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仔”暴富,“老板”不爽
英国革命成功后不到一百年,亲儿子美国有样学样,也闹起革命了。1607年英国人在北美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到18世纪中期,在北美大西洋沿岸,一共建立了13个殖民地。殖民地的统治模式,按照英国政体建立,而英国是君主立宪,君权是受到限制的。这13个殖民地,有8个是属于英王的,3个业主殖民地,还有两个是完全的自治殖民地。到1763年,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范围又扩大了。业主殖民地就是大贵族、大地主们,他们从英王的手里买到特许状,来拥有业主殖民地。业主殖民地和自治殖民地的总督都是由议会选举的,而不是国王任命,也就是说,美国在还是殖民地的时候,就已经确立了比较先进的政治经济制度。因为它脱胎于它的母国——英国,所以今天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等很多发达国家,都是英帝国的碎片。经过多年的发展,北美形成了统一的市场,英语成为共同的语言,产生了共同的文化,美利坚民族形成,民族意识觉醒。
比如说咱们仨,我来自英国,你来自意大利,他来自德国。当我们登上北美这块土地的时候,我们以欧洲为祖国,然后我们在这儿一下子生活了20年,英语成为我们的共同语言。我们就以我们生活的这块儿土地为我们的祖国,等我们的后代诞生在这块儿土地上,我的儿子没去过英国,你的儿子没去过意大利,他的儿子也没去过德国,他们就生在北美的土地上,肯定认为北美就是他们的祖国,就是他们的家乡。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统一的美利坚民族,甭管你原来是哪国人,现在你是北美人了,你是弗吉尼亚人,你是北卡罗来纳的,你是罗德岛的,随便你是哪儿的人,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是这个地方的公民,我们理所应当成为这个地方的主人。而现在统治我们的是欧洲人,凭什么啊?所以要自治、要独立。
18世纪上半期启蒙思想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得到传播,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民族民主意识得到加强。着名的启蒙思想家有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大家肯定很熟,为什么?美元上印着呢。1美元上印的是美国的国父——第一、第二届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2美元上是第三届总统杰斐逊;5美元上是废除美国奴隶制的第十六届总统亚伯拉罕?林肯;20美元和50美元上分别是第七届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和第十八届总统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美元上的头像大都是历任有威望的总统,百元大钞上的头像不是总统,而是着名科学家、金融家、政治家富兰克林,他虽然没有当过美国总统,但是他最值钱。美国人为什么要把华盛顿印在1美元上,林肯印在5美元上?因为常用,100美元不常用,一块钱天天使。天天捏着国父送人,这就是美国佬。
18世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发展迅速,北美这地方太好了,我觉得上帝要不是美国人就一定有美国血统,给美国这么好的地方。东西两大洋,南北无强敌,国土到处可耕,北部是工商业,中部产小麦,南部有种植园,经济发展很快。早在它是殖民地的时代,经济发展就已经非常出色了。美国建国是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同仁堂是康熙八年(1669年),我们一个药铺比它早107年,但是美国现在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世界第一强国,号称新罗马帝国。它一共有230年的历史,处世界第一的位置就120年,不是第一的时候大部分时间第四。这个国家多牛,跟它待的地儿是有关系的,搁蒙古那儿谁都完蛋。北美经济一发展,英国看不下去了啊,英国希望殖民地永远做它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凭什么你发展这么好呀,于是开始压制殖民地经济的发展,双方矛盾越来越尖锐,导致了战争的爆发。
列克星顿枪声
