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让·热内 本章:三

    “愿意当茨冈人吗?”有一天他问我。

    “问我?”

    “正是。”

    “谈不上不愿意,只是我不该呆在大篷车里。”

    他有时候也想入非非。我以为已经发现了裂缝,我的温柔体贴好像开始从裂缝处点点滴滴渗透进他那披坚执锐的甲壳里面。他对黑夜冒险太没有激情,以至于我同他在一起行窃,不管是跟着他贴墙闪躲,小巷观风,花园张望,还是翻栅栏,跳篱笆墙,都没有真正如醉如痴的感觉。我至今没有留下惊心动魄的回忆。在法国,同居伊一起偷盗,那才叫刻骨铭心,我将有深刻的披露。

    (有一次,我们关在一间小储藏室里,等待夜幕的降临,等待着B市信贷银行办公室人去楼空我们可以乘虚而入的时刻。居伊突然脸色一沉,露出神秘莫测模样。他可不是寻常小伙子,不是随便什么地方擦个肩碰碰肘就可以遇见的,他是某种毁灭天使。他似笑非笑,甚至硬把笑声咽回去,然后他双眉紧锁。在这个小同性恋者的内心,小流氓已不成气候,一个果敢的大小伙子冒了出来,叫别人畏惧,而自己则肆无忌惮。如果有人胆敢阻挠他的行动,他不惜铤而走险成为杀人犯。他笑了,但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笑里藏刀,首先冲着我来。他愈是朝我看,我就愈加感到,他发现我的眼神里,也有一股同样果敢的意愿跟他作对。于是他板起了面孔。他的两眼更显苛刻,太阳穴金鼓齐鸣,脸上肌绞肉横。我也不示弱,以蛮横对蛮横。炸药库一触即发,就等我的一把火了。我窥视着他。如果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闯进一个人来,说不定我们惟恐对方先下手为强而吃亏,因而互相厮杀起来。)

    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总是形影不离,我也干点偷偷摸摸的勾当。我们认识一个巡夜警察,他经常给我们通风报信。多亏有他的帮助,我们才得以长期以盗窃为生。如果没有史蒂利达诺在我身边鼓气壮胆,那么小偷生活的胆大妄为及其绚丽光彩就毫无意义。我的生活困人而异,变得妙不可言,完全是因为我有一个漂亮的朋友,他的美源于豪华的观念。我是一个小小奴仆,本该精心保管价值连城的珍宝,为它拂尘,擦亮,上蜡,而友谊的奇迹竟让我独获至宝。

    “如果我在灯红酒绿的街上招摇过市,就是绝代佳人也会忌妒我吧?”我这样想,“她大概正在嘀咕,到底是哪位淘气的王子竟然会同一位衣衫蓝缕的公主一起漫步?这位公主到底又是什么人,竟然有一个这么漂亮的情人?”

    每当我提起这段生活,内心便激动不已,不由对它赞不绝口,但我还是要说,动人的话语在我思想深处所隐含的魅力远远超出它本身的意义。对我而言,也许它们所表达的苦难,也即是我亲历的苦难,这种苦难的本身就是奇迹的源泉。我要为这段生活平反昭雪,用生花妙笔把它写出来,冠冕堂皇为其正名。我的胜利纯属口舌笔墨功夫,应当归功于华丽的辞藻,但我依然要为苦难祝福,正是苦难迫使我作出如此的选择。我当时本只能低三下四地生活,但有史蒂利达诺在身边,我不再沉湎精神的糜烂。我憎恨精神堕落的种种标志:身上东躲西藏的虱子,破衣烂衫和蓬头垢面。也许,对史蒂利达诺而言,他本身的魅力就足以作威作福,不必有什么胆大妄为之举,但我还是愿意跟他更光明正大地一起生活,尽管我在他的身影(阴暗如黑人的影子,但却是我的寝宫)里,沐浴着千金小姐及其男友们羡慕的目光,心里感到格外舒畅。当然,我有自知之明,我们俩不管是谁,都不过是可怜的小偷。我一再激励他铤而走险,越危险越干。

    “我们应有一枝手枪。”我对他说。

    “你会用?”

