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斯蒂芬·金 本章:第四章

    那天晚上离开前,我安排好,如果第二天我来晚了一点,就让布鲁托尔先代我一下。次日早晨,我一起床就出发,去了特拉平格镇的特夫顿。

    “我不知道你这样担心那个叫柯菲的好不好,”我妻子说着把做好的午饭交给我,詹妮丝从不相信那些路边的汉堡摊,她常常说,吃了那些你就等着肚子疼吧。“这可不像你,保罗。”

    “我不是担心他,”我说,“我很好奇,仅此而已。”

    “根据我的经验,有一就会有二,”詹妮丝尖刻地说着,狠狠地吻了吻我的嘴。“至少得承认,你看上去好多了。有那么一阵子,你可让我担心了。供水系统都恢复正常了?”

    “都正常了,”我说完,就上路了,还哼着“来吧,约瑟芬,上我的飞机”

    和“我们发财了”之类的歌解闷。

    我先来到了特夫顿的“情况报”编辑部,他们告诉我,我要找的那个叫伯特·哈默史密斯的家伙,很可能就在镇法院。到了镇法院,他们告诉我哈默史密斯曾去过那里,为的是一桩强奸案。当时的“情况报”就把这样的案件称为“对女性的攻击”,他们早在莱克和威尔逊之前就这么称呼了。

    但因为水管爆裂,使这桩强奸案的主要诉讼程序被迫停止,他就走了。他们认为他很可能已经回家去了。在一条土路上,我四下打听方向,路又烂又窄,我都不敢把福特车开上去,不过我遇到了要找的人。关于柯菲的案子,哈默史密斯写了大量报道,我正是从他那里得知柯菲第一次被抓时的主要追捕细节。当然,我指的是“情况报”认为过于可怕而没有刊登的内容。

    哈默史密斯的太太是个年轻的女人,面孔虽带倦色却不乏美丽,双手因常用碱性肥皂而有些发红。她没问我什么,就带我穿过一间弥漫着烘焙香气的小房子,走进后廊,她的丈夫正坐在那里,手里拿着瓶汽水,膝盖上放着一本未打开的《自由》杂志。那是一个小小的、地面有些下倾的后院,墙角里有两个小孩子正在秋千上斗嘴笑闹。从走廊望去,我没法分辨孩子们的性别,不过我觉得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也许还是双胞胎,因为有他们在身边,父亲在写关于柯菲一案时就有了某种有趣的视角。在我旁边,有一片散落着狗屎的破旧空地,空地中间有一个岛屿似的东西,那是一间狗窝,上面没有标上“Fido”。天热得有点不合季节,我想狗大概在里面打瞌睡吧。

    “伯特,有人找你,”哈默史密斯太太说道。

    “噢,”他回答着,朝我瞥了一眼,又看看妻子,接着回头望望孩子。显然,那里才是他的牵挂所在。他很瘦,几乎瘦骨嶙峋,好像大病初愈的样子,头发往后翻倒。他妻子用一只红彤彤的、因经常洗衣服而发肿的手小心翼翼地拍拍他肩膀。他没有看那只手,也没有伸手去摸它,过了一会儿,妻子就把手拿了回来。一个念头从我心头一闪而过,我觉得他们更像是兄妹,而不是夫妻。他有头脑,她有长相,可是两人都逃脱不了某种潜在的相似,一种无法回避的遗传特征。后来,在返回的途中,我意识到,他们根本不像,让他们看似相像的是压力与长期痛苦所导致的。好奇怪,痛苦会刻画人们的脸庞,让人们看似一家。

    她说话了,“要喝点冷饮料吗,先生?”

    “我叫埃奇康比,”我说道,“保罗·埃奇康比,谢谢了,就来点冷饮料吧,夫人。”

    她回过身进屋。我把手伸给哈默史密斯,他轻轻地握了握,手又软又冷。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院角落里的孩子们。

    “哈默史密斯先生,我是冷山州立监狱E区的主管。那是……”

    “我知道,”他说着,稍微带点兴趣地看看我,“看来,绿里的粗笨看守就站在我的后廊,活生生地站在这里。什么事让你赶上五十英里路,专程到这里来和当地小小的专职记者谈话呢?”

