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史湘云寄养之谜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刘心武 本章:第二章 史湘云寄养之谜

    我们已经知道,史湘云是由她的两个叔叔轮流来抚养的。书里面出现了她两个叔叔,一个是忠靖侯史鼎,在第十三回,这位侯爵本人没有出现,她的夫人出现了,排场很大,先有喝道之声,然后驾到。到第四十九回又有一笔——关于史湘云,在前八十回里始终没有整段的明确交代,都是顺手给出一些十分零碎的信息——“谁知保龄侯史鼐又迁委了外任大员,不日要带了家眷去上任。贾母因舍不得湘云,便留下他了,接到家中。”那么可见,史湘云那一段时间里,主要住在她另外一个叔叔保龄侯史鼐家里。那个时代,封了爵位不一定有具体的官位,但是有时候皇帝也会给他一个具体的官职,让他到外地比较长久地驻扎下来,去管理某个方面的事务,叫做外迁。外迁一般要带着自己全部家眷去走马上任。史湘云既然寄养在保龄侯家,保龄侯待她应当跟亲生的女儿一样,一块儿把她带到任上。可是呢,书里说贾母舍不得史湘云,放话把她留下。按当时家族伦理规范,贾母只是保龄侯史鼐的一位姑妈、史湘云的祖姑,嫁到贾家已经属于外姓,应该称她为贾史氏,她留下史湘云,史鼐是轻易不能答应的,因为作为叔叔,他有抚养史湘云的责任,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就是史鼐是史湘云的监护人,既然举家外迁,就应该把史湘云一起带走,或者至少跟忠靖侯史鼎商量一下,再把史湘云转移到史鼎家去。但是这个史鼐居然一听贾母来挽留史湘云,他就算了,就同意让史湘云暂留在贾母身边去过了。

    那么史湘云的这两位叔叔,一位忠靖侯史鼎——他的名字在书中出现于前,一位保龄侯史鼐,哪位是哥哥,哪位是弟弟呢?是不是先提到的就是哥哥,后说起的就是弟弟呢?不是的。在第四回,写到“护官符”的时候,在古本里面,对四大家族的每一个家族,除了用一句俗谚概括,还分别附有一个小注,这小注不应该视为批语,它是曹雪芹写下来的,属于正文的一部分,但是后来的各种通行本里,都把每句俗谚旁关于所涉及到的那个家族的小注,给删去了。周汇本也没有保留,是个缺憾。“护官符”里涉及到史家的那句俗谚是:“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所附小注是:“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如果你看到这个小注并且稍一琢磨,史鼎、史鼐谁是哥哥、谁是弟弟的问题,应该迎刃而解。为什么呢?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在清朝,皇帝如果给一个人封了一个爵位,而且允许他这个爵位世袭,往下传递,那么第一代既然封的是保龄侯,往下传一定要传给长房长子,既然是史鼐得袭了保龄侯,他一定是史家长房长子,是哥哥,忠靖侯史鼎一定是他的弟弟。当然这个史鼎弟弟也很神气,一定是为皇帝立了新功,所以皇帝给史家锦上添花,又另外给史鼎封了一个忠靖侯。说到这里,可能又有人不耐烦了,会说:讨论这个问题有什么必要呀?史鼎、史鼐,在书里只不过偶尔提到一下,根本没有构成一个具体的艺术形象,难道他们也有原型?难道这对理解史湘云也有帮助?鼎呀,鼐呀,曹雪芹不过随便那么一写罢了,您文本细读,连名字叫鼎、鼐的两个人谁大谁小都去细抠,是不是太烦琐、太无聊了呀?