战争爆发的导火线,是1773年的波士顿倾茶事件。北美人受英国的影响很深,茶叶是他们必不可少的饮料。洋人以肉食为主,肉食下肚,腻歪死了,喝点茶既补充维生素又助消化。英国人看到卖茶叶有利可图,就垄断了茶叶的专卖权,只有英国政府可以向北美卖茶叶。如果是北美商人自己到中国进口茶叶,走私到美国,虽然那时候坐船到中国得一年时间才能把茶叶运回到美国,但它的价格还只相当于英国政府茶叶销售价格的六分之一,你想那英国人不是牟取暴利吗?美国人非常生气,原本这么便宜的东西,你卖这么贵,强行推销给我们,你经过北美人民同意了吗?可是英国议会里没有北美殖民地的代表,都是英国人,广大的北美人民没有同意,你们一拍脑门子就干这事儿不行,人民不干。因此,人民一怒把茶叶给倒海里了,价值十万英镑,按照购买力的水平,当时1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1万英镑,10万英镑就是10亿英镑,这么贵的茶叶全给倒了。
波士顿倾茶事件之后英国怒了,派来军队镇压,北美人民就反抗。英国军队从克伦威尔时代,军装就非常鲜艳,高高的熊皮帽子,猩红色上衣,白色紧身长裤,两条白色武装带,扛一杆长长的火药枪,北美人民“亲切”地称他们为“龙虾兵”,一看“龙虾兵”要来镇压我们,我们要奋勇反抗,肉也不吃了,茶也不喝了,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就是后来美国的国会,组织民兵,准备跟英国死磕了。
美国独立战争是从1775年的列克星顿开始,一直到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为止,也是8年,跟我们中国的8年抗战有一拼。但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经过不像中国那么复杂,它仗打了6年,牺牲了6000多人,咱那8年,1800万。
1775年在列克星顿打响了北美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成为北美独立战争开始的标志。起因是波士顿的英国人去偷袭民兵的军火库,结果被发现了。欧美的小镇,最主要的建筑物就是教堂,1775年4月,正好是春天,万物复苏,田野是黄色的,树是绿色的,村子是灰色的,只有英国兵是红色的,真叫一个醒目。那时候跟现在相反,现在打仗穿的军装尽量不暴露、尽量隐蔽,那时候是尽量鲜艳,尽量让人看见自己,可能是因为通讯指挥手段落后吧,都穿得隐蔽,敌人是找不着你了,长官也找不着你了。红色军装,挨一枪都不知道伤口在哪儿。他们这一出来,老远就被人看到了。小镇上的教堂钟声一响,下一个镇子教堂钟声就跟着响了,沿途路线上一串教堂的钟声都响了,和中国古代的烽火台有异曲同工之妙。之前已经说过,北美大陆会议已经组织了民兵,有自己的武装,北美殖民地建立本身就是白人拓荒,跟印第安人打仗形成的,所以他们家家都有武器,很容易组织军队,到今天美国老百姓手里也都有真家伙。银匠正在打戒指呢,把锤子一扔,顺炉子底下把枪摸出来了;农夫也是,不种地了,扔了耙子回家拿枪去了;老师正上课呢,一扔粉笔,孩子们我打仗去了,小孩儿兴高采烈地跟着,帮老师填子弹。
列克星顿冲突爆发,英军800多人来袭,据说被打死打伤了600多,而民兵的伤亡微乎其微,因为英国人排好了阵势,线形战术,堂堂正正地想跟北美民兵打仗,可找不到北美民兵,他们躲在篱笆丛里、树后边,跟你开展地道战。英国人的武装力量再强大,一拳打进空气里,有劲使不出来。
庄园变公墓
英国人恼羞成怒,大规模增兵,准备一举歼灭北美民兵,北美民兵也知道,英国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看来跟英国是彻底撕破脸了,大打肯定在所难免,于是就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这届大陆会议,把民兵整编为大陆军,委任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
华盛顿将军1732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的威克弗尔德庄园。他是一位富有的种植园主之子,20岁时继承了一笔可观的财产。华盛顿将军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他的女儿出嫁之后,庄园逐渐就无人打理了,后来传到他的曾孙女婿手里。他的曾孙女婿是美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南北战争时期的南军总司令——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因为李将军是南军总司令,南方战败之后,华盛顿将军的庄园被政府没收,类似于征用。今天成了美国最着名的阿灵顿国家公墓,所有在战争中壮烈牺牲的勇士们,都安葬在阿灵顿国家公墓,包括今天在伊拉克、在阿富汗反恐战争中牺牲的美国军人。只要你提出申请,都可以葬在这个公墓里。公墓到今天为止埋了40多万人。
