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斯蒂芬·金 本章:第一章

    这件事发生在1932年,当时的州立监狱还在冷山。当然了,还有电椅。

    狱中囚犯常拿电椅开玩笑,对令人恐惧却又摆脱不掉的东西,大家总喜欢如此地取笑一番。他们管它叫“电伙计”,或者叫“大榨汁机”。大伙谈论电费单,谈论那年秋天监狱长穆尔斯不得不自己做感恩节晚餐,因为他妻子梅琳达病得没法做饭了。

    不过,对于那些真得要坐到电椅上的人,这些玩笑很快就不合时宜了。我在冷山那会儿,曾负责过78次电刑(这数字我从来不会弄错,我到死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觉得,对大部分受刑的人来说,当脚脖子被钳在“电伙计”结实的橡木腿上时,他们就觉得真的完蛋了。接着,他们就意识到(你会看到,他们的眼睛里涌上一种冰凉的惶恐),自己的大腿玩完了。

    血液还在体内奔流,肌肉也依然强健,大腿却完了,再也不能行走于乡间,不能与大伙一起在建谷仓的庆典上和姑娘跳舞了。从脚踝往上,“电伙计”的主顾明白死亡在即。胡言乱语、支离破碎的临终叨咕结束后,一只黑色的丝绸袋子罩上他们的脑袋。这袋子说是给他们用的,可我总觉得它实际上是为我们备着的,为的是不让我们看到他们屈着膝,知道死亡临近时,眼神里所涌现的畏惧。

    在冷山,并没有死囚区,只有一个与其他四幢房子隔开的E号楼,只有其他楼房的四分之一大,不是木结构的,是砖砌的,房顶的金属皮裸露着,在夏日的阳光下,就像一只神色谵妄的眼球,令人胆战。房子里面有六个单间,每边三间,中间隔着一个宽阔的走廊,每个房间几乎都有其他四幢房子里单间的两倍大。它们也是单人使用的,就监狱来说,这样的住宿条件算是很不错了(尤其是在三十年代)。不过,住客宁愿拿它来换其他四幢楼里的任何房间。相信我,要真能换就好了。

    谢天谢地,我在那里当看守的几年里,从来没有一次是六个房间都住满的。为这样的小小恩惠,真要感谢上帝。里面最多时住四个人,有白人也有黑人(在冷山,死囚之间是不实行种族隔离的),那里就像是个小型的地狱。其中一个是名叫贝弗利·麦考尔的女人,她黑得像黑桃A,却漂亮得要命。她忍受丈夫殴打六年了,可要是他在外偷鸡摸狗,那她一天都受不了。有一天夜里,她得知丈夫又在偷情,就站在楼梯口,那是通往他理发店楼上公寓的必经之路,等着那个倒霉的莱斯特·麦考尔,他的老友们(也许还有那个他刚开始交往的情妇)都管他叫“剃刀”。

    她一直等他把大衣脱到一半,就用“剃刀”自己的一把剃刀,把他偷情的内脏挖出来丢到鞋子上。离坐“电伙计”还有两晚的时候,她把我叫到那个单间,说梦见非洲的灵父来见她,让她放弃奴隶名字,死时用自由身的名字玛图奥米。这就是她的遗愿,即死亡执行令上要用贝弗利·玛图奥米这个姓名。我想她的灵父并没有给她任何名字,或是任何她可以说得出的名字。于是,我就说,可以,行,好的。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狱卒的那几年里,我明白,除非我迫不得已,决不能拒绝死刑犯的要求,贝弗利·玛图奥米这件事也不例外。次日下午三点左右,州长来了,将她减刑为在格拉西山谷女子监狱终身监禁(我们事后常用“睡牢狱不睡老公”来形容它)。实话说,看到贝弗利朝值班桌走去,丰满的屁股朝左边而不是右边转去时,我很开心。