    我一再强调,虽然是小说,但其文本里含有家族史的因素,曹雪芹采取的是“真事隐”而又“假语存”的非常特殊的写法。我多次讲到,书中的贾母(史太君)这个形象,其原型,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的一个妹妹,她嫁给了曹寅,曹寅是当时的江宁织造,是曹雪芹的祖父,嫁给曹寅的李氏,就是曹雪芹的祖母。那么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形象,曹雪芹就给他的祖母这家的姓氏,由李变成了史,于是以他祖母家族为原型的小说里的四大家族之一,他就写成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的金陵史家,这个家族系统中的所有角色他都虚构为姓史,书里除了贾母(史太君)以外,更重要的史家形象就是史湘云,可见史湘云的原型应该姓李。现在我要郑重地告诉你,在真实的历史档案当中,你可以查到,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的儿子,老大就叫李鼐,老二就叫李鼎。书里把史鼐设定为哥哥、史鼎设定为弟弟,完全是依照真实生活中的伦常秩序。如果曹雪芹是完全虚构,“鼎”这个字眼,应该给哥哥命名,“鼎”字上头添加个“乃”,应该是弟弟,把保龄侯写成史鼎不就结了吗?但他偏写成鼐兄鼎弟,这说明曹雪芹虽然在写小说,但真实的生活一直横亘在他的胸臆,即使是这么两个背景人物,改了姓氏却坚决不改名字并尊重原有的排序。

    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既然说史鼐、史鼎都是史湘云的叔叔,可见史湘云的父亲比鼐、鼎都大,那袭保龄侯的,不就应该是她的父亲吗?第四回“护官符”里关于史家的小注说得很清楚,这个家族一共有十八房之多,光在京城的就有十房,史湘云的父亲,应该只是鼐、鼎的堂兄,而且史湘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她父母就双双死掉了。其实里另外一个角色在这一点上跟她类似,就是贾蔷。贾蔷辈分当然比她低了一级,书里交代,贾蔷从血缘上说,“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亡之后,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这种情形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里,是常有的,就是家族鼎盛时期分支很多,却未必每一房人丁都一直旺盛,有的房最后可能就只剩下孤身一男或一女,只能由其他房来抚养照顾,而且首先负有责任的是长房,如书里的保龄侯史鼐对史湘云、威烈将军贾珍对贾蔷,就必须承担起抚养、监护的责任来。通过对史鼎、史鼐谁是哥哥谁是弟弟的探讨,进一步证明了我在上一讲里得出的结论:史湘云这个角色从原型到艺术形象之间的距离最小,她的逼真性,可能超过了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其他各钗,作者就是如实地写出他生活当中这样一位表妹的种种情况。

    在现存的曹雪芹古本里,尽管没有一段集中的叙述性文字来交代史湘云的来龙去脉,但是经过我上面的一番探究,其实完全可以做出一个明确的概括:从原型角度来说,就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他一个妹妹嫁给了江宁织造曹寅;李煦有两个儿子都很成材,大儿子叫李鼐,二儿子叫李鼎;李家有很多房,李煦一辈的兄弟也不止一个,其中一个兄弟生下一个儿子,娶了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女孩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李煦的这个侄子和他的妻子就双双亡故了,于是那个女孩就由李鼐、李鼎两家轮流抚养,而李鼐负主要的责任。李煦在世时,当然也会亲自过问这个女孩的事情,曹寅、李煦相继故去后,曹寅的遗孀,也就是李鼐、李鼎的姑妈、那个襁褓中父母双亡的女孩的祖姑,对这个女孩很疼爱,经常把她接到曹家来住上一段。这一组人物关系,转化到小说里,就是金陵四大家族里的史家,祖上被皇帝封为了保龄侯,保龄侯这个封号,有“保护孩子年龄增长”的含义,当然是曹雪芹的杜撰,清代并无这样一个爵位名称,但之所以这样虚构,也并非没有生活依据,那依据就是:真实生活中的李家和曹家,李煦的母亲和曹寅的母亲,都在康熙皇帝小时候当过他的保母(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保姆,是一种“代替母亲”的重要角色,又称“教养嬷嬷”)。在第五十三回写到贾府宗祠里的对联:“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功名贯天,百代仰尝之盛”其中上联的写法,就比“保龄侯”更明确地点出了小说中贾家的原型,就是出过“保育”皇帝的“教养嬷嬷”的曹家。当然曹雪芹将真事隐于假语中时,使用了夸张的艺术手法,小说里的贾家封了公爵——宁国公和荣国公,史家封了侯爵,虽然侯爵比公爵低一级,但是贾家第一代的那个公爵头衔并不能世袭,后辈的贵族头衔在不断降级,宁国公一支传到贾敬,贾敬让给儿子贾珍去袭,只是一个三等威烈将军的头衔,荣国公传到贾赦,也只不过是一等将军,而史家的那个侯爵封号,却是可以“世袭罔替”的,传到史鼐那一辈,没有降格,仍是保龄侯。更有趣的是,曹雪芹还把史鼎也写成一个侯爵,杜撰出一个“忠靖侯”的封号,“忠”不用多说了,“靖”有平定动乱的意思,清代皇帝不断地去平定各处的反叛反抗,于是就有奴才去为他们忠心耿耿地平靖叛乱,小说里的史鼎因为有那样的战功,皇帝就又给他们史家封了一个忠靖侯。“吃老本”的保龄侯史鼐和“立新功”的忠靖侯史鼎,轮流抚养他们的一个孤堂侄女,而他们的姑妈史太君,也就是这个孤女的祖姑,还常把这个叫史湘云的女孩接到荣国府去居住。史湘云身体里,流淌着史家的血脉,贾母对这个娘家的孤女非常爱怜。不过跟林黛玉比较起来,林黛玉是贾母亲生女儿的亲生女儿,而史湘云只是贾母堂兄弟的儿子的一个女儿,血缘上要远几层。

