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第三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炳南 本章:八佾第三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章是孔子评论鲁卿季孙氏僭用天子的礼乐。孔子说,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庙庭中舞之。“是可忍也。”这种事,季氏犹可忍心为之。“孰不可忍也。”他还有何事不可忍心为之。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讲。鲁国君臣看见季氏如此僭分,犹可容忍,还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八佾的佾字,音逸,马融注:“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执羽而舞,以八人为一列,八列则八八六十四人。这是天子祭太庙所用的人数。邢昺疏说,天子所以八佾者,案春秋隐公五年左氏传,公问执羽人数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左传杜预注,公羊传何休注,皆说,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为四人。邢疏又引服虔左传解谊说,诸侯用六,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为二八十六人。后儒以为,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每列必须八人,当以服氏之说为允。

    马融注:“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邢疏引礼记祭统,以及明堂位,解释马注。鲁国是周天子封给周公之国,周公之子伯禽为鲁君,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勋劳于天下,故在周公殁后,赐之以重祭。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故鲁君祭宗庙有八佾之舞。但天子之礼乐,只能在文王、周公庙用之,若用之于他庙,亦是僭礼。季氏是鲁桓公的后裔,为鲁国的卿大夫,他以为周公庙得用天子礼乐,故亦在其家庙中用之。此是严重的僭礼行为。马注季氏为季桓子,刘氏正义等各注,据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及公羊传所记载,应当是季平子。又汉书刘向传,谓季氏八佾舞于庭云云,卒逐昭公。是季氏即指平子。马注所云家庙,当即指桓公庙。以公庙设于私家,故亦称家庙。

    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始能希圣希贤。否则所学不实,于己于人,皆有害而无益。季氏僭礼,即是不能尽分,必为鲁国祸乱之源。所以孔子严斥其非。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三家者以雍彻。”

    马融注:“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仲、叔、季三孙,是鲁国的卿大夫。大夫称家,故称三家。他们是桓公的公子庆父、叔牙、季友之后的子孙,故皆称孙,又称三桓子孙。庆父为庶子之长,故仲孙后改称孟孙。

    雍,诗经写作雝,是诗经里一篇诗的名称,在周颂臣工之什里。彻,通作撤。天子祭宗庙,礼成时,歌此雍诗以撤祭馔,今三家祭祖,亦以雍诗歌之而撤。

    “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是雍篇中的两句诗文。孔子引之,以讥评三家之非。相,是助义。维,是语助辞。包咸注:“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穆穆,天子之容貌。”包注,辟为诸侯,公为夏殷二王之后。夏王之后是杞,殷王之后是宋。穆穆,是形容天子温和肃敬之貌。相维辟公,是说来此助祭者,乃各国的君主,以及夏殷二王之后裔。天子穆穆,是说天子在主祭时那样温和而又肃敬。此赞祭祀虽毕,而庄敬如初,所以礼成彻祭。这是天子祭宗庙唱诗以彻。然而三家祭祖,有诸侯及二王之后来陪祭乎,主祭者是天子乎。既然皆不是,则唱此诗于三家之堂,究竟有何取义耶。

    三家之堂,毛奇龄、刘宝楠,皆说是季孙氏所立的桓公庙。据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杜预注,庆父、叔牙,是同母兄弟,为桓公的庶子。桓公嫡长子同,与季友是同母兄弟,同继承君位,为庄公。故季友的子孙,在三家卿大夫中,为嫡次子的后裔。依周代宗法,季氏可假别子为宗之义,而立桓公庙于其家,以为大宗,令小宗的孟孙叔孙宗之。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包咸注:“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礼乐。”礼记儒行篇说:“礼节者仁之貌也,歌乐者仁之和也。”。

    仁,来自固有的道德,是礼乐所由之本。礼讲谦让敬人,乐须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人而不仁,则无谦让敬人克谐无夺等美德,虽然行礼奏乐,并无实质意义。所以,人而不仁,奈此礼何,人而不仁,奈此乐何。此即不仁之人必不能行礼乐。<strike>http://wrike>

    皇侃疏说:“此章亦为季氏出也。季氏僭滥王者礼乐,其既不仁,则奈此礼乐何乎。”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郑康成注:“林放,鲁人。”程氏集释引朱彝尊经义考,谓蜀礼殿图以林放为孔子弟子。

