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让·热内 本章:六

    我们彼此并未完全情投意合,互相委身,只是照例每天见面。我在他房间里吃午饭,晚上西尔维娅出去干活,我们则在一起吃晚餐。然后,我们挨家光顾酒吧,喝得飘飘然,忘乎所以。他几乎整夜抱着出色漂亮的姑娘跳舞。只要他一到位,气氛就不一样,先是他一桌人热闹起来,然后感染周围桌子。笨拙而疯狂。他几乎每晚都要干架,粗野,可观,转眼间独手从口袋里拔出他的弹簧刀。码头工人、水手和男妓们纷纷把我们包围起来,或者助我们一臂之力。这样的生活把我折腾得筋疲力尽,我多么希望能在迷雾缭绕或蒙蒙细雨中沿着大堤漫步。在我的记忆中,夜夜都冒火星。有一位记者谈论一部电影时写道:

    “爱情之花在公开打骂中开放。”

    这句滑稽的话胜似一篇精彩的演说,不禁使我想起一种名叫“狼嘴巴草”①的花,开在干硬的蓟刺丛里,花草通人情,我那带有绒毛的柔嫩花朵,被史蒂利达诺刺伤了。

    ①汉语名称为“金鱼草”--译注

    史蒂利达诺没有让我负责任何工作,有时候,我偷了几辆自行车到荷兰的马埃斯特里克出卖,他得知我过境十分轻松,便找一天同我一起闯阿姆斯特丹。他对海港城市毫无兴趣。他嘱咐我在一家咖啡馆等他几个小时,转眼就不见了。我已经懂得规矩,不可随便问他行踪。他对我的活路很感兴趣。而我对他的名堂不去理会。傍晚时分,我们又往回赶路,到了火车站时,他交给我一个像砖头大小的小包,捆得结结实实,而且盖了封章。

    “我嘛,我继续坐火车走。”他对我说。

    “可海关呢?”

    “合理合法。不用担心。你照常步行过关。别打开包裹。这是一个伙伴的东西。”

    “我被逮住了怎么办?”

    “别开这种玩笑,小心打你的小嘴巴。”

    史蒂利达诺一贯善于施展软硬兼备的魅力,我也只好左右逢源,听凭摆布。他亲切地拥抱了我,便独自朝列车走去。我看着眼前这位沉静的理性化身,这位摩西十诫的守护神走路的姿态,他那坚定稳重的步伐,漫不经心的举止,扭动有光泽的屁股,无不包含着他的权威。虽然我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但它却是信任和幸运的标志。幸亏有了这个小包,我再也不必为我那点区区小事去闯边境了,现在只须惟君命是从,效犬马之劳。我的眼睛离开史蒂利达诺后,一切心思都是为了重新找到他,手中的包裹就是我的向导。我每次历险(偷盗,侦察,逃跑),周围的东西都活动起来了。想起那一夜,我同大个子N合伙作案。路上的石板、卵石都有方向,我得事先侦察清楚才行。周围的树木看见我不胜惊讶,顿时摇动起来。我害怕起来非同小可,可谓惊恐万状。无论什么东西,我一害怕,它就释放出一种精神激素,只等我一发抖,它也就跟着抖动起来。在我的周围,无生命的世界会轻轻叹息。我甚至可以同雨水交谈。我迫不及待将这种感情激动看作是一种特权,并对它情有独钟,导致恐惧的原因反而忽视了:如某次抢劫或在警察面前逃跑。夜间活动当然方便,但最终白天也照样坐立不安。于是,我只好将自己寄托于神灵世界,因为它失去了现实的意义。我处于危险之中。我看周围的景物,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常态,它们给我通风报信,带来友善的不安。史蒂利达诺托付的包裹贴胸揣在衬衣里面,它会把每件事情神秘的谜底一一揭开。诚然,由于我微启双唇,嫣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危险得以化解,使我敢于大摇大摆走向海关。我身上携带的东西,莫非是偷来的珠宝首饰?警察伤透了脑筋,密探、警犬四出活动,秘密文电来往不断,究竟是为了什么?会不会是这小小包裹引起的?我务必不惜一切代价与一切敌对势力周旋,史蒂利达诺在等着我。

    “这混蛋耍出漂亮的一手。”我暗自寻思。“他倒小心翼翼不沾手。缺一只手可不是正当理由。”

    回到安特卫普后,我也顾不得梳洗刮胡子,就直接向他住的旅店走去,一心只想带着我的胜利战果,连同我的拉碴胡子、蓬头垢面和疲惫的胳膊登门亮相。人们给优胜者戴上桂冠,献上鲜花,佩上金项链,难道不就是为了象征性地庆贺胜利吗?可我呢,我带来的胜利一丝不挂。在他卧室里,在他面前,我递给他包裹,像吃家常便饭一样自然。

    “喏,给你。”

    他笑了,一种大功告成的微笑。我想他不会不知道,我对他有求必应,没有办不成的事。

    “没有遇到麻烦?”

    “平安无事。很容易。”

    “好!”

    他又笑了,随口又补充了一句:“妙极了。”可我却不敢回应他,他当然一路平安,不承担任何风险,因为我早已知道,史蒂利达诺是我亲手炮制出来的,一切取决于我,我既然可以创造他,也可以摧毁他。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上帝需要一个天使作为使者,去完成连自己都无法完成的使命。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

    “没什么,一点烟土。”

    我竟然不知不觉走私了鸦片①。我并没有怪史蒂利达诺暗中让我为他火中取栗,代他去冒风险。

    ①1947年,我从一家晚报得知,他刚因持枪夜间行凶被捕。报纸称:“……英俊的独臂英雄脸色苍白……”云云。读到这里,我一点也没激动。--原注

    “这很正常,”我自言自语,“他是个混蛋,而我则是个蠢蛋。”

    尽管他对我如此不义,我却对他感恩戴德。倘若他在我面前表现得胆大妄为,包打天下,事事不让我插手,一切由他自作自受,那么史蒂利达诺就将失去对我的所有吸引力。我暗自怀疑,他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一次重大行动中去。他对自己的身体爱护备至就是证明。动不动就洗澡,动不动就洒香水,而且爱睡懒觉,还有那日益发福的形体,都说明他变得圆滑了。明白了他的行动离不开我后,我也就更离不开他,稳抱住他这棵有根基也爱招风的大树,并从中汲取我的力量。

    此时,正值安特卫普秋季,阴雨绵绵,建筑物的色彩灰暗,佛拉芒人形态沉重臃肿,城市风格又很特别,再加上我这可怜巴巴的穷酸相,也增添了悲凉的情调。面对这些风物,难免触景生情,心头闷闷不乐,总有些忐忑不安。在德国占领安特卫普的轰炸中,许多安特卫普人丧生,我曾从新闻影片中看到100到150名受害者的葬礼。一具具棺材上盖满了郁金香或大丽花,安置在安特卫普废墟现场上,简直成了一片摆花摊的花市。各路牧师和唱诗班的孩子们,个个穿着绣边宽袖法衣缓步而行,为死难者祈祷安魂。这番最后一睹的景象,进一步使我相信,安特卫普向我暴露了它的阴暗面。

    “人们在为这座城市举行祭礼,”我心里思忖道,“我想,城市的精神就是死亡,”