    “是关于约翰·柯菲,”我说。

    我认为会看到某种剧烈的反应(我脑海里想着,那对孩子没准是双胞胎……也许还有那个狗窝;狄特里克家也养了一只狗),但哈默史密斯只抬了抬眉毛,呷了一口饮料。“柯菲现在很棘手,是吧?”哈默史密斯问。

    “他还好,”我说,“他怕黑,还哭了好几次,不过没给我们的工作惹过什么麻烦,我们见过更糟糕的呢。”

    “哭了好几次,是吗?”哈默史密斯问,“嗯,他是有很多事情要哭,想想他都干了什么。你想知道些什么?”

    “只要你能告诉我的,都行。我曾经在报纸上读过你写的东西,我觉得我要的东西没登在上头。”

    他敏感而冷静地看看我,“比如说,这对小女孩长什么样啊?他具体是怎么对待她们的啊?这就是你感兴趣的东西吧,埃奇康比先生?”

    “不,”我说着,尽量把声音放得柔和些,“我感兴趣的不是狄特里克家的女孩子,先生,可怜的小家伙已经死了。但柯菲没有,还没有,我对他很好奇。”

    “行,”他说,“拿把椅子过来坐下,埃奇康比先生,如果我刚才的语气有点尖刻的话,请原谅,我只是在工作中见过太多到处打探私密的人,该死的,我自己也被人指责是那一类人,我只是想确证一下你是不是。”

    “你放心了?”

    “放心了,我想,”他说着,一副漠然的表情。他讲的事情和我早先想的差不多,狄特里克太太怎么发现走廊空着,屏风门上面的铰链拉开了,毯子丢在角落里,台阶上有血迹;还有她的儿子和丈夫怎样跟踪诱拐女孩的人;一伙人先是如何赶上他们,之后不久又是如何追上约翰·柯菲的;柯菲是怎样坐在河岸边哭泣,他巨大的双臂中蜷缩着两个大洋娃娃似的尸体。这位记者穿着白衬衫,领口敞开,外裤是灰色的,骨瘦如柴的样子,他的声音低沉而没有表情……但他的眼睛从没离开过自己的两个孩子,他们正在吵闹欢笑着,在院子低处的阴凉角落里轮流玩着秋千。有时候,故事讲到一半,哈默史密斯太太会拿着一瓶自产的根汁汽水走过来,那汽水冰凉浓烈又可口。她站着听了一会儿,接着朝孩子们喊着,让他们赶快过来,说她有刚烤好的饼干,这让我们停顿了很久。“马上就来,妈妈!”小女孩应道,然后这个女人就又走进屋去了。

    哈默史密斯讲完后问道:“你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呢?从没有大监狱的看守来访过呢,这可是第一次。”

    “实话说……”

    “是好奇吧,准是。我明白,人都有好奇心,为此我要感谢上帝,我要失业了,可能真的要不干这一行了。不过赶上五十英里的路,仅仅为满足好奇心,尤其最后二十里路还很难走,那你干吗不告诉我实话,埃奇康比?我让你满足了,现在轮到你满足我了。”

    行,我可以这么说,我得了尿路感染,于是约翰·柯菲把手放在我身上,治好了我。这个强奸和杀害两个小女孩的人真治好了我的病。所以,我当然对他很好奇,是人都会的。我甚至觉得,也许霍默·克里布斯和副治安官罗伯·麦吉抓错了人。虽然证据确凿,我还是这么怀疑着,因为这个人的手具有这样的神力,你一般不会把他想成是那种强奸犯和杀害小孩的人。

    不行,也许这么说不行。

    “我对两件事疑惑不解,”我说道,“第一,他是否有前科。”

    哈默史密斯转过头看着我,他的目光突然充满了锐利,因为感兴趣而闪亮着,我发现他确实是个很聪明的家伙,没准还很睿智,是个处事冷静的人。“为什么?”他问,“你知道了些什么,埃奇康比?他说过什么吗?”

