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复兴凤阳这块“龙飞之乡”,保护好这块国家“根本重地”,让家乡的经济发展得快一点,让乡亲们生活得好一些,朱元璋没少费脑筋。他为凤阳提供了许多“特殊政策”。
第一条是大移民。
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四月那次回乡,给朱元璋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深深为战争对家乡的破坏而震惊,后来他和大臣们聊起此行的感受说:“田野荒芜,由兵兴以来,人民死亡,或流徙他郡,不得以归乡里。骨肉离散,生业荡尽,此辈宁无怨嗟?”(《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当时史书也记载,“两淮以北,大河以南,所在萧条”,“长淮南北,悉为丘墟”(《元史》卷一八六,《张祯传》),由于“民多逃亡,城野空虚”(《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大片土地荒芜,至洪武改元,凤阳府已是“十年之间,耕桑之地变为草莽”(《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一)。
在大明开国之际,凤阳县的本地居民仅有三千三百二十四户(《中都志·户口》,引自陈梧桐《洪武大帝朱元璋传》),不到一万六千六百二十人。整个凤阳府人口不超过十三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为五人。处处残垣,村村寥落,这当然让朱元璋心中十分不舒服。
要复兴经济,首先得有劳动力,为了迅速改变家乡面貌,开国之后,朱元璋在凤阳组织了好几次大规模的移民。其中最大的一次是洪武七年朱元璋“徙江南民十四万实中都”。这是明代历史上,政府用行政手段移民数量最多的一次。
除了这次外,比较大规模的还有从山西迁来的移民。洪武六年十月,“乃命指挥江文徙其民(山西北部诸地之人)居于中立府,凡八千二百三十八户,计口三万九千三百四十九”(《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二)。
总计洪武年间的移民,达到六次之多,数字大概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这么庞大的数字在明代移民史上乃至中国移民史中,都是极为罕见的。
除了普通移民外,凤阳还有庞大的驻军。据《明史·兵志》记载,洪武年间总计凤阳府各州县共驻军约为六万四千九百六十人,与家属合计,则有军籍移民十八万八千人。这样算来,洪武年间凤阳府接受的移民总数近四十八万八千人(其中民籍移民三十万,军籍移民十八万八千)。而我们前面提到,洪武之初,凤阳府人口不过十三万。外来移民人口是本地人口的三倍有余,共占移民后的凤阳府人口总数的80%。
没多少人想到兔子不拉屎的凤阳来,朱元璋自有他的办法。洪武时人胡干在浙江人吴季可的墓志铭中提到这次移民。吴氏为浙江兰溪人,“洪武八年春,有旨遣贫民无田者至中都凤阳养之,遣之者不以道,械系相疾视,皆有难色,独公所遣,掉臂走道上。公且戒其子,宜体上德意,无以私废义公临事有为,类多如此”(胡干《胡仲子集》,《吴季可墓志铭》)。从这个记载,可见此次移民的强迫性和残酷性。
第二项政策是减免赋役。洪武十六年,朱元璋有一次闲着没事,再次翻阅刘邦传记,发现刘邦当了皇帝后,曾免了他家乡的赋役。想想自己上次只免了老乡们十年赋役,明显没有刘邦大方,于是再发谕旨:
凤阳实朕乡里,陵寝在焉。昔汉高皇帝丰县生,沛县长,后得了天下,免其丰沛二县之民粮差。今凤阳、临淮二县之民,虽不同我乡社,同钟离一邑之民。朕起自临濠,以全乡曲。凤阳府有福的来做我父母官,那老的们生在我这块土上,永不课征。每日间雍雍熙熙吃酒,逢着时节,买炷好香烧,献天地,结成义社,遵奉乡饮酒礼。(《凤阳新书》卷五)细细推敲这份圣旨,朱元璋所免的,是“那老的们生在我这块土上”的土著人口的赋役,对外来人口并不普免。另外一份圣旨中,也可以验证这个结论。那是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发布的一道圣旨:
或有人言,亦有非土民当籍土民之时,有等买嘱官吏,诈称土民而在籍者……今命户部差人着落凤阳府,精清土民,非土民者,许里甲人乡人出首到官,赏钞五十锭。诈称土民,治以重罪,能自首者,与免本罪。
原来,由于朱元璋对土著居民实行优惠政策,于是许多外来移民买通官吏,冒充土民,以享受免赋之权。由此更可证明朱对家乡的免税政策只针对自己的老乡,并不惠及外来移民。很多史籍关于这一点的记载都是错误的。
比如《明史》卷三记,洪武十六年三月丙寅,“复免凤阳、临淮二县民徭赋,世世无所与”。谈迁的《国榷》卷七说:“洪武十六年三月甲辰,永免凤阳、临淮二县徭赋。”这一系列记载,都误会了朱元璋的本意。其实朱元璋要突出的,只是他老乡们的特殊地位。
第三则是兴修水利。兴修水利是一项全国性政策,但朱元璋对凤阳的水利建设情况却特别重视。在乾隆《凤阳县志》中记,早在洪武八年,他就特别派两位侯爵康铎、俞春源亲自抓凤阳水利建设。
在朱元璋之后,历代帝王也以凤阳“皇业所基,祖陵所在,视他地方不同”(《明宪宗实录》卷二七五),在兴修水利上特别重视。
第四是发展交通。朱元璋开辟了从凤阳到南京的驿道,设二十站。整治了“道狭而竣”的清流关,使凤阳的交通条件大大改善。
除了各项特殊政策外,朱元璋在此兴修大量工程,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
中都罢建之后,朱元璋还在凤阳继续修建皇陵、十王四妃坟和龙兴寺等,工程浩大,动用人数众多。在中都营建期间,朱元璋曾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十一月“诏建公侯第宅于中都”。中都罢建之后,因为朱元璋鼓励开国元勋们退休回乡,所以公侯府第建设并没有停止。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八月,朱元璋特赐给公侯每人钞一万锭、银五百两为买木雇工之用,“俾还乡建第宅”。一时凤阳数百里之间,“风云之彦,星罗棋布,于数百里间,王侯之家,甲第相望,冠盖如云……可谓盛矣”(光绪《凤阳县志》卷十)。大批淮西功臣来到凤阳居住,日常消费巨大,不可避免地带动了凤阳当地商业、建筑业、服务业的发展。
朱元璋的特殊政策,确实收到了明显效果。凤阳人口大幅度增加,已经荒芜许久的凤阳土地又出现了“一郡桑麻翠如洗”的兴旺景象。很多荒田被开垦出来,土地数量达到了四十万顷。明代以税粮多少来划分府县等级,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十万石以上为中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洪武八年,凤阳府在减免了很多税粮的基础上,岁收仍超过二十万石,又成为富庶繁华的上府。凤阳的临淮关“居民稠密,商贾辏集”,成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