们失望而归。其中有屈指可数的几个目击者坚持了下来,而他们当中少之又少的人完成了探险,连滚带爬地返回村庄,模糊不清地述说他们的头疼以及那些小小的咧开的嘴巴。他们用小棍子在尘土中胡乱地画出了令人不安的形象,最终挖出了自己的眼睛。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传说,只要有人从那些山里寻找陨石返回,类似的自残行为就会发生。当时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占了上风。那些山丘被赋予了反面力量,成了人们禁忌的话题。那些地方被称为上帝的魔杖触及的地方,不管当时还是现在都没有村民擅自闯入。人们用富有诗意的语言描述一颗耀眼的流星的撞击:勒弗吉。
我已没有必要对显而易见的事情再下结论了:那颗流星携带的孢子在陨石坑里大量繁殖,大坑最后变成了长满柏树的峡谷。不——对于我来说,那颗流星是原因而不是结果。我看见在柏树中间有个小坑,在坑里,类似于昆虫的小小的嘴巴和交缠的躯体——它们是怎样地哀嚎着!——令人作呕。它们粘住柏树的叶子,当它们掉下去时,极度痛苦胡乱扭动,随即又被其他令人作呕的痛苦的灵魂前赴后继地所取代。
是呀,灵魂。因为那颗流星正是理由,我坚持认为。对我而言,结果就是打开地狱之门。那些小小的哀嚎着的嘴巴是受到诅咒、该罚入地狱的,因为我也受到诅咒,该罚入地狱。为了生存,为了逃离我们称之为地狱的终极牢狱,一个狂乱的罪人在作冲刺。他进入我的眼睛,刺穿我的大脑、我灵魂的窗口。我的灵魂在腐烂化脓,我作画是为了给脓水引流。
我要说话,不知为什么那能减轻痛苦。克拉丽丝将我的述说记录下来,与此同时她的女性情人在为我按摩肩膀。
我的油画光辉灿烂,我将被公认为天才,是我一直梦想的那种天才。
竟用了如此的代价!头疼更加剧了。橙色更加绚丽,蓝色更加令人不安。
我尽了最大努力,我促使自己比梅耶斯更坚强,他的耐受力仅持续了几周。凡·多恩坚持了一年。也许天才就是力量。
我的大脑在膨胀。它威胁着从我的头盖骨里崩裂出来。那些咧开的嘴巴要开花。
那种头痛!我对自己说要将坚强,又一天,又一次冲刺去完成又一幅油画。
我的画笔尖利的末端在诱惑着我。只要能刺穿我沸腾翻滚着的灼热心灵,为了解脱的狂喜而刺进我的双眼,什么都行。但是我不得不忍受。
在我右手边上的一张桌子上,那把剪刀在等候着。
但不在今天,也许是在明天。我将活得比凡·多恩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