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年前。
年轻的郑和总是在早晨走出刘家港的驿站,独自走去码头。他喜欢在沿途欣赏朝霞和露水,还有江边忧郁的青草地。他远远地看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就照在即将完工的龙船上。水和天是一个颜色的,连同清晨潮汐的起起伏伏。这些总是让郑和压抑不住心里边轻轻的感动。
青衣站在远远的丘陵上,淡淡地看着海和天,看着海天一色中的郑和。他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可眼前那个人,却告诉他他要把天地都走遍。
青衣拿出长箫,悠悠地吹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他送给他最后的一曲。
这个敢做你永远不敢想象的事情的人。他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
我总是为青衣送给郑和那最后的曲子感动或者焦虑。是的,它对于我的小说实在太重要了,可是我却怎么都不知道,该如何写出一篇词。
晓雯在离开我的那一天给了我最后的一件礼物。她在这个19岁的夏天去了遥远的英国,她太优秀,能够通过重重考试而取得全额奖学金。而我只能留在上海的一个二流大学里,靠为知名不知名的报刊杂志写稿而赚取生活费。
可现在我却难以完成这篇关于郑和的历史小说了。给我灵感的是我和晓雯经常去的江边,我们在那里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
那里黄昏的时候,天的那边总是有绚丽的色彩,潮水推动着岸,高大的石头如同安全的肩膀让人停靠。有一棵不知名的树,有不知名的鸟筑着巢。
后来还是庞告诉我,那里就是六百年前郑和起锚的地方。于是我决定写这样一篇小说,不在乎能否得到稿费。特别在晓雯要离开的日夜里,那种感觉就更加强烈。
晓雯走的那天晚上,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就是那首词:
昔日君来见,草青青,路绵延。
红尘易老,几多纷怨。
都似杏花开遍,二月江边。
今日君走远,海茫茫,浪滔天。
回头无岸,俯首白颜。
不知艨艟踏过,几重狼烟。
这是青衣送给郑和的最后一首歌。龙船终于升起了最高的那面风帆,岸上挤满了人群,青衣的箫声也渐渐被人声淹没。
终于要走了。青衣叹了一口气,西洋是一片神秘的地方,在那里,他会航行穿过生死的界限。
他在驿站里,喜欢看着烛光说话。他从不看青衣的眼睛。他说,“有微小的东西也有庞大的东西,我不过是夜郎侯,并不知道天地有多大……”
青衣曾经只是个流落江湖的词人。可是他遇见了郑和。
在晓雯离开我的第七天,我决定把故事写下去。
那天我和庞坐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他咬着笔呆呆地望着桌上的高等数学习题,我的面前则堆满了关于郑和的书。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洒近来,穿着时尚、笑容灿烂的学生恋人占了图书馆的位子,谈着可有可无的恋爱。他们的脸上洒满了阳光。
我扔下笔。“庞,我真的无法再写下去了。”
他抬起头。“是因为晓雯的离开么?”
“嗯。我现在就想着去看她去看她去看她,可是我要怎么才能飞到英国?我闭上眼睛,就想到她,根本无法把故事写下去……”
庞在某种时候喜欢用智者的口气说话。他说,“呵,故事总会有人写下去的。”
在一段沉默之后,庞提议我们去江边。
带上你的吉他,他说。
来到江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唱歌。月光到了半夜有点凄凉,四下里一片宁静,不知名的树上安睡着不知名的鸟。我拨通晓雯的电话。
“我今天也想你了。我在康河的边上,中午时分的河水反射着阳光,还有游船上的嬉笑声。”
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我们在无限汪洋的两岸。这样的夜晚只适合唱一首歌。
就算是还给晓雯一首歌吧。
四月的剑桥是否总是细雨连绵
有没有到处芳草碧连天
我们的思念能否越过三万里这么远
像古人那样扯起帆篷看世界多变
如果可以驾船把大海都走遍
请让我在暴风雨中看见你的脸
让我一直驶进康河里面
看雨后彩虹满天信天翁在盘旋
我浮沉水面满心是你的容颜
耳边却呼啸着巨浪滔天
几分钟相见几万里遥远
永不沉没的是否只有时间
你远在天边翻越了红尘万千
却不知归程需要多少年
这一刻想念盼一生缠绵
永远应该也要开始于某一天
我弹着我的吉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如此沉浸在歌声里面。所有的歌词和旋律就像是早已写好,可以那么自然地一跃而出。我可以听得见晓雯在电话那边的眼泪,可是我在忽然间麻木了所有的想念。
晓雯,我一定要来看你。
什么时候?