    “跟你在一起,我不怕干他一家伙。”

    既然我是他的右臂,当然是我来开枪。他下达命令说一不二,我对他更是言听计从,我与下令者的关系也就益发亲密无问。不过,他总是面带微笑。在团伙(坏蛋联合组织)里,年轻小伙子和同性恋者最为胆大包天。他们往往鼓动干危险的勾当。他们扮演浑身长刺的亡命徒角色。再加上壮汉的强悍,年长者的智谋,大小头目的权威,同伙的手足情谊和老家伙们临场坐镇,他们就更加有恃无恐。但男子汉强壮的体魄也只属于他们自己。他们的上天就是他们本身。他们明白自己的弱点,难免前怕狼后怕虎。我的情况独特,我仿佛觉得,这帮男人,这帮硬汉子,倒是一团迷雾,有女人味,我仍沉湎于这团团迷雾之中,以便自我感觉更加坚如磐石。

    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某种变化,我的步伐更加坚实,自我证明我有所成,证明我在世俗世界地位上升。在史蒂利达诺身边,我走起路来俨然像一位公爵大人的随从。我是他的走狗,既忠实又好妒忌。我的脸洋溢着自信和自豪。一天晚上,在兰布拉斯大街上,我们碰见一位妇女和她的儿子。小伙子很漂亮,大约15岁光景。我一眼瞄着他的一头金发不放。我们超过他时,我又转过身来看他。小伙子没有吭声。史蒂利达诺想知道我到底看什么人,于是也回转过身来。就在史蒂利达诺和我同时瞟她的儿子的那一瞬间,妇人立刻把儿子拉过去紧靠着自己,或者说立刻过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似乎要保护儿子免受我们俩目光的危险攻击,因为她不明我们的来历。就怪史蒂利达诺这一回头,致使母亲突然感到背后似乎有暗箭难防的危险。

    一天,我在帕拉勒洛大街的一问酒吧(这间酒吧是法国司法机关备过案的惯犯接头场所,其中有皮条客、小偷、骗子、法国越狱逃犯等。这里使用黑道行话,略带马赛口音和唱腔,比蒙马尔特行话晚了几年,当时在这里已经通用。这里不玩轮盘赌博,但赌英国牌和扑克)等待史蒂利达诺。他终于来了。巴黎流氓帮出面接待他,照常寒暄客气了一番。他板着面孔,但眼带笑意,一大屁股往一张粗陋的木椅草垫上一坐,椅子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席位的喘气声痛快淋漓地表达了我对史蒂利达诺庄严屁股的一片敬意,其魅力不全是也不总是就在此昙花一现。但此时此地,其实不如说在他身上,其魅力正从不同方位不约而至,济济一堂,并散发出极尽温柔体贴的浪潮和沉重如铅的情意!赋予他的臀部一种波涛汹涌的声势和声惊四座的分量。

    我不爱咬文嚼字,不会成为正规语言的俘虏,但我这一次还得求助于一个宗教的形象:这个屁股是一座迎候圣体的临时祭坛。史蒂利达诺坐着,总是不失慵雅的风度。“我敲他们一家伙。”他到处这么说,他为这一赌局分扑克牌。我袖手旁观,玩牌的诸位先生并没有硬不让我参赌,但我自己回避了。出于关心,我来到史蒂利达诺身后。正当我俯身要坐下来之际,我在他领子上发现了一个虱子。史蒂利达诺很英俊,很强壮,在类似男人聚会时少不了他的席位。决定男子汉的威望同样要看肌肉是否发达,看是否了解手枪的脾气。在史蒂利达诺的衣领上,那只虱子(幸亏在场的男人们没看见),并非一个迷糊的小污点,它在动,在机警地、惶惶不安地转移,仿佛跑遍并测量过属于它自己的领地--毋宁说是它的天地。但虱子并不仅仅是在它自己家里走动,而是在史蒂利达诺的领子上。这就表明,史蒂利达诺最终不过是从虱子窝出来的下九流,尽管他身上穿着丝绸衬衫,洒了科伦香水。我更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头发太长太脏,剪得乱七八糟,紧压着脖子。