从独立战争到二战,美国在历次对外战争中大概死了100万人,有40万埋在这个墓地里,而且这个墓地特别绝的一个地方就是从二等兵到将军,绝大多数占地面积是一般大的,二等兵占多大地方,将军也那么大。墓地排列得特别整齐,还有一点非常有意思,这里一般人都是站着埋的,棺材竖着搁。唯一占了两块地儿的是肯尼迪总统,肯尼迪总统遇刺之后也埋这儿了。为什么他能占两个?是因为特种部队捐给他一个地儿,以后我们特种部队少埋一个人,让总统躺着埋,只有他是这样。所以你看真正的民主不只体现在人活着的时候,更体现在人死了以后。《圣经》上有句话,“当我们路过坟墓的时候,我们的灵魂完全是平等的”。
现在的阿灵顿国家公墓就是原来华盛顿将军的庄园,当时是几千英亩土地,392名黑奴。要说将军的小日子过得真是太爽了,将军从小就喜欢打仗,羡慕军人职业,英法7年战争当中,将军在英国殖民军当中服役,累功升至上校,没想到英国打败了法国之后,宗主国歧视土生白人,歧视他这种殖民地出身的军官,把他由上校降为少校,华盛顿将军一怒之下辞去军职,回到自己家乡的农场,喂牛养鸡。现在大陆会议召开,他的民族召唤着他,将军毅然决然地抛弃了舒适的生活,挥剑就任大陆军总司令,领导美国人民争取独立,争取自由。他临走的时候签署了声明,释放了他的全部黑奴,你们都是自由人了。但这些黑奴没有一个离开,那帮人连A都不认识,出去干吗去,只能帮将军打理他的庄园。
“傻帽”打胜仗
第二届大陆会议于1776年颁布了《独立宣言》,这一天可以说是永载人类史册的辉煌日子。《独立宣言》称一切人生来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启蒙运动天赋人权的主张。如果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这就是社会契约论。政府跟人民是契约关系,政府是人民雇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是爷,政府是伺候爷的,政府不好好伺候爷,爷就换一政府。任何政府想改变契约,就是违反天赋人权的精神,人民就有权力把你推翻。所以,本宣言自发表之日起,英国这13个殖民地就庄严宣告,北美13州跟英国之间的一切联系终止了,不再承认乔治国王是我们的元首。北美13州赢得了国家的独立,1776年7月4日,成为美国的国庆日,美利坚合众国就此诞生。
美利坚合众国在诞生之后,它面临的困难是超乎想象的。当时的英国本土人口超过了1000万,算上殖民地能有四五千万人,而北美13个州只有300万人,还包括80万黑奴。英军及其雇佣军来到北美的大概有9万人,大陆军极盛的时候不到3万。英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一般都是职业军人。大陆军原先是种地的、打戒指的、教书的、教堂敲钟的,战斗素质很差,经验也不足,装备之差更难想象。四五个士兵合用一支枪,冬天的时候士兵在城镇行军,地上就会留下一行血淋淋的脚印,说明他们没鞋穿。士兵在冬天要御寒,就得把马毯拿下来,裹在身上,裹着马毯冲锋,衣衫褴褛,军容不整。海军就更甭提了,英国在1588年击败了西班牙,17世纪三次英荷战争打败了荷兰,18世纪又打败了法国,这时候已经是响当当的海上霸主了,光战列舰就300多艘。而美国海军的全部家当只有3艘武装缉私艇,和英国比起来几乎等于零。在这种情况下,纽约、费城、波士顿相继被英军攻陷,战争一度处于极其困难的境地,大陆军能够坚持下来,完全靠的是对国家独立和自由的渴望,终于在1777年取得了萨拉托加大捷,扭转了战争局势。
萨拉托加大捷美国军队南北夹击,一举歼灭了英将柏戈因所部,柏戈因率领5000名英军向大陆军投降。更关键的是,萨拉托加大捷胜利的消息传到欧洲后,法国开始对美国进行援助。美国独立时,派富兰克林为驻法国大使,到了法国之后,一年内只能住旅馆,没有任何人接见他,也不接受他的国书。而当萨拉托加大捷的消息传到法国的第二天,路易十六国王就在凡尔赛宫召见了富兰克林,答应给美国提供援助。一是援助军饷,要不然大陆军没有饷银,我本来是种地的,你现在不让我种地,让我天天打仗,又不发饷,那我就得哗变了;大陆军没有海军,法国又给美国提供海军,还派自己的海军截断英国的海上运输线;另外就是拉法耶特侯爵指挥的陆军,在北美登陆,跟美军一起打击英军,拉法耶特侯爵还给大陆军带去了大量的武器装备,还给他们配教官,帮助他们训练士兵。一下子美军的战斗水平就上来了,打得生龙活虎,1781年,在约克镇,英军司令康华利率领7000英军,在衣衫褴褛的大陆军面前,放下了武器。
康华利不甘心失败,我们这帮绅士,居然被北美农民打败了,多没面子啊,老子不爽!于是下令英国军队在投降的时候演奏了一首歌——《嗨!洋基》。中国人把它翻译成“美国佬”,其实直译过来是傻帽美国佬。虽然我被打败了,但是我是绅士,我高傲地失败了,虽败犹荣,你们那帮农民不按规则打,都在玩游击战,没劲!输了我也不服,看不上你们这帮傻帽美国佬。要是咱们中国人,你被我打败了,你还不服,我得上去抽你去,说我傻帽,你才是大傻帽呢。但美国人跟中国人不一样,战胜的华盛顿将军下令,把这首歌作为大陆军的军歌。傻帽美国佬?你连傻帽都打不过,你不更傻帽吗?