    “没有,不过干过这种事的人一般有前科,他们会有这种癖好。”

    “没错,”他说,“他们是有这样的癖好。他们当然有。”

    “于是,我想到去追溯一下他的历史,想发现点什么。一个他这样个子的人,又是个黑人,不会那么难查的。”

    “你可以这么想,但你想错了,”他说,“总之,关于柯菲的案子,你想错了。我知道的。”

    “你试过?”

    “是的,什么结果也没有。那里有两个在铁路上工作的家伙,他们说,在狄特里克家女孩被杀前两天,他们曾在诺克斯维尔调度场见过他。这并不奇怪,逮捕他的时候,他刚从南方大铁路那里跨河过来,也许他就是这么从田纳西过来的。我收到过一个男子写来的信,信中说他今年初春时曾雇过一个大块头的光头黑人,帮他搬运箱子,这是在肯塔基的事了。我给他寄了一张柯菲的照片,他说正是这人。不过,此外……”哈默史密斯耸耸肩,摇了摇头。

    “你是否觉得这事有点怪?”

    “我觉得很蹊跷,埃奇康比先生,这家伙像是从天而降的,而且帮不上什么忙,他今天记不得昨天的事。”

    “是的,他好忘事。”我说,“那你怎么解释这事呢?”

    “现在是大萧条时期,”他说,“这就是我的解释。路上尽是人。俄克拉何马州的人想到加州采桃子,北方的穷白人坐着大旅行车,想到底特律去造汽车,密西西比河上的黑人又想到新英格兰去,去那里的鞋厂或纺织厂工作。每个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觉得再往前走一点就会好一些,这就是他妈的美国方式,连柯菲这样的巨人都到处不受人注意……直到,也就是说,直到他决定杀两个小女孩的时候,而且还是白人小姑娘。”

    “你相信这事吗?”我问。

    他茫然地看看我,脸部显得异常的瘦削,“我有时是相信的,”他说。

    他妻子斜倚在厨房的窗口,就像火车驾驶室里的司机似的,她喊道:“孩子们!饼干好了!”接着,她转向我,“你愿意尝尝葡萄干燕麦饼干吗,埃奇康比先生?”

    “我想一定很好吃,夫人,不过这次我就不吃了。”

    “好的,”她说着把头收了回去。

    “你见过他身上的伤疤吗?”哈默史密斯突然问我。他依然望着孩子们,他们玩得正开心,并没有马上把秋千停下来,连葡萄干燕麦饼干都不足以吸引他们。

    “见过。”不过我很惊讶他也见过。

    看到我如此反应,他笑了。“辩护律师干得很漂亮的一件事,就是让柯菲把衬衫给脱了,让他给陪审团看这些伤疤。公诉人乔治·彼德森对此非常反对,但法官允许这么做。老乔治本该不作声的,因为在场的陪审员可不吃这一套心理战术,即那些被虐待过的人是如何地不可自控之类的。他们相信人是能够自控的。对此,我也颇有同感……但那些伤疤还是很吓人。你注意过它们吗,埃奇康比?”

    我曾经见过柯菲裸体淋浴,当然注意过,我完全明白他说的话。“都裂开的,几乎是纵横交错。”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他小时候被人狠命地揍过,”我说,“是在成年前吧。”

    “不过他们可没真的要把他往死里打,是吧,埃奇康比?要不就会不用棍棒,直接就把他像流浪猫似地淹死在河里了,对吧?”

    我觉得,若要精明圆滑的话,我应该表示完全同意,然后离开,但是我做不到。既然见到他了,就得接触他,得摸摸他的手。

    “他很……怪异,”我说,“不过看上去并不真的很暴力。我知道他是怎么被发现的,可我也很难对自己亲眼目睹的事情一笑了之,毕竟在区上我是天天看到的。我知道暴力的男人是什么样的,哈默史密斯先生。”当然,我脑海里还出现了沃顿,想到沃顿用皮带勒狄恩·斯坦顿脖子,咆哮着“嚯嗬,伙计们!这会儿是在开晚会吧?”