    大概三十五年(至少是三十五年)以后,我在报纸的讣告栏里看到这个名字,上面的照片里是一张黑人女性瘦削的脸,满头白发,架着一副莱茵水晶石的眼镜。正是贝弗利。讣告上说,她死前的十年是自由身,还差不多单枪匹马拯救了莱因弗尔斯小镇上的一家图书馆。她还在主日学校里教过书,并在这个小小的穷乡僻壤广受爱戴。报纸上的标题是图书馆馆长死于心脏病,下面的文字更小些,算是一段补充:曾在杀人犯监狱里服刑二十余年。只有莱茵水晶石镜架底下的那双大大的、热情的眼睛还是老样子。这双眼睛属于这样一个女人,即使到了七十岁,在万不得已的时刻,她也会毫不迟疑地从装消毒剂的蓝色瓶子里拔出安全剃刀的。杀人犯,哪怕他们老年时成了乏味小镇的图书馆女馆长,你还是能一眼看出。如果你像我一样花了那么多时间来留意杀人犯,你一定会了解的。

    我一生中只有一次怀疑过自己这份工作的性质。我想,正因为如此,我才写下这些东西。

    通往E区中心的宽阔走廊铺着油毡,颜色就是陈旧的酸橙绿,因此这条在其他监狱里被称为“最后一英里”的路,在冷山就被叫成“绿里”。我估摸着,那条道由南向北、从一头到另一头有六十步路。底层是禁闭室,一头是个t型的路口。向左走就是活路,如果这指的是在院子里,在太阳暴晒下操练的话,大部分人都走这条路;很多人这样生活了好几年,也没有落下什么大病。小偷、纵火犯、强奸犯们就是这么各行其是地应付着过下去的。

    不过,朝右走就不同了。你首先是进我的办公室(那里的地毯也是绿色的,我一直想换掉它,可总是没空),接着从我的书桌前经过,桌子左边摆着美国国旗,右边是州旗。房间另一侧是两扇门,一扇通往一间小小的厕所,那是我和E区的看守(有时甚至是监狱长穆尔斯)专用的;另一扇门通向一个像储藏室似的房间,你从那里就走上了绿里的尽头。

    门很小,走过去时得低下头,而约翰·柯菲就得用坐姿钻过去。穿过门,你会走上一个小小的楼梯平台,接着走下三级水泥阶梯,然后站上木板地。房间没有暖气,很不舒服,屋顶是金属的,就像楼顶的那块,而这块就是那里的一部分。冬天,那里冷得能让你看到自己呼出的气,而夏天又令人觉得憋闷。没错,1930年七八月处决埃尔默·曼弗雷德时,有9个见证人当场昏了过去。

    储藏间左边是生命之路。尽是些工具(都锁在框子里,绑上了链子,好像它们不是铁锹、铁镐,而是卡宾枪)、衣物、一包包春天要在牢房花园里种的种子,几箱卫生纸,储物架上叠放着监狱制板厂要用的纸板……甚至还有几包熟石灰,是用来画棒球和足球场地的。犯人是在被称作“草场”的地方玩球的,在冷山,大家都喜欢秋天的下午。

    在右边,又是死亡之路。储藏间的东南角上,“电伙计”安坐在厚木地板的平台上,粗壮的橡木腿,宽阔的橡木扶手,这对扶手可把几十个人临死前最后几分钟吓出的汗都吸收了,还有铁罩子,它一般都得意洋洋地悬在椅背上,就像巴克·罗杰斯连环画里机器人小孩的无檐小帽。有一根绳索通过垫着垫片圈的小洞,从椅子后面煤渣砖墙上穿过。电椅一侧是电镀的锡皮桶,朝里望,就会看见一卷海绵,大小正好垫进铁罩子里。处决前,得把它浸在盐水里,这样就能让直流电更好地通过电线,通过海绵,进入倒霉鬼的脑袋。

    1932年是属于约翰·柯菲的。报纸上的报道十分详细,对此感兴趣的人(他得比那个在佐治亚疗养院耗尽余生的老头更有精力)仍然可以找到这些报道。我记得,那是个炎热的秋天,真的很热。虽已十月,却还像是八月。当时监狱长的妻子梅琳达就暂住在印迪亚诺拉医院里。那个秋天,我得了此生最严重的一次尿路感染,不过还不至于糟到要住院,但已经难受得让我每次撒尿时都想死了。秋天时,那个半秃的小个子法国佬德拉克罗瓦抓了只老鼠,那东西是夏天进来的,正在玩线轴。不过,最重要的是,约翰·柯菲是那个秋天来E区的,他因奸杀了狄特里克双胞胎姐妹被处以极刑。