    不过,只是事情的表面现象造成了我的迷惘,这种不安情绪首先是恐惧引起的。后来,慌乱很快就消失了。我仿佛可以洞察事理。就连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失去了惯常的意义,我甚至自己问自己,举杯饮酒是真的吗?穿鞋戴帽是真的吗?我一旦发现了每件事物的特殊意义,数理概念便离我扬长而去。渐渐地,史蒂利达诺失去了对我的难以置信的吸引力。他以为我耽于幻想,因为我很专注。其实我不甘寂寞,心不在焉。南辕北辙,目标与终点不一致,这是常有的事。经过对比,我的谈话颇有点幽默:

    “你变得疯疯癫癫,我发誓。”

    “疯疯癫癫!”我重复了一遍,眼睛瞪得大大的。“疯疯癫癫。”我好像记起来了,根据我所说的不屑一顾,注意到忘在铁丝上的一件内衣还夹着一枚别针,我因此揭示了一个完整的知识。这个尽人皆知的小玩意儿,既雅致又奇特,我却熟视无睹。我对一切事态的感知,一律抓住其主体。读者可想而知,在我当时的生活环境中持这种态度是很危险的。因为那时候,我每时每刻都要提防不测,我一旦看不见客观事物的实用意义,就有被抓起来的危险。

    在史蒂利达诺的帮助和劝导下,我终于讲究起穿着来了,而且还很别致。我讨厌流氓中流行的笔挺格调,我的装束流露出梦幻色彩。当乞丐因耻辱同现实世界格格不入,正当我告别乞丐生涯之时,现实世界又从我身边悄然溜走。我识别客观事物重本质而非优点。我的这一幽默感最终使我与情投意合、亲如手足的人们逐渐生疏起来,犹如粘胶逐渐失去了粘性。我感到茫然若失,轻浮到荒唐的程度。

    在一个酒吧间,一个年轻的皮条客正蹲着玩弄一只小狗。在这样的场所,玩得如此调皮,的确异乎寻常,我不由向年轻的皮条客和小狗会心一笑:我很理解他们。这就好像一辆满载沉闷而匆忙乘客的公共汽车,发现一个小孩伸出小指头示意,便丝毫不敢怠慢地停了下来。史蒂利达诺鼻孔里冒出一根又粗又硬的鼻毛,逼人太甚,我便毫不客气地拿起剪刀把它剪断。

    后来,我被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所倾倒,我采取了同样超然的态度。我承认我很激动,但我不承认激情有指挥我的权力。我同样清醒地加以审视,我懂得什么是我的爱;我从我的爱出发,与世界建立起联系:聪明才智应运而生。

    但史蒂利达诺如梦初醒。我已不再为他效劳。他不如痛打我一顿,痛骂我一通。他不如让我领教一下他拳打脚踢、侮辱漫骂的滋味。在我眼里,安特卫普已经失去了悲凉的特性和放荡的滨海诗意。我明察秋毫,一切都可能降临到我头上。我本可以作案犯罪。这个阶段前后大概持续了半年。但我还是干净的。

    阿尔芒已经外出旅行去了。尽管我不时听到别人叫他不同的名字,我们却一直管他叫阿尔芒。我的情况难道不也如此吗?大家叫我让·加连,其实这是我第十五六个名字了。他刚从法国回来(后来我回法国后才知道他贩卖鸦片),若要我用一个词来勾画一个人,只要他在我面前打几秒钟照面就行。但如果他给我的最初印象如忠诚、明朗、坦率在我脑中滞留,那么一旦发现他的嘴角起了一道皱纹,换了一个眼神,露出了一丝微笑,那么表达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他的面目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表情纠缠不清,叫人无法解读。在史蒂利达诺的脸上,我所能看到的是冷酷无情,但他只要在眼角或嘴角露出一丝讥讽(我也说不清)的表情,他的面目就走样了。阿尔芒的脸则是虚伪、阴险、恶劣、狡诈、粗暴。当然,认识他之后发现这些性格特征并不难,但我知道,只有当那些性格特征奇迹般地同时集中到一张脸上时,才能给我留下当时的印象。其实,虚伪、恶劣、愚蠢、残暴、野蛮等说法可归结为一种禀性。我是说,上面列举的各种面部表情,在空间里很难看清,但从时间上看就一目了然,之所以在他的表情中会流露出这些特征,或者与我的性情有关,或者与阿尔芒内在的原因有关。他是一个粗野的人。他不具备正常的美。在他的脸上,我所说的那种种特征,纯粹得一丝不苟,不会引起反义混淆,表面上看起来阴郁可悲,其实却闪闪发光。他体力惊人。他当时大约45岁。他长期凭借自己充沛的精力闯荡世界,举重若轻,好不自在。他巧妙使用自己的精力,以达到最佳效果,以至于这种精力,这种强壮的肌腱,在额头和脖项都有突出的表现,这再次证实并强化了这种种可憎的品质。过人的精力使恶劣的品质具有诱惑力。他鼻梁塌陷,我看未必是被人一拳砸扁的。他的下巴结实有力。他的脑袋浑圆而且总是剃得光溜溜的。脖子上的皮肤有三道折,稍有积垢便看得一清二楚。他身材高大,架势不凡。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通常动作迟缓,体态沉重。他难得一笑,笑也不自然。他的嗓音凝重,低沉,近似男低音。但不能说他是一个粗嗓子,因为音色还挺悦耳。阿尔芒说话很快,大家边走边说,步子迈得快,话也说得快,与低音相反相成,产生了美妙的内涵丰富的音乐效果。行色匆匆,在浑厚低沉的低音中,还可以领略到高音的昂扬,音色厚重,变化难度大,可见他的嗓音非常灵活。高低变调错落有致,显得格外优雅。阿尔芒发音还算清晰,音节之间没有撞车现象。尽管他说话简单,随便,但环环相扣,平铺直叙,从容不迫。大家终于明白,正因为他的嗓音特别美妙,他的整个青春时代一直有人喝彩,尤其是得到男子汉的青睐。凡是因体壮或貌美而受到别人赞佩的人,都会有一种洋洋得意的自信,于是他们对自己更是信心十足,更醉心于温文尔雅。阿尔芒的声音不时刺激着我的喉咙,一点就灵,我会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他很少迫不及待地赶路,但事情总有例外,倘若必须赶一场约会,又是走在史蒂利达诺和我之间,他必把头抬得高高的,而且稍微前倾,不顾身高马大,大步流星阔步向前。与此同时,他的低嗓门说话越来越快,堪称一部肆无忌惮的杰作。从这位重量级健将的喉咙里吐出的声音只因有淡淡的几丝轻雾才显出万里蓝天的清朗。可以想象,这嗓音属于一个快人快语、风度翩翩、备受欢迎的少年,他对自己的风度、力量、美貌和非凡充满自信,对自己嗓音的奇妙魅力胸有成竹。

    我想象在他体内,在他的五脏六腑内,有坚韧的皮层组织裹包。在他那又热又肥的花花肠子里,我相信他正在酝酿着他的意志,要把虚伪、愚蠢、恶劣、残酷、奴性强行实施,公开亮相,并从中获得个人全面的诲淫诲盗的成功。我是在西尔维娅的房间里看见他的。我一进门,史蒂利达诺立即介绍说我是法国人,我们是在西班牙结识的。阿尔芒当时站着。他没有同我握手。但他看了看我。我紧靠着窗子站着,没有对他们表示热心。他们决定到酒吧去,只听史蒂利达诺说:

    “你去吗,让诺?”

    我还来不及回答,阿尔芒就问他说:

    “你出门带着他,老是这样子?”