    林放请问礼的根本。孔子先以“大哉问”称赞他,然后解答。

    古时礼有五种,即吉凶军宾嘉。吉礼是祭祀,凶礼是丧事等。孔子略举礼与丧,为林放解答根本之问。

    中国一切学问皆重根本。例如酒由水造,水是酒之本。又如百川归海,河为海之本。故祭祀供酒,只供白水,祭海神则先祭河神。

    孔子答复林放说。礼,与其奢华,宁愿节俭。丧,与其和易,宁愿哀戚。

    礼,此礼与丧礼对称,当指丧礼之外的诸礼。兹以祭祀为例。祭祀注重诚心,奢则失其诚,从俭则无此失,可得其本。丧与其易的易字,古注有多种解释,包咸注为和易,可从。和易是和顺而有条理。举行丧礼,如此和易,不合情理,则不如哀戚。哀戚可得其本。

    包咸注:“易,和易也。言礼之本意失于奢,不如俭。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

    【雪公讲义】

    “丧与其易”,俞琰书斋夜话,易字疑是具字。檀弓云:丧具君子耻具。群经平议:戚当读为蹙。礼器篇:三辞三让而至,不然则已蹙。说文:蹙,迫也。言居丧或失和易,或失迫蹙。包曰:易,和易也。本郊特牲“示易以敬也”。朱子集注:易,治也。引孟子“易其田畴”。

    【按】书斋夜话及群经平议,两说意皆从顺;惜涉疑改,文献不足,宜待后征。但包氏所引郊特牲和易以敬,则义较长;谓丧与其礼和严敬,不若哀有余也。集注引孟子“易其田畴”一句尚可;其下不贯,则费解矣。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包咸注:“诸夏,中国也。亡,无也。”。

    夷狄,通称外族,不必指定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诸夏是中国,通指春秋诸国。中国自古有礼乐伦常之道,但至春秋时代,诸侯不听命于周天子,大夫专权,无父无君,弑父弑君皆有之。虽有礼乐而无所用。孔子有感而发此论。此意是说,夷狄是外国,虽无礼乐教化,犹有其君,不同于诸夏这样目无君主。故云:“诸夏之亡。”

    皇疏:“夷狄虽有君主,而不及中国无君也。”邢疏亦同此说。今不采。

    陈天祥四书辨疑说:“夷狄尊奉君命,而有上下之分,是为有其君矣。诸夏蔑弃君命,而无上下之分,是为亡其君矣。此夫子伤时乱而叹之也。”程氏集释以为此说较皇邢二疏之义为长,可从。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马融注:“旅,祭名也。”礼记王制说:“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刘氏正义据周礼春官大宗伯,谓旅为天子祭山之名,且非常祭,有大故,乃举行,以璧陈列几上,祈而埋之。

    鲁大夫季孙氏要去祭泰山。泰山是在鲁国与齐国境内的天下名山,为五岳之长。只有天子能祭,以及鲁君、齐君在其境内能祭。季氏只是鲁国的大夫,他也要去祭泰山,这是严重的僭礼。

    孔子弟子冉有,当时为季氏的家宰。孔子便问冉有说:“女弗能救与。”女,即汝。弗,是不。与,即欤。马融注:“救,犹止也。”这句话的意思,你是他的家臣,不能谏他吗。冉有对曰:“不能。”孔子遂叹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作岂字讲。岂可说泰山之神尚不如林放乎。意谓,普通人如林放者,犹知问礼之本,泰山之神,岂不知礼。祭祀合乎礼,神始受之,否则不能受。季氏目无天子,目无国君,泰山肯接受吗。孔子感叹之后,不说季氏,而说泰山。圣人言语如此温和。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此言君子与人无争,若必曰有所争,其为射箭乎。射为六艺之一,自古战阵所必需,平时则有射艺比赛,讲求射礼。揖让句,宋注“揖让而升,下而饮”,汉注“揖让而升下,而饮”,今从皇邢二疏本,七字作一句读。解从王肃注:“射于堂,升及下,皆揖让而相饮也。”射礼行于堂上,升堂与下,皆揖让,胜负皆饮,负者先饮,胜者陪之。唯在射时,各显其艺能,求中其正鹄,是谓之争,不同于小人,故曰其争也君子。

    【雪公讲义】

    “集解”孔曰:言于射而后有争也。

    “皇疏”略录:古者生男,必设桑弧蓬矢于门左,使人负子出门而射;至长以射进仕,择士助祭。若射不合礼乐,则不预祭。

    “射义”曰:射,仁道也。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

    “集注”略云:惟于射而后有争;然雍容揖让,则其争君子,而非小人之争矣。

    【按】此章重在君子。所谓君子,乃学而能立之士。凡功利名位,有背道违仁者,自不争取;关乎道德仁义等,又当固执力行。经不云乎:“当仁不让于师”,“见义不为无勇也”。其争也君子句,更须细味焉。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