    此时,他正仔细地注视着我,带着微笑,那种怀疑的笑容,对此我倒不是太在乎。“你不会是到这里来了解他是不是真在某处杀过某些小女孩的吧?”他说道,“你到这里是来看看我是否相信他真这么做了,是这样,没错吧?说实话吧,埃奇康比。”

    我最后喝了一口冰饮料,把瓶子放在小茶几上,说道,“那么,你怎么看?”

    “孩子们!”他身体在椅子上微微前倾,朝土坡下面喊道,“你们快点过来吃饼干!”然后,他又坐回原样,看着我。那抹微笑,那个我并不太在乎的笑容,又出现了。

    “实话说,”他开口了,“你得听仔细了,因为这大概正是你想知道的。”

    “我听着呢。”

    “我们有条狗叫加拉哈德先生,”他说着,抬起大拇指朝狗窝示意,“是条不错的狗,虽不是什么特殊的品种,但很温顺,很安静,总爱舔你的手或是帮你衔根棍子。有很多类似的杂种狗,是吧?”

    我耸耸肩膀,点点头。

    “从很多方面看,一条好的杂种狗就像是你的黑奴,”他说道,“你会了解它,常常会慢慢喜欢上它。它并没什么特殊的用处,但是你让它生活在周围,因为你觉得它喜欢你。幸运的话,埃奇康比先生,你根本不需要去发现它有什么异常之处。可辛茜娅和我并不幸运。”他叹了口气,发出一声长长的,仿佛骨头在碰撞似的声音,就像风儿摩挲着落叶一般。他又指指狗窝,我正迷惑着,觉得自己早先怎么会没感到那里有一种被遗弃的味道,没注意到很多粪便上面已经发白了,变成了粉末状。

    “我以前常常清扫狗窝,”哈默史密斯说,“为了防雨,会把它的房顶重修一下。在这方面,加拉哈德先生也像是南方黑奴,它自己不会干这些事。现在我不再碰狗窝了,自从那事件发生后……如果你能称其为事件的话,我没再靠近过它。我带着枪走过去,把狗射死了,从此我再也没过去过,我没法靠近它。我想,我有一天会过去的。我会把那些粪便给清理了,把窝给拆了。”

    孩子们走过来了,突然,我不希望他们靠近,突然,这成了我在世上最不愿意看到的事,那个小女孩很正常,可是那个男孩子——

    他们大步走过来,看着我,咯咯笑着,接着就走到厨房门口。

    “卡莱伯,”哈默史密斯说,“过来,就一会儿。”

    小女孩(他们一看就是双胞胎,岁数一般大)走进了厨房。小男孩走到父亲这里,低头看着脚。他知道自己很丑,我猜他大概四岁上下,不过四岁已经足够大到明白美丑了。他父亲把两个手指放到男孩的下巴下面,想抬起他的脸庞。最先,那男孩有些抵抗,不过当父亲用和蔼、平静、疼爱的口气说“拜托了,儿子”时,他听话地抬起脸来。

    他头发间露出一块巨大的圆形伤疤,疤痕穿过一只瞎了的、呆板而斜着的眼睛,一直延伸到前额,他的嘴角扭曲变形,就像赌徒故意作出恶狠狠的样子,或者说像嫖客色迷迷的表情。他的一边脸颊光滑漂亮,可另一边就像树桩似地盘踞成一团。我猜想那里曾经有过伤口空洞,不过至少现在已经愈合了。

    “他还留下了一只眼睛,”哈默史密斯说着,疼爱地用手指抚摸着男孩团起来的脸颊,“我想,他幸亏没有全瞎,我们真得双膝跪地感谢上帝,是吧,卡莱伯?”

