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中占支配地位的秩序,多半不是政府造成的结果。这个秩序发端于社会的原则和人的天性。它在政府产生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即使政府的那一套被取消了,它还会存在下去。人与人之间的互赖互利,以及文明社会各个部分相互依存,构成了把整个社会连结在一起的大链条。地主、农民、工厂主、商人、手艺人以及各行各业的人,是通过彼此帮助和从全体得到帮助而兴隆起来的。共同的利益调节着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构成了他们的法律;而这些约定俗成的法律比政府的法律影响更大。总之,凡是交给政府去做的事,社会几乎都可以自己来做。
要了解人所特有的政府的性质和分量,就必须注意到人的秉性。由于造化为社会生活而创造了人,她就把人放在她看中的地位上。她总是使他的自然需求超过他个人的能力。没有社会的帮助,没有一个人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那些对每个人都起作用的需求迫使人全都参加到社会中来,就象引力把万物吸引到一个中心一样自然。
可是,造化用心更深。她不怪通过人们只有互相帮助才能满足种种需要的办法迫使人加入社会,而且赋予他一系列社会感情,这种感情虽不是他的生存所必需,对他的幸福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在人的一生中,这种对社会之爱无时无刻不起作用。它与生俱来,至死方休。
如果我们悉心研究人的天性和素质,研究不同的人相互调节各自需求的种种才能,研究他倾向于社会并维护从社会获得的好处,我们就容易发现所谓的政府在极大程度上不过是强加于人的。
政府的必要性,最多在于解决社会和文明所不便解决的少量事务,众多的事例表明,凡是政府行之有效的事,社会都已无需政府的参与而一致同意地做到了。
美国独立战争开始后两年多时间内,还有美国某几个州在更长时间内,根本没有固定的政府形式。旧的政府推翻了,国家倾全力于抵御外敌,分不出身去建立新的政府;然而在这段时间里却秩序井然,和睦相处,同欧洲任何一国毫无二致。人具有一种天然的适应性,社会尤其如此,因为社会具有更大更多的能力与资源去适应任何处境。正式的政府一废除,社会就立刻行动起来:成立总的联合组织,共同利益产生共同安全。
有人曾经煞有介事地说,废除任何正式的政府就会导致社会的解体,说什么政府靠一种冲力起作用,使社会更紧密地团结在一起,这种说法是大谬不然。社会在组织上委托给政府的那一部分,又会移归它自己负责,并通过它发挥作用。人们由于天生的本能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已习惯于社会生活和文明生活,所以总是有足够的实践中的原则使他们安然度过他们认为有必要或宜于对他们的政府进行的任何改革。简言之,人天生是社会的人,几乎不可能把他排除在社会之外。
正式的政府只不过是文明生活的一小部分?即使建立起人类智慧所能设想的最好的政府,这种政府也还是名义上和概念上的东西,而不是事实上的东西。个人与集体的安全和幸福要靠社会和文明的伟大基本原则,要靠得到普遍赞同和相互维护的习惯法,要靠通过千百万条渠道鼓舞全体文明人的利益交流,依靠这些东西,要远远胜于依靠那怕体制最完善的政府所能做到的任何一切。
文明越是发达,越是不需要政府,因为文明越会处理自己的事务,并管理自己;可是旧政府的行径与这个道理完全相反,以致它们的开支本来应该减少,现在反而增加了。文明生活只需要几条总的法则,这些法则普遍适用,不管政府推行不推行,其效果差不多是一样的。如果我们研究是什么原则最初使人们结成社会,后来调整他们的相互交往又是出于什么动机,一直推想到所谓的政府,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由各方自然而然地协力做成的。
就所有这些事情而言,人比他自己意识到或政府想要他相信的还要坚毅刚强。人类社会所有的重要法则都是自然法则。那些关于贸易和通商的法则,不论是个人之间还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往,都是互利的法则。这些法则之所以受到遵从,乃是因为这样做符合于各方的利益,而不是由于他们的政府强加或塞进任何正式的法律的原故。
但是,这种对社会的自然倾向是多么经常地受到政府的干扰和破坏呀!