    巧笑倩兮三句是诗,前二句在诗经卫风硕人篇第二章,后一句不见于此篇,马融以为此句为逸诗,朱子集注以这三句皆是逸诗。

    硕人这篇诗,是为卫庄公夫人庄姜而作。据诗序说,庄姜贤美,但庄公惑于嬖妾,而疏庄姜,卫人闵之,故有此诗。

    子夏读这三句诗,读到素以为绚兮,便问孔子:“何谓也。”

    马融注:“倩,笑貌。盼,动貌。绚,文也。”诗经毛亨传:“倩,好口辅。盼,黑白分。”口辅,是指面颊。黑白分,是眼球黑白分明。毛诗郑笺:“此说庄姜容貌之美。”

    巧笑倩兮,巧好的一笑,面颊便展露美的笑容。兮,是语助词。美目盼兮,美目一转动,黑白分明,十分灵活。素以为绚兮,素,是指面颊与美目。绚,是指笑倩盼动的情况。有这样美好的面目,始有笑倩盼动之美。

    “子曰,绘事后素。”

    孔子以比喻答复子夏。绘事,是绘画之事。素,是缯或绢之类的丝织品,普通是白色,可以用来绘画,如后世画家所用的画纸。全祖望经史问答,据杨龟山所引礼记礼器篇“白受采”之文,将素解释为素地。素地即是白地。白色可以接受采色。绘画必须先铺一块白缯或白绢,是为素地,然后始能在此素地上施采绘画。所以绘事后素,就是绘画之事后于素。这句话既是比喻,则知素是比喻美女的口辅美目,这是美的素质。绘事比喻笑倩盼动,这是美的姿态。先有美质,而后有美姿,故说绘画之事在素地之后。

    “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孔子以绘事喻诗,子夏由诗而悟礼,故曰:礼后乎。杨氏引礼器之文:“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礼以忠信为主,学礼以忠信为前提,不忠不信之人学不到礼。礼后,就是礼在忠信之后。

    “子曰”以下,是孔子称许子夏之辞。包咸注:“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发明我意,可与共言诗已矣。”学诗,要有悟性,以悟言外之意。商,是子夏之名。子夏能悟孔子言所未言,所以孔子说:“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雪公讲义】

    “集解”马曰: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

    “集注”:倩,好口辅也。盼,目黑白分(明)也。素,粉地,画之质也。绚,采色,画之饰也。

    绘事后素句

    “集解”郑曰: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

    “集注”:绘事,绘画之事。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

    全祖望氏“经史问答”问:礼器:甘受和,白受采。是一说。考工绘画之事后素功,又一说。全氏又云:古注论语,绘事后素引考工;至杨龟山解论语,始引礼器。朱子合而引之,近人多非之,盖论语之素,乃素地,非素功也。

    礼后乎句

    杨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苟无其质,礼不虚行。此绘事后

    素之说也。

    【按】此章事分三段,其一段三句,仅子夏问诗之义。集解言简而要,颇得其体。集注口辅目盼亦佳,大可从也。惟素绚以画质画饰解,先言孔子尚未言,未免过早,而无所据。盖素只言是人之口与目,为其本质;绚乃言笑倩盼动之美姿。至有云可加粉黛衣裳等饰为绚,亦嫌语有枝叶矣。若能思及西东二施之颦蹙,自能了悟质姿殊异。二段乃孔子指事喻诗,举绘事以明,素于考工记,为言素功,乃绘后钩粉以成。在礼器,素言白地,而后施绘。孔子所言,是礼器意。杨氏、全氏所据,可从也。素喻口辅美目,绘喻笑倩盼动。三段为子夏所悟,忠信为主,礼在质后。忠信是素,礼喻绘事。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杞宋,包注:“二国名。”杞国是夏代之后。宋国是殷代之后。征,包注:“成也。”朱子集注:“证也。”文献,郑注:“献犹贤也。”刘氏正义:“文,谓典策。献,谓秉礼之贤士大夫。”

    “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夏朝的礼,孔子能说。但须取得证明。然而,为夏朝后代的杞国,不足以为证。

    “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殷朝的礼,孔子能说。然而,为殷朝后代的宋国,不足以为证。

    “文献不足故也。”此句是说杞宋不足征的原因。夏殷二代早已灭亡。能知夏代文化的贤人,应在杞国。能知殷代文化的贤人,应在宋国。但杞宋两国已经难觅这样的贤人了。故说:“文献不足故也。”