    史湘云一出场,就被称为“史大姑娘”,林黛玉没被称为“林大姑娘”,薛宝钗没被称为“薛大姑娘”,这应该也是由于史湘云的原型,她在其家族中被习惯地称为“李大姑娘”,那可能是由于她的父亲虽然并非李家那一代的长房长子,但结婚、生育比李鼐早,这位李家小姐是那一辈里年龄最大的一个。曹雪芹写,尽管他以“假语”来写,人物的身份往往与生活中的身份有了某些变化,但他却不愿意放弃家族中对那个人物的习惯性称呼,最明显的例子是他把王熙凤设定为荣国府长房长子的媳妇,却又让书里其他人物称她为“二奶奶”,可见这个人物的原型是家族里的“二奶奶”,他是按照真实生活里的实际称呼来写这个人物的。上一讲我分析过“小蓉大奶奶”的叫法,现在再告诉你“史大姑娘”的叫法,也有文本背后的依据。

    小说里的史家,发展到故事的那个阶段,社会地位比贾家还高,拥有两个侯爷,他们都是史湘云的叔叔,史湘云从小寄养在侯爷府里,按说应该是很幸福的。小说里尽管没有对她的寄养状况作总体性的交代,但有若干零碎的笔触,透露、逗漏出了史湘云处境中很不如意的一面。

    史湘云在这两个侯爷府里,不可能经常见到她的叔叔,就像林黛玉在荣国府里一样。大家回想一下,书里林黛玉和贾政直接见面的时候多不多?即使在同一个家族聚会中能够见到,彼此也极少有话语交流,甚至互相是否有目光的对视,都很难说。林黛玉一天到晚,除了外祖母,见到最多的长辈,是舅母王夫人。史湘云也是一样,所谓寄养在她叔叔家里面,说穿了,其实就是寄养在她婶婶家里面,她一天到晚接触最多的,是婶婶。那么,两位婶婶对她怎么样呢?竟是非常的苛刻。在第三十二回,通过薛宝钗跟袭人对话,从薛宝钗嘴里透露——实际上也就是曹雪芹通过薛宝钗这个人物向读者透露——“我近来看着云丫头的神情,再风里言风里语的听起来,那云丫头的家里竟是一点儿作不得主。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差不多的东西,都是他们娘儿们动手。为什么这几次他来了,他和我说话儿,见没人在跟前,他就说家里累的狠。我再问他两句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都红了,口里含含糊糊,待说不说的。想其形景来,自然从小儿没爹娘的苦。我看着他,也不觉伤起心来。”有的“红迷”朋友可能有些纳闷,那可是侯爵府里啊,想想史鼎夫人到宁国府参与秦可卿丧事的气派,人未到,先有喝道之声,这样的婶婶,难道还会嫌家里费用大,供不起做针线活计的丫头婆子以及裁缝,竟都是“娘儿们动手”,吝啬到那样的地步吗?那是完全可能的,有的富贵人家就是那样,财富越多越抠门儿。另外,你要看懂这个话,所谓“娘儿们动手”,并不是侯爵夫人自己也做针线活计,贾府里的王夫人就没见她自己做针线活计,但赵姨娘是要做针线活计的,书里有相关描写。赵姨娘就属于“娘儿们”,可想而知,史湘云的婶婶,是把史湘云跟她丈夫的那些姨娘放到一起,派定针线活计,而且是有定额,并且限时完成的,而婶婶却未必也让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么样地做针线活计,所以薛宝钗说起来,感叹史湘云“从小儿没爹娘的苦”。

