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信王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袁枚 本章:文信王

    湖州同征友沈炳震,尝昼寝书堂,梦青衣者引至一院,深竹蒙密,中设木床素几,几上镜高丈许。青衣曰:“公照前生。”沈自照:方巾朱履,非本朝衣冠矣。方错愕间,青衣曰:“公照三生。”沈又自照:则乌纱红袍,玉带皂靴,非儒者衣冠矣。

    有苍头闯然入跪叩头曰:“公犹识老奴乎?奴曾从公赴大同兵备道任者也,今二百馀年矣。”言毕,泣,手文卷一册献沈。沈问故,苍头曰:“公前生在明嘉靖间,姓王名秀,为大公兵备道。今日青衣召公,为地府文信王处有五百鬼诉冤,请公质问。老奴记杀此五百人,非公本意。起意者乃总兵某也。五百人,本刘七案内败卒,降后又反,故总兵杀之,以杜后患。公曾有手劝阻,总兵不从。老奴恐公忘记此书,难以辨雪,故袖此稿奉公。”沈亦恍然记前世事,与慰劳者再。

    青衣请曰:“公步行乎?乘轿乎?”老仆呵曰:“安有监司大员而步行者!”呼一舆,二夫甚华,掖沈行数里许。前有宫阙巍峨,中坐王者,冕旒白须;旁吏绛衣乌纱,持文簿呼:“兵备道王某进。”王曰:“且止,此总兵事也,先唤总兵。”有戎装金甲者从东厢入,沈视之,果某总兵,旧同官也。王与问答良久,语不可辨。随唤沈,沈至,揖王而立。王曰:“杀刘七党五百人,总兵业已承认,公有书劝止之,与公无干。然明朝法,总兵亦受兵备道节制。公令之不从,平日儒恧可知。”沈唯唯谢过。

    总兵争曰:“此五百人,非杀不可者也。曾诈降复反,不杀,则又将反。总兵为国杀之,非为私杀也。”言未已,阶下黑气如墨,声啾啾远来,血臭不可耐。五百头拉杂如滚球,齐张口露牙,来啮总兵,兼睨沈。沈大惧,向王拜不已,且以袖中文书呈上。王拍案厉声曰:“断头奴!诈降复反事有之乎?”群鬼曰:“有之。”王曰:“然则总兵杀汝诚当,尚何哓哓!”群鬼曰:“当时诈降者,渠魁数人;复反者,亦渠魁数人;馀皆胁从者也。何可尽杀?且总兵意欲迎合嘉靖皇帝严刻之心,非真为国为民也。”王笑曰:“说总兵不为民可也,说总兵不为国不可也。”因谕五百鬼曰:“此事沉搁二百馀年,总为事属因公,阴官不能断。今总兵心迹未明,不能成神去;汝等怨气未散,又不能托生为人。我将以此事状上奏玉皇,听候处置。惟兵备道某所犯甚小,且有劝阻手书为据,可放还阳,他生罚作富家女子,以惩其柔懦之过。”五百鬼皆手持头叩阶,哒哒有声,曰:“惟大王命。”王命青衣者引沈出。

    行数里,仍至竹密书斋。老仆迎出,惊喜曰:“主人案结矣。”跪送再拜。青衣人呼至镜所,曰:“公视前生。”果仍巾履一前朝老诸生也。青衣人又呼曰:“公视今生。”不觉惊醒,汗出如雨,仍在书堂。家人环哭道:“晕去一昼夜,惟胸间微温。”

    文信王宫阙扁对甚多,不能记忆,只记宫门外金镌一联云:“阴间律例全无,那有法重情轻之案件;天上算盘最大,只等水落石出的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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