    “足则吾能征之矣。”足,文献若足。此即,如有那样的贤人。则孔子能将所说的夏殷之礼与他们对证。故说:“吾能征之矣。”

    夏殷之礼,孔子能言,必然能知。虽然能知能言,尚须寻求文献,以为征信。足见孔子言必有所据。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孔子说:“禘祭之礼,自举行灌礼已后,吾不欲观之矣。”

    禘,是天子祭祀宗庙的大祭。鲁国因其始祖周公旦有功勋于天下,周成王特赐以天子礼乐祭周公,所以鲁国周公庙得有禘礼。详见先儒所引礼记大传、丧服小记,以及祭统诸篇文。

    灌,亦作裸。孔安国注:“灌者,酌郁鬯,灌于太祖,以降神也。”皇疏:“灌者,献也。酌郁鬯酒,献尸,灌地,以求神也。”尸,是以人代替受祭之祖。禘祭之初,酌以郁金草汁所和的鬯酒,献尸,尸受酒后,将酒灌地,以求神于太祖庙。详见皇疏所引礼记郊特牲,以及尚书大传郑氏注。

    鲁国禘礼,自灌已后,孔子为何不欲观之,先儒解释不同,兹列以下三说,略备参考。

    一、孔安国说:“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不欲观之矣。”僖公与闵公皆是庄公之子。僖为庶子而年长,闵嫡而幼。庄公薨,闵立为君,僖为臣。闵薨,僖立为君。至僖公薨,列神主时,鲁之宗人夏父弗忌,佞僖公之子文公,将僖公神主升在闵公神主之上,是为逆祀。详见皇邢二疏。

    二、朱子集注引赵伯循之说,鲁之君臣,当灌之时,诚意未散,犹有可观。自灌以后,则浸以懈怠,而无足观矣。

    三、刘氏正义引礼经,及参诸儒之论,以为鲁国特受周天子之赐,可在周公庙举行禘礼,但后来僭用禘礼于群公之庙,所以孔子不欲观。又因为禘礼自荐血腥开始,而灌又在血腥之前,是知灌时尚非禘礼,所以孔子自既灌而往不欲观。或如庄氏述祖论语别记所说,鲁禘,其灌所用的酒尊,只用黄彝,是从诸侯礼。自既灌至迎牲以后,朝践再献之时,则如周天子兼用四代之礼。其余可以类推。是为僭禘。故孔子曰,吾不欲观之矣。

    以上三说,孔注为逆祀,刘氏说为僭禘,先儒或兼采,或任取其一。赵氏懈怠说,诸注指无依据,故多不取。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

    或人问孔子,禘祭之礼,其说何如。孔子先答曰不知。然后伸出手掌,告诉或人,谁能知道禘礼之说,谁即对于天下复杂之事,其如示之于此乎。“示诸斯”的诸字,是“之于”二字的合音字。斯字作此字讲。孔子说到“示诸斯”时,即以另一手,指其所伸的手掌。之于二字的“之”字即指天下事而言。“如示诸斯”即是犹如指示天下事于此手掌之中。亦即是对于天下事了如指掌之意。“指其掌”是记者之言。

    “子曰,不知也。”孔安国注:“答以不知者,为鲁讳。”刘氏正义说:“孔子讳,即逆祀之事。”皇侃疏:“臣为国讳恶,则是礼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程氏集释引陈善扪虱新语,以祭如在二句为古语。孔安国注:“祭如在,言事死如事生也。祭神,谓祭百神也。”皇疏:“祭如在,祭人鬼也。人子奉亲,事死如事生,是如在也。”

    无论祭鬼祭神,都要如在。祭鬼,一心想像祖先就在眼前。祭神,一心想像所祭的神就在眼前。这样竭诚的祭祀,就能感得鬼神来享。如在的在字非常重要,一心观想,鬼神即在,观想始有感应。

    “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包咸注:“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亲祭,使摄者为之。不致肃敬于心,与不祭同。”与祭,就是亲祭。摄字作代字讲。孔子因事或因病不能亲祭,而使人代祭。无由亲自竭诚想像,不能感应。故此次祭祀如未祭然。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

    孔安国注:“王孙贾,卫大夫也。欲使孔子求昵之,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

    皇疏:“时孔子至卫,贾诵此旧语,以感切孔子,欲令孔子求媚于己,如人之媚也。”

    奥:据尔雅释宫及其注疏说,室中西南隅谓之奥。古时房屋坐北朝南,门向南开,而偏近于东,则西南角为隐深之处。尊者居之。祭五祀中的中溜神,亦在此处祭之。

    灶:设在厨房,炊煮食物之器名为灶。五祀中有灶神。

    礼记祭法篇五祀郑注:“中溜主堂室居处。灶主饮食之事。”媚奥媚灶两句,是当时的世俗语。中溜地位比灶神高,但灶神主管饮食,有实权。因此,俗语说,与其求媚于奥,宁可求媚于灶。