    史蒂利达诺笑了,说:

    “要是你讨厌他,可以把他留下。”

    “噢,那就让他去吧。”

    我跟在他们后面走着。喝过酒后,他们便分道扬镳了,阿尔芒还是没有跟我握手道别。他离开酒吧时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关于阿尔芒,史蒂利达诺也只字不提。几天以后,我在码头仓库附近遇见阿尔芒,他叫我跟着他走。他几乎不说一句话,就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他表面上仍然鄙视我,逼我供他寻欢作乐。

    被他的力量和年龄所支配,我干得一丝不苟。他那堆没有丝毫灵性的肥肉压得我头晕目眩,我终于领教了地地道道的兽性,与我过去的幸事大不一样。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茸茸的胸毛、肚皮和屁股所能包含的温柔,所能传递的力量。我任凭无数的风雨交加之夜把我湮没。或出于感激,或出于惧怕,我在阿尔芒毛茸茸的胳膊上投放了一个吻。

    “你怎么回事?你有病?”

    “我一点没使坏。”

    我待在他身边,为他提供夜间淫乐服务。阿尔芒准备上床睡觉前,脱长裤时要褪好几道皮带圈,经常把皮带弄得喀啦作响,似乎是在抽打一个无形的受害者,一种透明的肉体。空气充满血腥味。我当时吓坏了,我所看到的阿尔芒既沉重又恶毒,根本不是原来想象的那么回事,他是一个无能的家伙。皮带的喀啦声陪伴着他,支持着他。他因无能而狂怒,绝望,像一匹被影子压抑着的野马浑身发抖,而且越来越厉害。然而他不会容忍我终日无所事事。他要我到车站或动物园周围转悠转悠,拉几个顾客。他知道我对他的为人产生恐惧后,就放松了对我的监督。我如数带回我挣的钱。他自己也在酒吧间接头。他同码头工人和海员合伙搞了多次走私活动。兄弟们很敬重他。当时,他与全城的地痞流氓一样,脚穿草底帆布鞋。他走路不出声音,但步伐更沉着,更有弹性。他经常穿一件海军裤,蓝料子,很厚重,人们通常称之为桥的部分从来不扣严实,不时前面露出一块三角裤,偶尔也露出一角稍微卷起的贴肚皮口袋。他走路的姿态比别人起伏更大。我想,他是为了找回流氓、娈童、水手20岁青春体态的感觉,不知不觉中便在行动上流露出来了。他很留恋那时的体态,就像人们留恋青年时代的生活方式一样。但他本身就混迹于最具刺激性的色情行业,他要求用言语和动作来调情。由于我习惯了史蒂利达诺的害臊,在码头工人的酒吧里则看惯了他们的粗鲁,一桩桩,一件件,我既是见证人,往往还成了他们胆大妄为、具体明确行事的借口。不论面对什么人,阿尔芒满怀激情地大谈他的性器官。谁也不打断他的话。除非碰到一个顽固的家伙,被他的语调和话语搅得不耐烦了,才顶他几句嘴。

    有时候,他一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柜台前一边喝酒,一边爱抚自己。还有时候,他卖弄自己的粗壮与漂亮--也包括力量和灵巧。那时,我弄不清他的阳器和力量到底为什么会这样纠缠不清,因此对他羡慕不已。在街上,他一只胳膊似乎在拉我搂抱我,另外一只手臂则死劲一拱把我推开。我对他的生平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周游过世界,是佛拉芒人,我硬要从他身上辨认出苦役营的痕迹。他很可能从苦役营逃跑出来,要不然他怎么会剃光头,怎么会有这一身厚重的肌肉,怎么会如此虚伪、粗暴和野蛮。六

    与阿尔芒混在一起给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史蒂利达诺照例常去看望阿尔芒,但他似乎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在疏远我。很久以前,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委身于这个年轻小伙子,当年颇有讥讽意味的冷酷无情现在却变成了可口的温情了。在我同阿尔芒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里,史蒂利达诺从不以此为笑料寻开心。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这样谨慎小心反而令我很不自在。不多久,他便成了明日黄花。

    阿尔芒与史蒂利达诺不同,他并不怯懦。他不仅不回避偶发的搏斗,而且敢于接受危险的挑战,干有风险的勾当。他甚至敢自己谋划自己动手。我们相遇一个星期后,他告诉我说他要外出一段时间,让我等他归来。他把他的日常家当(一只装有几件衣物的行李箱子)交给我就走了。那几天我轻松了不少,不再感到恐惧的重压。我还经常同史蒂利达诺一起出去。

    有一个与我同龄的小伙子,如果他不往他的双手啐唾沫以开动绞盘的话,是不会引起我的注意的。劳动者的这个习惯动作竟使我头晕目眩,我仿佛成了一个自由落体,飘飘忽忽落到一个早已遗忘了的年代--或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领地地。我的心苏醒了过来,我的肉体顿时也不感到麻木了。我疯抢镜头,转瞬间就准确地记录下这小伙子的一举一动:他的姿态、发型。腰身一扭的动作。弯腰弓背的形体、他正在开动的旋转木马,木马随着音乐旋律不停地运转,熙熙攘攘的集市,安特卫普市兼收并蓄了所有这一切,地球小心地转动,宇宙蕴藏着如此赏心悦目的重托,而我呢,在那儿吓得呆如木鸡,惟恐拥有世界,惟恐知道我拥有世界。

    我并没有看到他往手上啐的唾沫,只是看见他两腮一鼓一缩,白牙间吐出舌尖。我还看见这小子搓着黑糊糊的长满厚茧的手掌。他弯腰掌握舵杆时,我发现了他那已经皲裂的箍腰厚皮带。这种粗笨的皮带绝不是风流雅士裤腰上的装饰品。只要看一眼它的质地和厚度,其作用便一清二楚了:保持男性阳刚气质最显著的标志。若不系这种皮带,阳刚便无从谈起。男人的宝贝得不到保守和护卫,阳气就会从脚底流失,出现气质障碍。小伙子穿一件茄克衫,衣裤之间露出一段皮肤,皮带没有穿进套圈里。他每次使劲,皮带便往上提一下,而裤子则往下滑动一下。我看呆了。我看着皮带稳稳当当地上下运动着。待到第六次腰部运动时,只有裤裆上皮带首尾仍然相扣,其余部分已缠到赤裸裸的脊背和腰部上。

    “好看吧,嗯?”史蒂利达诺对我说。

    他发现我看得入了迷,当然不是说我看舵盘,而是说我看掌握舵盘的守护神。

    “去对他说你爱他,去呀。”

    “别拿我穷开心。”

    “我说话很认真。”

    他笑了笑。但不论从我的年龄还是从我的风度上讲,我都不好装出高贵绅士的派头,带着轻薄逗乐的情趣去接近他,观察他。我恨不得马上离开这个小伙子。但史蒂利达诺却拽住我的袖子,说:

    “去呀!”

    我挣脱了他。

    “放开我!”我说。

    “我看没错,你喜欢他。”

    “那怎么样?”

    “怎么样?请他喝一杯呀!”

    他又笑了,说:

    “你怕阿尔芒是吧?”

    “你有病!”

    “那么,你要我去开口?”

    此时,小伙子直起腰来,热血上头红光满面,活像一个满脸充血的醉汉。只见他正了正腰带,向我们走来。我们站在马路上,他则站在绞盘木板底座上。我们直瞅着他,他笑了,说:

    “这活一干就热。”

    “是不是一干就渴?”史蒂利达诺问,然后转身对我又说:

    “你该请我们喝一杯吧?”

