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声中的痛苦——利伯尔曼的行为悲喜剧
罗伯特?霍华德?利伯尔曼是一位极有文学天赋的美国文学家。与索尔?贝娄、诺曼?梅勒?约翰?厄普代克等著名作家相比,他当属年轻的一代作家了。利伯尔曼1941年2月4日出生在纽约市,父亲是一位律师。1965年他与一位名叫格妮拉?罗森的舞蹈教师结婚。
比起多数作家来,罗伯特?利伯尔曼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所学的专业是工科而不是文科。1962年他毕业于布鲁克林工学院并取得理学士学位;1965年获马萨诸塞州康奈尔大学理学硕士学位;1965年至1966年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一年。在专门从事写作之前的15年间,曾在多所大学任教,1965年至1966年在瑞典学习期间曾任数学教授职;1966年至1967年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贝休恩一库克曼学院任数学教授;1967年应聘于香港国际学校,任数学系主任;1968年回到美国,在弗吉尼亚州的汉普顿学院任物理教授;1968年至1969年、1969年至1972年分别任纽约州依萨卡学院的物理教授和数学教授;1975年至1979年任纽约州康奈尔大学工程学教授;1979年后不再任教,专心从事写作。
到80年代初,利伯尔曼完成了四部长篇小说,并在各类杂志上发表文章及短篇小说百余篇。这四部小说是《重建天堂》,1974年;,1979年;,1981年;《弟兄们》,1982年。
尽管利伯尔曼具有多年的理科教学经验和丰厚的科技知识,但他并不想写科幻小说。他说,“我最关心的是人,是他们的感情和他们的生活,也许正因为如此这些才是我的创作主题。”
利伯尔曼承认自己不是文科出身,并称自己开始写作时“近于文盲”,即便在大量作品出版之后他认为自己也只能算得上是个“半文盲”,但是自己对于创作的热情始终不减。在与锡拉丘兹美国先驱报评论家凯斯谈起写作的初衷时他说:“开始写作的真正原因……是我在图书馆找不到好书可读,我更愿意与经典作家相比。”他还在其它场合做过如下表述:“我希望有人读我写的东西。钱是次要的。如果是为了捞钱,那我的兴趣怕是至今仍与老朋友一起搞我的工程学。”
他发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重建天堂》,说的是阿诺德?马克维茨和他的瑞典裔妻子及两个儿子的故事。马克维茨一家住在纽约北部风景秀丽的马克维茨山上。一个土地开发商突然来到此地,打算在山脚下建一个大型商城。阿诺德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与土地开发商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纽约时报?图书介绍》的评论家马丁?利文称这部小说是“行为悲喜剧”,因为利伯尔曼用幽默的形式讲述了一个被逼入绝境的家庭的故事。利文写道:作者“用一双锐利的眼睛看透矛盾,用幽默伴随绝望事件的始终。”
是利伯尔曼的第三部长篇小说。这是一部十分离奇的故事。一位体弱多病的老处女,图书馆管理员,生下一个金发儿郎,他有一副非同一般的好嗓音。利伯尔曼通过大胆的想象创作出一个通过孤雌繁殖生产下一代的离奇故事,故事的怪诞性超出了一般的魔魇或凶杀类故事,在文坛上确实激起了波澜。
是他发表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黑色幽默式的“行为悲喜剧”。
故事发生在美国70年代。当时美国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繁荣、50年代麦卡锡的反共思潮给全国人民造成的巨大精神压力、60年代的反越战以及70年代的石油危机等历史阶段。社会的动荡造成失业率上升。小说主人公尼尔?努德尔曼原是古伯斯威尔大学的数学教授,家中有瑞典裔妻子和两个男孩,一家人住在古伯斯威尔市郊的山上,过着幸福的生活。三年前因学校减员,努德尔曼失去了工作。这三年他不但失去了经济来源,遭受着窘迫生活的压力,而且还失去了社会地位,由一位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变成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受人唾弃的可怜虫。在走投无路之时一位朋友介绍他给一富人家房子的墙上开一扇窗户。他到达之后才发现房子的主人是他原先在古伯斯威尔大学的一位同事,一位知名教授,他们在大学时就合不来。他本来打算放弃这份工作,因为他不想在旧同事面前失去人格,但是50元钱对他来说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可以维持一家人一周的生活,因而便硬着头皮进去了。教授不在家,只有教授的母亲在,但她是一位十分挑剔刻板的德国人。他终于被她的唠叨与斥责折磨得受不了。窗洞虽然开了,窗户也安上了,但是安得不正,此时教授也回了家,并且认出了他是谁。他羞恼之下把玻璃窗捣得粉碎然后愤然离去。他不但没挣到那50元钱,还受到警察局的通缉。