今年。
怎么来?
船。
庞这个永远做高数的人物有时候的睿智不得不让我佩服。事实上,我出口大话,并不知道如何可以前往那个遥远的地方。
我只是相信自己写出来的话。郑和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
我也是。
庞在某个早晨神秘地对我微笑。我们站在市中心某个熙熙攘攘的街口,他指了指某个方向,说,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于是我在那家新开张没久的航海用品专卖店里认识了老板宋涛。我们三个都是郑和迷,谈了一下午。从那以后,我相信一切的确都是可能的。
我和宋涛开始在江边制造一艘崭新的帆船。为此宋涛每天白天打两份工,把店托付给了朋友;我每个白天窝在图书馆里拼命写作,联系着各式的媒体和出版商。只有郑和的那篇小说被我压在箱底,虽然我相信一定有写完的这一天。每个晚上,我们就去江边工作。我们搭了一个帐篷,累了就钻进去睡一会儿,然后继续我们的伟大工程。
三个月后,我的新书出版。我在序言里写着,我在高高的天空中有一个梦想,放置在那里。此时如雪飘落,降在呜咽的海水,我在那里也有悲哀。我想看门前树上不知名的鸟儿生下小鸟,看它长满羽毛来在我们头顶盘旋。
不出意外,书的销量不佳。整整半年时间,我们只凑到了两万多块。根本不够。
庞在这个时候完成了他的工作。这个天才的男孩子在半年里面走遍了这个城市,在此之前,我以为他除了伪装智者和做高数习题以外一无是处。
三天后,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在城市里最漂亮的会堂举行。我和宋涛坐在主席台上,近似于痴傻地辨认着话筒上的不同标志。BBC,CNN,ESPN,CANEL+,天空电视网,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还有各种我们无法辨认的符号。
台下挤满了记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闪光灯如此耀眼的集中于自己身上。
庞的开场白让我感到深深地震撼。他说,六百年前,古人用樯帆和巨炮征服世界,今天,我的朋友们用卫星直播和国际互联网征服世界。
我和宋涛大眼瞪着小眼。这场戏,原来庞才是主角。我们实在是跟不上时代了。
一个月后,我们的帆船贴满了赞助商的广告在刘家港起航了。全世界都可以看见我们的启航仪式。阳光照在我洁白的帆上,甚至有很多人一大早过来问我们要签名。
过去我也是那个青衣,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我们永远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天地走遍。
也许我们的梦想的确渺小,可是我们卷动了整个世界来实现梦想。天和地在这一刻才真正是联系在一起的,用光纤和卫星信号。
我们被捧上了天。我们是中国第二个用帆船作环球旅行的团队,第一个是六百年前的郑和;我们是第一个受到如此规模境外赞助的中国个人探险活动;我们被描述成英雄,报纸上充斥着我们的照片,关于我们的事迹的书上了销售排行榜。
我们就这样,走向大海。
我的故事也该结束了。
青衣吹完长箫,和着船队出发的鼓声离开了刘家港。十三年后,他成了翰林院的大学士。他留着长长的胡须,华美的锦跑一直拖到地上,腰间还别着那一支长箫。
那一年郑和回到北京。从此以后六百年,中国再也没有一只帆船队,能够穿越最遥远的那片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