    每次都有四、五个看守轮岗,不过他们很多都是临时工,有狄恩·斯坦顿、哈里·特韦立格,还有布鲁特斯·豪厄尔(大伙管他叫,不过这只是个玩笑,虽然他块头很大,但除非迫不得已,他可连苍蝇都不会害的),这些人现在都死了,珀西·韦特莫尔也是,他可真的很残酷……

    更别提愚蠢了。珀西在E区没什么活儿。在E区,丑陋本性不仅没用,有时候还很危险,不过他和州长有姻亲关系,所以就留下来了。

    正是珀西·韦特莫尔领着柯菲走进大楼的,他一边还照例地喊着:“死鬼来了!死鬼这儿走!”

    管它是不是十月,反正那里还是热得像地狱入口。通往操练场的门开着,晃眼的光线涌了进来,我见到了这个平生所见过的块头最大的男人,除了电视上的某些篮球运动员之外。这里的“资料室”有电视看,就是让这些最终像我这样流着口水的老不死们看的。这人的胳膊和水桶般的胸膛上都捆着铁链,脚上套着脚镣,两个脚踝间拖着链条,他走过牢房间灰绿色的走廊时,链条发出仿佛成串硬币掉下来的声音。珀西·韦特莫尔走在他旁边,瘦削的小个子哈里·特韦立格走在另一侧,两人就像孩子走在被捕获的大熊身旁。在柯菲旁边,布鲁特斯·豪厄尔都像个小孩,而布鲁托尔身高已经超过六英尺,他肩宽膀阔,曾经参加过大学橄榄球队比赛,是阻截队员,被球队踢出来后回到了山里老家。

    约翰·柯菲是个黑人,就像大多数到E区来住上一阵,最后死在“电伙计”怀里的人,他身高六英尺八,不过,没有电视里的篮球运动员那么苗条。他肩膀宽阔,厚实的胸脯上肌肉条条。他们在仓库里找到了最大号的工装裤让这人穿上,可裤脚翻边处只到小腿的一半,小腿上遍是皱纹伤疤。衬衫敞开着,只到他胸口下面,袖管只盖住前臂的一部分。他用一只巨大的手拿着同样巨大的帽子;如果把帽子套在那光秃的、红褐色的、球一样的脑袋上,就会和街头手风琴师的猴子戴的帽子差不多,只不过它是蓝色的,而不是红色的。他看上去像是能把绑着他的铁链拉断,轻松地如同对待圣诞礼物上的带子,但是只要你注视他的脸,就知道他是不会这么做的。那脸神并不呆滞,虽然珀西是这么认为的,但珀西不久就管那人叫“白漆(痴)”,不过他很迷惘。他不停地环顾四周,好像要弄明白自己在哪里,也许还想知道自己是谁。我最初觉得他看上去像一个黑人力士参孙……只是用她那只背信弃义的小手把他的头发剃光了,把他的全部力量都弄没了。

    “死鬼来了!”珀西咆哮着,用力拉着这只铐着手铐的熊,仿佛他真的相信,即使柯菲自己不想挪动,他都能拖得动似的。哈里没说什么,但是他看上去很尴尬。“死鬼——”

    “够了,”我说。我正在柯菲马上要进的牢房里,坐在他的床铺上。当然,我早知道他要来了,正准备迎接他,负责看管。但直到亲眼目睹,我才知道他是这样的块头。珀西看了我一眼,意思是,我们都晓得你是个卑鄙小人(当然,除了这大块头,他只知道怎么强奸和谋杀小姑娘),不过他什么都没说。

    他们三个站在房间外,门开着,我朝哈里点了点头,他对我说:“头儿,你真的想和他在这里呆一会?”我以前从没听到过哈里·特韦立格这么紧张的声音,六、七年前的监狱骚乱中,他一直陪我共同经历,甚至有人谣传暴徒们有枪时,他都从没发抖过,可这回他听起来很紧张。

    “不会给我找麻烦吧,大块头?”我坐在床铺上问他,尽量不表现出那么难受(我刚才说过,尿路感染起先并没有后来那么糟),不过告诉你,那天可不是海滩假日。

    柯菲慢慢地摇着头,先摆到左边,又摆到右边,然后回到原位。他的视线一碰到我,马上又移开了。

    哈里的一只手拿着夹有柯菲表格的夹板。“给他吧,”我对哈里说,“交到他手上。”

