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狄更斯(1812一1870)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海军小职员,十岁时全家被迫迁入债务人监狱,十一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他在鞋油作坊当学徒时,由于包装熟练,曾被雇主放在橱窗里当众表演操作,作为广告任人围观,给狄更斯心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他感到自己“成名和为人所爱”的心愿破灭了。
不过,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书中那位可笑的胖绅士的名气比当时的英国首相名气还要大,狄更斯本人也获得很大声誉。一八三六年下半年,二十五岁的狄更斯应出版商理查德·本特里的约请,担任《本特里》杂志的主编,并且以笔名“博兹”再写两部长篇,其中一部次年二月起在《本特里》杂志连载两年,并于一八三八年十月出版单行本。这本全书五十三章的小说就是,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我这里采用的还是更为读者熟悉的书名。
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马克思曾经写道:“现代英国产生了一批杰出的小说家,他们通过自己描写生动的杰作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所有的职业政治家、政论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马克思在他的《英国资产阶级》一文中列举的英国小说家中,有《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玛丽·巴顿》的作者盖斯凯尔夫人、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而狄更斯则名列这批杰出小说家的榜首。
人们经常说狄更斯是伟大的幽默家,但更重要的是,他是文学上伟大的革新家。他描写为数众多的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同情和热爱。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①。
①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狄更斯条。
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小说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在中国,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在一问世即受到热烈欢迎的同时,长期以来也引起了激烈的论战。时至今日,许多争论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烟消云散,但正如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爱德华·勒孔特所指出的,“迄今为止,仍然使我们感到震惊的是作者的一种偏好,即对作品中的人物费金动辄使用浑名‘老犹太’。”勒孔特在一九六一年美国新文学丛书版后记中说:“小说中使用‘老犹太’差不多有三百处。”这种用法在今天看来的确十分刺眼。实际上,狄更斯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似乎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出版一八六七——一八六八年版的时候,作者将大量的“老犹太”一语改为“费金”。勒孔特指出,作者频频使用这一浑名与“反犹太主义”扯不上:“‘老犹太’这一称呼连对其人极度蔑视的赛克斯都没有用过,只有作者自己才用(奥立弗)。”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我与的缘分起始于烽火连天的文化大革命。一九六八年,一个同龄的朋友借来一本早年出版的,说这是一本讲怎样教小偷的书,不幸的是,小伙子将书名和作者名整个念反了,还错了两个字。其实,曾经留学英国的父亲早就和我讲过“雾都孤儿”的故事。这一次,我与擦肩而过。一九七六年,一位现已移居美国的年轻朋友拿来一本原文版,约定我们俩各译一半,哪知老兄他还没开始就打了退堂鼓。那年夏天,我感到自己真是走到了绝境:父亲头年去世,母亲顶着那个年头最畅销的产品:一顶“右派分子”帽子和三顶“反革命”帽子。暑假我只领到十二元工资,连每月接济家里的五元钱也拿不出。没有办法,只好躲进了。接下来的十五个月,我与独守高楼。听说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相信,与重庆大学一位同行谈起,他也认为决不可能,直到我把全部译稿送到重大才相信。我至今想起来还感到惋惜,为了,我甚至错过了参加普天同庆粉碎“四人帮”的盛大节日。一九七八年,初稿完成,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联系,编辑同志给当时还是一名自学青年的我以极大的鼓励。
此后,我与的约会一拖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中,和我们这个国家一样,我的境遇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十多年教龄,英语专业翻译教学也搞了十多年,译了二十多本书。一九九六年冬,译林出版社施梓云先生来电话,社里同意由我担任重译的工作。能够国青年时代的一个旧梦,此时的兴奋自不待言。另一个远非当年可比的条件是,世界进入了信息高速公路时代,我在昔日连做梦都没想到过的多媒体计算机上浏览微软公司的《书架》、《百科全书》,查阅最新版本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词典》,从光盘版《圣经》中查找出处。我常有一种我自无所不能的豪情。
这次重译所持原著为一九六一年美国新文学丛书版,和我二十年前用的略有出入。在三读原稿的同时也细细拜读了七十年代的译本《奥立弗·退斯特》,这个译本出自本人心仪多年但素未谋面的荣如德先生笔下。读荣先生的译文,深感原译为这部世界文学名著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与对照原文读其他一些名著译本时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翻译工作,无论中外,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如果说,任何译作都可能出现瑕疵,那么已有译本的瑕疵则只能归因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尽管现在已经到了世纪交替的时期,译者工作起来依旧极其小心,生怕留下一些不应该留下的遗憾,也就是像傅雷先生说的那样,“尽量将虱子多捉去一些”,以无愧于这一部杰作,不辜负读者和出版社的信任。
何文安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初稿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读完毕
重庆西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