    罗贝尔随我们到了咖啡馆。事情发生得就这么巧妙,就这么简单,却令我惊慌失措。我既不靠近罗贝尔,也不紧挨史蒂利达诺,我已魂飞魄散,撒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虽然抓录了上百个分镜头,但这些细节顿时像宇宙大爆炸一样,化成了无数轻盈的星星。我记不得那是些什么星辰。后来,我第一次陪伴吕西安,我又体验到同样的丢魂现象。我听到一个家庭主妇为买一株天竺葵正在唠唠叨叨:

    “我喜欢在家养一株花草……”她说,“一株漂亮的花草……”

    她从千百种花草中给自己挑选了一株天竺葵,执意要连根带泥一起包装。买一株花还这么讲究,倒没有使我吃惊。设身处地为妇人想一想,我不觉感染上买花人的感情:

    “她会给花浇水的,”我自言自语起来,“她肯定还要专门为这株花买一只马约里卡陶瓷花盆。她还将把花移到有阳光照射的地方。她会百般爱惜它……”

    罗贝尔走在我身边。

    夜里,罗贝尔就躺在转盘的蓬布下,身上裹一条被子睡觉。我请他到我的房间来一起住。他就来睡了。但第二天,他迟迟不来,我便去找他。他万万没有想到,我在码头附近的一家酒吧里看到他,他正同一个男人谈话,那人言谈举止像是同性恋者。我没有对罗贝尔说什么,但却告诉了史蒂利达诺。第二天早晨,在罗贝尔上班之前,史蒂利达诺就来看我们。真是难以置信,他仍然那么难为情,欲言又止,总是难以启齿。最后才终于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

    “我们合伙干吧。你先把那些家伙吸引到公共便池那里,或带到一小单间里也行,然后我和让诺一起赶来。就说我们是你的兄弟,然后就下手敲他钱。”

    我差点失声问他:“那阿尔芒呢,他干什么?”但我没有吱声。

    罗贝尔躺在床上,上身裸露在毯子外面。为了不使他难堪,我注意不去碰他。他对史蒂利达诺陈说这类行动的利害,其实他心里也明白,他自己也把这种危险看得很遥远,说不准,如坠入五里云雾一般。终于他同意了。史蒂利达诺对他施展的魅力起了作用。我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我爱罗贝尔,可我未能让他答应下来,况且,这对我未免太残酷了。史蒂利达诺故伎重演,把我们在西班牙只有我们才知道的秘密武器重新搬弄起来。史蒂利达诺走后,罗贝尔溜进了被窝,蜷曲着身子紧挨着我。

    “这是你的男人吧,嗯?”

    “你干吗问这个?”

    “看得出来,他是你的男人。”

    我搂住他,真想吻他,但他挣脱了。

    “你疯了!不能一起干这事!”

    “为什么?”

    “唔?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同龄兄弟,这样不闹笑话?”

    那天,罗贝尔很晚起床。我们同史蒂利达诺和西尔维娅一起共进午餐,尔后,罗贝尔去领工钱,并对老板说,他不再在转盘工作了。我们喝了一个晚上。阿尔芒出门已经8天了,音信香无。开始,我真想携带着阿尔芒的衣物一走了之,逃离安特卫普,甚至离开比利时。但他威力无边,遥控着我,我恋恋不舍,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被这个男子汉的暴烈所诱惑。这是一个成熟的男子汉,老到于邪恶,地道的强盗,惟有他才能带着我甚至背着我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世界里闯荡,我相信他已经开始东山再起了。我舍不得离开他的房间,但我忐忑不安,日甚一日。史蒂利达诺答应我不把我对罗贝尔的恋情告诉阿尔芒,但我吃不准罗贝尔会不会来个恶作剧,到头来把我出卖了。罗贝尔同那位断手英雄在一起显得很自在。他已经毫无拘束了,活泼诙谐,爱说爱笑,甚至有些放肆。他们俩商量从何处下手作案时,我发现他的眼神突然变得专注起来,待解释清楚后,罗贝尔必做一个原来如此的手势:食指和中指并拢,悄悄地插进一件虚拟的西装内层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提出一串虚拟的珠宝。这一表演动作十分轻巧。罗贝尔缓慢地在空中进行分镜头演示:一个动作是从被盗者口袋中抽出手,第二个动作是把拿到手的赃物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我和罗贝尔一起侍候史蒂利达诺,就像侍候一位神甫或一门大炮。我们跪在史蒂利达诺面前,分别为他系左右鞋带。但要戴手套就麻烦了,因为他只有一只手。这种情况下总是罗贝尔优先去摁手套纽扣。

    即使讲几个成功的案例,你们也休想弄明白其中的门道。最经常的情况是,我和罗贝尔把嫖客带上楼。待他睡熟后,我们就把他身上的钱搜刮一空,扔给等在窗外的史蒂利达诺。早上嫖客追问我们,我们就让他随便搜,反正他不敢告发我们。开始时,罗贝尔振振有辞,为他的盗窃行为辩解。凡新手作案总爱说洗劫嫖客就是惩罚坏蛋。

    “这帮家伙,都是鬼迷心窍的色狼。”他这样开脱自己。

    他偷窃了嫖客还不断地挑嫖客的毛病,不由有些心烦意乱。史蒂利达诺毫不客气地给他提个醒:

    “你呀,如果继续这么说教,岂不成了神甫了。干我们这一行的,只认一个理,那就是钱。”

    经史蒂利达诺这么一点拨,罗贝尔茅塞顿开。他坚信自己得到史蒂利达诺的撑腰,因此愈加放肆。他开始胡说八道了。他处处讨史蒂利达诺的欢心,致使史蒂利达诺只带着他出门。我的情绪越来越糟糕。我嫉妒我这两位朋友。但罗贝尔说到底还是迷恋妓女,见一个笑一个。娼妓们也喜欢他。据此,我感到,他同史蒂利达诺在一起未必是与我作对,只是把他调出了我的视线以外。鉴于他比我更招惹人,史蒂利达诺把我的服饰全给了他,好让他勾引男人更得心应手。罗贝尔受宠若惊,嬉皮笑脸地穿了起来。我只剩下一条长裤,一件上装和几件破衬衣。我琢磨一些损招来设法报复史蒂利达诺。他与阿尔芒对比相形见绌,显得平淡而无厚度。他的美貌对我已黯然失色了。他笨嘴拙舌,言谈也淡而无味。我多么渴望从阿尔芒身上发现新的奇迹。

    阿尔芒的下流态度,我不好说是我决定写淫书的初衷,但我确实被他蛮横无礼的回敬搅得心慌意乱。其实史蒂利达诺只平心静气地,不过带有一种无关弘旨的口气,要求他应有诗情画意的理性:

    “我的宝贝东西,”他说,“我的宝贝东西,女人往前总是先招摇乳房,她们玩弄我的宝贝,我有权把宝贝献出来,让它向前,直至把它搁到平台上。因为我的宝贝很漂亮,我甚至有权把它当礼物派献给波拉·内格里或加勒王子!”