    “如果虱子继续爬下去,它就要向他的袖子进发,甚至掉进他的杯里。那些家伙会看见的……”

    我情意绵绵,把头靠在史蒂利达诺的肩上,手也渐渐摸向他的衣领,但我还来不及完成我的动作,史蒂利达诺就耸了耸肩,摆脱了我的抚摸,然而小虫子却继续它的丈量行动。有一个皮加尔赌徒,据说与国际偷渡妇女集团有联系,他若有发现地说:

    “有一个美人让你升级了嘛。”

    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不过并没有漏空赌牌)史蒂利达诺,他立刻扭转脖子,终于看到了那丑类。

    “是你把它们带来的吧?”他一边对我说,一边把虱子捻死。

    “干吗说我呀?”

    “我说你就是你。”

    他的声调极其霸道,不容分辩,但他的眼睛在微笑。赌徒们继续赌牌。

    也就在同一天,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佩佩刚被捕,已被关进蒙特惠奇监狱。

    “你怎么知道?”

    “报纸登了。”

    “会判什么罪?”

    “无期徒刑。”

    我们对此没有多加评论。

    我撰写的这部日记并不是一本消遣文学。随着写作的进展,往日生活纷至沓来向我出谋献策,经过梳理形成脉络,然后投入艰苦构思,篇章结构--章节,词句,乃至全书--都得精心安排。越是推敲揣摩,我越感信心倍增。为道德大计着想,我下定决心调动我过去的苦难。我从中体验到巨大的能量。

    在公共便池里(史蒂利达诺从来不进去),男嫖客的惯用伎俩我心中有谱。他们手舞足蹈,像蛇一样上下扭动,时左,时右,稍许向后。我把一个看样子最有钱的家伙带了进去。

    我在兰布拉斯大街的那段日子,有两个年轻掮客总在那里摇来晃去,肩上还蹲着一只经过驯养的小猴子。这样容易找借口拉客:只要给猴子一个暗示,它就跳到那人的身上。其中一个掮客名叫佩德罗。他身材瘦削,是个小白脸。但他的腰肢柔软,行动敏捷。特别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动人魂魄,眼睫毛浓密如林,成弧状扑闪上扬。

    我开了一个玩笑,问他哪个是猴子,是他本人还是他肩上的动物,他便同我吵起架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给了他一拳,他的眼睫毛竟然粘在我的手指节上,原来是假的。我恍然大悟,装虚弄假无奇不有。

    史蒂利达诺却不时向妓女们搜刮一点小钱。最常用的手法就是偷,乘她们购物付款不备之机,顺便把零钱摸走,或者夜间乘她们坐浴盆洗澡的时候,悄悄掏了她们的钱包。他穿花街过柳巷,在唐人区和帕拉勒洛区游荡,见了女人就打情卖俏,时而讥笑羞骂,时而又温柔体贴,没有正经的时候。每次回房间时,天都快亮了,只见他抱回一大摞花里胡哨的儿童画报。有时不惜绕大圈子到深夜坚持营业的书报亭买几本类似的小人书。他当时看的大都是些与现在流行的《塔尔奘历险记》相仿的故事。主人公倒是画得有皮有肉,叫人动情。艺术家精心炮制的骑士,肌肉发达健美,几乎赤身裸体,即使有所穿戴,也是诲淫诲盗。读着读着,史蒂利达诺昏昏欲睡。他注意睡觉姿势,尽量不靠着我的身体。床就那么窄。息灯时,他总是老一套:

    “好吧,小家伙。”

    醒来时还是那一套:

    “好吧,小家伙。”①

    ①我的衣物向来随便乱放,但史蒂利达诺就不。到了晚上,他把他的东西搁到座椅上,长裤、上衣、衬衫叠放得整整齐齐,不容一点皱折。他似乎用这种方式赋予他的衣物以生命,希望它们劳累一天后夜间能得到很好的休息。

    我们的房间小得可怜。也脏得出奇。脸盆上油污斑斑。在唐人区,谁也想不起来打扫自己的房间,擦拭用具,洗涤内衣,惟有衬衫例外,最常见的办法是,只把衬衫领子洗擦干净。房租每星期算一次账,史蒂利达诺按时为老板娘送吻助兴。而平时,老板娘总是叫他先生。

    一天晚上,他被迫打了一架。当时夜幕即将降临,我们正穿过卡门街。西班牙人有时喜欢浑身扭动,状如波涛,有的姿态真有点不堪入目。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史蒂利达诺是不会弄错的。但在暮色苍茫中,史蒂利达诺无意中碰了一下三个男人,只见他们正在甜言蜜语,动手动脚,既放荡无拘,又无精打采。史蒂利达诺从他们身边过去,吆喝了他们几句粗话。三个人看来是皮条客,个个身强力壮,反应敏捷,他们不甘示弱,也破口大骂起来。史蒂利达诺处境狼狈,便停下了脚步。三个人立刻围了上来。

    “你把我们当做拉皮条的,你才敢这么说话是不是?”

    他本来只要认个错就行了,但当着我的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

    “那怎么啦?”

    “拉皮条的是你自己。”

    一些过路男女一齐围拢过来。我们被包围得水泄不通。看来非打一架不可。一个小青年公开挑拨史蒂利达诺说:

    “你要不是孬种,就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三个流氓合计了半天,准备大打出手,闹它个天翻地覆。他们当然不想平息冲突不了了之,而是为投入斗殴摩拳擦掌。其他西班牙人及其朋友们也为三个流氓撑腰打气。史蒂利达诺感到大难临头。他也不在乎我在现场。只听他说:

    “怎么,伙计们,难道你们要同一个残疾人打架?”

    说着,他向他们伸出那只断手。事情就了结得那么简单,那么朴实无华,以致在我的眼里,这种丢人现眼的拙劣表演非但没有使我对史蒂利达诺感到恶心,反而肃然起敬。他退出纠纷,并没有遭受嘘声侮辱,却引起正直观众低声抱怨,他们目睹了近在眼前的人生悲惨。史蒂利达诺慢慢后退,只用断手护在胸前,以防不测。丧失的断手同王室的标志、判官之手一样真实管用,行之有效。

    同性恋者之间彼此都叫别人卡洛琳,他也不在乎了,成群结队地走在一起,在一个毁坏了公共小便池旧地集合。1933年发生骚乱时,暴民们拔除了一处最肮脏也是最宝贵的去处。它靠近码头和兵营,成千上万士兵的热尿把便池的铁板腐蚀得锈迹斑斑。当公共便池的死讯被证实后,卡洛琳姐妹们--不是全体,而是选派代表郑重其事地组成代表团--个个披头巾,罩面纱,穿丝裙,上套束腰上衣,来到现场献上红玫瑰花环,花环上蒙着黑纱。游行队伍从帕拉勒洛街出发,穿过圣保罗大街,下到兰布拉斯大道,直到哥伦布塑像广场。当时同性恋者可能有三十多人,时间是早上8点钟,太阳刚刚升起。我看着他们过去。我在远处用目光陪伴他们游行。我知道,我应当属于他们的行列,不仅因为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而且也因为他们尖尖的嗓音,他们的摇旗呐喊,他们的过激举动,在我看来,无非是要冲破世俗蔑视的围困。卡洛琳姐妹个个都身材高大。她们是耻辱女神的女儿。