他幸运地得到一份当捉刀人的工作——替一位公司老板写自传体小说。搞文学创作需要有安静的环境,但是他的邻居索斯基家的那个极其捣乱的儿子乔治偏在他家房后用高保真音响放摇滚乐,而且把音量调到最大。由于他提出了抗议,因而招致两家更大的不和,邻居不仅把他们通往山下的必经之路毁掉,乔治还朝路上开枪玩,使他的儿子放学后不敢回家。更有甚者,乔治还把努德尔曼家周围的树木砍倒,破坏刚刚播种过的菜地……一桩桩类似的事件搅得他一家终日不得安宁,书也自然写不成。这时书的主人——公司老板——来电话叫他去纽约面谈。为了节省每一分钱,在去纽约的路上及在纽约期间他又经历了种种挫折与磨难,甚至被误认为是小偷投进了监狱。书终于写成并寄给了老板,但是酬金却迟迟寄不来。几周后终于得知,原来那位老板是个大骗子,已于两周前因贫困潦倒死在一家豪华大酒店里。此时的努德尔曼真想有一把枪自杀。但是妻儿怎么办?绝望之际他忽然想到带上全家去瑞典寻找新的生活。
的情节与《重建天堂》有很多相似之处。主人公的妻子都是瑞典裔,两个家庭均有两个儿子,他们的家都建在山的高处,而且都居住在纽约州郊区。我们不得不联想到作者本人的经历,尽管利伯尔曼在瑞典只呆了一年,但那一段生活经历显然深深地影响了他和他的文学创作。不仅如此,他的作品包括长、短篇小说还被译成了瑞典语在瑞典出版。一书中的努德尔曼先生在绝望时脑中突然闪出的希望之光不在世界上这个最富有的国度美国,而在遥远的北极之国瑞典,那里是他的未来,是他的希望,是他生活的新起点。可见他对那段生活印象之深以及对那个国家的发自内心的爱。
60年代初,当后现代主义文学在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兴起的时候,美国文坛却出现了政治小说热。如果说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于60年代发表的《兔子,跑吧》未能反映出50年代美国乃至世界上的重大政治事件的话,那么他的“兔子”系列的第二部《兔子回家》(1971年)和第三部《兔子富了》(1980年)则是典型的政治小说。厄普代克以主人公哈里作为媒介,把60年代的反越战、种族骚乱、反传统生活方式的思潮、70年代的能源危机、水门事件、伊朗扣押美国人质等重大政治事件写了出来,说明人与社会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利伯尔曼的上述长篇小说也发表于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在阅读他的作品时,同样无时不感到主人公的命运与当时的社会和政治息息相关。当问及利伯尔曼的政治观点时他说他“反对所有的政治家,不管他是哪个种族,具有哪种政治信仰,是哪种肤色的人。”从中我们看到了这一点。他在书中杜撰了一个“治安维持会”,这个“维持会”对主人公努德尔曼昼夜监视并定期向“上级”报告他的情况。这个“治安维持会”实际是对当权者的讽喻,也恰恰证实了利伯尔曼“反对所有的政治家”的态度。“维持会”在一号报告中说努德尔曼先生在“最近的言行中流露出对黑人的理解,暴露出他的偏执狂”,“监视对象坚持认为我们的文化在崩溃……他反复强调的‘经济崩溃’、‘教育制度崩溃’和‘社会崩溃’,不过是他拙劣的伎俩。他企图逃避一个事实,即是他,而不是‘社会’,正在土崩瓦解。”作者毫不留情地嘲讽抨击了政客们的荒谬:理解黑人者是“偏执狂”,谁批评社会谁就将“崩溃”。“维持会”的成员不但对他的私生活横加干涉,私设公堂对他审讯,专横地给他扣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而且不容他为自己申辩。作者借此无情地揭露了美国政治家所宣扬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虚伪。
利伯尔曼不但反对一切政治,而且反对一切宗教。用他的话来说,他“反对一切宗教,不管是哪个种族的,哪种宗教信仰的,哪种肤色的。”他的这一世界观也在书中体现出来。努德尔曼的邻居索斯基对他家做尽坏事,但是星期日仍然去教堂敬拜上帝。努德尔曼在日记里写道:
星期日上午:索斯基一家去教堂了。古德尼斯神父,不管他叫什么倒霉名字吧,正给他们讲怎样做一个好教徒。告诉他们怎样做一个好邻居吧,这才是你应该告诉他们的!告诉他们怎样做一个懂礼貌、富有同情心的真正的人,你这个愚蠢的敬畏上帝的混蛋!