    史蒂利达诺善于玩弄厚颜无耻的伎俩,但不擅长动听的言辞。他的怯弱、卑鄙和懒惰,日积月累,已经腐烂发臭,浊气冲天熏得我喘不过气来,只能加剧我对他的怨恨。过去美化他的东西,现在却像溃疡一样腐蚀着他的肠胃,染上溃烂的色彩,成了我嗤之以鼻的理由。他们似乎不知道我的嫉恨和狂怒,似乎不知道我恼羞成怒已经不断恶化着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天,我单独同西尔维娅上街,她公然挽着我的胳膊。她紧紧地挨着我。我所爱恋的两个男人,他们之间却一拍即合,亲密无间,结果把我给疏远了,反而不让我品尝坦诚而欢快的友情,但史蒂利达诺的女人也许出于怜悯之心,似乎要来安慰我,这就更叫我无地自容。西尔维娅的腰身和乳房紧贴着我的身体,差点使我呕吐。她也许是故意要伤害史蒂利达诺,竟当着他的面,说我招她喜欢。罗贝尔和史蒂利达诺听了不禁哈哈大笑。

    “你们俩尽管搂着抱着溜马路好了。可我们,我们还得一起出门办事去。”

    我被他们的嘲笑扫地出门,我分明看到自己顺着一道光梯滚落下去,史蒂利达诺控制着光梯作威作福。我仿佛又回到了西班牙时代,衣衫褴褛,与穷光蛋们为伍,熬过了多少黑夜,浅尝幸福却陷入了绝望:我自知无计可施,只好再去啃泥土,舔自己的双脚。我经过长途跋涉,已是满脚尘灰。一想到我过去浑身长满的虱子似乎又在我身上孵出了幼虱。虱卵即将孵化,我就索性不剪头发了。我下决心要杀掉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当不成荣耀的流氓,就做监狱中的流氓:我选择了苦役营或受辱刑而死。为了挺过难关,我不由思念起阿尔芒,多希望他早点回来,但他就是不露面。

    当时我们是在比利时。但只有法国警察对我有一种难以置信的威慑力。那些感化院之类的工具也是如此。我在法国以外的地方作案,根本就不算罪过,顶多是过错。我若进了比利时的苦役营或监狱,我的下场会怎样?我别无他虑,就怕被剥夺了自由。我向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提议到莫伯日作一次远征。

    “假如我把他们杀死在阿登山区,法国警察就会把我抓起来,我被流放圭亚那就不成问题了。”

    但他们谁也不肯跟我走。一天,我一个人呆在史蒂利达诺的房间里,我从他挂在衣柜的一件上衣口袋里,偷走了他私藏的手枪。

    上面讲述的,是1932年至1940年之间我的亲身经历。不过,在我为你们写作时,当年的恋情萦绕心怀,历历如在眼前。我一一做了手记,不妨加以利用。但愿这些故事对本书有用。

    我把吕西安咬出了血。我希望他吼叫起来,他的麻木使我无可奈何,但我知道,我非把我的朋友的肉撕碎不可,恨不得陷入一场无法弥补的大杀戮之中,但我仍然保持着理智,我领教了失败的疯狂。

    “我要张牙舞爪,披头散发,连啃带咬,唾沫横流,叫你吕西安再板着冷漠的面孔,”我内心翻江倒海。“只有极度的痛苦才会使我放松上下颚骨紧张的肌肉,请他宽恕我。”

    我的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肉,我的上颚和下巴紧张地颤抖,致使我浑身哆嗦起来。我发出垂死的哀鸣,然而我在爱,极尽温柔体贴,爱我的絮盖小渔夫。他紧挨着我伸直身子,然后悄悄地把大腿伸进我的大腿之间,轻柔的睡衣把四条腿绞混在一起。然后,他极其仔细地寻找一个可以埋藏他面颊的地方。只要他睡不着,我那十分敏感的脖项内侧就可以感觉到他眨眼交睫的轻微颤动。他一副懒洋洋无精打采的样子,即使感到鼻孔毛刺痒,也懒得举起手起来搔搔痒,只是拱着他的鼻子,在我胡子上乱磨蹭,引起我好一阵微妙的冲动,就像小牛犊吮吸母奶那种快感。他性格十分脆弱,简直不堪一击,只要我狠狠地瞪他一眼,只要我的话说得稍重一点,他就会受到伤害。要不然就会像有害射线一样,穿透那一根柔软的能伸缩的东西,却不留任何痕迹。有的时候,我突然心血来潮,一股柔情传到胳膊上,我立即更用力地搂抱他。可他并没有抬头,只是用他温柔的双唇,在我的脸上和身上,深情地吻着,舔着。这是对我的胳膊突然拥抱的自动回应。我每次心血来潮,总能得到一阵轻吻质朴的回报。那轻轻的一吻,使我顿时感到,一个单纯朴实的小伙子的皮肤所有的毛孔百花盛开。我从他的这一表示明白了,他的举动是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他的体态听从他思想的指挥。我被他的头压得喘不过气来,我吁吁地嘀咕道:

    “像现在这个样子,温顺地在我怀抱里,我有护犊的感觉。”

    “我也一样。”他说。于是他马上给我一个回报的轻吻。

    “什么?你也一样?”

    “是的,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在保护你。”

    “真的吗?为什么?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弱了?”

    他喘了一口气,甜蜜地对我说:

    “是真的……我保护你。”

    我如醉如痴地闭上了眼睛,他吻了吻我的眼睛后就下了床。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在我的眼皮底下,出现了奇异的景象:在清澈透明的泉水池里,有一些很灵活的灰色爬虫,在池底淤泥上忙忙碌碌地行动,他们在我眼睛的阴影和清水里奔波,而我眼睛的一汪清水底下,则是一摊污秽的烂泥。

    我感到很惊讶,一个肌肉如此发达的身体,在我的热爱感化下,会变得如此萎靡不振。只见他在街上走路,肩膀摇摇晃晃:铁石心肠已经变得春风轻软。原来的针尖麦芒、雷鸣闪电终于收起了锋芒和激光,变得委婉轻柔了,惟有眼睛在雪崩中闪烁生辉。这部机器原来只会挥拳头,顶脑球,尥蹶子,现在却放开手脚,放直身子,放松了关节,其性能令我惊佩不已。它独具坚挺的温柔,像卷尺一样大伸张后可以大收缩,经过浸泡,发生了膨胀。我也领教了回报我的温柔体贴的那千种风情,万般柔顺,怎么会突然变得暴烈,变得恶劣,只要我的温柔不再成其温柔;只要我断绝了柔情蜜意,比如说,抛弃了这个小家伙;只要我因软弱而无力占有这金玉之躯。我看清了是什么力量在操纵这种种突变。何必有这样的清醒,真叫人受不了。他的温柔收缩了,龟缩了,以便养精蓄锐,东山再起。

    “你要把我甩了,我会发疯的,”他对我说,“我会比流氓还流氓。”

    有的时候,我也害怕他对我的爱会突然从温顺变成抵抗。还是谨小慎微为妙,见好就收,痛痛快快地享受他给我提供的艳福。傍晚,吕西安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在我的脸上吻了又吻,我的身躯蒙上了哀伤。我浑身似乎黯淡无光了。一个鬼影给我的身体披上了黑纱。我顾影自怜。让这个孩子失恋于我?让他从我这棵大树上掉下来,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我的爱即是愁。”

    “没错,我一拥抱你,你就愁眉不展。我已经注意到了。”

    “你烦了吗?”

