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名物种种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张中行 本章:三 名物种种

    讲文言,读文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透彻而正确地理解。要理解,而且要透彻、正确,这自然不很容易。不容易有种种原因,其中一个相当重大的是,对过去的“名物”不熟悉。文字是客观情况的写照,所谓能理解,是透过文字,恰如其分地觉知文字所反映的客观情况。因此,如果不熟悉客观情况,只是识字,其结果有时候就会像雾里看花,想看的是花,而所见的是雾,至多只看到迷离恍惚的花。从这种意义上说,熟悉客观情况较之识字并非次要。文言所反映的生活情况是过去各个时代的,而过去的生活情况,与现代的相比,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或者大异,或者小异;即使是小异,如果不熟悉,也就不能透彻而正确地理解。记得年轻时候,读到下面的句子:

    (1)寝不·尸。(《论语·乡党》)

    (2)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值。(李密《陈情表》)

    (3)桓玄既篡位后,御·床微陷,群臣失色。(《世说新语·言语》)

    (4)王浑与妇钟氏共坐,见武子(王浑之子)从庭过,浑欣然谓妇曰:“生儿如此,足慰人意。”妇笑曰:“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王伦,王浑之弟),生儿故可不啻如此。”(同上书)

    心里总是似解非解,将信将疑。尸,旧注是偃卧如死尸,也就是面朝上背朝下,这样睡也相当舒服,为什么不可以呢?身高五尺,将近一米七了,古代儿童怎么这样高呢?皇帝接见群臣,为什么躺在床上呢?钟氏已经有了很大的孩子,为什么自称新妇呢?后来才明白:寝不尸,可能是因为古代有俯身葬法,像死尸一样面朝下睡,这当然不好;古时候尺小,五尺合现在三尺多;床当时是坐具;六朝时候,女子出嫁以后,上有长辈就自称新妇。起初不能透彻而正确地理解,就是因为不熟悉古代的名物。

    从讲读文言的角度看,有关名物的困难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严格讲不是名物问题,只是名称古今不同,而实质无大差异。例如宋朝所谓“瓦子”,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市场”或“商场”,明朝所谓“直裰”,大致相当于前些年男子穿的长袍,等等。这是古今词汇的差异,这里可以不谈。名物的真正困难来自另一方面。这就性质说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属于社会组织和人事活动方面的。例如:

    (5)临江哀王瘀,以孝景前二年立。三年薨,无子,·国·除为郡。(《汉书·景十三王传》)

    (6)董生·举·进·士,·连·不·得·志·于·有·司。(韩愈《送董邵南序》)

    例(5),“国”是汉朝封王的皇帝子孙占有的封地,因为被封的王死后无子,所以“国”撤销,封地收回,改为由中央统辖的郡。例(6),“举进士”是投考进士,“连不得志于有司”是考官(通常是礼部侍郎)几次都不赏识他的文章,没有考中。

    另一种是属于劳动创造的生活资料方面的。例如:

    (7)·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国语·楚语下》)(8)先帝哀边人之久患,苦为虏所系获也,故修障塞,饬·烽·燧。(《盐铁论·本议》)

    例(7),“龟”是整治好了的供占卜用的龟甲。例(8),“烽燧”是古代边境高处设立的烽火台,点火报警,白天称“燧”,夜里称“烽”。

    上举“国除”“烽燧”等名物,因为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自然很复杂。过去讲这类名物的书,主要有正史的“志”,如天文志、地理志、选举志、食货志等。史志之外,还有所谓“政书”,如唐朝杜佑的《通典》,宋朝郑樵的《通志》,更详尽的是元朝马端临作的《文献通考》,内容包括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舆地、四裔、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共二十四门。政书内容虽然这样复杂,可是缺漏仍然在所难免。原因是:一、历来讲这类名物的书都着眼于与政务有关的大事,至于只与小民有关的一些所谓小节,自然就遗漏了。二、文字有限而客观情况无穷,想巨细无遗当然做不到。这样,就讲读文言说,有时就会使透彻而正确的理解很不容易。

    这个困难,对初学的人说,要求短期内完全解决自然不切实际;不过,既然要讲读文言,我们就不能不要求了解困难的性质,以及解决的途径。了解了性质,认识了途径,读多了,渐渐熟悉,逐步解决还是不很难的。以下简略地说说解决名物困难的应注意之点。

    名物种类太多,内容太繁,这里只得泛说,由一斑以窥全豹。还是由讲读的角度看,需要注意的有各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有些名物,其名称和内容都是古有而今无,例如:

    (9)(鲁昭公)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述而》)

    (10)(腾蛟)调口北道,才謵精敏,所在见称。遭·母·忧,巡抚刘永祚荐其贤,乞·夺·情任事,腾蛟不可,固辞。(《明史·何腾蛟传》)

    (11)昔有夸夫,终身未膺一命,好袭头衔,将死,遍召所知,筹计铭旌题字。或徇其意,假借·例·封、·待·赠、·修·职、·登·仕诸阶,彼皆掉头不悦。最后有善谐者,取其乡之贵显,大书·勋·阶、·师·保、·殿·阁、·部·院、某·国某·封……(章学诚《古文十弊》)

    (12)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礼记·礼器》)

    (13)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庄子·天运》)

    (14)(苏武)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旌尽落。(《汉书·李广苏建传》)