利伯尔曼不失为幽默大师。书中的一切政治与生活无不以幽默的语言一一道出。
努德尔曼在纽约的时候因无钱住像点样的旅馆,可又不堪忍受基督教青年会招待所恶劣的住宿条件,便信步来到桥上并顺着钢索爬到桥架顶部。天亮了,纽约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他坐在高处发出如下议论:
7时30分,人们都离开家门匆匆赶路,桥上的交通颠颠簸簸。从我们的摇摇晃晃的直升飞机上能看见所有静止不动的公园小路。街道和窄巷。圆白菜的价格直线上长,结果导致严重的汽油短缺。电力供应不上因为城里所有的电力公司都在进行着失控的罢工。市长最近疯了,他只穿着袜子和网球鞋满屋子乱转,还硬拽头上那仅存的几根毫毛。这位政府官员刚刚在电视上露面,他瞪着愤怒的金鱼眼宣布处于紧急状态、骚乱状态和团结状态。就天气来说情况也未见好转。预报说能见度低.就业率低,效率也低。下午气温将下降,气压将下降,人的背将更加下弯。烈风将从东方吹来,热空气将从南方袭来。至于明天,天气预报说没有什么问题,一个遍及世界驱之不去的低压政策将于不久的未来使我们的收入更低,生活更悲惨。
在这里作者巧妙地将价格上升、汽油短缺、工人罢工、就业率低、收入下降等社会问题与气压下降、能见度低等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搅在一起,表明政治与生活的关系是何等紧密。
利伯尔曼运用语言的功力令人折服。他利用讽刺、挖苦、自嘲等手法抨击了美国所谓的民主与自由,同时对无权无势的小人物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在被误认为小偷而被扣留之后努德尔曼说:
我想我已坠入深渊,坠入另一个悲惨透顶的黑暗之处。我被打劫、被袭击、被搜身、被羞辱。他们,这些和平使者,拿走了我的皮带、鞋带,把我推进了拘留所——尽管那根皮带有很多用处,但是在我把它的最后一个扣眼用上之后仍然提不住我的裤子。他们究竟怕什么?怕我用鞋带结束自己吗?哈!就我目前的处境,若真自杀的话,倒不失为一个最理想的抉择。我若有幸的话,机会倒是蛮多的,炼狱确实存在(索斯基之类的虔诚信徒一直在追寻着它)。然而糟糕的是,炼狱意味着我必须把我所经历的再反复经历,而我对可能发生的一切实在胆怯得很了。
别的先不说,我现在是饿极了,眼前除了自己的皮和骨头什么也没有。天亮之前什么可吃的东西也别想得到,能得到的只有饭后即遭逮捕的厄运……假如一个人想他自己是什么就能成什么的话,那么我就是一个配着花色配菜的大热狗。假如一个人能成为他想吃的东西,那么我就大大的不是个东西,一个零,一个零的代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这就是我。三等武装抢劫犯,头号人民公敌。
的主题是关于失业者凄惨的生活状况和所承受的精神压力,但是作者并不是一味地诉苦以引起读者的同情或共鸣。全书不但充满戏剧性,使读者在笑声中体会到辛酸,同时也被作者的乐现主义精神所感染,使人在绝望之中看到希望。努德尔曼的朋友给他出主意让他去纽约发展以摆脱目前的窘境。努德尔曼想:
是的,我紧靠着烟囱,心中同意他的意见,他说得对。离开这里。应该。可是我怎么能离开呢?明知道已经度过了艰苦的几个月,春天就要来临,过不了几个月就又可以听见冰柱融化的滴答声,闻到嫩草的香味,看见第一朵鲜花绽开在依然覆盖着白雪的大地。接着便是酷热的夏季,鲜美的果品大量上市,百虫齐鸣,一片热闹。然后盛夏很快过去,接着……秋高气爽,碧空白云,秋天不期而至。我怎么,怎么能现在离开这里呢?
当他下定决心举家迁往瑞典,他们将在那个“有良好秩序的社会”寻找成功的机会时,作者是这样描述的:
天已经暗了下来。太阳从山边悄然落下,空气中透着腐烂树叶的潮湿和春天来临的气味。这时索斯基家的拖拉机停了,山上一片惬意的宁静。我听见了树上的鸟鸣。春天的鸟……好像刹那间一切都变了。
由于利伯尔曼本人与书中的努德尔曼有许多相似的经历,如都当过数学教授,都有两个儿子,都是作家,都对瑞典感兴趣,因此人们很自然地会认为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但是作者对这一点竭力否认,一再坚持说不是他的自传。
袁凤珠
一九九八年六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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