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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增长的情况,不论是否由政府控制,对第三世界绝大多数自耕自食的老百姓而言,都没有重大的利益可言。因为即使在某些靠一两样出口大宗为主要财源的殖民地或国家里(如咖啡、香蕉、可可等),这些经济作物也往往集中于有限的几个地区。于是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以及南亚和东南亚的绝大部分地方,连中国在内,广大的人口依然以农业为生。只有在西半球一带,以及西部伊斯兰世界的乡间,才摇身一变,在几十年间,戏剧性地由农业社会蜕变成为世上的大都会(见第十章)。其实只要土地肥沃,人口不致过度拥挤——如黑非洲——一般而言,老百姓多能自给自足,无须外求。这些土地的居民,多数根本不需要政府来帮倒忙,因为当地的政府多半力量太弱,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官府势力变得苛扰太重,小老百姓也可以不去惹它,或干脆退而采用自力更生的老法子。环顾各地,少有其他地方拥有像黑非洲这么好的优势,可以轻轻松松地走进独立年代——可惜不旋踵间,这个大好条件却被糟踏掉了。与非洲相比,亚洲及伊斯兰世界农民的日子往往穷苦得多,至少在粮食营养方面——贫穷到苦不堪言的地步,而且其境况自古以来,从来就没有改善过,如印度地狭人稠,生存的压力自然远比非洲为大。然而,对许多农民百姓而言,解决之道却是天高皇帝远,越少和那些倡导经济改革致富者接触越好。长久以来,他们的祖先,以及他们自己本人,都已经学得一个经验,那就是“外头来的绝对没有好事”。一代又一代默默地思索中,他们领悟到了一个事实:与其多求利润,不如减少风险,才是上上之策。不过,这些老百姓并不因此便成为全球经济革命中的“化外之民”,因为这股革命浪潮泛滥四方,不论远近,连最偏僻孤立的地区,也难逃其浪头侵袭——塑料瓶、汽油桶、老古董的卡车——当然更少不了政府的机关衙门,而其功能便是制造公文。但是这个办公室写字间世界的出现,充其量不过将人口分成截然不同的两大族群:一边是一个生存行动于其间的官家,另一边则是完全与其无涉的小民。因此在第三世界的绝大地区里,最大的分野便在“沿海”与“内地”(或都市与边区)的区别。
麻烦的事却正出在这里。现代化往往与政府携手而来,因此“内地”被“沿海”管辖,边区为都市治理,不识字者自然也只有受治于识字之人了。太初有“道”,“道”即“文字”。在加纳独立前不久成立的议会,其104名成员中,68名有某种程度的小学以上教育。南印度特伦甘纳地区(telengana)106名的立法委员里,则有97人有中等以上的教育程度,并有50位大学毕业生。可是这两地绝大多数的居民,当时却多属目不识丁的文盲(orff,1970p.146)。
因教育程度好而占的优势,甚至连最落后最偏僻之民也逐渐感受到了。他们自己不一定能分占这个优势——尤其在他们享受不起这个条件的时候,更特别感受到其中的不同。知识就是权力,这句话不但具有象征意义,在事实上根本就是如此。在某些国家里,所谓政府,所谓国家,对其子民而言,无异于一部庞大机器,其目的即在榨取他们的资源、血汗,以供国家雇用的员工享用而已。因此知识即权力的意义,在这些国家愈发明显。有了教育,往往意味着有可能在公家谋得一份差事,有时甚至十拿九稳,保证可以得到一个职务,运气好的话,更可以变成一辈子的铁饭碗,从此吃喝不尽,招权纳贿,公物私用,将职位私下给家人朋友。一个小村庄——比方说,姑且在中非吧——投资在村里一名年轻人身上,培养他受了教育,从此全村的指望便在这项教育投资所保证的回收之上,也就是公职的所得及公家身份的保护。一份公务生涯如果经营得成功,收入极为可观,是一国当中待遇最好的职业。在60年代的乌干达(Uganda),一个公务人员的薪水(指其合法正当的收入),高达其国人平均收入的112倍(英国的比数则为10:1),其中意义可想而知(UN orld Social Situation,1970,p.66)。
凡是乡下穷人(或他们的下一代)也有可能受惠于教育的地方,便可见众人普遍有着强烈的学习欲望(如拉丁美洲,第三世界中以此地区与现代化距离最近,离殖民时代也最遥远)。“大家伙都想要学点什么东西。”1962年时,某位在马普切印第安族(Mapuche Indians)中搞活动的智利共产党人,便曾对笔者如此表示:“可是我本人并不是知识分子,没法子教他们书本上的玩意儿,便教他们踢踢足球。”求知若渴的欲望,自50年代起,是推动南美居民大量由乡村迁往都市的一大原因。惊人迁徙的结果,乡间为之一空。各项调查都显示,都市生活的吸引力,极大成分在于可为子女的教育和训练提供更好的机会。在城里,他们“可以变得不同”。多种新机会中,自然以学校教育为未来提供了最佳的前景,可是退而求其次,即使如开车这种简单技术,到了落后的农村地区,也可以成为改善生活的重要原因。开车成为成功之本,这是一位来自安第斯山脉克丘亚族(Quechua)村落的乡人的心得;也是他教导效法他的脚步进城,到现代世界打天下的表兄弟及侄儿外甥的第一课。岂不见他本人一份救护车司机的工作,正是一大家族迈向成功的基石吗(Julca,1992)?