    书里写薛宝钗在家里做针线活,也写到林黛玉做香袋、裁衣服什么的,还写到探春做了一双鞋,送给哥哥宝玉,但她们并没有被规定数额,需要牺牲休息去赶工。史湘云在两个侯爵夫人的婶婶家里,却是超负荷地忙于针线活计,这连最主张女子以针黹为正业的薛宝钗知道了也于心不忍。所以史湘云总是盼望贾母接她到荣国府去住,起码在贾母身边用不着熬夜做针线活计了。书里写她一出场,就在贾母面前大说大笑,那真有脱出樊笼获得解放的味道。有位年轻的朋友问我:既然贾母那么疼爱她,就干脆借史鼐外迁的机会,把对她的抚养权明确地接收过来,让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过上舒心的日子,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贾母就算有那个心,也不能那样做,当时社会的伦理规范横亘在那里,史湘云是史家的姑娘,父母双亡后只能在史家寄养,除非她跟林黛玉一样,父亲一死就没有亲支嫡派的本家伯父叔叔了,可以由外祖母收养,史湘云偏有两个有权有势的富贵叔叔,他们纵使满心觉得这个大侄女儿是个累赘,也只能是收来抚养,没有把她完全丢给姑妈去抚养的道理。就是保龄侯委了外迁阖家赴任,贾母将史湘云留在身边一段,也只意味着史湘云到亲戚家暂住一时而已,史鼐夫妇仍是她的监护人。

    史湘云的婶婶对她骨子里很克啬,但表面却维系着富贵家族的排场风光,书里面有不少这方面的描写,比如第三十一回,写她又来到荣国府,说有人回:“史大姑娘来了!”一时果然见到史湘云带领众多丫头、媳妇走进院来。她的婶婶就是要给亲戚们留下一个深刻印象:谁说史大姑娘寄养在我们家受委屈啊?你看我们待她怎样?丫头、媳妇围随着来串亲戚,不俨然是一位侯门小姐吗?接着有一个细节,说天气热起来了,史湘云还穿着好几层衣服,看上去当然体面,实际上很不舒服,贾母让她赶紧把外头大衣服脱了,连王夫人都说:“也没见你穿上这些作什么!”史湘云就说是二婶婶要求她那样穿的,她自己可不愿意穿那么些,可见她二婶婶所关心的并不是史湘云自身舒服与否,而是亲戚们的“观瞻”——二婶婶是希望人们通过史湘云去做客的排场与行头,来显示她对大侄女的照顾是多么的周到细致。来时要求表面堂皇,回去的时候呢?第三十六回末尾写到,宝玉、黛玉等“忽见史湘云穿的齐齐整整走来辞说,家里打发人来接他”,那“齐齐整整”显然是奉婶婶严命,必须得有的面貌,其实她会感觉很不畅快。“那史湘云只是眼泪汪汪的,见有他家人在眼前,又不敢十分委曲。少时宝钗赶来,愈觉缱绻难舍。还是宝钗心内明白,他家人若回去告诉了他婶娘们,待他家去,又恐他受气,因此到催他走了。众人送至二门前,宝玉还往外送,到是史湘云拦住了,一时回身又叫宝玉到跟前,悄悄嘱咐道:‘老太太想不起我来,你时常提着些,打发人接我去。’”一些读者读读得比较粗,往往只记得史湘云醉卧芍药、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偶填柳絮词,只觉得她是个无忧无虑的活泼女郎,其实她还有非常悲苦的一面,她寄养在叔叔婶婶家的生活,借用贾珍说过的一句话,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只是她命运中的这一面,曹雪芹点到为止,写得相对含蓄些罢了。