    孔子周游列国,在卫国时,颇受卫灵公尊敬。灵公夫人南子,品行不端,但有才能,欲藉孔子之名以壮自己声势,召见孔子。孔子见之。王孙贾误会孔子来卫求官,故问孔子,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是何意思。王孙贾以奥比喻南子,以灶比喻自己。他的意思是告诉孔子,你求南子,不如求我王孙贾。

    周柄中四书典故辨正:“奥者室中深隐之处,以比南子。灶是明处。盖谓借援于宫闱之中,不如求合于朝廷之上耳。”

    “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孔子说。这话不对。如果得罪上天,则无处祈祷。

    孔子说出“不然”二字,即将王孙贾问意完全否定。再以获罪于天二语令其警惕。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一个人非分而求,所造之恶,便是得罪于天,必受天谴。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孔安国注:“监,视也。言周文章备于二代,当从之。”

    邢疏:“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礼法文章,回视夏商二代,则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周之文章备于二代,故从而行之也。”

    刘氏正义引汉书礼乐志:“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由汉书礼乐志的解说,则知周公制礼时,是以夏商二代之礼,加以损益,而制为郁郁乎有文章的周礼。古注虽依说文以“有文章”解释郁郁,但三代礼文既以周礼最为完备,则郁郁二字自然包含礼的本质与条文,两者兼备,而相平衡。也就是文质彬彬之意。文与质平衡,无过,亦无不及,就是恰到好处的中庸之道。所以孔子赞美周礼之后,即说:“吾从周。”礼记中庸亦记孔子的话说:“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孔子的意思,就是说:“我办政治,即从周礼,依中道而行。”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子入太庙,每事问。”

    孔子入周公庙,见庙里的事物,如礼器等,皆问之。

    包咸注:“太庙,周公庙也。”周公是鲁国的始封之君,为鲁太祖,故其庙称为太庙。包氏以为,孔子此时已在鲁国为仕,因助祭而入太庙。阎若璩四书释地认为,当祭祀时,雍雍肃肃,不容许每事问。阎氏引顾瑞屏说,孔子入庙,当在宿齐时,始可每事问。或是平日往观,如荀子所载,孔子观于鲁桓公庙,有攲器,问守庙者曰,此是何器之类。

    案,孔子入周公庙,不必在助祭时,应当是在太庙演礼时,孔子入庙观礼,故可每事问。

    “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

    鄹,是鲁国的鄹邑,在今山东省曲阜县。邢疏:“鄹人,鲁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纥也。左传襄公十年称鄹人纥。”鄹人之子,即是指称孔子。

    或,是或人,不具姓名者。此人说:“谁说鄹人纥之子知礼乎。他入太庙,每事都要问人。”

    孔安国注:“时人多言孔子知礼,或人以为,知礼者不当复问。”

    “子闻之,曰,是礼也。”

    是,即指每事问。孔子闻或人之言,便说,此问即是礼。

    刘氏正义:“鲁祭太庙,用四代礼乐,多不经见,故夫子每事问之,以示审慎。”

    孔安国注:“虽知之,当复问,慎之至也。”

    董子春秋繁露郊事对篇:“孔子入太庙,每事问,慎之至也。”

    案,孔子入太庙,参观演礼。演是演习。既是观礼,则有学习或传习之意,每事皆可以问,此问即是礼,故曰是礼也。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周朝有六艺教育,六艺中有射之一艺。射有军事之射,有平时各种礼射。此说礼射,古注考据甚多。简要言之,行射礼时,张布为射侯,犹今人所言之箭靶,当中以兽皮设鹄为目的。礼射观人品行,注重养德,古时不主张射穿其皮,但能射中目的即可,甚至稍偏,亦无不可。何也。因为各人之力大小不同等也。此为古时所行之道。时至春秋之末,咸主射穿其皮,则尚力不尚德矣,所以孔子叙古之道而叹之。又古注,凡行射礼,皆射三次,第一次射,但取合礼。第二次射,始取主皮。或谓射穿其皮,或谓中而不穿。第三次射,听鼓乐之节制,则合于乐。三射以合礼乐为上,主皮次之。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告朔”