    “不,没关系。我为你感到快活。”

    我内心却喃喃自语: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自言自语,情话说完了,我的爱也很可能即离我而去。就像喝过牛奶,或者吃过泻药,毒素也就从我的体内被清洗出去了。我把他的手握在我的手里。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久久地贴在一起。我最终切断了接触,但仍然爱他。同样的惆怅笼罩着我的身体。我第一次看他这个样子:吕西安光着脚.从絮盖街道下来。他光着脚穿过市区,进入了电影院。他衣着考究,无懈可击:一条蓝布长裤,配一件蓝白相间的海魂衫,短袖一直挽到肩头上。我不揣冒昧将此写成白纸黑字,他至今仍光着脚丫子。在我看来,他那双脚丫子有如绿叶护花,是补充其美貌的精致附件。我对他的沉着和威信赞不绝口。他举手投足,一言一行,既简单又可爱,把他的美貌,他的雅致,他的青春,他的力量,他的风度,表达得淋漓尽致,在本市爱虚荣的人群中赢得了交口赞誉。在洋洋得意的幸福中,他显得庄重起来,心满意足地笑了笑。

    南洋杉树的叶片红红的,厚厚的,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茸毛,分泌着一种褐色的树脂。红叶掩映,装饰着一片墓地,这是有名的渔夫墓,埋葬着很久很久以前就死去的渔夫们。好几个世纪,渔夫们的幽灵一直在这个野性不减当年的和善海岸游弋。渔夫们拖船撒网,风吹日晒,发达的肌肤黑里透红。他们当时的装束,尽管细枝末节有所失传,但大体没有多少变化:一件大开胸衬衫,配一条缠在棕色鬈发上的多彩头巾。他们一向赤脚走路。他们已经死了。但长在公园里的南洋杉树唤起了我对已故渔夫们的思念。这里的老百姓已经变成了“鬼民”,但他们仍然好调皮捣乱,闲聊起来热火朝天,我真不敢相信渔夫们已经死亡。我别无良策使一位1730年的年轻渔夫复活,并让他活得更有劲,我只好蜷缩在阳光普照的岩石上,晚上就在黑松林里,强令年轻渔夫的鬼影为我消愁解闷,逗欢行乐。即使有翩翩少年作陪,我也难以摆脱渔夫们的魂牵梦绕。一个傍晚,我抖落了散落在我头发和衣服上的落叶,扣好了长裤的纽扣,问波布说:

    “你认识那个叫吕西安的家伙吗?”

    “认识。干吗?”

    “没什么。他讨我喜欢。”

    小伙子不露声色。他轻轻地拍了拍落在他身上的枯松针。他又漫不经心地摸了摸头发,看看是否黏上了青苔。他走出黑糊糊的树林子,看看作训服上有没有黏上树脂。

    “他这家伙怎么样?”

    “他吗?一个小流氓。他常与一帮盖世太保鬼混。”

    我又一次成了令人心醉的龙卷风中心。法国的盖世太保有两大迷人的本领:背叛和盗窃。倘若再加上同性恋,那它就是耀眼夺目、十全十美的了。法国的盖世太保所具有的这“三德”,我把它与“对神三德”①等量齐观。三德所至,可以构建一个同吕酉安同样硬邦邦的躯体。如何谴责盖世太保?他们心目中没有世道。他们背叛成性(背叛即意味着打破爱的法则)。他门投身抢劫。他们最终以鸡奸为标志,与世隔绝开来。他们作茧自缚,处于无法突破的孤立之中。扎瓦同我讲过不少有关法国盖世太保的事情,我且留待以后再说。

    ①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信徒的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译注

    “你肯定你说的没错?”

    波布打量着我。他一扬头,把棕色鬈发甩到后边。他走到我旁边,身影相随。

    “我既然说了就没错。”

    我一言不发。我还是小心为妙。盖世太保的话题在我内心掀起汹涌的波涛。吕西安正踩着波浪行走。万顷碧波承载着他优雅的双脚、肌肉发达的身躯、灵活柔软的体态、脖项、满头光彩照人的秀发。我惊叹不已,在这肉体宫殿的内苑,竟然深藏着十足的邪恶,而正是这十足的邪恶保持着四肢、躯干、光和影尽善尽美的平衡。接着,这宏伟的宫殿慢慢地沉沦,淹没在惊涛骇浪中。它在大海中漂游,大海惊涛拍岸,我们就在岸上行走。肉身宫殿慢慢地溶化成液状,最后与大海融为一体。大海犹如琳琅满目的百宝箱,面对大海里的世外桃源,多么宁静,多么温柔,我深感受之有愧。我真想头枕波涛,双臂抱胸,睡去而不睡死。人间的阴影,天空的阴云,道路的阴沟,树木的阴凉尽收眼底,在我心中定居下来。

    “喂,叫你呢,你就没想混进去干它几下子?”

    波布稍微转过头,朝我看了看。他的脸忽明忽暗,镇定自若。

    “你疯了。照你那么说,那我现会在哪里?早就同他们一起关进大牢了!”

    他们不是锒铛入狱就是死路一条,盖世太保的大小头目如:拉封、波尼、克拉维叶、帕尼翁、拉布西埃尔,其命运概莫能外。我之所以裁下并保存好这张登有他们照片的剪报,就是要寻找并保存为一次背叛行为辩解的证据。哦,记忆中我总是把一张容光焕发的面孔安在他的头上。莫里斯·皮罗杰从表面上看眉清目秀,像清晨一般爽朗,但实际上是十足的伪君子。他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撒谎。他当着我的面撒谎,笑里藏刀,出卖他的所有朋友。我当时是那么爱他。当我得知他是杀死厄斯库德罗的凶手时,我一下子昏死过去。因为悲剧再一次逼近了我,直到降临我的头上,进入我的生活中,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给了我举足轻重的新地位。(流氓们常说:“他不知天高地厚,连拉屎放屁都没感觉。”)我曾经崇拜过他,就是在他人头落地8年后,我或许仍保留对他的敬仰,皮罗杰从杀人到被处死这段时间里,反正他比我了不起。一想到他身首分离的一生,想起他那具正在腐烂的尸体,此时,我只能说:“可怜的家伙!”也只有这个时候,我的确很爱他。这么说,并非我要以他为榜样,而是求他帮个忙,指引我走上升天之路。在西归途中,但愿我能见到他(我可没有说再见他)。

    我的眼前,闪过一张张脸孔(拉布西埃尔的除外),他们无不因为经常担惊受怕和怯弱卑鄙而满面愁容,疲惫不堪。他们之所以面目全非,当然可以有种种的理由进行辩解,诸如纸张质量差,印刷质量差,拍摄瞬间表情很痛苦等等。他们一个个都露出受骗上当的可怜相,但他们是投入自己设置的罗网,是陷入心灵的陷阱。韦波·威德曼在被警察逮捕时受伤,连同绷带一起被照成漂亮的照片,但他仍然不失为一只掉进陷阱的野兽,只不过这是一个人为的捕捉人的陷阱罢了。他没有自欺欺人,保持了原来的真实面目,因此也就没有自己丑化自己。与此相反,我看拉封及其同伙的照片时,早就发现,现在也看得出来,他们完全是自己背叛自己。

    “一个真正的叛徒,一个爱好叛卖之徒,不装模作样自欺欺人。”我当时这么想。

    我所提及的这几条汉子,每个人都有自己荣耀的片段历史。想当初,他们个个光彩照人。我认识拉布西埃尔,曾看见他出门时,携带着几个情妇乘坐豪华轿车招摇过市。他相信自己,心安理得于真实之中,专营告密勾当获取丰厚报酬。厚颜无耻而毫无愧色。

    “前怕狼后怕虎,动不动就感情用事,必然心慌意乱,必然在表情上流露出来,惟有吕西安不受影响,照样天真烂漫。”我这么想。

    波布在我面前挑拨离间我同吕西安的关系,把他描绘成下流子。但他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我对他的眷恋。我情意绵绵地想象他进行严刑拷打的情景。我想错了。他决不背叛。我曾问他是否愿意随我一起生活,有难同当。他盯着我,我从未看见过如此清爽真挚的眼神。这股眼神好比一汪清泉,灌溉着潮湿的草地,草地上长满了“勿忘我”的花朵和在莫尔旺地区通称的“摇头草”。于是他回答我说:

    “愿意。”

    “我可以信任你,依靠你的友谊了。”

    我得到同样的眼神,同样回答。

    “我愿意随你生活,只是不干偷盗。”

    “为什么?”