    史湘云在叔叔家里,每月应该领到一定数额的零用钱,究竟是多少,书里没有很明确的交代,但通过她和薛宝钗讨论怎么在大观园的诗社作东,读者就知道她手头其实十分拮据,薛宝钗就对她说,你家里你又作不得主,一个月统共那几吊钱,你还不够盘缠,你要在这儿的诗社作东,你哪来钱啊?难道去问叔叔家要么?你婶娘们听见了,越发抱怨你了。书里交代,荣国府的小姐们,包括林黛玉,一个月的月例是二两银子,连鸳鸯那样的大丫头一个月也能领一两银子,而史湘云在叔叔家一个月却只有几吊钱。清代到了道光时期,一两银子略等于一吊钱,但是在曹雪芹所处的乾隆时代,你看他笔下的写法,他说王夫人给袭人的特殊津贴,是二两银子一吊钱,可见那时候一两银子比一吊钱大许多,否则就写成三两银子不是更明快吗?那时候,一两银子约等于两吊钱,钱是指中间方孔、外缘浑圆的铜板,又叫制钱,调侃的说法是“孔方兄”,一千个铜板用绳子穿过中间方孔扎好叫做一吊。史湘云每月的零花钱估计是三吊,比起林黛玉等贾府的小姐,少了约四分之一。

    史湘云,那么一个纯真、聪慧、娇憨的姑娘,喷溢着生命中最美好的原创力,呈现出生命奇葩的光艳芬芳,但是,她寄养到叔婶家的生活,却非常暗淡。正如《乐中悲》曲所说:“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在叔婶家的拘束、艰辛与无味,与被祖姑贾母接去后的放松、享受、任性,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荣国府、大观园,在贾母身边,在宝玉和众姐妹,加上凤姐、李纨这些人组成的亲族圈里,史湘云身心获得大解放,她得到了很多温暖,也充分地把自己天性当中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出来,温暖别人。她跟荣国府的大丫头们相处得也很好,视为自己的朋友,第三十一回写她又来做客,她特地带来一些绛纹石的戒指,分赠给熟悉的大丫头。

    书里面有许多斑点式的文笔,写到她的过去,读者应该注意。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贾母接到荣国府来住着玩过,贾母当时派丫头珍珠来服侍她,这个珍珠就是后来的袭人,她跟珍珠相处得很好,珍珠年龄应该比她略大一点,两个小女孩有时会在一起说悄悄话,这些隐秘构成她们美好的回忆,在第三十二回就透露出来。那时候史湘云又到了荣国府,袭人问起她订亲的事,她红了脸,吃茶不答,袭人就提起往事,说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吗?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呢?书里没有接着写袭人把那晚上史湘云说过的话明挑出来,留下一个空间,让读者自己去想象。你能想象出来吗?依我想来,那时候她们说的悄悄话,跟结婚有关。十年前,史湘云大概只有四岁多,四岁多的小姑娘怎么会说起结婚的事?那样小的孩子当然不会懂得什么叫结婚,但看到了结婚的场面,会觉得非常有意思,于是年幼的小姑娘,也可能生出一个想法,想当穿戴得很漂亮的新娘子,而且悄悄地跟另一个小姑娘说出来。我坦率承认,我在小的时候,就跟胡同里面的小男孩、小女孩玩儿过结婚游戏,我扮过新郎,邻居家小姑娘扮新娘,一群孩子围着我们起哄,非常高兴。那种儿童游戏里完全没有色情因素,参与的孩子都绝没有邪念,是对成人生活里那些美好表象的一种羡慕与模仿,一派天籁,无限欢悦。那时候当然不懂得害臊,长大一提这事,哟,你不能提,我已娶妻生子,当年扮新娘的也早已名花有主,但小时候玩过的那种游戏,或者仅仅是说过想当新郎或新娘的悄悄话,回想起来,还是甜蜜而有趣的。