看美国大片《珍珠港》时,有一个镜头我印象特深。日本飞行员要进行轰炸了,发现地面上有小孩在玩,就向小孩儿挥手,你躲开,我要扔炸弹了。美国人拍的战争电影,绝对不会丑化敌人,绝对不会把敌人刻画成干吗吗不灵、吃吗吗香的那种人,敌人也是武士、也是骑士,我打败了这样的人更显得我厉害。中国拍的战争电影就是把敌人丑化得一无是处,敌人怕死、敌人愚蠢、敌人搞笑……最没劲的就是《举起手来》,小日本儿都是对眼、小罗圈腿。就这种人和你打了8年?咱们拍的抗日战争题材的电影,一个中国军人端着机关枪都不带换弹夹的,一会儿扫死成百上千个日本鬼子,你那机关枪里就20发子弹,用不完吗?一个人抡着大片刀,砍死100多鬼子了,照那速度,一年就能打到东京去了。回过头看约克镇大捷,你奏乐骂我傻帽,我还拿这个当军歌唱。美国人的意思是咱不斗嘴,赢了才是最关键的。
功成之后请交权
两年以后,英美签订了《巴黎和约》,英国承认了美国独立。美国独立了,为美国独立立下不朽功勋的华盛顿将军却归隐了。曾经看过一篇讲这段历史的美文,恭录如下:
1783年12月23日,对于硝烟刚刚散尽的美国来说,是一个无比重要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大陆会议将在安纳波利斯举行一个隆重而朴素的仪式,美国独立战争之父、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将军将在这里交出委任状,并辞去他的所有公职。
之所以称这为一个仪式,是因为实际上在此之前,他已经遣散了他的部属,并发表了动人的告别演说。他说:你们在部队中曾是不屈不挠和百战百胜的战士;在社会上,也将不愧为道德高尚和有用的公民……在抱有这样一些愿望和得到这些恩惠的情况下,你们的总司令就要退役了。分离的帘幕不久就要拉下,他将永远退出历史舞台。
两天后,华盛顿乘船离开纽约港。一条驳船等在白厅渡,准备让他渡过哈得孙河到保罗斯岬。军队的主要将官聚集在这个渡口附近的一家旅馆向他做最后饯别。这是他们与自己生死与共的司令官最后一次聚集了,因而心情格外激动。据记载,华盛顿也很快就和大家一样为分离的悲伤打动,他们热泪盈眶,无数次地拥抱、干杯,然后,华盛顿就走了。
他已把他的军中行李托运回故乡,但他知道,在他正式解甲归田、返回弗农山庄之前,他还有一件顶顶重要的事要办。那就是,把他在八年前由第二届大陆会议授予他的总司令之职,交还给当时象征着人民权力的大陆会议。
交还的仪式是由他的同乡、弗吉尼亚人托马斯?杰弗逊专程从巴黎赶来设计的。当时他正代表新生的美国和英国在巴黎签订独立条约。一待签字仪式结束,他就匆匆赶回纽约,亲自设计了这个伟大而庄严的仪式。
在杰弗逊的想象里,这个仪式是这样举行的:华盛顿将军走进“国会大厦”(当时的大陆会议厅),在议员们的对面他获得了一个座位。然后由议长作出介绍,华盛顿则要站起来,以鞠躬礼向议员们表示尊敬,而议员们则不必鞠躬,只需手触帽檐还礼即可。最后,华盛顿以简短讲话“交权”,议长也以简短讲话表示接受。
结果,整个仪式不折不扣地依照杰弗逊的设计进行。
华盛顿的最后讲话十分简约,一如他平时的朴实谦逊。他说:“现在,我已经完成了赋予我的使命,我将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并且向庄严的国会告别。在它的命令之下,我奋战已久。我谨在此交出委任并辞去我所有的公职。”议长则答道:“你在这块新的土地上扞卫了自由的理念,为受伤害和被压迫的人们树立了典范。你将带着同胞们的祝福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但是,你的道德力量并没有随着你的军职一齐消失,它将激励子孙后代。”
据史书记载,整个仪式十分简短,前后只有几分钟,但正是这个几分钟的仪式却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动不已。当华盛顿将军,这个为了赢得战争不仅变卖了家产,而且因操劳过度生出满头白发、眼睛也几乎看不见了的总司令发表讲话时,每个人的眼里都蓄满泪水。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不依靠外在压力,仅仅依靠内心的道德力量就自觉放弃了在为公众服务过程中聚集起来的权力。在它以前,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形形色色的逊位、下野、惧怕各种祸乱而“功成身退”的范例,在它以后,人类历史上还将出现无数以杀戮、屠城为代价而权倾四海的英雄豪杰,但有了这几分钟,那些大大小小争权夺利、不惜弑父杀子的英雄故事黯淡了……
我们试以这个仪式的几个动作为例,逐点分析这里面所蕴含的“文化”意义:
1.座位。这是这个仪式开始的第一步,和其他几个动作一样,它表达的是杰弗逊以及一代开国元勋们对新制度的理解和想象。当华盛顿走进议会大厦时,没有人给他献花,也没有听到议员们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的号子。他只是在议员的对面获得了一个普通的座位。这个座位没有安排在议员席里,更没有人自动让出中心座位,以营造一种众星拱月、“紧密团结”的氛围,而是让他静静地落座在“议员的对面”,这显示了美国人的政治智慧。因为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国会是一个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而军事首长则是隶属于行政分支的武装力量。美国人最不愿意看到的是代表民意的“代表”最后竟和军队勾结图谋不轨,因而军事首长和民选代表勾肩搭背、亲切握手的喜气洋洋在这个仪式里就只能付之阙如。
2.鞠躬。这是整个仪式里最核心的动作。杰弗逊以及一个新生国家对军政关系的思考几乎全包含在华盛顿的一鞠躬里了。它象征着国家的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也就是从那一鞠躬开始,美国的军队便严格地置放在了国家之下。军队不得参与镇压国内百姓,它只是民众用来抵御外敌的工具,即只能对外,不能对内,甚至以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动用军队维护国内治安是违法的。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美国人就明确了这样一个理念:一个国家是不能靠武力来管理的。这样,一个打下江山的人就没有顺理成章地“坐江山”。事隔多少年,仍然使我感到莫名惊诧的是,当时包括华盛顿在内的每一个人都似乎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
3.还礼。这是整个仪式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因为既然华盛顿的鞠躬表示的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那么由文官组成的议会就再不能“鞠躬”了,否则就成了“多头政治”。而议员们手触帽檐还礼,只是为了体现一种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他们没有我们通常见到的“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诚惶诚恐,也没有万能的救世主将权力下放给草民的感激涕零。既然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是天赋的,那么,你把人民在非常时期自愿让出的部分权利还给人民就是天经地义的。这用不着解释,也用不着感激,要感激也只能感激上帝,只需手触帽檐象征性地表示一下礼貌就可以了。
第二天上午,华盛顿就离开了安纳波利斯,回到了弗农山庄,在自己的葡萄架和无花果树下过起了一种心满意足的乡绅生活。
从那以后人类历史上又举行过多少英才霸主的加冕仪式,恐怕谁也说不清。但相信用不了多少年,所有这些仪式,包括大大小小的宣誓、效忠、集会、游行、磕头礼拜,言不由衷地举拳头、呼万岁,都将湮没无闻,唯有这个仪式会永垂不朽。它将会和苏格拉底的慨然饮鸩,布鲁诺的身被火刑,巴黎人攻下巴士底狱一样,被人们长久记诵。
这就是这几分钟的意义,也是华盛顿对世界的意义。
联邦还是邦联?这是个问题
华盛顿将军向议会交出了军权,将军就由大陆军总司令变成了一介老百姓,这支功勋卓着的大陆军也被遣散,原来种地的还种地去,原来教书的还教书去,原来打戒指的还打戒指去,没有抚恤金,以后国家要是召唤你,你还得来。为国家打仗是你应尽的义务,你是这个民族的一分子,你应该打仗,但没有抚恤金,更不会给你分一个小楼,再给你娶个小媳妇。国家没钱,打仗的钱还是借的呢。所以总司令跟部下见面时,动情地说,我相信你们在战场上是好战士,回到社会上是好公民。该干吗就干吗去吧,没钱给你们。
美国军队由3万人裁到了80人,负责看守财政部金库。财政部金库里有大量债券,没有现金。部队遣散,将军归隐,这时候出了问题。美利坚合众国到底是一个联邦,还是一个邦联?联邦英文是Federal,我们看联邦调查局英文缩写是FBI,F就是Federal,邦联加上Con,Confederation。中文翻译得很巧妙,联邦是强调“联”,各邦联成一国;邦联是强调“邦”。当时的美国是个邦联,他们认为有中央政府就意味着压迫,原来我们13个殖民地共同效忠英王,英王不地道,咱把他推翻了,现在如果上面再来一个中央政府,不还是有个婆婆管着吗?所以大陆会议只有立法的职能,没有行政职能。当初美国是一个松散的邦联。邦联什么样?听说过独立国家联合体吗?苏联解体之后,产生的一个怪胎,这是一个典型的邦联,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没有一支统一的军队,各国各自为政,这就是邦联。今天世界上最大的邦联应该是英联邦,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都以英女王为国家元首,但是这些国家听英国的吗?不可能!印度和巴基斯坦也是英联邦成员国。