    队伍来到码头后,向右拐朝兵营方向走去,她们在被毁的公共便池铁柱和挡板的破铜烂铁堆上安放了鲜花。

    我没有加入游行队伍。我置身于看热闹的人群中,大家对此举不无嘲讽,但心怀宽容,开开心而已。佩德罗大大方方地承认,他的眼睫毛是假的,卡洛琳一帮姐妹全有这种装备。

    可是,史蒂利达诺由于拒绝我的欢爱而成了贞洁和冷淡无情的象征。他是否经常吻抱妓女我并不清楚。在我们床上,当他躺下的时候,总是害羞地用衬衫的一角巧妙地掩盖着大腿之间的部位,我根本无法看到他的性器官是什么样子。甚至他好色的行为、纯洁的容貌都在惩罚他。他成了冷饮代理商。我真想任黑人兽性最有力最高压的蹂躏,以便我对史蒂利达诺的爱得以一脉相承,在我身上,性欲的地位高于一切,因此我才敢在他面前搔首弄姿,出尽了丑,丢尽了脸。

    我经常同他一起来到卡里奥拉街闲逛。直到此付,他还没有利用我挣钱的念头。后来,我把在公共便池里从男人们身上挣来的所有比塞塔通通交给了史蒂利达诺,他当即决定我就在克里奥拉继续干下去。

    “你要我打扮成花枝招展的骚女人不成?”我嘀咕着发牢骚。

    我岂不可以大胆地穿着金光闪闪的短裙,依偎在他那强健的肩头,从卡门街到梅迪奥达街招摇过市,肆无忌惮地拉客?除了外国海员,谁也不会大惊小怪,但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我自己,我们都不会挑选裙子和发型,因为这需要有鉴赏力。我们也许因此就拉倒了。但我与佩德罗毕竟有一段瓜葛,他穿衣打扮时无可奈何的唉声叹气,我记得仍很清楚。

    “我一看满屋挂着的假行头,花里胡哨,俗不可耐,心里就感到一阵悲哀!我好像进入一间圣器(生气)室,还要冠冕堂皇念一通悼辞。全是狗教士的酸臭味、圣香、尿臊、吊死鬼!我扪心自问,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跟猪下水混在一起!”

    “难道我缺的是这些东西?我甚至可能还要求助于我的男人,帮我裁,帮我缝这些破烂。我还得戴上一个甚至好几个发结。”

    我惊恐万状,似乎看到我打扮成大包莱,菜叶不是绫罗绸缎,而是荒淫无耻的牛肠衣。

    “这是一个皱眉头的发结,”我内心不无调侃地自言自语。“是一个老眉头(霉头)。一个皱结,一个小倒霉蛋!别在什么发型上?别在假发上还是我肮脏的鬈发上?”

    谈到我的衣着,我知道我穿得很朴素,甚至很卑贱。若要摆脱困境,惟一的办法就是搞一身奇装异服,荒诞绝伦。不过,我还是做了一个美梦,缝了一朵布玫瑰。我把它佩戴在我的连衣裙上,与史蒂利达诺的葡萄串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在安特卫普重新见到了史蒂利达诺,大约过了好长时间,我对他旧话重提,谈起隐藏在他裤裆里的那串假葡萄。他顺便告诉我说,有一位西班牙妓女,就在她的裙子上别有一朵布做的玫瑰花,高度与假葡萄串不相上下。

    “为了取代那朵已经丢失的花。”他对我如是说。)

    在佩德罗的房间里,我看了看各种各样的衣裙,心情高兴不起来。最后,他给我留下几位女士的地址,她们不外乎是经营服装的商人,说我可以在她们那里买到合身的裙袍。

    “花花肠子花衣裳,你是得包装一下,让。”

    我一听到肠子肠衣就恶心,说起衣裳就联想到肠衣,畜生肚子里裹包粪便的那层油腻腻的薄内衣。当时史蒂利达诺不干,很可能他的朋友的想法伤害了他,男扮女装像什么话。

    “没有必要嘛,”他说,“你会有别的办法勾引客人的。”

    唉!克里奥拉的老板非要我装成纯情小姐。

    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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