    例(9),鲁国和吴国都是文王之后,同姓,吴国的女子应名什么“姬”,鲁国君娶她,犯同姓不婚之禁,所以改名吴孟子(什么“子”是殷朝女子),图蒙混过关。例(10),“母忧”是因丧母而丁忧,须辞官回家守制;“夺情”是夺守制之情,不让辞官。例(11),“例封”什么,“待赠”什么,修职郎,登仕郎,都是小官衔;某某勋官,某某阶官(二者都指品级高的),师、傅、保,殿阁大学士,部尚书、侍郎,都察院御史,某国公或侯,都是大官衔。以上这些社会生活方面的花样都是现在所没有的。例(12)(13)(14)的龙衮、黼、黻、玄衣纁裳、刍狗、节,这类器物也是现在所没有的。因为现在没有,见到面生,不弄清楚其实质,就不能算是透彻而正确地理解了文字。

    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名物,名称古今通用而内容大异或小异,例如:

    (15)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尸复位,·尸与侑皆北面答拜。(《仪礼·有司彻》)

    (16)(宗仪)洪武六年聘修大明日历,授翰林编修。乞改太平府·教·授,召为国子·助·教。(《明史·陶宗仪传》)(17)(鸿)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18)(修)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晋书·阮修传》)

    例(15),“尸”,现在只指死尸,所以不能动;古代兼指扮演受祭的死者的人,所以能“复位”,能“答拜”。例(16),“教授”是府学的官,“助教”是国子监的官,都与现在的大专教师职称不同。例(17),“案”是食案,长方形,平面四边有沿,下有四短足的托盘,与现在的办公桌、书桌大不同。例(18),“钱”是有方孔的圆形铜币,不是现在的长方形纸币,所以可以用绳穿起来挂在杖头。这些,因为名同而实异,遇见的时候尤其要注意。

    还有一种情况,文字谈当时事而引用古名,于是名物就具有双重身分。例如明清时候,乡试考中称为举人,文人笔下经常喜欢古雅一些,称为“举孝廉”,这是把汉朝的选举制度移到后代用了。又如读清朝早年的文章,有时看到“某宗伯”,这说的是“钱谦益”,因为他作过南明的礼部尚书,这个官相当于《周礼·春官》的“大宗伯”,又因为他投降清朝以后又得了罪,著作成为禁书,人也就不好出头露面,所以以“某”代之。像这类蒙着双层面纱的名物,文言里很有一些,读的时候也要注意。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字面像是与名物无关,而骨子里却隐藏着名物。例如晋庾翼、孙盛著史,都名《晋阳秋》,而不名《晋春秋》,这是因为要避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的讳。同样,唐朝人写文章,应该说“治乱”的地方要改说“理乱”,这是避高宗李治的讳。避讳之外,还有赐姓和改名,也属于这一类。例如读唐初的历史,有时会遇见李绩和他的孙子徐敬业,祖孙不同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李绩本名徐世绩,辅助唐高祖李渊打天下立了功,赐姓李,成为李世绩;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以后,因为避讳,删去“世”字,成为李绩。他的孙子敬业用本姓,所以名徐敬业。

    上述四种情况之外,自然还会有其他类型,可以类推,不一一列举了。

    怎么解决呢?总的原则是逐渐熟悉,具体办法是分几个方面循序渐进。

    首先要熟悉通史方面的知识。这有两种意义。一、通史是个架子,所有名物都是可以而且应该摆在上面的,不熟悉这个架子,偶然碰到一个,不知道其所自来和应如何安放,疑难的程度就会更深。二、通史是按部就班地讲过去情况的,其中有不少正是名物,因而学历史正是熟悉名物的良好途径之一。

    其次,还不很熟悉文言的人,讲,尤其自学,最好先看有注解的。有些文言读物,有旧注,有新注,一般是旧注简而新注详,旧注难懂而新注易懂,所以要尽量用新注本。注解无论如何详细,因为注的人与看的人程度不同,要求不同,总难免有不足的地方。并且,讲读文言,范围逐渐扩大,总难免会碰到没有注解的。所以必须学会利用辞书。这类辞书,现在常用的是《辞源》和《辞海》(各有新旧两种版本)。我个人的经验,文言,只要不是文字特别古奥(如《尚书》和《仪礼》)、内容特别艰深的(如《墨子》的经上下、大小取和《史记·天官书》),能勤于并善于利用辞书,其中的名物问题可以解决一大半。

    有些还不能解决,或者希望了解得更全面更透彻,怎么办?这就要参考比较原始的材料。如有关明朝的取士制度,可以查《明史·选举志》或《续文献通考·选举考》。又如清初诗人王士禛作过扬州推官,如果想搞清楚这是个什么官,就可以查《清史稿·职官志》或《清文献通考·职官考》。由《史记》到《清史稿》,所谓“正史”共二十六部,绝大多数有“志”(《史记》名“书”)。通典、通志、通考之类所谓“政书”,总共十部,简称《十通》。合起来,真是汗牛充栋,通读当然很难,也没有必要;但是知道如何利用还是有好处的。

    史志、政书之外,近人还有一些专讲某类名物的著作,如系统介绍历代赋税情况的,有陈登原的《中国田赋史》,概括介绍避讳情况的,有陈垣的《史讳举例》,专讲清朝科举制度的,有商衍鎏的《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等等。这类书,内容各式各样,质量高低不一,非短文所能介绍。最好是多注意书目,然后要眼勤(碰到就翻翻,看看用处大不大),手勤(如认为有用,就把书名和内容提要记在小本子上,备考),这样日积月累,碰到疑难,知道如何对症下药,对于解决名物困难也是大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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