松散的邦联就会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北卡罗来纳州的货物运到南卡罗来纳州得交税。美国独立战争参战的大陆军是由民兵构成的,民兵是各州自己招募的。独立战争时经常出现这一幕,大陆军主力集结,到南卡跟英军决战,突然间北卡的民兵撤走了,因为英国人打北卡了,我得保卫我家乡去,这是我的义务。我穿的军装,拿的军饷,扛的枪都是北卡人民出的血汗钱,那儿烧我们家呢,我能不回去吗?要不然独立战争怎么打了六年?打完仗之后各州借的钱各州还,南方各州比较富裕,很快欠款还清了,士兵的抚恤金发下来了。北方各州就不行了,所以北方各州当兵的就不高兴,为什么同样为国家出生入死,都掉了一条胳膊,他们有抚恤金,我就没有?于是大陆军退役上尉谢司领导了起义,要军饷,实际上就是叛乱。
有部宪法好办事
这时,华盛顿的一个老部下——刘易斯上校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华盛顿出来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坚王朝,或者美利坚帝国,他们拥戴华盛顿做国王或者皇帝。华盛顿给他回了一封信,你如果对你所效忠的国家和我本人还有一点点尊重的话,以后不要说这种话了,我不认识你了,咱俩断交。就跟那个老部下断交了。但是华盛顿将军看到国家这么乱他也很着急,怎么办呢?于是他把各州的代表请到费城,咱开会商量商量吧。12州代表齐集费城,有一个州没来。为制定宪法,代表们吵了四五个月的架,华盛顿将军就坐在那儿听,并不发言,让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条件我也提条件,最后找到一个利益的契合点,于是颁布了1787年宪法,美国作为一个联邦,而不是一个邦联存在。
美国1787年宪法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建立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联邦制共和国。美国宪法一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增加了23条修正案,可见美国政治的超稳定性。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后人按照这个规则玩儿就行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老改,老改就证明这个国家政局混乱。比如说大家准备坐公交车,怎么买票这个规则应该是在上车之前就制定,票价按道路的远近算。一上车你反悔了,咱按体重算钱,这就没法弄了。美国1787年宪法首先确立了联邦政府有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权力。美国是一个国家,有一个首都、一面国旗、一部宪法、一支军队、一种货币。
美国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权,不是中央集权,联邦政府有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司法和教育上。50个州,有50种警察制服,棕的、蓝的、黑的,大盖帽、牛仔帽、盔式帽,各种各样。在洛杉矶一个城市有四种制服可以对你执法:联邦特工、州警、市警、县警。四种执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样,只有那种跨州的大案,才由联邦特工来侦破。一般中央不干涉各州执法。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没有死刑,我在死刑州杀了人,逃到没死刑的州就死不了了,因为这个没死刑的州不会向有死刑的州引渡犯人,引渡就是让我送死去。国与国之间才用引渡,美国州与州之间也得引渡。有的州死刑是枪毙,有的是打毒针,有的是坐电椅,还有吊死的,方式都不一样。
教育方面更是各州自便。里根总统时想取消教育部,因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个教育部干吗?也没高考出题的任务,也不培训老师,也不规定老师必须考计算机、英语,取消得了。美国人开玩笑说,美国最小的州——3000平方公里的罗德岛州州长上厕所,冲进去一看就一个坑,总统在那儿蹲着呢,他就把总统拎起来,去,我先来。为什么?这俩有谁大谁小那一说吗?没有。总统跟州长没有谁大谁小,咱中国人就琢磨你省长哪有总理大,人家没有这么一说。美国是分权的国家,它没有集权的概念,总统跟州长没可比性。
第二个特点,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实践了三权分立的宪法。三权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美国的立法权由国会掌握,国会分成参、众两院,参议院英文叫Senate。一个州两名议员,今天美国的参议员应该有100个了,但是由副总统兼任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有投票权的议员是99个。参议员的任期是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是tatives,实际上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由各州按人口比例产生众议员,现今美国是435个众议员,任期是4年。这样,今天美国拥有投票权的国会议员是534个。