    书里这类斑点式透露角色“前史”的文字,细心的读者应该不要忽略,值得慢品。

    在叔婶家里,史湘云必须按刻板的规范生活,包括穿衣打扮。到了荣国府,她可以非常随便,由着性子去塑造自己,她经常女扮男装,这在她叔婶家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祖姑贾母是一个很开通的人,又很溺爱她,就由着她玩闹。有一回她女扮男装,离贾母比较远,贾母老眼昏花看不清,以为是宝玉——因为她穿的正是宝玉的衣服——就说“宝玉你过来,仔细头上挂的那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这句话非常生动,如果是一部纯虚构的小说,我认为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句子,就是因为作者在那样的家庭生活过,所以他写富贵家庭的景象,写得很真实,如果光凭想象,会把富贵家庭写成四面光,亮堂堂,灯穗子一律洁净鲜丽,怎么会不经意地就写出灯穗子上有灰呢?这和曹雪芹他写王夫人屋里面椅子上的靠垫是半旧的一样,肯定都源于真实的生活素材。这样的生活状态并不是不富贵,再富贵的家庭,东西也得用,用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能够更新,都会在一段时间里呈现出一种半新不旧的状态。那么灯穗子上也可能积灰,这灰可能会在某个节庆之前进行打扫,可是没打扫的时候上面就有灰,而且灯穗子很长,女扮男装之后呢,头上还有冠,不慎碰到灯穗子,就可能招下灰来迷了眼——别小看这些文句,这些细微处也证明着曹雪芹写实的功力。当然后来贾母知道是认错了,灯穗子下不是宝玉而是史大姑娘,贾母绝无责备,大家都很开心。

    第四十九回,史湘云又有一个出格的打扮,这个时候林黛玉就笑对大家说:“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出一个小骚达子来。”“达子”又写作“鞑子”,是过去汉人对满人的一种戏称,当然含有不尊重的意味,20世纪初一些主张把主旨诠释为“反清复明”的人士,会把这个地方黛玉的这句话,也当成一个证据,黛玉不光使用了“鞑子”这个语汇,还说成“骚鞑子”,似乎更具侮辱性,但我认为这里写黛玉这个话,“小骚鞑子”并不具有否定性,更没有污蔑性,只是私下调侃,甚至还含有赞叹的意思。有些满族人士不太愿意听到外族人使用“鞑子”这个语汇,可是满族人互相之间说说没事儿,我们非满族人在生活里使用这个语汇时应该特别小心。总之,史湘云在荣国府不仅是一般性地女扮男装,她有时候是扮成儒雅的汉族男子,有时候是扮成剽悍的满族男子,真是尽性撒欢。下雪天,她还把贾母又长又大的大红猩猩的斗篷裹在身上,腰里系一条汗巾子,和丫头们到后院里面扑雪人——注意一定是在雪下得很厚的时候才能扑,薄的时候可别扑。

    我讲到的这些,在书里往往都是一带而过的文字,曹雪芹对这些内容仿佛完全用不着刻意去想象去虚构,他随手拈来,皆成趣文,想必都是湘云原型李大姑娘的实有之事,他记忆里库藏极其丰富,写来比刻画其他角色更得心应手。

    史湘云在贾母身边享受到了那么多温暖和乐趣,但是,前八十回正文里,并没有一句话明点贾母是她祖姑,只在第三十八回,曹雪芹暗写了贾母跟她之间有不寻常的血缘关系。当时贾母也到大观园里面去玩儿,到了藕香榭,藕香榭有竹桥,榭中有竹案,贾母看见榭内柱子上挂着黑漆嵌蚌的对子,让人念给她听,可以给她念对子的人很多,但曹雪芹特意写出是湘云来念:“芙蓉影破归兰桨,菱藕香深写竹桥。”(有的古本里“写”又写作“泻”)有的人可能会问,由湘云来念对子,难道也有什么深意吗?曹雪芹他也许是随便那么一写吧,这跟写由黛玉、宝钗来念,又有什么区别呢?是有区别的。贾母看到眼前景象,有所回忆,大意说我们史家当年的老宅子里,也有这么一个类似的园林景点,叫枕霞阁,当年她跟眼前这些小姐们差不多大的时候,在枕霞阁玩耍,一不小心掉到水里面,被救上来的时候碰到了木钉子,结果鬓角这儿碰出一个窝,现在还留下指头大这么一个凹槽。曹雪芹这样写,他也是有真实生活依据的,史家的原型是李家,李家在康熙朝在苏州有园林,园林里就有竹桥,贾母原型的哥哥李煦受父辈影响,特别爱竹,他取了个别号就叫竹村,因此,转化到小说里,贾母到了以竹为材的藕香榭,过了竹桥,就特别兴奋,就怀旧,就感叹,而跟她有血缘关系的史湘云,就来念藕香榭的对联。我觉得,枕霞阁这个名称,可能跟第五十四回,贾母提到的《续琵琶》的戏名一样,是生活里真有的,《续琵琶》的作者就是曹寅,而枕霞阁就存在于李家的老宅之中。

