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勉勉强强地学习读书写字。我不大去学校。
我们穷得让人看不起:身上有跳蚤,裙子很破烂,腿又细又脏。
哦!人家对我们非常慷慨!
每逢星期四,我和表姐妹们轮流去考耐特修女们那儿排队领救济汤。
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她们这样自称!
考耐特修女们永远是一脸怒气冲冲的样子,嘴唇非常薄,准是从那里面吐出来的尖酸刻薄话把她们的嘴唇给烂没了。
她们用多么文雅的方式当众羞辱我!来这儿的其他人和我一样,都直不起腰杆。
这些浑身跳蚤的小家伙和我是一路的,我不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他们望着我,我从他们的目光里看到的是同情。他们在说:“大家都一样,算了。接下来就轮到我们了!”
让我感到难过的是大人们冰冷的目光,他们是在讨好迎合态度恶劣的修女们。的确,在乡里,她们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我之所以叫“阿丽斯”,是为了纪念一个死去的姨。
为了彻底根治阿丽斯姨桀骜不驯的性格,考耐特修女找到一种可以让她变顺从的酷刑:一次,她们大发雷霆,然后,就在大冬天里,把她的脑袋按在冰冷的水龙头下。
结果,她脑子充血,几个小时后就断了气。
修女们找到这样的话安慰外婆道:
“普兰太太,你从她那儿得不到什么好!她犯的罪过还不多,天堂的门向她敞开着。”
阿丽斯姨真的到达了她的天堂吗?
她完全会像圣母玛利亚一样,在半途神仙显灵似地生下个孩子!
第一部分 对花边的迷恋,或舞台生涯的起步 外婆利用母亲遗忘在家里的长裤给我做漂亮的裤衩。我已经对各种各样簌簌作响的饰品非常热衷。那个时候,装饰品主要都是些漂亮的花边,上面有镂空,可以穿上宽宽的缎带。
我对花边很痴迷,这是我一生的爱好。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我的这个毛病本该被治好了。下面这个故事讲的就是命运给我开的玩笑,那是在家乡的市政厅里演《小拇指》这出戏的时候。
我被选出来饰演吃人魔王,因为我的嗓音很粗。那时,我该有八九岁吧。
当然,在吃人魔王的长裤底下,我还偷偷地穿上了妈妈留下的一条漂亮裤衩。我现在还记得它的样子!
裤衩的整个下半部分是用勾针编织的花边,起码有二十五公分宽,花边的小镂空里串着粉红色的缎带。
想到整个乡里的人就要看到这条漂亮花边,我更加兴奋不已。
于是,在演出的正当中,我设法让吃人魔王的长裤松开,滑落到脚边。你们想像一下当时的情景!我妈的裤衩光彩夺目地展现在众人眼前,裤衩很长,一直垂到我的短靴子上。
我的心跳得飞快,等待着喝彩声。可惜!耳朵里听到的只是一片嘘声。帷幕落下,排演这出戏的考耐特修女气疯了,她狠狠地抽了我两个大嘴巴。她的力气那么大,简直就像是个男人,穿着女人衣服的男人。
当然,她们怀疑我是故意生事,就把我赶出了救济院的大门。
我得和修女们打交道,这并不是因为我有信仰。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冬天来临的时候,外婆可以从她们那儿领到木鞋子。有的时候,她们也让外婆去给死人守灵,让她分发请柬。
离开救济院,惟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不能演戏。我的双眼热切地盯着台上:有一个美丽的十四岁意大利姑娘,她没完没了地跳上跳下。我蹲在下面,不知疲倦地欣赏她的漂亮屁股——那是一对粉红色、闪着琥珀光泽、浑圆的屁股。一句话,一对光彩照人的屁股!她身上只穿着条裙子,正好让我如愿以偿!
我老老实实地扪心自问过,却从来没有想清楚:让我着迷的是那圆润的曲线,还是……因为我的心中已经掺杂了某种骚动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