    “不干。我只想干活。”

    我没话可说。

    “可你说过,假如我离开了你,你会变成强盗。那又为什么?”

    “因为那样我会对自己感到羞耻。”

    几天以后,我对他说:

    “你晓得,得想个办法,手头太紧了。我们几乎没有钱了。”

    吕西安低头看着地板,来回踱步。

    “只要找个门道偷点东西就是了。”

    他说出这样的话多么不易,我惟恐破坏说这话的脆弱的心理机制,切不可高兴得太早了,只要稍有流露恐怕就会乐极生悲。我故意把话岔开。第二天,我们拜访了G·h,他显得就更干脆了。

    G·h住的是一套公寓套房,德国人占领巴黎不过才4天,家具就配备齐全了。他与三个同伙摇身一变穿上了德国军装(军服是妓女们从那些疲劳、酗酒和纵欲过度而昏迷不省的德国士兵身上剥下来的),抢劫了几家在逃巴黎人的特别公馆。他的卡车在帕西区和自己的车库之间来回奔忙,每趟都是满载而归。现在,家具、地毯齐全,公然据为己有。

    “双脚一踏上这软绵绵的割绒地毯,”我感慨万千,“就得蹑手蹑脚,小心翼翼,显得静悄悄的,甚至是孤零零的,有在母亲怀抱里的安全感。在这豪华地毯上,你可以造谣诽谤,恶语伤人;你可以煽风点火,谋划滔天罪行。”

    他的套间里堆满了各种吊灯。几个同伙平分屋里的赃物,但其中两个已经死了,是继达尔朗①之后被杀的,另外一个被判处终身苦役。分赃同伙两个死一个判刑,使得G·h的财产所有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他独吞赃物名正言顺。不管他信还是不信事情终会败露,他照样在地毯上来回踱步,懒洋洋地靠坐在安乐椅上,摆出一副前所未有的主子神气。

    ①达尔朗(1881-1942),法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海军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德国法西斯勾结,签订了一系列军事协定,盟军在北非登陆时,又与英美联军合作,不久被暗杀。--译者

    “叫他们来把我撵走好了。”他对我说。

    他之所以大言不惭,是因为他坚信他有权占有这些征服来的豪华家具,有权占有这些琳琅满目的战利品。吕西安目不暇接,对此垂涎三尺,赞不绝口。这套住房,事实上正上演一出悲剧,剧情还在继续发展。这套房子也是至尊圣龛,证人日夜在此守候着。自从我知道了这些死人的来龙去脉后,走进G·h的家感到踏实多了,不再大惊小怪了。屋里每一件东西,每一样陈设,好像不再属于别人,不再听从其他鬼魂的支配了。这里的所有东西已一锤敲定,统统属于现在的所有者。我们从套间出来,在下楼梯的时候,吕西安悄悄对我说:

    “跟这家伙合伙干,一定很有意思。”

    “干什么?”

    “干他那事呗。”

    “哪种事?”

    “装蒜,明知故问,偷盗呗。”

    阿尔芒也许正过着同样奢华的生活,要不就已经被枪毙了。德国人占领法国时,他已经回到了法国,自然加入了盖世太保组织。我是从一个警官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这个警察在一次搜捕行动中,在我身上搜出了他的照片。他投奔盖世太保,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我甚至都有可能步其后尘。他对我影响很大,很可能把我也拉进去。

    (这部日记有一大部分已经散失,有些原话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我当时是因为这几句话猛然想起阿贝尔和D的事件的,虽然我没有参加他们的冒险行动,但我毕竟可以作证。如今,我已没有精力把这段故事重新再写一遍,但他们彼此相爱颇具悲剧色彩。一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有义务在此补上一笔。阿贝尔当时20岁。他来自勒哈佛尔。D是在桑特监狱认识他的。出狱后他们在一起厮混。德国人已经占领了法国。D被吸收进盖世太保。一天,在一个酒吧里,他一枪杀死了一个德国军官,因为这个德国军官公开讥笑阿贝尔的朋友。在混乱之中,他急忙把手枪递给了阿贝尔。

    “快把枪藏起来。”

    “快逃!快逃!D!”

    他还没跑出50米远,前面横着一道堤坝拦住了去路。也许在一瞬间他窥视到忍受严刑拷打的场面。

    “把枪扔给我。”他喊阿贝尔,阿贝尔于心不忍。

    “给我枪!我告诉你,我要干掉自己!”

    但为时已晚,德国人把他们包围了。

    “阿贝尔,我不让德国佬活着把我抓走。快向我开枪!”

    阿贝尔一枪打中了D的头部,然后开枪自杀身亡。

    我在补记散佚日记时,阿贝尔的英俊形象老在我心中萦绕,他总是戴着海军帽,配有黑色绣花飘带。D穿着长统军靴在蒙马尔特大街上横行霸道,招摇过市。他们俩老是争吵不休--D当时已有40岁--直到这次同归于尽方肯罢休,我未能目睹这悲壮的场面。我还是按照当初定下的叙述方式,使故事符合我也说不清楚的道德结论。我现在已提不起任何热情来重新讲述事件的始末了。)