    书里有不少史湘云的重头戏,仿佛大幅工笔细绘的中国画,或西方写实派的油画,历来的论家多有涉及,我这里反而从略,我强调的,是那些分散在各处的斑点式笔触,也借用一个绘画方面的比喻,就如同西方绘画史里早期印象派中的点彩派,那样一种手法。点彩派的画,你近看觉得一片模糊,离远一点,斑斑点点使你产生很多联想,于是在你心中,就可能产生出一种超越真实的特殊美感。对史湘云这个角色,曹雪芹就使用了“点彩”技法,对于她的身份来历,乃至性格外貌,没有一个完整的叙述性交代,但是他通过斑斑点点分散笔触,最后使我们整合出一个异常鲜明的人物形象,有不少的读者表示,如要他们选出书里一个最喜爱的角色,那非史湘云莫属。这是曹雪芹对她采取“点彩派”描绘手法的伟大胜利。

    曹雪芹在书里并没有直接写到过史湘云的相貌。他很具体地写到过林黛玉的眉毛和眼睛,多次描写薛宝钗的容貌,但是对史湘云,他始终没有肖像描写,对史湘云的身材,在第四十九回有过一笔很抽象的形容,说她经过一番特殊的打扮后,“越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他倒是写到过史湘云的睡像,在第二十一回,他是对比着写的,说林黛玉是严严密密裹着一幅杏子红绫被,安稳合目而睡,史湘云呢,“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半胸,一湾雪白的膀子掠于被外”,写到了头发,还是没有写出面容。但他对史湘云这种点到为止、语不及脸的写法,并没有使读者觉得她的形象比黛、钗逊色。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读过总感觉把握不住黛玉的面容身形,但是对湘云,就觉得仿佛邻家姑娘,“闭着眼也能把她画出来”。

    恶俗的写家写美人,总是尽量地完美化,一点缺点不能有,曹雪芹却精确地把握分寸,当然他有艺术升华,但首先是尊重生活的真实,写史湘云,尤其如此。正如我前面所说,史湘云这个艺术形象,和生活当中的原型之间的距离,是最小的,几乎就是生活当中的真实人物的白描。他写到史湘云大舌头,咬字不清,黛玉就讥笑过湘云,说连个二哥哥也叫不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又该你闹着幺爱三四五了。他写史湘云话多,多到有时候让人腻烦,贾迎春沉默寡言,尤其不喜欢褒贬人,可是在第三十一回,迎春就忍不住说湘云:“淘气也罢了,我就嫌他爱说话,也没见睡在被里还咭咭呱呱,笑一阵,说一阵,也不知道那里来的那些谎话。”这里的“谎话”不是说她故意撒谎,是指她说些天真烂漫、没边没沿的憨话,对贾迎春那样一个安静守矩的小姐来说,史湘云的那些话都是一些没必要的瞎说。曹雪芹写的是真美人、活美人,而不是概念美人、灯笼美人,于是在第五十九回,就有更出人意表的妙笔,说早上起来,下过点微雨,这个时候史湘云怎么样啊?她两腮做痒,“恐又犯了杏癍癣”。里的美女是生癣的!一般的俗手敢这么写吗?但是曹雪芹他就这么写,读来非常真实。当时即使是贵族家庭的小姐,也长杏癍癣,首先史湘云觉得两腮犯痒,发作了,然后她就问宝钗要蔷薇硝——一种具有治癣功能的高级化妆品——宝钗就说,她配的给了宝琴她们,听说黛玉那儿配了很多,让湘云到黛玉那儿拿去,可见这些美女脸上全有癣。曹雪芹写得很有意思。尽管他明写这些姑娘脸上会长杏癍癣,可是我们想起她们来,一个个还是觉得很美。真实是美的本质,你写得越真实,读者就越觉得美,曹雪芹他深谙这个美学原则。