    “是的,爸爸,”男孩害羞地说道。那孩子在可悲的几年学校生活中,会在操场上被人无情地嘲笑、谩骂,他也从不会被邀请参加“转瓶子”或是“邮局”游戏,等他长大成人,有了男人的需求时,不是花钱买人,是不会有女人愿意和他睡觉的,他永远会被温暖欢快的同伴圈子给抛弃,在以后的五十年、六十年,甚至是七十年中,每次看镜子,他都会想到这个词:丑陋、丑陋、丑陋。

    “去吧,去吃饼干,”父亲说着,吻了吻儿子歪斜的嘴巴。

    “好的,爸爸,”卡莱伯应着,就跑进去了。

    哈默史密斯从背后的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擦擦眼睛,他的眼睛是干涩的,但是我想,他已经习惯用它擦泪水了。

    “他们出生时,那狗还在这里,”他说,“我把狗带进屋,让它闻闻他们,当时辛茜娅刚带着他们出院,加拉哈德先生舔了舔他们的手,他们的小手。”他点点头,好像要让自己确信一下似的。“它和孩子们玩,常常舔亚登的脸,直到她咯咯笑出来。卡莱伯经常拉它的耳朵,他刚学走路的时候,有时会抓着加拉哈德的尾巴绕着院子走。那狗从不对他咆哮,它对两个孩子都不会凶的。”

    这时,眼泪终于流出来了,他机械地擦着泪水,就像一个经常有此实践的人一般。

    “没什么理由的,”他说,“不管怎样,卡莱伯都不欺负它,也不对它大声喊。我知道的。我当时是在场的,如果我不在的话,他早就被弄死了。埃奇康比先生,当时并没什么特别的,他只是正好和狗面对面,这恰好让加拉哈德闪过了一个念头(不管狗有着怎样的脑子),就是扑上去咬人,如果行的话,就把人咬死。小男孩就在它面前,那狗就咬下去了。这也是发生在柯菲身上的事。他就在那里,他看到了门廊上的孩子,他劫了她们,强奸了她们,然后就杀了她们。你说他在做这种事情之前应该会有迹象的,我也明白你的意思,可是或许他从前没干过。我的狗过去也从没咬过,就这一次。也许,如果柯菲被释放了,他也不会再干这样的事了。也许我的狗也不会再咬人的。但是要知道,我关心的不是这个。我拿了枪走出来,抓住它的头颈,一枪把它的脑袋打飞了。”

    他的呼吸局促起来。

    “我和鲍林格林学院的其他人一样开明,埃奇康比先生,我修了历史和新闻,还学了哲学。我认为自己是开明的,我想北方人可不会这么认为,不过我觉得自己是开明的。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意恢复奴隶制,一直认为我们应该仁慈宽厚,去努力解决种族问题。但我们也必须记住,黑奴如果得了机会,是会咬人的,就像杂种狗有了机会有了念头就会咬人一样。你是想知道他是否真干了那事,你那个眼泪汪汪、伤痕累累的柯菲先生?”

    我点点头。

    “噢,是的,”哈默史密斯说,“他确实干了。你别怀疑这件事,也别轻视他。你可以侥幸逃过一次或是一百次……甚至一千次……可是最终——”他在我面前抬起一只手,迅速地把手指对着大拇指噼啪作响,用手做出嘴巴噬咬的形状,“你明白吗?”

    我又点了点头。

    “他强奸了她们,又杀了她们,之后,他就后悔了……可小女孩还是被凌辱了,还是死了。你们会惩罚他的,是吗,埃奇康比?几个星期后,你们就会惩罚他,让他再也干不成了。”他站起身,走到门廊的围栏处,目光模糊地看看狗窝,它就在狗被击毙的那块空地中央,在那些经年未扫的粪堆当中。“我得说抱歉了,”他说,“自从下午不必在法庭上工作之后,我就认为应该稍稍和家人多聚聚,孩子们转眼就长大的。”

    “你去吧,”我说道,同时觉得双唇麻木冰凉,“谢谢了,占用了你那么多时间。”

    “没事的,”他说。

    我从哈默史密斯的家直接开车前往监狱。要开好长一段时间,而且我也没法哼歌来排遣。我觉得所有的歌曲都消失了,至少暂时消失了。

    我眼前不断浮现可怜的小男孩那变形的脸,还有哈默史密斯的手,那食指从上面对着拇指压下去,做出噬咬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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