至于拉丁美洲以外的农业人口,也许一直到了60年代,甚至更后的时期,才开始逐渐有系统地认识到,现代文明代表着希望,而非威胁。不过在经济发展的现代化政策当中,领导者可能对其中一事特别寄以厚望,认为它可以对农民造成吸引力,因为它直接影响着五分之三以上依农业维生的人口:即土地改革。这项概括性的政治口号,在农业国家里却包罗万象,从大规模土地所有权集中的解放,重新分配给农民及没有土地的劳动者,一直到封建领地及佃户制度的扫除、地租的减低、租耕制度的改良,以及革命性的土地国有化及集体化等等。
这一类活动在二战结束后的10年内风起云涌,是为进行步伐最为激烈紧凑的10年,因为政治光谱上不论左右及幅度,都可见这个方向的行动。在1945-1950年间,世上半数人口居住的国家,都在进行着某种程度的土地改革——在东欧,以及1949年后的中国,进行的是共产式的土改;原在大英帝国治下的前印度,则是因为殖民解放而起的改革;在日本、台湾、以及韩国,则是出于日本战败的结果,或可视为美国的占领政策所致。1952年埃及爆发革命,土地改革之风开始吹进西方的伊斯兰世界:伊拉克、叙利亚、阿尔及利亚,纷纷先后跟上开罗的脚步。1952年玻利维亚掀起革命,南美地区从此也走上土改之路。不过墨西哥仍可算作首开风气之先的国家,自1910年革命以来,或者更为精确一点,自30年代革命在墨西哥再起以来,便已经大力鼓吹土地均分(agrarismo)。不过,政治上的呼声虽然很多,学术上的统计研究尽管不断,拉丁美洲的革命事例毕竟不足,加之殖民岁月遥远,战败经验稀少,真正的土地改革终究难以兴起。一直要到卡斯特罗在古巴发动革命(为古巴带来了土改),使土地改革进入了中南美洲的政治进程,情况才改观了。
对于主张现代化的人而言,土改的好处不止一个方面:政治上的意义自不待言(不论是革命政权,或正好相反的反革命政权,双方均可借此赢得农民支持);在思想上更为动听(如“土地还给劳动人民”等口号);有时甚至还可以达到某些真正的经济目的——虽然绝大多数的革命人士或改革家,对于仅仅将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的手段究竟能造成几分改善,并未抱着太大期望。事实上在玻利维亚和伊拉克两国分别于1952年和1958年实行土地重新分配之后,农业总产量反而急遽下降。不过为求公平起见,我们也得指出,在其他农业技术及生产力原本便已极高的地方,以前对土改诚意抱怀疑态度的农民,一旦获得自己的田地,很快便发挥高度的生产潜能。埃及、日本、台湾便是最好的例子,其中又以台湾的成就最为惊人(Land Reform,1968,pp.570-575)。维持一个广大农民群体的存在,其动机其实与经济无关,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因为现代世界演变的历史证明,农业生产的大量提高,恰好与农业人口的减少成反比;自二战以来,这种逆向增减的现象尤为严重。不过土改的意义,不可因此抹煞,因为它毕竟也证明了在自耕农制度下,尤其是以现代化手段经营农作物的较大型农家,其效率绝对可以与传统大地主佃户制度,或帝国主义的大规模农庄运作媲美,而且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比起其他某些半工业化集中经营的办法,如1945年后,苏维埃式巨型的国营农场,以及英国在坦噶尼喀(tanganyika)——今坦桑尼亚——生产花生的手法,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过去,咖啡之类的农作物,甚至连橡胶及糖在内,一向被认为只能以大规模农庄的方式栽植经营。这种手段,虽说如今比起某些缺乏技术的小农,依然占有极为明显的优势,却已绝非必要的经营方式了。不过归根结底,自大战结束以来,第三世界在农业上获得了重大进展,所谓以科学选种的“绿色革命”,毕竟还是由具有企业经营头脑的农家开始的,印巴边境的旁遮普即为一例。