如果政府不是依附于社会的原则,反而闹独立,并且根据不公平的利益和压迫行事,那么,它本来应该防止祸患的,现在反而成为制造祸患的根源了。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英国各个时期发生的暴动和骚乱事件,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事件的爆发并不是由于缺少一个政府,政府本身倒是导致它们爆发的原因:政府不是使社会团结,而是使社会分裂;它剥夺了社会的自然凝聚力,引起了本来不会有的不满与混乱。在那些人们为了经商或任何同政府风马牛不相干的事儿随便凑合起来的、仅仅根据社会原则行事的组织里,我们可以看到各方是多么自然地团结一致,相形之下,这就表明,政府决不总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原因与手段,倒往往是破坏社会秩序的罪魁祸首。1780年暴动的起因不外乎是政府自身助长的那些残存的偏见。但是就英国而言,还有其他的原因。
征税过重而又不平等,不管用什么方式加以掩饰,总是会从其后果中暴露出来。由于社会上一大批人因此而贫困和不满,他们就经常处于动乱的边缘;并且,由于他们不幸失去了了解情况的手段,他们就容易头脑发热而使用暴力。任何暴乱不管表面上的原因是什么,其真正的原因总是由于缺少幸福。这就表明政府的体制出了毛病,损害了社会所赖以维系的那种福利。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美国的事例证实了上述这些结论。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家根据一般估计最不可能团结一致,这个国家就是美国。这个国家由来自不同国家①的人民组成,他们习惯于不同的统治方式和特性,操不同的语言,在宗教信仰方面更是大不相同,要把这样一些人联合起来,看来是办不到的;可是,单纯借助把政府建立在社会原则和人民权利之上,一切困难都克服了,所有各方面都协调一致。那里的穷人不受压迫,富人没有特权。工业的发展不因负担宫廷挥霍无度的费用而受到限制。他们交的税少,因为他①通常叫做新英格兰的美国的这一部分包括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和康涅狄格州,居民主要是英国人的后裔。在纽约州,荷兰人约占半数,其余是英国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在新泽西州,是英国人和荷兰人混居,还有一些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在宾夕法尼亚州,约三分之一是英国人,三分之一是德国人,其余是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还有一些瑞典人。在南部各州,英国人所占比例比中部各州大,但在所有这些州中都是各国人杂居,而且除上面列举的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法国人,以及少数沿海欧洲各国的人。教友人数最多的教派是长老会;但没有一个教派高踞于另一教派之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公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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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政府是公正的;而且由于那里没有什么东西会使他们遭受苦难,也就没有什么东西会激起暴动和骚乱。
象柏克先生这样一个夸夸其淡的人,会挖空心思去研究用什么办法来统治这样的人民。他可能认为,对付一些人必须用欺骗,对付另一些人要用暴力,而对付全体人民则要用阴谋诡计;要用聪明人去欺骗愚人,用自吹自擂去迷惑百姓。在堕人调查研究的茫茫大海后,他会做了这个结论又重新做那个结论,但最后还是错过了那条摆在他面前的简而易行的道路。
美国革命的一个最突出成就在于它导致种种原则的发现,并且揭穿了各国政府的欺骗。直至当时为止,历史上所有的革命都是在官廷内部进行的,未以广大的国土为根据地。革命的各方总是那帮廷臣;不论他们怎样热望改革,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把他们那一行的骗局保持下来。
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故意把政府打扮成一种只有他们自己才懂得的神秘莫测的东西;而把唯一的一件值得知道的事向国民隐瞒起来,那就是:政府不过是按社会的原财办事的全国性社团。
在尽力阐明人类的社会和文明状况能够在其内部履行保护和管理自己的几乎一切必要的职责之后,不妨再来考察一下现存的旧政府并检查一下它们的原则与实践是否与上述情况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