美国的司法权由各级法院掌握,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你打离婚官司那儿可不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任命,除非渎职,任期终身,到死算。里根总统时代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98岁了,那哥们儿估计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还在那儿当法官。什么事应该老头儿干?法官应该老头儿干,欧洲、美国你见过年轻的法官吗?基本上都是白发苍苍者当法官,审案子就是看经验。你说我能把法律条文都背下来,那没用,你就是一台电脑。审案子主要是靠经验,有些案子没有法律规定,你以前审过的成例就可以作为依据,以前怎么审,现在还怎么审,所以法官应该岁数大。
行政权属于总统。美国没有总理,总统跟总理是一个人,既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又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美国国务院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美国第一届联邦政府组成的时候,内阁只有三个部:财政部、战争部、国务院。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政府越小老百姓的负担就越少。
总统应该怎么干
1789年华盛顿将军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蝉联两届,还能接着往下当,只要有人选你就可以继续。有没有人选他?当然了,都不用选,谁敢跟他竞争?但是华盛顿将军说,我为国家服务了八年,没有任何功劳,犯了不少错误,所以我不能再干了,我要给后来人以改正我错误的机会,如果我的错犯得太多就改不过来了。
华盛顿将军之后,继任的是副总统亚当斯。亚当斯就干了一任,再竞选的时候有人给他泼脏水,搁在今天两人竞选,互相泼脏水很正常嘛,但是亚当斯是那种典型的老派绅士,坦荡君子,你给我泼脏水是吧,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走,回家了,什么总统不总统的,我不干了。接下来的第三任总统就是杰斐逊,《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他干完了两任,还能不能再干?能,随便,想干几任干几任。但是杰斐逊说华盛顿将军开创了一个伟大的先例,我将追随他,有更多的先例就会成为惯例,使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所以他干了两任也不干了。这样在美国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总统最多只能干两任。你再牛有国父牛吗?国父干了两任就下去了,你觍着脸在那儿坐着合适吗?唯一的例外是二战时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小罗斯福,他是连着四任。那会儿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所以他连着四任也没人说,干满了三任,第四任当上不久就死了。
二战后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只能两任,甭管克林顿怎么优秀,布什如何糟糕,只能两任。我记得克林顿那会儿,非洲有一个国家叫扎伊尔,现在改名叫刚果(金),那个国家的独裁者叫蒙博托,被反政府军推翻了,当时在非洲是挺大的事。克林顿总统评价说,我上大学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律师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州长的时候他是总统,我当总统的时候他依然是总统。你干的时间太长了,你什么时候落山啊?我要想当总统就只能把你干掉。你要是四年、八年乖乖滚蛋,我用得着干掉你吗?所以民主不光对人民有好处,对统治者也是一种保护。我对政府不满,我上法院告它去。总比在政府门口扔石头,把办公大楼烧了强吧,法院判下来不定谁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