    邢疏引周礼春官太史:“颁告朔于邦国。”古时天子在季冬时,以来年每月的政事,定成政令书,古注称为朔政,亦称月令书,颁告诸侯。诸侯受之以后,藏于太庙,自新年一月起,每月朔日,也就是每月初一,供一只饩羊,祭告于太庙,然后上朝奉行。诸侯告朔于太庙之礼,如春秋文公六年公羊传何休注说:“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于天子,藏于太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

    此外,天子自己也在每月朔日举行告朔礼。皇疏说:“礼,天子每月之旦,居于明堂,告其时帝布政,读月令之书毕,又还太庙,告于太祖。诸侯无明堂,但告于太庙。并用牲。天子用牛,诸侯用羊。”

    先儒通校诸经,以为告朔之礼本有两种。一是天子以朔政颁告诸侯。一是天子告朔于明堂,诸侯告朔于庙。而论语及公羊传所说就是后一种。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

    史记历书说,周幽王、厉王时,“君不告朔。”

    春秋记载,鲁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朔,十六年,文公又因疾病,而有四次不视朔。文公以后,鲁君告朔之礼,逐渐由旷而废。后来鲁君虽不告朔,但每月初一,仍由有司送一只饩羊供奉祖庙。

    子贡认为,告朔之礼既不举行,何必仍供一羊。故欲除去告朔之饩羊。

    饩羊,郑注为生羊。皇疏以为,生是未熟之义,生腥通用。因此,饩羊就是杀而未煮熟的腥羊。如果将生羊解释为活的羊,犹可以生养,则子贡何以爱之。爱,是如孟子所说的“不忍见其死”之义。

    “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孔子呼子贡之名说:“赐,你爱的是一只羊,我爱的则是告朔之礼。”不行告朔礼,只供一饩羊,非为行礼而杀羊,应当去之。这是子贡爱羊之意。孔子则有另一种看法。继续每月供奉饩羊,一般人民尚可由此而知时令。后世之人尚可见此饩羊而知有告朔之礼,得以考据而有所取。是以不去饩羊,其礼尚未全废,饩羊一旦除去,其礼也就完全废弃了,所以孔子说:“我爱其礼。”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孔安国注:“时,事君者多无礼,故以有礼者为谄也。”鲁国当时君弱臣强,三桓简傲无礼,更僭天子礼乐。时人习非成是,反以事君尽礼为谄。虽然他人不合礼,但孔子仍然依礼事君。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孔安国注:“定公,鲁君谥。时臣失礼,定公患之,故问之。”邢疏引史记鲁世家说,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

    鲁定公问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应当如何。孔子对以君礼臣忠。君应当以礼使臣,凡事当依国家所定的规矩而行。臣应当以忠事君,要尽其应尽的职责。君臣相遇,各尽其道。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孔子说:“关雎这篇诗,说到乐处,而不至于淫,说到哀处,而不至于伤。”

    诗经由国风周南开始,关雎是周南的第一篇诗。诗序说此诗是“风之始,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诗的内容,是说文王思得淑女,以为后妃。诗一开头,就是“关关雎鸠。”毛传说:“兴也。关关,和声也。睢鸠,王睢也。”诗人以睢鸠所鸣的和声,兴起文王思求后妃之意。后妃必须是贤才,始得采取荇菜,供祭宗庙,故求淑女,以为匹配。求得之后,钟鼓乐之。求之未得,寤寐思服,以至辗转反侧,其情可哀。然而,乐是为得贤内助而乐,哀是为未得贤内助而哀。乐是钟鼓乐之而已,哀亦是辗转反侧而已,皆不过分。所以孔子评论此诗,所抒哀乐之情,不淫不伤,而得其正。其求配偶,如此慎重。所以诗序认为,可以风劝天下,端正夫妇之伦。

    关雎篇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两句诗,古注综研诗序及毛传,确定“君子”即指文王,“淑女”则有异解。郑康成谓后妃求此淑女,以共事君子。以淑女为三夫人以下之嫔。但先儒亦举汉书匡衡传,谓匡衡上疏,曾引这两句诗,以此淑女可以配至尊,而为宗庙主。则诗中的淑女即是后妃。胡承珙毛诗后笺说:“匡衡之言,实同毛氏。毛传云,淑,善。逑,匹也。言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闲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毛传文气紧接而下,是字,即指后妃。”竹添光鸿毛诗会笺说:“古贺氏煜曰,此时人咏文王太姒之诗也。第一章言太姒之贤,可配文王。二章以下,遂叙未得之哀,既得之乐。”今儒王礼卿教授四家诗恉会归,证以毛鲁齐韩四家诗义例,暨征以周南召南事义,谓关雎即是为太姒而作,诗中淑女,即指太姒。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哀公问社于宰我。”