    哈里这么做了,那大块头梦游似的接了过去。

    “好了,把它给我,大块头,”我说道。柯菲交了过来,铁链子铮铮作响。他得低下头才能进房间。

    我上下打量他,主要是亲眼确定他的身高,弄明白这不是视线的幻觉。是真的,他有6英尺8英寸高,体重280磅,不过我觉得这只是估计,他得有320,也许是350磅。在登记疤痕和能辨认的身体标记一栏里,钩出的那个词是“许多”,登记表上的单词印得十分工整,用的是玛格努森体。

    我抬头看,柯菲已经朝一边移了一点,我能看到哈里站在走廊那头德拉克罗瓦的牢房前。柯菲来时,德拉克罗瓦是E区仅有的另一个犯人。

    德尔身材纤细,头顶秃了,长着一张苦脸,就像会计师得知自己的贪污行为即将败露,一脸尴尬。那只宠物老鼠蹲在他肩膀上。

    珀西·韦特莫尔斜靠在刚成为约翰·柯菲牢房的门上,从定制的皮套里拿出那根山胡桃木警棍,一只手掌敲打着棍子,就像要拿玩具出来玩似的。我突然觉得没法让他呆在这里了。也许是因为不合季节的炎热,也许是尿路感染让我的腹股沟热辣辣的,而法兰绒内裤又让我痒得难以忍受,也许是因为我知道,州里给我派了个几乎像白痴的黑人来处决,而且珀西显然想要先用家伙来教训他。可能是因为所有这些情况。不管原因是什么,我暂时没留心他的政治背景。

    “珀西,”我说,“医务室正在搬家。”

    “比尔·道奇是具体负责的——”

    “我知道,”我说,“去帮帮他吧。”

    “那不是我的活儿,”珀西说,“这个蠢呆瓜才是我的工作。”珀西管那些大块头叫“蠢呆瓜”,这个词是“蠢”和“呆瓜”的集合。他讨厌大个子的人。他和哈里·特韦立格一样,其实并不瘦,可是他个子不高,像一只小种斗鸡,好挑起争斗,尤其在胜算很大时。而且,他很爱显摆那点头发,经常用手在发间梳来理去。

    “那么你的工作已完成了,”我说,“去医务室吧。”

    他噘起嘴唇。比尔·道奇和他的伙计们正在搬箱子,搬床单,甚至还有床铺。整个医务室要搬到新楼里去,在监狱的西面。热死人的活儿,东西又重。珀西·韦特莫尔可不想干。

    “他们人手够了,”他说。

    “那么去那里监督一下,”我说着抬高了嗓音。我看到哈里退缩着,但我没在意。如果因为我滋事生非,州长命令监狱长穆尔斯炒了我,那哈尔·穆尔斯还能让谁来顶我的位置?珀西吗?开玩笑。“我可不管你干什么,珀西,只要你暂时离开这里一会儿。”

    柯菲站着不动,就像世界上最大的一口钟。一时间,我觉得珀西真的要把棍子戳上去,给我找麻烦了。还好,他还是把棍子塞回皮套(真是个蠢透了的好显摆的玩意儿),昂首沿走廊离开了。我不记得那天是谁值班,可能是个临时工,但珀西肯定不喜欢那人的样子,因为在走过那里时,他皱着眉头说,“瞧你这张蠢脸,别给我堆出傻笑,不然我就一把抹了它们。”随着一阵钥匙的作响,瞬间,从操练场方向涌进一股热辣辣的太阳光,珀西·韦特莫尔走了,至少当时是这样的。德拉克罗瓦的老鼠在这个小个子法裔人的两只肩膀上来回跑动,细细的胡须抽搐着。

    “停下,叮当先生,”德拉克罗瓦说道。那只老鼠好像听懂了似的,停在他左侧的肩膀上。“就这样别动,安静点。”德拉克罗瓦用不太准确的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语,把“安静”念得带有异域和外国味道的“俺静”。

    “躺下,德尔,”我直截了当地说道,“你休息一下。这也没你什么事。”

    他照办了。他强奸了一个年轻姑娘,并杀了她,把尸体丢在她住的公寓后面,泼上煤油,点燃了尸体,希望用这种胡乱的方式来除掉犯罪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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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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