    我深有体会,行窃时需要超常的冷静,恐惧感也随之产生。我浑身都感到害怕。站在一家珠宝行橱窗外,只要我还没有踏进店门,我根本就不相信我会下手偷窃。一旦进入店内,我敢肯定出门时必有一件珠宝到手:不是一枚戒指便是一副手镯。这种自信又表现出浑身上下--从脖子一直到脚后跟--长时间战栗,弄得我不敢动弹。惶恐最后传到眼睛,眼皮跳动几下才算平息。我周身的细胞似乎都在传递一种波,作波浪形运动,不断输送着镇定的养分。我从脚后跟到后脖颈,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我随波逐流。这种波来源于恐惧。没有恐惧之波,也就不可能浑身沉浸在冷静之水中,也就不可能沐浴镇定之光。我需要挖空心思,聚精会神,才不至于仓皇逃跑。一出店门,我怎么也跑不动,甚至快步走也难。我仿佛被一种松紧带束缚了手脚。浑身肌肉发沉,发紧。但有一种极度紧张的戒备心理在调动我全身肌腱,带动我在街上踽踽前行。很难想象吕西安身临其境的狼狈相。他坚持得住吗?更何况破门而入呢?门锁一撬开,我便推开大门,豁然开朗,心中的一团漆黑顿时被驱散。更确切地说,是一团浓厚的水汽,我身不由己就被吸引过去。我进了门。如果是单独作案,在半小时左右的行动里,完全置身于与平常世界相反的世界里。我的心激烈跳动。但我的手从不哆嗦。恐惧一分一秒也不离开我。我不可能确切地想象出被盗主人的模样,但我的每个动作都触及他的存在,一宗宗,一件件,都能看见他的踪迹。我在侵犯他的所有权时,就沉浸在据为己有的想入非非之中。物主不在场,我会再造物主。新物主不在眼前,但活动在我周围。这是一种气流,我吸进体内,鼓起了我的肺叶。刚下手时,并不很害怕。真正的害怕是在我最终决定溜走的时候。下这个决心之时,就是整套房间再无秘密角落可言之时,就是我占据房主地位之时。并非一定要在金银财宝得手后立刻逃离现场。居伊得手后几乎都要饱餐一顿,到厨房或到被洗劫过的客厅里大吃大喝起来。有的盗贼则习惯于事后上厕所。我不敢想象吕西安有这样的胆魄行此大礼。他不具备宗教气质。但不管怎么说,财宝到手就得溜。此时,恐怖大军大举侵占我的全身。赶紧收场为妙。并非我性急加快行动,而是鬼使神差,一切都莫名其妙地变得追不及待。我得赶快离开这鬼地方,跑得远远的。但谈何容易,如何才能加快动作?心越急手脚越沉重,动作越迟缓。拖拉带来恐惧。这样一来,不光是心扑扑直跳,而是全身的肉都乱跳起来。我好像只是一面巨大的太阳穴,安装在这套被洗劫过的房间里,鸣鼓般咚咚作响。有时候,我真想躲到门后,痛痛快快地睡一小时的大觉,以便安定一下情绪,以免匆匆忙忙下到街上,拔腿就跑。因为,尽管我知道并没有人跟踪我,但我还得迂回绕道,穿街走巷,然后走回头路,好让别人摸不着我的行动线索。若是一次快偷,出来就更惊心动魄:走得要更快,再加快,分阶段路线尽量缩短,变化多端,无章可循。简直就像我作案时的节奏一样,鬼使神差,身不由己地被架着走,我如何忍心让吕西安冒如此大的风险。他的风度不这么鬼鬼祟祟。我发现,他的行动,他的举止,总带着某种犹豫,有几分矜持,就像美国青年人发最后几个音节时,湿润的嘴角含而不发的样子。吕西安还放不下脸来。

    一天,我威胁要离开他。

    “暂时凑合一下还行,但以后什么事儿都要发作。你的任性,我实在受不了。”

    我没有吻他就走了。接连3天我不见他。他毫无怨言。

    “我怎么才能甩掉他,如何是好?”我自己问自己。不安情绪接踵而至,使我郁郁寡欢,加上心思杂乱,我本来就动荡不安的生活流程受到了毒化。我多希望他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我期待着奇迹出现,但暴风雨后才能看见晴天。第三天晚上,我进入他的房问。

    “你没有吃饭吧?”

    “我没有钱了。”

    “你不会给我要?”

    “我以为你不想再给我了。”

    三言两语,他的话就说完了。他没有进行死里逃生的任何尝试。苦难临头了他还无所谓,可把我气坏了。

    “他心里也许十万火急,”我想,“只是缺乏想像力,不知道该如何行动才好。”

    突然,我转念一想,他似乎是被囚禁在一个地洞里,他无法让外人听到他的声音,那声音微弱得很,温和得很。这是一个瘫痪病人,其灵魂因躯体不能动弹而悔恨交加。但我的铁石心肠终于熔化了,那是因为我想起了他肩胛骨脱臼时说的一句话:

    “这又不是我的错。”他用那么谦卑的口气表示歉疚,即使在黑夜,我也可以猜想他脸红了。

    “我不能让这可怜的孩子孤苦伶仃。”我当时自言自语,“他会想起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知道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没过两分钟,我就把他抱在怀里。他的脸紧紧贴在我的脖子上,我揪着他的头发,让他抬起头来,我看他已经泪流满面了。我离开他的三天里,他饱尝了穷困潦倒的滋味。我终于给孩子带来了安宁,我也因此心安理得了。我感到骄傲,可以让一个小伙子一会儿流泪,一会欢乐,一会儿痛苦。我的恩泽所至,他的泪珠和苦水得以凝结成光彩夺目的珠宝。他的绝望和复活使他洗心革面长得更漂亮了。他的绝望和复活把他变得更宝贵了。他伏在我脖子上伤心地呜咽哭泣,证明我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我是他的男人。吕西安刚揩干脸上的泪水,就同我一起倒在床上。他揪我的耳郭,一会儿把它卷起来,一会儿又把它松开,快把耳朵撕断了。

    “非揪出一道皱折来不可。”他说。

    他从揪耳朵转到掐我的面颊,尔后死劲地拧我的前额,直到弄出折皱。(他的指头在我的皮肤上搓揉着,该加重的地方还按得很准。他的动作并不机械。吕西安干这一行非常专注。)他捏过来掐过去,试图要改变我的面貌,但没有一副面孔令他满意。我任凭这小伙子按摩,这种游戏有助于他排遣更多的烦恼。他喜欢在我身上拧出一道皱纹,戳进一个窟窿,揪出一个肿块,以此取乐,但似乎是苦中作乐。他笑不起来。他的指法极富创造性,他的好意我心领神会了。我被他的手指搓来揉去,好像受到了祝福,涂上了重彩。我体验到肉体受到搓揉有多愉快,该带来多少情和爱。

    “你在我脸上干什么?”

    我的问题提得不着边际。我在什么地方?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在这间旅店的客房里,在一张铜床上?他的所作所为与我何干?我的思想已经休息。刚才那架隆隆作响的飞机已坠毁在地上。我留在那里,我的脸贴着他的脖子。他一动不动。我坠落到爱河里,犹如坠入到冰川里,或在泥泞里,或在恐怖中。

    吕西安在我的皮肤、眉毛、下巴、脸颊上到处抚摸着,搓揉着。我把眼睛张大了一点,看了看他,没有微笑,因为我已精疲力竭,我有点不高兴地对他说(我已经没有力气改变口气了):

    “你在我脸上干什么?”

    “我在上面打结子。”

    他回答很简单,好像谈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对方应该明白才对,或者干脆像是对牛弹琴,听话的人怎么也弄不明白一个如此简单而又如此神秘的东西。他的嗓音有点低沉。他又摸到我的眉毛处要进行按摩,我把头挪开。他伸出双手要抓我的头,准备把它抱近些。我又躲开了。他索性伸出双臂,好像对宝宝说话似的连哄带嗔地叫我:

    “让,我求你了,让我摸一摸吧。”

    “你把我弄疼了。”

    “就那么一点点,我的小乖乖。就那么一点点,摸摸你的小眉毛。”

    我终于明白了是什么东西联系着雕刻家和被他雕刻的石头,联系着画家及其使用的色彩,联系着每个工匠及其加工的材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材料那么顺从地接受加工。因为在艺术加工过程中,材料获得了生命力。我知道,那十只手指抚摸着这些凹凸不平、曲直有折的肉体,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情和爱。

    我会抛弃吕西安吗?那么吕西安也会不让我活下去。除非他宁静的温存,他受惊的纯洁在我爱的阳光下变成一只猛虎或一只雄狮。如果他爱我,他会为我继续活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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