尽管如此,土地改革的经济动机却绝非出自生产力的提高,而是着眼于平等的考虑。就长期并整体的观点而言,一开始,经济成本往往会扩大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状况,但是最终必将缩短其间的距离。黄金时代末了,发达西方国家人民在经济生活上达到的平等程度,高于第三世界,即可见其真实性的一斑——不过近年来由于经济衰退,以及一些人士对自由市场抱着近乎宗教神学的迷信,所得不均的现象又再度在某些地区出现。拉丁美洲的贫富不均最为严重,非洲居次,但是在一些亚洲国家里面,贫富的差距却相当接近。这几个地区,都曾在美国占领军的协助或直接经营之下,进行了一场极为激烈的土地改革,包括日本、韩国和台湾(不过这三处的平等程度,自然比不上实行社会主义的东欧国家;当时也不及澳大利亚)(Kakwani,1980)。贫富不均的现象少,自有其社会性及经济性的好处,往往被观察家们视为这些国家工业化成功的一大动力。观察家们也同时认为,巴西经济的发展则冷热间歇,几度前进却又跌倒,往往欲达“南半球美利坚”的经济宝座而不得。巴西人民的贫富严重不均,到底应为其欲进不得的挫败担负几分责任——贫富不均,可容国内工业增长的市场因此受限,自不可免。拉丁美洲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如此严重,各国又缺乏大规模组织性的土地改革,两者之间,实在很难说没有任何关联。
土地改革,当然为第三世界的小农阶级欢迎,至少在土改手段还未变形成为集体或合作农场的形式之前是如此——这种变形,是共产党国家的常例。然而,欢迎尽管欢迎,在个体小农与倡导现代化的城市改革家之间,双方对土改的期待却南辕北辙。前者对总体性经济面对的问题毫无兴趣,于国家政治的观点不同,对土地的需求也非建立在一般性的大原则之上,而自有其个别特定的主张。秘鲁改革派将领组成的政府曾于1969年推动激烈土改,企图一举摧毁该国大地主的田产制度(haciendas),即因此而失败。原来秘鲁印第安高地的牧民,一向为安第斯山脉大农场提供劳力,双方共存的关系虽然不甚稳定,可是改革对这些牧民的意义,却仅仅意味着重返祖传的“本土”,回到这一直被大地主隔离的原有牧场。多少个世纪以来,他们始终牢记着祖先传下来的家园疆界,这份损失,他们永远也不曾忘怀(hobsbawm,1974)。改革前旧有的生产运作方式,他们无意维护——事实上现在都归入合作社区(comunidades)及原有员工的所有权下了;对于改革后合作式经营的实验,或其他任何新奇的农业制度,也都不感兴趣。他们急于保持的东西,乃是过去传统生活圈(虽不平等)中,所存有的传统互助手段。因此在改革进行之后,他们却回头“入侵”合作制下的共有田产(其实现在他们都具有共同经营者的身份),仿佛在大田庄与其族人社区之间(以及各个社区之间),土地的冲突纠纷犹存,一切都未改变(Gomez Rodriguez,P.242-255)。对这些边区的牧民而言,改革与否,其实没有任何真改变。仔细探讨起来,真正最接近小农理想的土地改革,恐怕要属30年代墨西哥的尝试,这场改革将共有土地的权利给各个村落,完全交由农民照自己的意愿组织土地共有(ejidos),究其立意,是假定小农均从事于自给性的生产耕作。这一措施在政治效果上获得极大成功,可是在经济上与墨西哥日后的农业发展却没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