    鲁哀公以社主的事情问宰我。

    社是土神。哀公是鲁君。宰我,鲁人,是孔子弟子,姓宰,名予,字子我。善于言语,与子贡并列于言语科。鲁哀公所问的社,是指社主而言,周礼大司徒名为田主。当时祭土神,要立一木,以为神的凭依,此木称为主。

    刘氏正义说:“春秋哀公四年六月,亳社灾。李氏惇群经识小,以为哀公问宰我,即在此时。盖因复立其主,故问之。其说颇近理。”

    “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

    宰我对哀公说:“做社主所用的木料,夏代用松,殷代用柏,周代用栗。”宰我又说:“用栗的意思,在使人民战栗。”栗解释为栗。战栗,即恐惧之意。

    哀公问社,程氏集释引苏子由古史,意为哀公想除去三家权臣,而不敢明说,因此问社,暗示欲诛三桓之家。宰我即知其意,亦以隐语答复哀公。“使民战栗”一语,即是答以可诛。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孔子听悉哀公与宰我此一问答,便说:“成事不说。”凡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说了。此指哀公失政而言。三家专权的局势,形成已久,再说无用,故不需说。“遂事不谏。”遂事,是指三家已经遂心成事。宰我今对哀公进谏,为时已晚,不如不谏。“既往不咎。”既往,是指宰我对哀公之言,虽不适当,然而已经说出,孔子亦不追咎宰我了,故云不咎。

    问,孔子亦曾言于鲁定公,以孟孙氏等三家的都城超过制度,下令堕三家之都,为何不许宰我说使民战栗。答,孔子堕三都,是适时之举,宰我之言,不适时宜。

    【雪公讲义】

    哀公问社于宰我,至曰使民战栗。

    “郑氏”云:田主。主、社也。

    “邢疏”:先儒或以为宗庙主,杜元凯、何休,用之以解春秋。

    “拜经日记”经文明云“使民战栗”:以社稷为民而立,故曰“使民”;若“庙主”,与民何与?

    “潘氏集笺”读书证疑,引墨子云:圣王建国营都,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

    【按】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

    “半农礼说”谓:树主、木主,必兼两义。

    【按】以上各说,只就一“社”字,纷争若是,迄今不已。究以何说为正?后人各附各非,议论繁杂,歧中生歧。若细绎全文,似以“社主”可从。拜经日记所云“庙主与民何与”,义极分明。且哀公、宰我问答,非初建国立社,何能不知树主之理?隐然有寓意焉。

    “苏子由古史”:哀公将去三桓,而不敢正言。古者戮人于社,其托于“社”者,有意于诛也。宰我知其意,而亦以隐答焉。曰“使民战栗”,以诛告也。

    “容斋五笔”:“使民战栗”为哀公语。又曰:或谓“使民战栗”一句,亦出于宰我;记之者,欲与前言有别,故加“曰”字以起之。

    “韩非书”言之详甚,可参。

    【按】据上诸说,于此章各解,大有借镜,可洗宰我千古之毁;而孔子之答宰,亦知非各注者之儱侗语矣。

    子闻之曰,至既往不咎。

    “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也;事已遂,不可复谏止也;事既往,不可复追咎也。

    “集注”:遂事,谓事虽未成,而势不能已者。孔子以宰我所对非立社之意,又启时君杀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复救,故历言此,以深责之,欲使谨其后也。

    【按】苏子由古史、容斋五笔、韩非书诸记,此章经文,大有事在。孔子曰三句之解,包与集注,语皆含混,殊无义意。窃以初句谓哀公失政,三家僭越,局势久成,不可复说。次句宰我进谏,无补于前。三句孔子自谓宰我言虽失宜,然既往矣,吾亦不再咎也。夫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乃孔子所训;今知宰我所答,恐不如是。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管子小匡篇记载:“施伯谓鲁侯曰,管仲者,天下之贤人也,大器也。”惠栋九经古义乃说:“盖当时有以管仲为大器者,故夫子辨之。”孔子谓管仲之器量小。或人闻之,误以为俭。孔子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安得谓之俭。三归者,包注谓娶三姓女,朱子据说苑以为三台,韩非子外储说谓管子家有三处,晏子春秋谓管仲身老,桓公赐之以三归。据清儒考,管仲筑三台之事不见他书。又在身老始受三归之赐,则非娶三姓女。惟依韩非子谓其所归之家有三处,庶几近之。然不若从三归为三库藏之说为愈。武亿群经义证谓台为府库之属,古以藏泉布,甚符桓公之赐。故可从。官事不摄者,管氏家臣各有专职,不兼余事也。此皆奢侈。三归是国君所赐。依礼,长者所赐,不能不受。或人又以为管仲知礼。孔子遂辨其不知礼。国君为别于内外,树屏于门以蔽之,谓之塞门。两君宴会,在两楹之间设坫,皇疏:“坫者,筑土为之,形如土堆。”献酢更酌,酌毕,各将其空酒杯反置于坫上,谓之反坫。塞门,反坫,皆是人君享有者,而管仲皆僭为之,是不知礼也。故云,管氏如知礼,则谁是不知礼者耶。虽然,孔子亦曾赞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此谓其器小哉。乃责其奢侈越礼。如刘氏正义引董仲舒春秋繁露精华篇,以及扬雄法言先知篇,皆以管仲骄矜失礼为器小。