    史湘云是一个寄养在叔婶家的孤女,那种寄养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囚禁,令她窒息。唯有来到荣国府祖姑家做客,才使她如获大赦,神采飞扬,才华四溢。但这种任性快乐的日子,终究有限。我们需要总结一下,在前八十回书里面,她究竟到过荣国府几次?第一次在是第二十回,忽然有人报告说史大姑娘来了,她就在贾母跟前大说大笑的。那她什么时候离开的呢?没有明确交代,但是你如果进行文本细读,会发现第二十二回她还在荣国府,但到第二十三回就没她的事了。到第三十一回,她又突然出现,第三十六回末尾说叔婶家来人把她接走了,这是故事里她第二次到荣国府。第三十七回,大观园里成立了海棠诗社,恰巧袭人派了一个宋妈,去送一些鲜荔枝给史湘云,史湘云顺便一问,他们干吗呢?宋妈也不懂,说他们好像起什么诗社,作诗呢,史湘云一听就急了,作诗怎么把她忘了呢?宋妈妈回来这么一说,贾宝玉立刻催着贾母,说把她再接来,贾母说天太晚了,因为两个侯爵府邸可能离荣国府都比较远,书里没交代当时史湘云是住在忠靖侯家还是住在保龄侯家,总之一定都比较远,所以等到第二天才把她接来,这就是她第三次来到荣国府,一直到第四十二回都有她的身影出现,但是她什么时候又离开了没有再说。到了第四十九回,则有一个很明确的交代,就是保龄侯史鼐外迁了,应该把全家都带到外地去,贾母舍不得史湘云,就把她留下来了,这是故事里她第四次到荣国府,一直到第八十回她都在荣国府,当然也只是作为一个常客,早晚还是要送回到她叔婶家的,因为所谓寄养,对于她那样一个女孩子来说,长大了,叔婶把她嫁出去,才算完成了任务。

    那么通过上一讲和这一讲,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供大家参考:就是如果史湘云是一个纯虚构人物,是不可能采取这种写法的,也写不成这个样子。因为我自己写过长篇小说,我写一个人物,必须设计他的家庭、他的来龙、他的去脉,如果那是一个生活依据比较少、接近完全虚构的角色,我就得特别提起精神,小心翼翼地下笔,以使前后照应不留漏洞,尽量去让这个角色活起来。只有把我最熟悉的真实生命写进去时,才可以放松,因为大量的场景、细节、语言都是现成的,随手拈来,皆成文章,反而不必去殚精竭虑、细针密缝。当然我自知绝不能跟大师相比,但写实性质的长篇小说,其写作规律大体相通,就像苔花和牡丹的开放,都有相同的过程,最后把花冠张圆一样。根据我自己的写作经验和我的阅读经验,我坚持认为:史湘云这个角色,相对于书里其他角色,艺术形象和原型之间的距离最短,所以曹雪芹不给她设置一些偏于理性的、叙述性的文字,而采用了一种斑点式的和摄像实录般的写法,如元妃省亲这场大虚构的戏里,曹雪芹对她不愿有任何假设性想象,就不写她,一有她出现,必是真有其人、真有其事、真有其景、真有其语。

    史湘云的寄养生活,会结束在出嫁之时。第五回里的《乐中悲》曲透露,她“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就是说她后来嫁了一个很不错的丈夫,是一个“才貌仙郎”,而且她和这个丈夫关系非常好,他们要争取白头偕老,博得个地久天长,一这样就能把她早年的坎坷全给抵消了,也就是把她襁褓中父母双亡以后寄养在两个叔叔家里面的不快乐、不幸福全都弥补了。当然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曹雪芹的八十回书里,还没有相关的情节出现,但八十回后肯定会写到。于是新的问题就逼近到我们面前:史湘云嫁给的这个“才貌仙郎”是谁呢?有的人可能会笑:这还有什么可讨论的,不就是贾宝玉吗?您别急,下一讲咱们一块儿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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