    孔子之论管仲,此处谓其器小,他处又有称许之辞,皆是就事而论。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

    大师,乐官名。释文,大音泰。“乐其可知也。”此句为总纲,以下二段,分述其要义。“始作翕如也。”始作谓始为此乐。集注引谢氏曰:五音六律不具,不足以为乐,翕如言其合也。如,似也,合者具备之义。从,集解读曰纵,纵者放开也。纯如者,宫商角徵羽和谐如一也。皦如者,钟鼓笙瑟等无相夺伦也。绎如者,余音袅袅,相续不绝也。成者奏乐完成。吴季札闻各国之乐,而知各国之兴亡。

    何晏注:“大师,乐官名也。始作,言五音始奏。翕如,盛也。从,读曰纵也。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纯纯,和谐也。皦如,言其音节分明也。纵之以纯如皦如绎如,言乐始于翕如,而成于三者也。”

    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郑康成注:“仪,盖卫邑。封人,官名。”皇疏:“封人,守卫邑之界吏。周人谓守封疆之人为封人。”刘氏正义:“夫子五至卫。此至仪邑,不知在何时。”

    仪封人,是仪地之官。此人或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人,故未记载其姓名。请见的见字,读现音。他来求见孔子,怕孔子的弟子不肯引见,故说,凡是有道德的君子到我仪地,我未尝不得与之相见。

    “从者见之。”从音纵。见音现。从者,是指随从孔子的弟子。从者听封人如此求见后,便引封人见了孔子。

    “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二三子,是封人称呼孔子的诸弟子。封人见过孔子,辞出时,对孔子的弟子们说:“诸位何患于丧乎。”丧字有两种读音。一读去声,丧失之义。一读平声,丧亡之义。孔安国注:“言何患于夫子圣德之将丧亡耶。”孔注之义,就是“天之将丧斯文”之丧。孔子在鲁国辞了官位,周游列国,宣传圣人之道,无人能用,好像天之将丧斯文。封人认为,圣人之道不会丧亡,故说“何必忧患。”

    “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孔安国注:“天下之无道已久矣。极衰必盛。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书经胤征篇说:“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孔传:“遒人,宣令之官。木铎,金铃木舌,所以振文教。”铎,是金属制的大铃子,铃子里面可以摇动的铃舌,用木料制的,叫做木铎。封人之意,天下不能永远无道,既然无道已久,上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即由孔子以先王之道来施教于天下。

    孔子所说的先王之道,记载在五经之中,为中华文化的根本,亦当为全世界人文的根本。封人所说的天以夫子为木铎,可谓为至理名言。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韶,是舜帝之乐。武,是周武王之乐。孔子评论,韶乐尽美,而又尽善。武乐也是尽美,但未尽善。

    尽,是完全之意。武王的乐亦善,但未到完善之境而已。

    礼记乐记说:“王者功成作乐。”汉书礼乐志也说:“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作乐崇德,是崇表王者得天下的功德,必与事实相符。舜的天下,受禅于尧,其乐和平,所以尽美尽善。武王之有天下,由于伐纣而得,其乐演奏起来,犹有杀伐之声。因此,他的音乐不如舜的音乐那样调和,故云未尽善。

    古注,“武王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然而,武王伐纣,深受孔子、孟子称赞。孔子在周易革卦彖传中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孟子梁惠王篇,齐宣王以武王伐纣问孟子:“臣弑其君可乎。”孟子说:“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足证孔子所说的“未尽善”之意,是指武王之乐,非指武王之德。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宽者,郑注谓度量宽宏。居上位者,不宽则不得众。曲礼云:毋不敬。又云:临丧则必有哀色。不敬,不哀,皆失其本,其人何如,可知也。故曰:“吾何以观之哉。”谓不足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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